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薇薇想识字
李若兰带着两个孩子在书局里四处转悠,偶尔还拿起几本书翻一翻,连蒙带猜的也大概认识,一旁的栓子看的十分惊奇:「娘,你识字?」李若兰立刻将书放下,干笑两声,「没,没,怎么会呢,娘就是看看,看看。」
「我看娘是想认字吧,我也想认字。」张薇薇替李若兰解释道。
上一世,张薇薇在少女时期,机缘巧合下见过一个书生,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就是很好看,可以说是集合了她对一个男子的所有向往。
那时候她就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才能与之相配,低头看看自己粗糙不堪的手和打着补丁的粗布衣服,她自嘲地笑了笑,反正肯定不可能是自己。
顿时佝偻起身子,默默离开,将这份爱慕藏在心底最深处。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也长大成亲,那个书生的容貌已经模糊不堪,但当时自己的自卑以及对读书人的向往,始终挥散不去。
她清楚的知道,终其一生,她只能这样了,劳作、生老、病死。
「薇薇想认字啊,告诉娘,为什么想认字呢?」李若兰听到这话,很感兴趣。
「我就是觉得读书人好厉害,我也想变厉害,娘,女孩子是不是不能认字啊?」张薇薇壮着胆子问道。
上一世的薇薇,虽然饱受蹉跎,懦弱不堪,但她依然单纯地保留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内心深处还是那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
重新活过一遭,又有疼爱她的爹爹和娘亲,她不想再像以前一样浑浑噩噩,她也想体验一把全新的人生。
「当然不是了,女孩子当然可以认字了,薇薇想认字的话,等回家就让爹爹教,娘跟你一起学,好不好啊?」李若兰温柔地说道。
「嗯——」张薇薇重重地点头,抿嘴笑了。她卑微地想着,等她认字之后,她是不是就会拥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不用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嫁给那个对她打骂的相公,她大概也许可能会幸福的吧。
专心畅想未来的薇薇,冷不丁被抱了起来,扛在肩膀上,她惊呼一声,低头一看,竟然是爹爹,「哎呀!爹,你吓到我了,快把我放下来。」
「哈哈,爹爹今天开心,带你去买好吃的!走喽——」说罢,牵起李若兰和栓子,一家人走出书局,张薇薇忍着羞意,让爹爹抱了一会,就挣扎着下来,张清远也不在意,可能女儿想自己逛吧。
得知张清远抄书赚了足足三百文,李若兰挑挑眉,还挺高呢,怪不得都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呢,在物价这么低的古代,抄书的收入可以用不菲来形容了。
而在张清远偷偷告诉若兰刚才拿到原身写话本的一两银子润笔费后,李若兰眼睛亮了,话本?不就是小说?这个自己熟啊,看来在古代活下去没啥问题了。
不过还是得看看有什么可以做的小生意,毕竟自己不会打络子,万一露馅不好交代啊。
可刚才看了一圈,这古代集市很是繁华,她能想到的买卖基本上都有人做了,看来是自己想的简单了,还以为在古代生存很容易呢,古人的智慧真是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