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四 来一发!
两小时后,我独自一人离开了雄狮堡。
月影城位于雄狮堡东南边,距离大概三百公里远,已经过了阿沙巴河,准确地说应该是位于十三公国与桑比亚交界处,偏向十三公国一侧,事实上两个国家都无法控制月影城,但月影城却主动宣布是十三公国的一部分——当然,只是地理意义上的一部分,并非法理意义上的,无论税收、法律还是军队,十三公国都无法控制月影城。但由于月影城的存在,那些对昔日领土念念不忘的桑比亚人不敢轻举妄动,他们只要稍有动作,月影城里的那些巫妖就会高举着“打倒侵略者”的大旗气势汹汹地杀出来。
是的,巫妖。月影城还有个名字:巫妖之城。
顾名思义,月影城是一座由巫妖建立的城市,绝大多数居民也都是巫妖,这也是我一直将莱茵称为变态的原因之一—能生活在一座巫妖城市里并安之若素的,不是变态是什么?
听起来非常不可思议。巫妖这种邪恶存在是几乎所有生物的天然敌人,因为他们脱离了有生必有死这一定律,身体虽然死了,灵魂却还活着,没有前往亡者的国度,亦没有去身前信仰的神祇那里报道,他们并非获得了永生,却又永远不死,徘徊在生与死之间。
无论善神还是恶神,对巫妖都是同样的态度,原因非常简单,若所有的生物都变成了巫妖,那么他们也将随之消亡。
所以从古至今,转化成巫妖的法师虽多,而且无一例外皆是万里挑一的强者——转化成巫妖的法术本就只有法力高强的法师才能掌握,但无论他们生前是**师也好,传奇强者也好,都要么躲在地底,要么躲在荒野,要么躲在山林中,以免被外界发现。
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数百年前,一位叫做格拉菲特的巫妖大张旗鼓地占据了位于阿沙巴河畔的月影堡,并公然打出了“巫妖独立”的旗号,宣称“巫妖也是有巫妖权的”,要争取“巫妖的平等、民主与自由”,并号召全费伦大陆的巫妖“团结起来,共襄盛举”。
神奇的是,诸神居然默许了这个脑子有病的巫妖的行为,各大教会与神殿只是在口头上发表了谴责,却没有实际行动,反是一起退出了月影堡控制的二十平方公里区域。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顺利成章了,渴望平等、民主与自由的巫妖们从费伦大陆的各个角落投奔而来,月影堡扩张为了月影城,时至今日,已经是费伦大陆上最强大势力之一。
现在我就是要去这个见鬼的地方拿什么见鬼的祭品。
一匹马,一个双肩背包,背包里有几块面包,几带清水,两套换洗衣服,以及一柄匕首,这就是我的全部行李。本来还有三个随从的,但他们听说要去月影城后,一个食物中毒,一个老娘去世,还有一个更狠,居然直接从三层楼上跳下去摔断了腿。
哦,对了,还有一枚徽章和一枚戒指。
徽章是我从托尼怀里摸出来的,算是战利品,虽然不知道怎么用,走投无路了至少可以拿去当铺换钱,至于戒指嘛……
黑色的戒面上跳动着红色与蓝色的光,红色位于戒指中央,蓝色则会根据我的行动轨迹不断改变位置,如果在两者之间连上一条线,便是个类似于指南针的东西——一直指向东南方。
居然是真的!
想都不用想,红色光点代表的就是我,蓝色光点代表的则是需要我去搞定的穿越者。从好的一面来想,反正顺路,过去看看也没什么,从坏的一面来想,既然这是真的,那么灵魂之火倒计时也就……
浸骨寒意,从头顶直灌而下。
我狼狈不堪地从马背上跳了下来,避开了突然袭来的那一剑。黑马便没那么幸运了,正被金色重剑砍在脖子上,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便身首异处,鲜血喷出去好几米远。
“干!”我怒吼,“有病啊!”
黑衣少女楞了一下,似是没想明白我为何能如此理直气壮。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但不幸的是刚跑出去没两步,背心便中了一脚,被踹飞了出去,连打了几个滚才停下。
妈的,忘了这娘们会飞了。
必须承认,这是张非常漂亮的脸,以“绝色”来形容也不为过,黑色长发在脑后干净利落地扎成马尾,黑色瞳孔深沉宛如宝石,鼻梁高挺,肤色不算太白,但非常细腻,若说有哪里不足,那就是嘴唇不够丰满,太薄了些,虽然算不上难看,但严重影响口感。
哦,忘了介绍。这个“口感不佳”的家伙名叫狄芙妮,虽然看起来是个大美人,但其实她不是人,而是阿斯莫——没错,就是那个拥有洞察能力的家伙,我曾经的伙伴。
之所以要加上“曾经”这个定语,是因为现在她似乎准备重新定义一下我们之间的关系。
“好久不见啊,狄芙妮。”
我努力保持镇定,那柄金色重剑正与我的脖子非常亲密的贴在一起,只有我们都保持镇定,才不会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你那天都对我做了什么?”
狄芙妮咬牙切齿。
“做了什么?”我仔细回忆了一下,“我请你吃了顿大餐,介绍了我英俊不凡的弟弟给你认识,你们聊得非常开心且深入,我差点以为你们要当着我的面滚床单呢。”
“然后呢?”
