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当他还是个孩子(新书求收藏)
公元前2717年的夏历三月三日,中国大地的某一处原始民居周围,出现了一个令后世无数次模仿的奇异景象:红光笼罩于它的四周,五彩的烟雾或升或降,久久不肯消散。屋顶的正上方有一朵紫色的云彩来回缓缓的移动,像是一面巨大的伞盖,为这座民居撑起了一片福禄。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间屋子甚是简陋,但是与周围的建筑物比起来,它已经堪称当时的五星级酒店,并且,它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宫殿”。里面住着少典国君和他的妻子附宝。其实,少典这位所谓的一国之君只算得上是当时的一个部落首领而已,与华夏统一之后的国君相距甚远,许多日常的事情仍然需要亲历亲为。妻子附宝是一位很贤惠的妇人,丈夫经常忙于部落里面的事情,家务活就被她一手全包。而她最能抓住少典的心的技能,还是烧得一手好菜,虽然这所谓的好菜在今天看来只是很简单烹饪,但也足以让当年的少典一饱口福了。
但近两年以来,附宝却成为了当年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别说是家务活了,连洗脚水都是少典为她准备停当。这一切都始于附宝有孕几个月,肚子大起来了以后。
附宝的肚子不是一般的大,凡是见过附宝的人,都会吃一大惊,见到她吃力的挪着步,甚至分不清她是在站着走,还是在躺着走。并且,她的肚子奇圆无比,如果让她的后腰也鼓起来,就活像是健身房里的一个健身球了。
少典很看重附宝的肚子,因为他深信附宝怀有异子。这还要从二十五个月之前的这一天说起。
当年正处于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的转型阶段,走婚的方式仍然被广泛沿用,“走”着“走”着,少典就和附宝走到了一起。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夫妻生活也很和谐,但是美中不足的是附宝迟迟没有怀孕,这让少典很苦恼,毕竟越原始的人类越注重传宗接代,这也正是走婚的终极目的,更何况,这让他这位部落首领在自己手下的百十人面前很没有面子。鉴于此,少典对待附宝的态度也渐渐地冷淡了下来。附宝也常常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怨自己的肚子不争气。
这一天是一个雷电交加的日子,少典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舒舒服服的躺在了自以为豪华的木板草席床上。
附宝面带微笑的款款走了进来,少典见她表情暧昧,不自觉的微微坐起了身子,用疑惑的眼神向她询问。
附宝只是笑而不答,那时的人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天一擦黑就开始关起门来造小人,女人们也不那么害羞,倒显得大方而更有风韵。附宝就一边笑而不语,一边宽衣解带。少典也不等吩咐,大老爷们儿当然不甘落后,三下五除二把自己剥了个精光。
例行公事一样的一番**之后,附宝脸上的诡异笑容仍然没有散去。少典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断的追问缘由,附宝似乎想吊足他的胃口,就像平常护着烧好的饭菜不让他吃一样,只是笑着,比后世番邦的蒙娜丽莎还要神秘。
这段日子以来,少典凭着部落首领的智慧,早已经摸清了这位临时妻子的脾气,见她不答,他也就乐得不问了,翻身躺倒在床上,听着外面雷雨交加的声音,不一会儿就鼾声如雷。
附宝讨了个没趣儿,见丈夫睡了,只好也努力的让自己进入睡眠,但女人有什么话终究藏不住,她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最后没有办法,只能放下架子将少典推醒。
其实少典并没有睡着,感觉附宝推他,就假意吃力的睁了睁朦胧的睡眼,问:“大半夜的不睡觉,什么事儿啊?”
