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不负如来不负卿
001
前段时间翻ak女士微博的时候,偶然发现了ak女士的小号。
不看不知道,一看属实吓了我一跳。
只见那微博小号网名标签就是晋江文学作家,最近的一条微博居然是一本小说的封面。
于是我去晋江搜了一下这本小说,我的天,四千多的收藏,三十几个章节,十几万字,一半多的付费,评论打赏更是多不胜数。
这一波属实把我看呆了,返回看看微博,没错啊,封面的前一条微博是ak女士的自拍。这是什么节奏,大神就在身边吗。
于是按捺不住心中疑惑的我决定发个微信问一下。
“天了噜,崇拜!刚在微博看到了你的小号,才发现你写了本小说。三十多个章节,几千多的收藏,十几万字。神级作家在我身边系列啊。”
过了不一会儿,ak女士懵逼回我了:
“你在说啥呢?”
她这反应把我整懵了,于是问道:
“你不是建了个微博小号,是这个吗?”然后我把截图发给她继续道:“我刚刚特地去晋江搜了一下,好家伙。你是大神啊,好几千的收藏,不计其数的评论打赏。”
“不是耶,这个号之前就卖给别人咧。二十块钱,哈哈哈。”ak女士愣了一下说道。
“噗,我看里面有你照片,而且小说怎么看怎么像你的文笔风格。”我回道。
“噗,估计那照片买的人没删吧。等会儿我去搜搜看。”ak女士回道。
“不仅如此,而且她发微博的手机型号都跟你的一样,真的免不了让我怀疑我是不是认识了一个大神级作家。毕竟你的文笔也贼拉牛逼,搞不好就出书了也合理。”我继续推理道。
“说的对,我也要去写。”ak女士回复道。
“怕不是那就是你写的,然后你怕出名就藏着不告诉我吧。咱们俩之间可不兴这样,我可以收敛着点嘚瑟的。”我调侃道。
“我图啥呢,兄弟。有那么多收藏我都嘚瑟上天了。”ak女士无奈的回道。
“这不寻思着你会不会是打算悄悄写书,然后惊艳所有人嘛。我看了一点点,不止文笔,连求打赏的语气也跟你差不多。但凡换个人跟我说书不是你写的我都不信。”我彩虹屁飞起。
“卧槽,过分了。我这么高冷,怎么会用这种语气啊。(╬ ̄皿 ̄)”ak女士不服气的回道。
嗯嗯,没错,你高冷。毕竟你是大神,你说啥都有理。不过ak女士的确文笔了得,这个真不是吹得。
002
某一日,我上班无聊,然后摸鱼找ak女士吐槽。
我:“好无聊啊……”
ak女士:“不用上班吗?”
我:“不想上班,老板处处刁难,还要呆两个月,简直心态爆炸。”上次跟ak女士聊过之后,我就确定要辞职了,只不过还有一些收尾工作要弄,所以想着再呆两个月再提。
ak女士:“哦,那自己玩去。我忙着。”
于是乎,我翻了ak女士的日志,看到了一篇名为《光景依旧,不见凤梧》的小说。
“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大概是二十年前。那时他一族被灭,仅余他一人失去一只眼却死里逃生,被父亲的部下送到西溟。他见到她时,她像一个小公主般被众人簇拥着,而他一身污垢,脏乱不堪。她走到他面前,扶起他,眉眼弯弯,看你这般俊俏,当我童养夫如何?他怔怔的,望进她清澈的眼里,如此,便是一生。
时光如水,转瞬即逝,晃眼间,他已长成翩翩的少年,温润如水,能力卓绝。而她亦是,她与他一同成为了王的近卫,一时间风华无限。”
……
“很多年以后,他报了家仇,身居西溟领主之位,风光无限,却终身未娶,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他的爱人,名唤阿梧。
在他弥留之际,他看着床前挂着的画卷,仿佛又回到了他们初遇那年,那时她眉眼弯弯,笑着对他说,看你这般俊俏,当我童养夫如何。可是那时他却没有如当初一般冷冷的走开,反倒是温润如水的笑着说,好啊。
如此,便是一生。”
我:“为什么女主就这么挂了?”
过了许久,ak女士:“有问题吗?”
我:“你不觉得he比be受众面更广吗?”
ak女士:“无。”
我:“啊!你写的时候咋想的啊?”
又过了一会儿,ak女士:“我文笔好,怎么写读者都喜欢,不需要迎合大众。”
靠,打击面好广,a·文采斐然·k女士,你赢了!
