第297章 大明男人的福利:强制嫁娶令
云州城城墙上,此时值岗的大明士卒正在巡逻,突然远处冒起遮天盖地的尘土,士卒脸色一变,冲着下面的同僚们大叫道:「发现大股不明身份人员快速接近,怀疑是草原上的蒙古余孽,立刻关闭城门,向白参将禀报!」
嘎吱嘎吱,随着刺耳干瘪的声音,城门被立即关了起来。
几乎在同时,一万多蒙古骑兵也到了城下。
「还真是蒙古人!」值岗的大明士卒看到这么多蒙古骑兵,不仅没有胆怯,反而个个一脸兴奋。
胆怯?胆怯个锤子!
现在的蒙古人早就不是铁木真那时候的蒙古人了,他们可是被我大明跟撵兔子似的撵出去的。
城外是敌人吗?那可都是战功啊!
要知道前几年高丽和东瀛接连被灭,云州城的大明守军却没有那个幸运参加灭国之战,早就眼馋那帮同僚的战功了,现在他们巴不得有北元人入侵,然后让将军带他们反杀回去,最好一口气一直生擒北元皇帝,打到贝加尔湖北。
城外骑在马上的蒙古骑兵们,被城墙上火热的目光盯得心里阵阵发寒。
尼玛啥意思?好火热的目光啊!
城内的屯军衙门里,云州城的最高指挥官乃是颍川侯傅友德,他此时正盘膝坐在地上研究阵型。
这时有士卒冲了进来汇报:
「侯爷,不好了,外面来了个很多蒙古骑兵,看样子想攻城!」
傅友德噌的一下从地上弹起来,大喜道:「真的?蒙古骑兵来了?太好了,这不是送上门的功劳嘛!告诉儿郎们,火枪火炮都给老子摆好架势,让这些蒙古骑兵有命来没命回。」
接下来云州城下响起了络绎不绝的喊杀声和火枪火炮声。
如今的大明格物科学欣欣向荣,火器上自然也多次更新换代,火枪火炮已经基本有了点后世简易枪炮的样子。
一个时辰后,蒙古大汗哈剌章骑着战马夹着尾巴狼狈地奔逃在草原上,他的身后除了几百丢盔弃甲的败兵一无所有,连丞相兼妹夫葛尔济也把尸体留在了云州城下。
「本汗,也许真不应该带人过来!」蔑里乞哈剌章脸色煞白,披头散发,衣服上沾满了尘土,像乞丐多过于像一个可汗。
他到现在脑子里还是懵的,几年前他跟随父相脱脱跟明军是交过手的,那时候自己手下的儿郎们面对明军即便畏惧但还有一战之力,再不济也能顺利逃跑,跑到草原深处就没事了,明军不敢过分追击。
但是刚才城墙上一通噼里啪啦的声音,自己这边便倒下了一批儿郎。
随后自己这边过万人竟然被云州城里冲出来的明军追着打,对方也就才两三千人吧!
但是对方的火枪火炮实在太厉害了,自己手下的勇士还没冲到己方武器的射程内,就已经被对方的火枪火炮给射死了。
这仗打得太特么窝囊了!就跟单方面上赶着自杀似的,败得憋屈又莫名其妙。
「本汗回去一定要告诫子民们,此生再不允许任何人踏入大明疆域,至于过冬的问题……看来只能往西迁徙了!」
几天后,大明朝廷收到了燕云地区的战报,朱元璋连夜召了朱四维和刘伯温胡惟庸徐达常遇春李文忠等重臣入宫,君臣商议以后,一致认为这是向蒙古余孽发起总攻的好机会。
在朱四维的鼓动下,大明上到皇帝下到群臣,现在都是雄心壮志爆棚,誓要把大明打造成有史以来实力最强国土面积最广的第一帝国。
而且以朱四维的了解,将大明疆域北推到贝加尔湖附近,将大明疆域北阔,现在是最好机会。
日后强大的罗刹国现在还处于非常落后的状态,只是一个小公国,并且接受大蒙古帝国下属四大汗国之一的金帐汗国册封,远远不是日后的强大北极熊,充其量就是个刚满月的小熊崽子。
所以如果大明愿意,在将北方草原并入疆域以后,要顺势收拾罗刹国其实很简单,以罗刹国现在的军事能力是完全无法跟大明军队相抗的。
唯一的难题就是那地方撒尿成冰,实在是太冷了,军队如果要过去,得做好防寒准备,否则被冻死的绝对比战死的人多。
想到罗刹国,朱四维突然意识到一个现在就必须开始着手解决的大问题,那就是人口问题。
要知道后世罗刹国的人口就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地广人稀肯定是个大隐患,尤其是大明疆域还在不断扩张的时候,其对人口的需求就更大了。
此时乾清宫里,朱元璋还在对方才商议的北伐事宜做最后总结。
「那就这么定了,擢李文忠为帅,率五万大军出云州深入草原,一举荡平北元势力,将蒙古草原彻底变成咱大明放马牧羊的后花园!」
曹国公李文忠立刻出列:「臣领旨!」
朱元璋冲李文忠微微颔首,对这个外甥他是相当满意的,打仗谋略各方面都很优秀,而且为人谦逊,一点都没有陆仲亨费聚那帮狗东西的骄横跋扈之气。
「好了,如果没有别的事儿,那大伙儿就先退下吧,该调兵的调兵,该筹备粮草的筹备粮草!」
「臣等遵旨!」
朱元璋却敏锐地注意到了朱四维的异常,纳闷道:「嗯?小叔父在想什么?看你皱着眉头,莫非是觉得北征计划有何不妥?」
朱四维回过神来,开口道:「陛下,北征计划并无不妥,臣是在想这十几年战乱下来,我大明人口本就不多,现如今疆域又不断扩大,这人口需求势必越来越大,是以刺激人口增长就成了当务之急,臣在想朝廷是否应该出台法律,规定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同时对于超龄结婚的男女家庭施加一些必要的强制措施,以此快速促进人口增长!」
他顿了顿,进一步解释道:「比如,官府以法律规定,男子必须在十六岁之前成亲,女子必须在十五岁以前嫁人,超过这个年龄,男女未成婚者,其家庭予以罚银或者判刑惩处,同时由官府出面强制为超龄男女指配婚嫁对象!」
这方法其实以前有些朝代也使用过,从曹魏到唐宋都有或多或少的相关法律。
而后世那些人口负增长的国家如霓虹国等,一直也都在实行提前法定结婚年龄这条,只不过后世没有强制规定,只是提倡而已。
朱四维心思电转,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自己这算不算是给那些结不起婚的男性同胞们发了个福利?
因为这条律法一旦实施,肯定会有很多家庭急忙将适龄女儿嫁人,免得落得个被官府随意婚配的下场。qδ
可以想象,未来会有很多准岳父放松对女婿的要求,穷一点,也无所谓了,总比配个歪瓜裂枣或者身有残疾的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