她继续咬牙切齿。
“然后他一不小心就喝醉了,于是我们就合力把他搞定,把他那点小秘密全都掏了出来。”
“然后!”
“使用了能力后你消耗过大,昏迷了过去,不过也不排除是喝得太多了的原因。”
“再然后!”
“再然后我就把你放到床上,帮你铺好床单,挂好蚊帐,还帮你脚底按摩呢!”
“放屁!”她怒喝,随即又压低了声音,“我醒来的时候明明是泡在游泳池里,身上什么都没穿。”
“是吗?”我打了个哈哈,“居然有这种事?”
狄芙妮眼色骤冷,握着重剑的右手稍稍加力。
“想起来了!”我连忙高举双手,“误会,完全是一场误会。”
严格来说并非误会,但亦非出自我本意。狄芙妮虽然长得很漂亮,身材也不错,但我对来历不明的东西向来保持警惕,天知道她到底拥有什么血统,天界生物也分很多种的,万一哪天正做着爱做的事情,她却突然陷入暴走状态,或是来个血脉觉醒什么的……惊吓过度从此不举都有可能。
我虽然喜欢女人,但却还没有达到精虫上脑的地步,而且这种事要么情投意合,要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总归得你情我愿才有意思。
问题是哪天不仅托尼喝多了,我也喝得不少,强撑着帮狄芙妮完成洞察后,昏昏沉沉也睡了过去,醒来时已是早上。眼看托尼马上就要醒来,为了不让他起疑,我只能将狄芙妮剥光——虽然托尼的身体依旧被穿越者占据,但他依旧还是个男人,一个男人一睁眼便看见一个极其漂亮的女人,而且是没穿衣服的漂亮女人,自然是没有空去想别的事情,对这一点我极有把握。
“然后你就这么把我扔在了游泳池里?”狄芙妮深吸了口气。
“我走的时候有让服务员去给你披上床毯子啊,难道她没有?哦,不用担心,哪天我们去的是高级会所,服务员都是女的。至于托尼,他刚在两个小时前去神国报道了,所以你完全可以当作那天是兴致所至,回归了一下自然,反正没什么损失,唯一看见了的那个男人,也已经被干掉了。”
狄芙妮死死地盯着我,“你呢?你难道不是男人吗?”
“我当然是。”我认真地说,“但你干不掉我啊。”
狄芙妮漂亮的黑色眸子中闪过一丝疑惑,随即完全失去了神采,手一松,腰一软,脖子一垂,就这么瘫倒在地。
金色重剑砰一声掉在地上。
我缓缓张开手,露出掌心那枚花纹复杂,色泽灰暗的徽章。
灵魂冲击!
本只是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想法,但将思绪集中到徽章上的那一刻,一个古老的声音突然在我脑中念出了徽章的名字:卡布里迭斯卡德诺奇维诺尔诺夫斯基维奇别克因乎斯坦……算了,还是就叫它灵魂徽章好了。
重点是,在这个冗长的不象话的名字浮现的同时,我也掌握了使用它的方法。
呼呼,果然每天都扶老奶奶过马路是可以攒人品的。
记得托尼曾经说过,因为他是穿越者,所以他的灵魂强度是我们的数倍,虽然搞不懂这是什么见鬼逻辑,但既然我已经吸收了他的灵魂,那么我的灵魂强度就应该是普通人的数加一倍。
好赞!简直就是杀人于无形,以后看谁不顺眼就来一发好了。
我神清气爽地拣起了重剑。
妈的,好重,怕有五六十公斤吧,这娘们居然能提着它飞?本来我没想过要杀人灭口的,但现在我有点改变主意了,一头会飞的蛮牛实在太过危险。更重要的是她知道托尼的事情,谁知道哪些穿越者是不是组了个团,到时候万一有人跑来给托尼报仇,那就麻烦了。
“你想干什么?”
想干什么?呃,你太不了解我了,虽然我并不排斥打野战,但也要分时间和场合的好不好,而且……
对不起,我没有和死人上床的爱好。
重剑定格在半空中,我决定再给她五秒钟时间说服我,虽然我也不知道现在还能有什么理由让我放她一条活路。虽然长得更象母亲,但在性格方面,我的确与老头子有更多相似之处,其中一条便是我们不会轻易做决定,但一旦做出,便绝不反悔。
其实我想给她十秒的,但这把该死的剑实在是太重了。
奇怪,为什么她漂亮的眼睛里看不到恐惧,反而是……淡淡的嘲讽?
“加兹瑞安!”她说。
“什么?”
我讶而失声,这是一个好理由,而且是我不能拒绝的理由。
这是我第二次听见这个古怪的名字,第一次是在两个多小时之前,那个莫名其妙的声音说了一串莫名其妙的话,又是什么位面规则又是什么多元宇宙精华计划,还说我的代号是阿里曼,我的助手的代号则是加兹瑞安。
“我就是加兹瑞安。”她冷冷地重复并明确,“你的助手。”
我沉默了一会儿,“你喜欢薄荷味还是草莓味的饼干?”
她怔了一下,“草莓味,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我们要回雄狮堡去领两匹马,这将是一段漫长的旅程。”我说,“我请你吃饼干,作为回报,我希望你能给我讲个故事,最好是精彩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