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992的一所小家

第1章 1992的一所小家

脑袋很疼,昨夜的酒水菜羹在胃里翻涌,一股酸臭从腹部涌出。

沈岳山艰难睁开眼,晃了下脑袋,感觉头颅里好像掉了个零件,哐啷哐啷的,直让人难受。

「喝太多了,早知道不喝里卡尔。」昨晚在纽交所敲钟,庆功宴喝到凌晨四点,现在全身都是通宵作乐的副作用。

「哕」,刚想坐起身,沈岳山便忍不住,一口污秽吐得满床都是。

终于把胃里的东西都吐干净,重重喘上几口气,沈岳山才缓过劲。

他本想按响服务铃,让侍应进来收拾,却发现自己所按到的是照明开关,「啪」一声,淡黄的钨丝灯照亮房间。

「这是哪?」

木梁屋顶,绣着大红花的棉被,老旧的梳妆台,崩了个角的小板凳,床边还放着一个夜壶,里面尽是自己昨晚的呕吐物。

沈岳山坐到梳妆台前,镜子里的自己胡子拉碴、头发凌乱,从脸到脖子尽是污秽,上身是一件发黄发渍的短夹克,下身是一条抽丝了的西装裤。面容憔悴,神色黯淡,一如街边的流浪汉。

沈岳山颤抖着摸着自己的脸颊,抓弄着胡须头发,颤巍地发出声,「不!不可能!这不是我!」

紧接着脑子如同锥刺一般,疼得他抱着头咬着牙蜷缩着身子瘫倒在地,呼吸越来越频,越来越重,心跳扑通扑通地极速加快。

正当他以为自己就要撑不住就此死去之时,一股回忆在脑海里涌现:

沈岳山,22岁,南城市南港县白沙村人,文盲,已婚,无业游民,好赌……

沈岳山如遭雷击,昨晚纽交所内的欢声笑语如梦泡影,自己半生所得在一夜之间灰飞烟灭。

他整理着思绪,眼睛瞥向梳妆台上那种撕页的日历,赫然几个大字映入眼帘:1992年,1月1日。

他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可惜清脆的耳光声没有让他回到2022,眼前所见依旧是那么破旧、残败。

屋门「吱呀」一声,沈岳山猛一回头,看见一个小男孩衣衫褴褛,左手拿着个变形的铁碗,右手正紧紧抓着一个女人的衣角,面露惊容,哆嗦着说到:「姐,他醒了……」

女人害怕得发抖,她正双手握住剪刀,利刃朝向沈岳山。眼泪如同泉涌一般从红肿的眼眶滑落,滴在木板地面;本该秀美的长发乱糟糟地披在双肩,脸颊上的淤青若隐若现。

当她确认沈岳山已经醒来时,内心的那份惶恐已经变成了绝望,泄了气一般,「噗通」一下瘫倒在地,接着像疯了一样,一时撕心裂肺地哭着,一时近乎癫狂地笑着,双手胡乱地在空中比划。

终于像是想明白似的,女人把剪刀换了个握法,利刃朝向了自己。

沈岳山认得出来,女人叫刘小曼,是当下这副躯壳的妻子,男孩叫刘小乐,是她弟弟。

他一起身,刘小曼手中的剪刀握得更紧了,并且以一种必死的决心,狠狠地盯着沈岳山。

沈岳山往前一步,刘小曼手中的剪刀就更进一分。

「你别过来!」刘小曼看着眼前的男人咬牙切齿,剪刀已经在脖颈处刺出了血丝,「我就算拉不到你垫背,也不可能再让你糟蹋了!我姐弟俩就算去死,也不会再给你讨一分钱!」

该是怎样痛苦的经历,才会使得一名女子朝着自己的丈夫以死相逼。

其一是刘小曼不愿同房,其二是姐弟俩每天被家暴逼着出去挣钱。

两人虽已结婚,但与其说这是婚姻,不如说这是女方家庭因为养不起三个小孩而施行的「逼婚」——彩礼两万,取姐姐「送」弟弟,只有那能干活的哥哥被留下。

沈岳山冷眼看着两人,毫无劝止的意思,而是露出一副玩味的表情,盯着刘小曼。

然后打开那昨夜被酒水侵蚀的喉咙,用一种沙哑的声音说到:

