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秀才终究未曾中举
看着俯首案间的一堂读书人,李三七不由得打了个哈欠。
曲儿听了,人见了,酒足饭饱,懒病就犯了。
他想回家睡觉。
王学正却是兴致正佳。
他手拿着几首堂下传上来的诗作,与户阳的县令,县学教习等文人们互相传递点评,耳语了几句,又把头转向了左侧一个襕衫佩玉的年轻人:
“修文贤侄,近前来,你也点评点评。”
此时田大彪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了三个字:
“狗东西。”
小李牢头诧异地看向他。燕南天在旁边解释了一句:
“那个家伙叫孙修文,出身庐陵孙家,与田家不对付。这个孙秀才更是与大彪从小别苗头到大。”
“哦,原来如此。”
李三七闻言,抬眼仔细打量了一下秀才孙修文。
别说,他长得还挺俊秀,只是有着两只桃花眼和一条连心眉,看起来稍显阴柔。
孙秀才身后站着两个俊秀的小厮,凭小李牢头的眼力,很容易就看出其中一个是女扮男装:
“这个孙秀才够可以的啊,逛青楼还带着女眷。”
“什么女眷,一个是他的娈童,一个是庐陵的婊子,小元春。”
田大彪闷闷地喝了一口酒,语气里丝毫不掩饰对孙修文的厌恶。
堂上的孙秀才听到王学正召唤,前行几步,接过几篇诗文看了半晌,摇头咂舌地赞不绝口:
“世叔,这几篇文章均是文采斐然,字字珠玑。小侄认为伯仲之间,匆忙难分高下。”
“确实如此,看来,需要宁大家自己选了。”
“世叔,怎好让宁大家做这个恶人,小侄倒是有一个主意。”
“修文你且说来听听。”
“今日庐陵田家的大彪公子也在席中,田家可是诗书满室啊,何不请他评定一二?”
“哦?大彪贤侄也在?怎么见到我来,也不打声招呼?可是田老爷子的拐杖折了?”
王学正调侃了一句,随即游目四顾。看得出来,他与田家关系很是亲近。
田大彪不得已,讪讪地站起身:
“世叔,大彪在此。您知道的,小侄学问简陋,不敢上前贻笑大方,我自在此饮酒就好。”
田家确实有很多的藏书,不过那都是用来装门面的。满家子武夫,认字的不少,有功名的却是一个都无。
孙修文很是清楚这一点,他就是想在大庭广众之下羞辱田大彪。
“田大公子何必过谦,能说得出‘贻笑大方’四个字来,必是家学渊源啊。”
孙修文得意扬扬地打开折扇,轻摇了两下。貌似潇洒,不过话里的嘲讽意味毫不掩饰。
“修文慎言,醉了不成?”
王学正脸色一肃,他不允许别人轻易贬斥田家。
“小侄失礼,世叔见谅。只是见到如此粗鄙武夫也赫然在堂,深恐其唐突了宁大家,才不忿出言。”
“竖子敢尔?”
孙秀才的这一番话直接激怒了与田大彪同来的七八个庐陵侠少,他们拍桌而起,伸臂瞠目。
“世叔,您看,小侄没有说错吧?一群街头浪荡子,到底难登大雅之堂。”
“修文,我看你醉得不浅,且先退下去吧,醒后再来回话。”
王学正满脸怒色,挥了挥袍袖,直接驱赶孙修文。
孙秀才满不在乎,完全不把王学正的话当作一回事,他随意地拱拱手,走回了座位。
孙家别说在庐陵,在京城也极有势力,他给王学正几分面子,也只是看在两家长辈的交情而已。
“狗头,骂我田家也就罢了,如此驳了王世叔脸皮,我要去揍他一顿出出气。”
田大彪说完,抬步就要往出走,却被李三七一把拉在了原地。
自己朋友受辱,小李牢头也憋不住火了。
“如此小人,打他岂不是污了手?骂人,我在行,看我的。”
说完,他站起身来,朝着王学正躬身一礼:
“禀学正,点评文章,田家公子非是不能,而是不愿。”
王学正还没有说话,孙修文又抢过了话头:
“说什么大话,让他先把字认全了再说吧。哈哈~”
他一说完,满堂哄笑不止,有几个捧孙家臭脚的更是大声怪叫。比如胆小矮胖子赵文轩的嫡亲弟弟赵文辕。
李三七很不屑地乜了一眼孙修文,朗声说道:
“孙秀才为学的目的,是满堂花醉三千客。田家公子却是要一剑光寒十六州。
一个只为自己,一个却是为我大秦。
所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萤虫难明皓月之光。
你不懂田家公子,这很正常,毕竟见浅识薄,田公子也会原谅你。
但你不以自己为耻,反而沾沾自喜,就确实有些不要脸了。你听得明白吗?”
