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心如死灰
“叮叮叮........”伴随着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沈云睁开眼睛,迷茫的望向天花板,无奈的叹了口气,翻身下床,迅速整理好衣服,洗了把脸就冲出房门,屋内剩下的几名室友,才刚刚坐起身子。
沈云本是重点高中的好苗子,但是临近高三,家中突发变故,父母由于做生意失败,欠下巨款,只能抛下沈云一人,跑到乡下躲债,而沈云则因为住在学校,就一直留在学校宿舍。
“大家把昨天布置的卷子拿出来,我看看有谁没写,没写的出去罚站。”数学老师穿着白衬衫,顶着大肚子,头发稀松,遮不住头顶,在讲台上说着,吐沫星子都快喷到了坐在第一排的沈云脸上。
“沈云,你成绩下滑自己心里还没有数吗?怎么也不写卷子呢?你真是不想好了,没写卷子的都出去罚站!”
沈云自从家里出了变故之后,沈云整个人的心思都不在学习上,每天考虑着如何能赚钱,能不能把家里的巨债还清不说,自己每天的生活费也没了着落。只好每天晚上放学后,去刷盘子,送外卖,赚点生活费,所以成绩也是一落千丈,但是沈云没有把这件事和任何人说,一直是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沈云由于每天只睡了四个小时,所以一下课就回到座位上补觉,这种生活虽然疲惫,但沈云还是没有失去对生活的希望。
“喂,醒醒沈云,上课啦,是班主任的课,快起来啦!”
沈云睁眼一看,是自己的同桌张一冰在叫自己,张一冰是班里的文艺委员,身材高挑,样貌出众,也是高三十班的班花,班里甚至校内,喜欢她的人都有很多,沈云之前也对她很有好感,但是家里出事之后,就对她没什么想法了。
“大家下周一,记得交学费了,每人6000元,一人准备一个信封,写好自己的名字,周末准备好,周一交给我。”班主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梳着一个平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有狐臭,每到夏天,五米之内不能近人。每次沈云坐在教室里,教室门开着,一闻味,就知道班主任来了。
若是平时,一个交学费的事情,对于沈云来说,根本不是事,但现在,每天吃饭都成问题的沈云,面对这六千块,真的是无能为力,心里想着,晚上放学,得打个电话问问家里还有没有钱了。
终于熬到晚上放学,沈云在同学们差异的眼光中夺门而出,同学们也觉得沈云最近不正常,好像是得了神经病一样。
“喂,儿子,怎么了?没事别打电话了,最近要债的人逼得紧,我怕你不安全。”
“妈,学校要交学费,六千块,我实在没有办法了,生活费吃个饭的钱我还可以自己赚,但这六千块我真赚不到啊。”沈云说着说着,都快要哭了出来。
“儿子啊,妈手里是真没有了,唉,要不你回家里看看,家里卧室还有妈妈结婚时的首饰,要不你拿去卖了吧。”
挂断电话后,沈云有点迷茫了,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想来想去也没个头绪,只好收拾收拾行李,坐上公交车,往家赶去。
到了家门口,沈云看着家门上被人用红色油漆写上了欠债不还四个大字,心里不免感叹一句“家道中落,确实让人心烦啊!”
