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9 章 第 99 章
176.
红头罩!
三字从脑子里呼啸而,直接让整都傻了。
本以为红骷髅已经够难听的了,没想到杰森给自己取得名字还难听!
红骷髅名字最起码知施密特想提升自己的威严,红头罩名字真的知杰森怎么想的。
如果那面具绿色的,杰森自称绿头罩?
被想法吓得忍住打了哆嗦,突然觉得幸好面具红色的——好歹已经习惯看施密特戴红色丑面具了,换颜色真的点受了。
觉得老师的冒火南瓜头比两的面具都好看多了!
叹着气,溜达到了老师的房间里,想找老师平复一被杰森打击到的心情。
刚刚蹭到老师身边,正想厚着脸皮拉老师一起门散步,没想到一直低头看书的老师突然对了一句,“宇宙没法师。”
“唔?”没搞懂老师的意思。
“里的魔法能量,”老师嫌弃的看了一眼,把书合,走到了窗边俯瞰外面的街,“远远没纽约强。”
沉默着,只因为样会显得特别笨——老师施密特类突然讲起那些莫名奇妙的话,保持沉默听讲最好的选择。
“既然没那些法师。”果然,老师很快就解答了的疑惑。“的只一群凡。”老师轻飘飘的说了让倍感压力的话,“征服轻而易举。”
“给一任务。”老师没说完,但已经知的言之意了。
果然,征服世界之间真缘了。就算宇宙,也逃脱了一重任。
但只想里度假,根本想工作啊!
虽然学习魔法很痛苦,但征服世界的工作量比起根本算了什么!
征服世界需很多很多计划,很多很多钱,很多很多间精力。以征服世界为目标,就必须三百六都努力工作——没恒心毅力智慧的一都干了。
而且觉得自己一行。
“老师,还征服哥谭吧!”
虽然身为一只狗腿最重就服从腿的命令,老师的决定也难以更改,但还决定最后抢救一自己的假期——征服哥谭怎么样也比征服世界简单得多!
“世界虽然没法师,但征服它也件简单的事情!”结结巴巴的挽救,“里就好些很厉害的。比如说,呃,比如说那——”
老师转身,盯着,等待着的文。
厉害的,心捂着脸尖叫,哪里找厉害的啊!
哥谭只认识老师杰森还卖各种好吃的贩,今也就认识了一蓝眼睛的花孔雀阔佬——
嗯?
阔佬?
猛地想起汉堡店看那些记者采访阔佬的新闻,想起了阔佬好像包养了一很厉害的家伙,那家伙叫什么叫什么——
“蝙蝠侠!”终于想起根救命稻草的名字,慌迭的把报给了家老师,“里很厉害的叫蝙蝠侠!”
“哦?”老师的声音听喜怒,感觉腿直打颤。一次么听老师说话还黑暗维度偷懒的候,辈子都忘了那顿揍!.br>
“蝙蝠侠,呃,真的很厉害!”为了保住的屁股,只好开始胡编乱造,“吧!··呃··就像名字一样,能变成蝙蝠!”
老师瞥了一眼。
“···呃···超级厉害的蝙蝠!”连自己都相信自己的话,但现只能硬着头皮往编,“两米多高,两吨重,能生吃锤子,被火箭筒击也会倒,呃,还会飞!”
老师看。
也瞅瞅老师。
老师面无表情。
挤一讨好的笑容,使的狗狗眼。
老师,老师突然笑了!
“既然如此。”老师低声笑着,那笑容看的毛骨悚然,“到里也已经学了一段间了。”
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老师丝毫没心软,丢给一句残忍的话。
“那么作为征服哥谭的第一步,最亲爱的弟子,就先把蝙蝠侠给捉吧。”
177.
“蝙蝠侠?”
常那家汉堡店的服务员哥愣了愣,停了擦杯子的动作。挠了挠头,对的提问好像没一点头绪,“问做什么?”
“概满足一作为游客,对哥谭的好奇心吧。”喝了一口冰乐,一脸沉重的对着哥说,“认识嘛!”