声音之大,震得屋顶簌簌作响,直接盖过了笑闹之声。
“骂得好。”
田大彪等庐陵侠少兴奋地涨红了脸,低声喝彩。
孙修文一时语塞,仔细看了看李三七:
“你又是谁?出口成章,应是读书人,为何替那粗鄙之人说话?平白丢了身份。”
“李某不才,只是实话实说,失了读书人身份的,是你才对。”
旁边矮肥的赵文辕连忙上前,在孙修文耳边低语了几句。
孙秀才脸色诧异,眉毛一扬,尖酸刻薄地说道:
“原来是个牢头,哈哈。小小狱卒,可笑可笑,也配谈论文字?”
“我倒是早就听说过你,堂堂秀才,不举不举,如何敢上青楼!”
此言一出,顿时惹得满屋子宾客前仰后合。
妓子们也纷纷抽出丝帕,掩住嘴巴。
秀才是功名,确实还不是举人。李三七没有说错。
孙修文被气得满面通红,愤声说道:
“滚回你的大牢,这里岂是尔等下贱之人该来的地方?”
李三七仰脖喝了一杯酒,淡淡地回复:
“我过来,只是想请教孙秀才,不能举人,如何探花啊?”
这下子,连娄县令和王学正都忍不住了,哈哈大笑了起来。
都是男人,少年话里的意思,谁能听不出来?
孙修文七窍生烟。从小到大,他哪里吃过这样的亏,忍不住出言恐吓:
“田家养的好狗,还真是护主,小心本公子扒了你的狗皮。”
李三七乜了眼孙秀才身后的俊秀小厮,嗤笑一声:
“狗可是好东西,它要强过你,至少能看家护院。你呢?
竖子不知家国仇,暗室频开后庭花。”
满室第四度哄堂大笑。
笑得王学正不顾了形象,抱着肚子,只管哎呦哎呦。
庐陵妓子小元春忍不住了,自以为口齿伶俐,在旁帮腔道:
“好个小小牢头,一张巧嘴,骂尽了天下白衣卿相八千士子。”
这句话可就有点诛心了,直接把李三七推到了读书人的对立面。
素未谋面,少年人怎么可能惯着她?接口说道:
“孙秀才只能代表他自己。我也赶不上这位元春小姐口舌便利,玉臂朱唇,睡遍了庐陵贩夫走卒十万男人。”
这句话,差点没把小云春怄死。
她知道自己完了。
不需要几日,这句话就会传遍整个庐陵,自己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形象,就要毁于一旦。
她粉牙咬碎,正在措辞准备回击李三七。但少年还要继续,没有给她插嘴的机会:
“小元春,我且提醒你一句,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的多是孙修文这种人,切莫竹篮打水,落得一场空欢喜。”
“不劳费心,你先保好自己的饭碗再说吧。”
小元春肚子里那点墨水,短时间内,说不出文绉绉反驳的话来,只能顺着孙秀才的意思继续恐吓。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走着瞧吧,到底是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燕大哥,田公子,兴尽了,我们走?”
庐陵侠少一群人起身对着王学正施礼,瞟了瞟孙秀才猪肝一样的脸色,各个舔着胸脯,在众多宾客的目送中,大摇大摆朝着飘香院门口走去。
爽啊,实在是太爽了,比打赢一架还要爽上几分。
众人还没有走出门口,一个空谷鸟鸣般的声音在二楼响起:
“李公子且慢,可否上楼一叙?
那个满堂花醉,还有那个桃李春风,可有全诗?我家小姐愿出重金购买。”
原来是宁怜儿和丫鬟探玉躲在楼上听了一场大戏,意犹未尽之时,见到小李牢头要走,连忙出声阻拦。
李三七脚步不停,头也不回,抬手摇了摇:
“整诗没有,送你们一首偈子吧,与诸君共勉: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
明里不见人头落,暗中使君骨髓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