打开房门,进入爸妈的卧室,在衣柜最下边,找到了一个小盒子,里边装着妈妈最喜欢的一个金镯子以及一些首饰。这是妈妈刚嫁给爸爸时买的,
在沈云的印象里,这个可是妈妈的宝贝,没想到现在也终究要去卖掉换钱。
拿好首饰,装进包里,突然觉得肚子有些饿,从学校回家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也没吃点东西。
“去吃一碗小时候最喜欢吃的混沌吧”沈云心想。
这家混沌在沈云家楼下开了快二十年了,每次回家沈云都会去吃一碗,但自从家里出事后,沈云也有半年没吃上了。
刚打开房门,两个黑影就冲进屋内,顺势将沈云扑到在地,沈云虽然坚持锻炼,一米八的身高,也有一些肌肉,但面对两名膀大腰圆的壮汉,还是瞬间被放倒在地。
“你们是谁!救命啊!来人啊!唔~”沈云拼命叫喊没几句,就被壮汉用衣服堵住了嘴。
“别叫了,我们是来要债的,看你这样,你就是沈江山的儿子沈云吧。你爸妈现在藏在哪里了,欠了我们那么多钱,不想还了?”壮汉把沈云按到椅子上,将双手双脚绑上后,又找来两张椅子,坐在了沈云对面。
沈云一听是要债的,心里顿时慌了,眼神下意思就看向了自己的包,生怕首饰被发现,但是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其中一名壮汉,看见沈云的眼神,飘向书包,就知道书包里一定有值钱的,便一把拿过书包搜寻到了里边的首饰盒。
“哈哈哈,总算没白来一趟,看来是来对了,这就是你家里最后剩下的值钱东西了吧,也是,你这个家,能卖的都卖了,就剩这个破房子了,好吧,这点首饰就当这段时间的利息了吧。”
沈云此时真的是心灰意冷了,他也知道自己不论怎么求这些人,也不可能把首饰还给他了。
“行了,看你也是一个孩子,就不难为你了,但这个房子,你也别想回来了,把钥匙给我吧,什么时候还钱了,什么时候把房子还给你家。”说着便抢走了房门钥匙,把书包扔给了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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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赶出自己家门的沈云,真的绝望了,现在真的是,父母父母不在身边,连家都没有了。面对周一的学费,沈云真的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做什么才能赚到六千块,难道要去卖肾?想到这,沈云摇了摇头,卖肾还不如死了算了。
沈云正漫无目的的走在街道上,忽然眼角一瞥,看到了一个身影,正鬼鬼祟祟的在街道的一个小角落挪动,彷佛残疾人,只能拿手支撑着身体前进,沈云看到这心想,唉,我现在虽然很惨,倒也是身强体壮,没有残疾,相比于这个人,我还是很好的嘛。
不得不说,沈云的心态还是不错的,这种自我开导,没几个人能做到。
正当沈云感慨之余,刚要挪开视线的时候,又有几个黑衣人,速度飞快的跑了过去。
沈云家这里,是一个小城,一般到了晚上,路上的行人几乎没有,-但今天彷佛突然热闹起来。
正当几个黑衣人快要到达残疾人边上的时候,只见残疾人一个飞身而起,面色狰狞,迅速朝着沈云跑过来。
沈云心里大骂:“这不是要碰瓷吧,我tm好惨啊!这种事也能让我遇到?”心里虽然想着,但脚步一点不慢,迅速朝着反向逃走。
说时迟那是快,刚刚还在地上步履蹒跚的残疾人,现在跑过来的速度,绝对可以参加百米赛跑的奥运会了,没多一会就追上了沈云。
“小子,别跑了,我快不行了,这是我的最后一点力气了,你快把这个死亡胶囊吃了!”
沈云刚想说我才不吃,但我才刚说出来就被那人一把把胶囊塞进了嘴里,只留下沈云一脸错愕。
这时那几名黑衣人也赶了过来,亲眼目睹了沈云吃掉胶囊的全过程后,为首的黑衣人发疯似地跑过来,掐住沈云的脖子让他把胶囊吐出来。但或许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沈云的身体已经开始慢慢消散,最后化作一阵烟,消散在夜空中。
消散前的最后时刻,沈云看到了残疾人或哭或笑的诡异表情,仿佛后悔不是自己吃掉的胶囊,又像是庆幸自己没吃。
“老大,任务失败了,我们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任务失败了,回去也是死,还不如死的痛快点。”
几人看了一眼气息全无的残疾人后,老大唾了一口后道:“老张,没想到你宁愿把胶囊给一个陌生人,也不愿意还给我,也罢,我们也随你而去吧。”
说罢几人全部咬舌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