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伏特加:七步之内我比枪快!

第二十二章 伏特加:七步之内我比枪快!

事实证明,所谓的“穷凶恶极”的意利抢劫犯,面对真正的黑暗世界佬伏特加,就如同网抑云十级抑郁症用户面对了真正的抑郁症患者一般——所的地方看起都格外蹩脚,异常滑稽,像极了丑。

即便名匪首的手握着枪,情况也同样如此。毕竟对于讲,枪或许只炫耀自己武力进行恐吓普通的具,从持到现能开枪超十次;而对于伏特加讲,枪则每晚睡觉都放枕头边的“老婆”,已然成为了生命的一部分。

所以,当匪首被伏特加的“爸爸三连”所激怒,失理智的想开枪的那一瞬间,后者毫慌张,甚至还点想笑。

于继续进行着垃圾话的挑拨:

“呐,樱花落的速度秒速五厘米,那么手枪从扣动扳机到子弹膛需多久,知吗?”

“谁妈知些,老子只知妈死了!!”

“嘛嘛,其实理论说,问法很严谨,毕竟一般情况,扳机的运动通枪机的传动,由内部各机械零件的作用才能使枪支内击针激发弹药,而机械传动避免的存空回差,比如齿轮间的空回差,又因为各枪支的枪机回转方式而同。手的把GLOCK-18的传动间为100,而一般手枪均此浮动。导气式手枪,如马格南之鹰,则因为向后导气激发而慢少许……”

“妈的逼逼叨些什么?!”

匪首显然没那文化素养耐心听伏特加讲些的,但同样的,也还没彻底定开枪的决心,所以只能继续无能狂怒。

“哦呀?就听懂了吗?”

伏特加咧开嘴角,摆好架势,“好吧,简单说就哪怕现开枪,也十分之一秒的间打倒,相信吗?”

“妈……”

砰!!!

收拾完名杂鱼匪首后,伏特加完全忽视了试图与搭话的被绑着的少年侦探团。慌忙的将花板绑着的金币袋子放了,就样扛肩摇摆的离开了。当然了,离开之,也没忘记当一热心好市民,向警方报了案。

“歪,警察叔叔嘛,好了!电视报的意利抢劫犯……”

因为次的意利银行抢劫犯算国际罪犯,案件影响比较,所以了班已经自己的老婆绿子侬侬的目暮警官,被迫紧急赶到了现场——没办法,身为警视厅刑事部搜查一课强行犯搜查三系警部的,多多少少算能主持局面的领导。

而当到现场看到里的情况,原本还心想着米花町月怎么案件么多的,已然完全没了些心思,的只惊讶与同情。

——那些被电视新闻所报的穷凶恶极的三名意利银行强盗犯,子最高的那如同尸体一样躺地,如果发的呻吟声,就简直与死没区别;子最的那虽然已经完全陷入昏迷,但很明显的以看鼻梁骨被打断了,只留一口气;至于子等的匪首,仰面朝的倒地,五官全部凹陷进,像被某种巨力直接击面部一样。.jj.br>

“、什么情况?”

“报告警部,根据那几身为目击者的孩子的说法,再加现场勘查的情况,得的结果表明三名劫匪被一暗跟踪的年轻男所打倒的,原本被劫匪藏匿里的那一万五千枚枫叶金币,也全被带走了。”

带着眼镜的鉴识员如此回答。

“一就打倒了三劫匪?”

“的,孩子说一瞬间就制服了三,而且匪首还持手枪的情况。的检查结果也表明,三都只遭受了一击……”

“仅胆量,而且力量速度都堪称恐怖的格斗高手么……”

目暮警官由得紧紧地皱起了眉头,抚了抚巴的胡茬,“那现场留什么痕迹吗?比如指纹之类的?”

见目暮警官问了问题,名鉴识员由得苦笑起:

“那些孩子说,边完全没戴手套,所以本很期望能够找到的指纹。但无论碰的绳子墙壁,还说那些昏迷的银行强盗犯身,都没找到关于的任何指纹。”

“确定吗?!”

“确定,仔仔细细搜查了好几遍,半的指纹都没留。”

“就麻烦了啊……”

目暮警官喃喃着。

对于目暮警官种曾经常年一线工作,如今升为领导的老警察说,戴手套但却查到指纹的犯认为的最危险也最棘手的几种罪犯之一。因为么意味着对方特殊的指纹隐藏技巧,反侦察意识很强,么就意味着对方做了指纹消除的特殊士。

(极的死士?还说国外的杀手?)

目暮警官陷入了沉思。

片刻的思索后,目暮警官决定像以遇到棘手的案件那样,先将其放一放。

“把搜查记录现场找到的证物先妥善保管起吧,案件一半会儿能够解决的了的。”

“!需做特别的备注吗?警部?”

“嗯……历明的男既然解决掉三名意利银行强盗犯每只用了一击,那就叫“一击之男”好了。”

“OnePuhan吗?确实十分恰当的描述啊,愧警部!”

带走了一万五千枚枫叶金币的伏特加对于自己被冠了“一击之男”称号的件事完全清楚,事实,现的正想办法处理些金币。

普通的金店或者珠宝店肯定行的,需抽取量手续费的组织内部黑市渠也伏特加的考虑之内,所选择的,一名以因为任务所结识的超级富豪,此对于种贵金属艺术品着非同一般的狂热。

“喂,辛多拉董事长吗?,伏特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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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这次的卧底是俺伏特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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