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邻居骆胜男

第八十七章:邻居骆胜男

他们不是没有见识的人。

不然自己也不会从一个三代贫农爬到车间副主任的这个位置。

虽然不知道高考什么时候恢复,但知识学到手是自己的,现如今的社会对知识分子的需求也高了起来。

远的不说。

就像他们家具厂,想当车间主任,别的不说,至少要会认字会看图。

还有哪些设计家具的老师傅,很多虽然没有上过学,但自己也私底下在看些书。

就连厂里正式招工都要初中学历。

若不是这样,他一个车间副主任何至于在这些地方找外快?

和李明军说了两句话,刘光荣便离开了骆驼峰村到厂里的宿舍拿灯泡。

刘光荣走后。

李明军这才站起身,将门后的麻袋提回自己的屋里。

出来后,环顾四周。

墙角的几块红砖吸引了他的注意。

或许是建围墙时剩下的,不多,只有七八块的样子,便堆在了角落。

想起厨房那直径近一米的锅洞。

他买的陶罐,暂时还没有铁锅,便决定用砖垒一个小灶出来放陶罐。

至于铁锅,他暂时不打算买,毕竟他在这里也只是过度,平时在家具厂的食堂吃就行了,陶罐用来偶尔煮点东西。

如红薯,土豆。

他清楚自己的厨艺,也只有像煮红薯土豆之类的能够做到不糊了......

买了铁锅反而是糟践。

到屋外弄了些细腻的土,混合水,做成灶的胚子,然后一层一层的把红砖放上。

骆驼峰村,李明军隔壁。

满脸淤青的骆胜男神色憔悴,背着背篓,一瘸一拐的出门。

她要去周围村子收甜菜。

平时她都是隔几天才收一次,而且是从鸽子市回来的时候,趁天还没彻底亮堂到村子经常收购甜菜的农户家敲门收购。

熬完糖等糖冷却的时候就是吃饭睡觉,到晚上再去鸽子市或者村镇售卖。

但之前被那个男的打,她的糖也被摔落一地烂的稀碎。

脏糖,她舍不得扔,只能自己留着,在生病不舒服的时候兑一番滚烫的糖水,窝在被窝里,出一身汗......

强忍着疼痛将一些脏的还不彻底的糖弄干净,重新融了,但所剩下的糖也不多了。

忍不住疼痛的她,舍不得拿药,只能睡觉来缓解疼痛。

但在睡觉时,仍然忍不住疼的哼哼唧唧。

因为疼痛,她睡得昏昏沉沉,好像有些发烧。

中午行了片刻,又昏昏沉沉的睡去,在眯了一会后,被窗外的光弄得再也睡不着。

现在已经是第二天,晚上去鸽子市的货还没准备。

家里的欠债还没还完。

弟弟和父亲靠不住,家就只能由她撑着了......

情绪低落,落了几滴泪后,又重整旗鼓要去走“亲戚”,顺便带些甜菜回来。

出门,路过李明军家的时候。

门开着,看见了正在垒灶的李明军。

是他?

新搬来的邻居。

骆胜男有些惊喜。

也许,英雄救美是最能俘获女孩子芳心的一种方法。

像这样的原生家庭不幸的女孩子,最缺乏的就是安全感和倚靠。

出门在外无依无靠,被家庭压得喘不过来气的骆胜男在绝望中被李明军救了后,心里不知不觉的便有了李明军的影子。

目光在一旁的陶罐上掠过。

他是在垒灶?没有锅吗?

是了。

刚搬来,应该还没时间去弄锅。

想到这里,她想要帮到李明军,想和他多交际,想让他记的她的好......

或许,没有谈过恋爱的她还没意识到自己心里已经有了李明军,但下意识的还是去做了。

赶紧回到家。

厨房。

看着灶台上的两口铁锅。

一口锅边有缺口,是她平时专门用来熬糖的,不做其他用处。

熬糖的锅不能用来做菜,因为那样熬出来的糖有异味。

一口锅左半边烂了个大洞,只能斜放着,平时用来做饭做菜。

这两口锅是她在废品站,每天去一趟,蹲了将近半年才买到手的,来之不易啊。

上前,直接将熬糖的锅取下。

大不了自己用瓦罐煮饭,做饭的铁锅多用草木灰洗几遍就行了。

总不能拿坏的更严重的那口锅给恩人吧?

李明军家门外。

骆胜男本来想直接进去把锅给李明军,但手刚搭上门就觉得有些冒昧。

“恩人,这是我的锅......”

“恩人,锅给你......”

“锅你.....”

“恩人......”

几番心理建设,却一直没能找到自己所设想的最完美的方式。

“进来吧。”

正在这时,院子里传来李明军的声音。

骆胜男抬头一看,却发现李明军正蹲着,两手都是泥巴,脸色古怪的看着她。

刷~

就算是骆胜男,一个常年在外独立坚强的女人也忍不住的红了脸。

“咳咳~”

吱吖~

用咳嗽来掩饰自己的尴尬,推开门。

“好巧啊,你也住这?”脸上挂着笑。

到底在外面好几年,短暂的功夫就把尴尬丢到了一边。

“原来罗老汉说的那个邻居是你?”李明军回想起罗老汉说的那个熬糖的租客。

这骆胜男之前都是短发,黑乎乎的脸庞示人。

现在洗干净了,虽然还是短发,脸上也有淤青,但精致的五官却依旧可以看出她长发时会有多漂亮。

圆脸,五官柔和,偏柔弱的长相,怎么会跑来投机倒把?

想必,又是一个家庭的悲哀,让一个女子不得不抛头露面的做一些男人都怕的投机倒把......

“是啊,搬来好几年了......”听到李明军的话,骆胜男的声音有些感慨,为了撑起那个所谓的“家”她已经出来好几年了。

她记得。

自己跑出来是因为父亲要把当时只有14岁的她送到吴瘸子家做媳妇。

只因为吴瘸子家里愿意出一百块钱的彩礼。

她的家是烂,父亲酒鬼,弟弟滥赌鬼。

吴瘸子家也烂,刁蛮无理的妈,好色的爹,遇事喜欢家暴的吴瘸子......

烂人配烂人,吴瘸子家有钱,似乎这就是最能匹配她的家庭了......

年幼的她记得,在她七八岁那年,吴瘸子从外面找了个逃荒的女人回来做老婆。

那个姐姐是那么的温柔,爱笑。

平时,她去挖野菜时,那个姐姐也会细心的教她识别野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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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从拒绝当冤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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