附宝不敢再吊他的胃口,生怕他饿过了头就对自己的小秘密不感兴趣了,连忙说道:“给你说个事儿。”
“说吧。”
“刚才我出去倒尿盆儿,一道很亮的闪电吓了我一跳,等我跳完之后,就看到有一片强烈的光亮围绕着北斗枢星不肯消散,之后我就感到身体一阵发麻,肚子里面有一团暖气四处游荡,又听到一个天神的声音,让我回来与你缠绵,必将怀上一位异子,将来他一定会大富大贵。”
少典听得将信将疑,他信的是附宝肯定遇到了异事,这次定能怀孕,疑的是异子之说,自己已经是一个部落的首领,当年都没有天神委托他的母亲生儿子,难道自己的这位异子还能超过自己的成就吗?他怎么也想象不出还能有比当上部落首领更加大富大贵的事情。
没过几天,附宝就有了妊娠反应,这让少典大喜过望,按照当时的习惯,妻子怀孕以后,丈夫就应该继续往别处“走”,以便繁衍更多的后代,但由于附宝肚子里的孩子是天神钦点的“异子”,少典还是对这个孩子充满了期待的。于是,他坏了祖辈们传下来的的规矩,竟然带领着自己的部落定居了下来,并且为附宝盖起了上文提到的“宫殿”。他要亲眼看着这个孩子的出生。
这一等,就是二十五个月。刚刚过了十个月的时候,少典还不以为然,他也听闻过很多早产和晚产的例子,以为自己的孩子只是比较留恋母亲的肚子而已。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少典也开始慌了起来,他找来了几个巫师为附宝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占卜,得出的结论不一,说好说坏的各占一半,如果他当时知道附宝肚子里的孩子后来创立了医术,肯定希望坐着时光机去他儿子的时代接岐伯回来为妻子诊治诊治。
慢慢的,少典也习惯了这种漫长的等待,他已经把每天观察妻子肚子的变化当成了一种乐趣,并且相信了这个孩子肯定是一名异子,至少出生的时候就比别人家的孩子大着一岁多。
当少典和附宝都渐渐淡忘了他们的期盼,他们的期盼却决定出来提醒他们一下。
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附宝曾经想象过无数次自己生这个孩子的时候可能遭受的痛苦,没办法,它简直是太大了,所以在她的期盼之中,也充满了焦虑,但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她竟然没有一点儿感觉,只是看到自己的肚子渐渐地小了下去,自己的身旁就出现了一个大胖小子,这真的是一个,大,胖,小子。
少典来到妻子身边的时候被吓了一跳,妻子竟然已经“偷偷”的把自己的儿子生了下来,果然不出所有人之所料,这个儿子的个头还真是大的出奇,更令少典惊讶的是,这个小子瞥了自己一眼,竟然示威似的跳下床来,昂首挺胸地走了起来。
少典高兴了,看来天神没有说谎,这真是一位异子。少典激动极了,看来自己的基因是极其优良的,至少没有给附宝的基因拖后腿。
附宝以这么一种诡异的方式生下了异子,自然就不用坐月子了,激动地一下子下得床来,与同样激动的少典一起对小异子拉拉扯扯,亲亲抱抱,稀罕的很。
小异子虽然对眼前这两个人的行为有些反感,但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首先见到的两个人,在没有搞清楚敌我状况的前提下,也就尽量的忍了下来。
亲眼看到了异子的降临,少典的好奇心也得到了极大地满足,稀罕够了之后,就拍了拍屁股,带领着自己的部落走人了。
小异子留在了附宝的身边,陪她等着下一位成年男子的到来。
附宝很喜欢小异子,早早的就开始教他说话,这一教不要紧,可把她吓了一跳,出生没几天的小孩儿,竟然教一句说一句,并且字正腔圆,展现了极强的学习能力。又过了几天,异子的创造能力也展现了出来,学会了举一反三,已经能够与附宝毫无障碍的交流了,他逢人就要自我炫耀一番:“小异子讲话机,哪里会说讲哪里,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说话了。”
于是,暂时没有男人的附宝也不怎么寂寞了,终日与自己还没有满月的孩子聊天,腻烦了还能把他牵出去溜溜,让其他暂时守寡的少妇羡慕的不得了。
可是,老天往往是看不得人们太过幸福的,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附宝没有等来自己的下一位丈夫,却等来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灾:连日的干旱切断了他们的水源,使他们接下来的生活变成了未知数。
那个时代,科技不仅算不上发达,简直就是处于起步阶段,类似的自然灾害经常发生,并且很难处理。绝大多数部落的人口又很少,不可能完成“人胜天”的壮举。
但是,长期的苦难生活给了他们无比珍贵的经验,他们的危机意识很强,在河道没有完全干涸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迁徙的准备,一旦救命的雨水没有到来,他们的生命之旅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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