“哪里认识!”哥无奈的摇摇头,继续开始手的活,“都知男还女。”哥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甚至知蝙蝠侠。”
完蛋了。
老师给一月让抓到蝙蝠侠,已经打听几了,然而打听的都一些捕风捉影的恐怖怪谈,任何实质性的消息都没。
本都想找阔佬打听蝙蝠侠了,都已经打听好阔佬住哪里了,结果今一早整哥谭的报纸都铺盖地的报同一件事。
花花公子韦恩遭遇车祸生命垂危。
所的新闻台都报件事,说阔佬已经被送到了哥谭最好的医院,世界著名的外科医生托马斯·埃利奥特医生专程从费城给阔佬做手术。
当还真的为着漂亮蓝眼睛的阔佬担心了一会,但很快就担心的狗腿屁股了。
从阔佬边找线索的路也被堵死了!
心里深深的哀嚎,为什么老师说哥谭么家伙啊!
都怪杰森!
肯定的那破名字把搞傻了,才会犯傻对老师说那么一番话——到哪里找知存存的蝙蝠侠啊!
“那知没符合面特征的···”虽然心里已经恨得地打滚,但面还维持着自己最后的尊严,想做最后的挣扎,“身高两米,体重两吨,能生吃锤子会被火箭炮打死······”
当问句话的候,就已经做好了失望的心里准备——也知正常类没办法做到些的,两已经失望无数次了。
“······”哥沉默了一会,就以为的回答会其一样的候,哥突然说了一句,“阿卡姆。”
“?”瞅瞅,表达自己的疑惑。
“阿卡姆疯院。”哥看着一脸迷茫的样子,叹了口气解释,“哥谭所正常的疯子都阿卡姆疯院里呆着。如果真的能符合的标准,也就只些家伙了。”
“疯院?”还些疑惑,“就算疯院,那关的也精神疾病的类吧!”
的言之意,的那些标准普通类真的没办法满足啊——就算疯子那也行!
“阿卡姆疯院关的都能算。”回答的哥,而另一坐吧台,看起很热情的一叔,“抱歉听到了的对话。”叔凑到身边,喝了一口手里的啤酒,“那里都怪物。”
“朋友那里当差。”叔用一句话就吸引了哥的注意力,“那的福利待遇真的好,一月的工资能抵得外面干三四月,每月都能轮休半月。家里还老婆孩子,都想那里班。”
“阿卡姆班的都钱命。”叔又灌了一口啤酒,还以为继续,没想到话锋一转,“丑已经消失几月了——正考虑那里应聘。”
地室的绿毛?
耳熟的名字引起了的注意力,竖起耳朵,继续听好像知少的叔聊。
“现阿卡姆的活都美差了。”叔咂咂嘴,“朋友还能帮引荐。”
“其也好惹的。”哥擦着杯子劝叔,“除了丑,其家伙也够喝一壶了。”
“唉。”叔叹了口气,“钱难挣啊,布鲁斯韦恩万分之一的钱,都想干。”说到里,叔突然抬头看了看四周,然后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说到钱,知吗?蝙蝠侠也超级钱——猜肯定咱的一钱阔佬。”
“见蝙蝠侠?”立马反问,“类吗?多高?会飞吗?”
“当然——”叔拖长了声音,满怀希望的目光里摇了摇头,“没见。”或许控诉的眼神实于明显,叔慌迭的补充“没见,朋友见啊!”
“朋友说蝙蝠侠吧,长得挺像的。也穿衣服,也会说话。但穿的衣服都普通的衣服,亲眼看着那些疯子拿着枪对着蝙蝠侠扫射,却连的一根毫毛都伤到。那些子弹的衣服连一丝划痕都没留!”
叔越说越兴奋,好像看到蝙蝠侠的自己一样,
“用屁股想都知那衣服多贵了。一次那些疯子又暴动,朋友装晕躲桌子后面刚好碰到蝙蝠侠从外面飞进,用姥姥的假牙发誓,拂脸颊的披风辈子都用起的,比市面最昂贵丝绸还舒适的布料!”
“啊,还一股神秘的芬芳!”叔一脸陶醉的样子,仿佛现就已经把脸埋位蝙蝠侠的披风里了。
“所以阿卡姆班就能见到蝙蝠侠?”突然发现了一线索!
“应该样没错。”叔挠挠头,“但一般只现犯越狱暴动的候。”
“所以阿卡姆的犯逃,蝙蝠侠就会把都捉回?”方法好像更加简单啊!
“理论说样没错。”叔附着,“一切都的猜测。都听朋友讲的。”
“谢谢,真帮了忙了!”亲切的为叔再点了一杯啤酒,觉得自己的屁股总算保住了。
已经想好怎么捉蝙蝠侠了。
一简单的,蝙蝠侠没办法拒绝的陷阱。连诱饵都已经想好了——地室的那半死活的绿毛。
真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