003
又一日,我深情呼唤ak女士,给她发了张百度贴吧的截图。
我:“你这小说都完结这么久了,为啥评论区还这么活跃啊?”
ak女士:“你从哪找到的啊?你不提,我都快忘了写过这本小说了。”
我:“贴吧啊,我当年看了你这本小说,还特地写了篇中秋特辑版的同人故事呐。”
ak女士:“你怎么啥都能找到,我自己写的好多我都不记得了。”
我:“拜托,当年我就是那群追更的其中之一好吧,只不过我没有留言。”
当年,初加回ak女士时。ak女士超级高冷,然后我就百度上搜了一下ak女士的网名,结果就跳出了一本叫《不负如来不负卿》的小说。
这本小说是在百度贴吧更的,貌似是一本叫《天降贤淑男》漫画的同人小说。某个文采斐然的作家从高一开始更,写到高三结束。简直不要太励志好伐,且我当年还专心致志的从头追到尾的。这还是我第一次看一部女频小说从头看到尾。
我给ak女士发了张文字截图:
“结束了一切之后,无双的心结终于解开,放下了多年的牵挂,她变得很轻松。
临行前,她似自语,道了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她说,这个时候,毒花开得正好。
随后她一人骑了马,离开了东女。
季言怕她出事,默默的尾随。
无双的身体恶化的很快,到奴隶谷不过几日的功夫,她已近油尽灯枯。
其实于她而言,多活了这么些时日,已是上天恩赐。
原本蛊虫死去,她该是不多时便要死去的。
可她愣是活着到了奴隶谷,连季言都觉得不可思议。
但他同时很清楚,这是她最后的愿望了。
她进谷那日,站着谷前,形容憔悴却依旧是长身玉立,她说让他回去,不要再送了。
于是他便真的止住了脚步,没有再送。
他季言,是季无双的暗卫。
他依她的嘱托,封闭了奴隶谷,也毁了入口,从此以后,后人不会再知道这里曾经埋葬了一位尊贵的族长。
也不会有人知道,东女曾经还有这么一个地方。”
ak女士:“?”
我:“为什么小说里总会有这种主角一命换一命的设定啊?”
ak女士:“那不然呢?”
我:“一般这种情况不都应该出现个反转吗?”
ak女士:“不应该啊。”
我:“不是啊,我的印象里,主角不都是不死的吗?”
ak女士:“所以你做不了主角啊。”
004
有天,我突发奇想问ak女士:
“你说我要是把我们俩的故事写成小说在网上发表,会不会大火啊。”
ak女士想了许久,然后回道:
“不会。”
我:“为啥,我觉得我文笔也不差的好伐。”
ak女士:“因为读者不爱看。”
我:“那就写点读者爱看的。”
ak女士:“比如说。”
我:“把我们的故事编成玄幻小白文啊,各种金手指开到飞起,爽文无敌啊。”
ak女士:“火不了。”
我:“那我就写《霸道女帝爱上我》。”
并且迅速写好文案:
他,村东头的一个白面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是村里最底层的人。却偏偏在山坳里救下了受伤的女帝,自此倾心。
她,奥诺宇宙唯一的扶苏女帝。空间内唯一的神,世间无人与之抗衡,却不慎中了心腹的奸计,被一个偏僻村子里最底层的书生救起。
他每天精心照顾,悉心呵护只为她能看他一眼。
“你不用白费心思了,朕乃女帝,岂是尔等蝼蚁可以觊觎。此等小伤不消几日,自可以痊愈。等朕难满之日,便是那宵小授首之时。”她轻轻一挥,便拍碎了书生屋后那高逾万丈的山峰,也拍碎了书生的痴心妄想。
书生脸色未见异常,眸中透出点点火光,看着近在咫尺的绝美脸庞:“常人又如何,女帝又怎样。小可认定的人,哪怕是此世间唯一的神,也要娶回做我夫人。”
“放肆!”她大怒,却终究没有出手。
三日后,她自封记忆,就此离去。
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放下豪言壮语:“扶苏,十年之内,我必迎你过门娶你为妻。”
005
我床边的书架上有各种各样的书,但被我认认真真的看完的属实没有多少。
ak女士第一次参观我房间的时候,我就得意洋洋的跟她介绍这些书的辉煌历史,结果她一句也没听,挑挑拣拣的翻着我的藏书,随口问了句:“你都看过吗?”
我顿时被问的哑口无言,她也不追问,只顾低头看书。
突然,她指着乔一写的一段话,对我说:“你看。”
只见书上写着: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它是锦上添花,不是救命稻草,女人除了年轻美貌被男人爱,难道不应该努力学习,不断成长,多一点智慧和温柔去建立自我的价值吗?眼界放宽些,这个世界比你想象的要广阔,你应该跟你爱的人一起去看天大地大,而不是抱在一起相互取暖。
“好有道理啊,我以后应该也能写出这么有道理的话吧。”ak女士轻声道。
而此时的我却只能发出同f君一样的感叹:“原来在你这我只是锦上添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