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回忆
李国华是一九七四年出生的,一家四口人。老汉儿名叫李坤平,妈叫张玉芳,还有个小他两岁的妹妹。70年代计划经济正在实行中,所以家庭生活条件还是比较艰难,一切都要靠指标,买布、买油、买粮食、买肉全都要靠票。那时候,李国华的妈老汉儿两个主要劳动力,所挣到的工分,分到的口粮,一家人勉强能吃饱。但现在李国华每次和朋友们一起喝茶时,总要把当年的事情给大家吹一吹,说当年小时候的时候从来没有吃饱过,说的最多的就是穿着二爸当兵时拿回家,已经洗得发白的绿军衣,棉布裤子,印花布衣服,一双老妈手工做的布鞋是标配,一个印花布缝的书包,里面装着一支铅笔,两根软的圆珠笔芯,到大队的保管室去上学。
那时候的老师总是威严的,语文和数学都是一个老师教,大队里的老师和乡里的老师不同,乡里的老师是吃国家粮的,大队里的老师是村里请的,叫代课老师,收入不能和乡里老师比,尽管如此,每天上午八点,只要保管室的柱头上吊着的那块废了的铁锄头一敲,还没有到教室的同学都要先在教室外头挨个儿站起,老师总是那两句话:“你屋里头的锅是铁打的吗?是石头做的吗?别个都来的早,就你屋头怪的很,天天来的晚”,一阵吼完,“还不快点滚进去,今天没跟我把课文背到,我才跟你两个说”。态度好点,看老师发完火,悄悄咪咪的进教室,把语文书拿出来卖力的读起来,态度不好的,那就要小心了,老师手上有根姆指粗细,半米长的小金竹做的竹棍,有意的在你书包掸两下,大声说:“龟儿子,铁脑壳,说了好多回,就是听不进去,还不滚进去读书”,根据回忆,那竹棍有多种用途,可以用来指黑板教读生字,可以用来打人,在上课时有同学没专心的时候,老师用那个竹棍在教案桌上猛的一抽,同学立马就精神了。
那时候小学学的东西比较简单,就是语文和数学,语文主要是写字造句,读课文。字写到本本上的方格子里,只要字写得端正,至于笔画顺序,那都是按老师教的来写,所以到了现在,李国华有些字还不能按笔顺写字,他说老师就是恁个教的。字写端正了,老师给你打个80多分就蛮高兴了,数学对李国华来说是最简单的,李坤平用竹子给他做了100根小竹棍,所以数字的加减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学习对你国华来说不算事,每天考虑的事情就是上学时路边哪块地的胡豆熟了,放学后趁农业保管员不在,加之个子比较小,穿到胡豆苗里,只要没有大动作,一般不会被人发现,就躺在胡豆地里,把胡豆荚剥开,用一根约20公分长事先准备好放在书包里的竹签签,穿上满满的嫩胡豆,回到家附近找个没人的地方,搂地上的干草用火柴点燃,把胡豆串一烤,等烤到胡豆开口的时候,外焦里嫩,吃起来那叫个香。
到了冬天时,集体社员准备开挖红薯,李国华有一套偷红薯的方法,就是提前观察地垄,看哪条地笼垄的开裂开的大?那条地垄里的红薯肯定大,随便用一根硬签签几下把地垄刨开,取出红薯。鬼的是他把红薯取完,还要把土填回去,再撒泡尿在刨过的土上,说是土干了就看不出来有人掏过。
一般情况李国华都会把搞到的东西分给些妹妹吃,并告诫妹妹,不能把事情说出去,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一次妹妹不小心跟妈老汉说了,结果这崽儿遭了一顿饱打,动手的是老孩汉儿,妈在旁边助威,说我们在穷,再饿也不能去偷,后来据他说,当天晚上他听妈老汉儿在摆龙门阵的时候说:“龟儿子脑瓜子灵光,将来不得饿肚子”。
在大队读了三年的书,一天早上李国华洗完脸,喝了一碗米汤,手里拿起一块煮熟了的红薯,正准备倒保管室去上学,她妈就问他:“华娃子想不想到乡里面学校去读书吗?”李国华一愣,“妈,你逗我好耍哟,真的迈?!”张玉芳认真的回答:“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