「好啊,你死了就好,那小乐就能多乞讨点钱了。」

「这么小的小孩,打断腿应该会显得可怜点,每天能讨个二十。」

「要不再断只手,应该可以。」

「可惜不是女孩,不然能再讨多点儿。」

刘小曼眼神里必死的决心被这几句话全部击溃,双手一软,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惊恐与嘶吼,「你疯了!沈岳山,你赌疯了,你赌成了…不,你原本就是个魔鬼!」

正当刘小曼悲愤慌乱之际,沈岳山一个箭步上前,一把将剪刀从她手上夺走,锁进梳妆台的抽屉。

紧接着拍拍手,「小乐以后不用出去讨钱了,吃饭!」

虽然沈岳山很想和她解释清楚,昨晚沉醉企图强上,动手对她姐弟俩拳打脚踢的并不是自己,那个逼着她弟弟去市场风吹日晒乞讨的也不是自己,但话到嘴边,便马上被咽回去。

难道说自己穿越了?不是原来的沈岳山?这种话在旁人看来,更像是一个施恶者为自己的罪行开脱,滑稽又恶心。

刘小曼还愣在原地,刚刚对方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般夺走手上的剪刀,自己都来不及反应。

更令她吃惊的是,自己竟没为此而挨打,而且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沈岳山说弟弟不用出去当乞丐!

本来是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拿起剪刀拼个你死我活,而此时此刻却像一切都没发生过。

怀着逃过一劫的忐忑,刘小曼在厨房里捣鼓起来。她虽然才18岁,但因为嫁过来没多久就被赶去打工,干活很是麻利。

米饭早就蒸好了,炒上一叠青菜,再蒸一条两根手指粗的咸鱼,厨房里便传来轻声的叫唤,「小乐,拿筷子。」声音很轻,轻得仿佛不想让沈岳山听见。

饭菜上桌,沈岳山夹起块咸鱼便大口大口扒起饭来。吐了一整宿,实在太饿。

直到自己吃了半碗,见对面两人还就着一根青菜送饭,沈岳山便明白,家里已经快揭不开锅了,那条咸鱼更像是给自己的「贡品。」

于是干吃白米饭,吃完又添一碗,反正就不动桌上那条鱼,等自己吃完时,刘小曼半碗饭都没吃完。

「饱了,你们吃吧。」

小乐见眼前这男人放下了碗筷,一双大眼睛看着桌面上的咸鱼,又瞄了眼刘小曼,不敢下筷。

沈岳山抄起刚放下的筷子,把剩下的咸鱼对半一折,半条放进刘小乐碗里,半条放进刘小曼碗里。

刘小曼看着眼前的半条鱼,怔怔说不出话,半晌后像是想到什么似的,惊慌地冲沈岳山猛摇头,「我不去!死我都不会去十六巷的!」声音之中,满是哀求。

十六巷是这偏远小城的红灯区,每到晚上,零零散散总会有些失足妇女在街边晃荡。

沈岳山发现自己的前身真是个人渣,如果刘小曼八年后有机会看一遍《喜剧之王》,铁定会从柳飘飘的前男友那看到自己的影子。光那一句台词就足够令人恶心,「你不去卖,我哪有钱来养你?」

小乐看着姐姐又要哭,自己也皱着脸准备哭出声,「姐姐,不哭姐姐。」

沈岳山淡淡回了句,「放心吃吧,不用去十六巷。」便起身,回房。

带着几分错愕,刘小曼确认这男人已经回屋,才缓缓折下一段鱼尾,送进嘴里。

可刘小曼吃了没两口,就听到房间里翻箱倒柜的声音,惊得碗筷一扔,冲着就往屋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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