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爱你
「也不是……就是之前漫画节的稿子,有些头秃,不知道怎么修改,有种无头苍蝇的感觉。」
如果是以前不太熟悉的时候,温年估计打个哈哈就过去了。
但现在和季知珩相处的久了,彼此变成生命中极其重要的那个人。一个人一旦把另一个人划归到自己的领域,放置在安全距离内,就会在信任的基础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个问题之前有和扁扁讨论过吗?」季知珩翻炒了一下锅里的菜,问道。
「就是讨论过之后没有结果,所以才会觉得无从下手。」温年叹了一口气。
作品的修改,最大的难处不在于具体修改的步骤,那些只要有耐心,只要技巧过关就能解决得了。
最重要是知道哪里有问题,哪里要修改,修改的方向是什么,怎么修改。
就好像是一个人要奔赴远方,知道终点之后,只要沿着路途勇往直前,终有一天会抵达终点。
可如果不知要去向何方,也不知道路在何处,那么只能盲目乱转,甚至最后还会南辕北辙,越走越远。
「因为之前画的是连载漫画,主要为网站供稿,所以我更擅长讲故事,也更习惯商业创作,扁扁虽然是专业编辑,但我们做的内容接近,她也是对商业漫比较熟悉。我翻看了安古兰这些年的作品,这种艺术节,其实更强调漫画作品的艺术性和主题的深刻性。前者是商品,后者是艺术品,所以差别还是挺大的。」
为了防止自己说的不够清楚,温年还举了个例子。
「这两者的区别,就像网红和顶流明星,乍一看精修图挺像,但一到现场,人物一动,差距一下就涌现出来了。安古兰的作品也是这样,需要有足够深刻的内核和经得起推敲的深意。」
「我总觉得自己身上商业漫画的痕迹有些重,作品还是没有跳出以往的窠臼。但是要朝着什么方向改,怎么改,我却又说不上来。」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温年快一个星期。
这段时间她把安古兰过去30多届的作品全都翻了个遍,仔仔细细的分析研究过,也看了许多和绘画相关的书,才得出这个结论。
可怎么改,改哪里,却又迟迟找不到突破口。
那种迫切想努力的冲动,与一腔热情无处施展的苦闷交融在一起,混杂成磨人的焦灼,让温年心头好像一直憋着一股气,怎么都舒发不出来。
最后越憋越难受,越憋越压抑,烦躁又焦虑。
甚至这两天脱发都变多了。
「我现在就感觉自己像个废物一样。」
已经快一周没有进展了,眼瞅着再有一个月就到截稿时间,温年越想越急,越急越乱,越乱越没有信心。
将锅里炒好的菜盛在盘子里,季知珩暂时关掉电磁炉,然后从温年手里拿过已经快被她摘秃的小青菜放到一旁。
温年一回神,才发现自己把许多绿油油、胖乎乎的完好菜叶,都丢到了垃圾袋里,霎时有些不好意思。
「对不起,我不是要给你添乱……」
「这算什么添乱?」季知珩拉过温年的双手,低头认真的注视着她,「年年,你记着。你是很好很好的漫画作家,你还有那么多喜欢你支持你的粉丝,所以不要再说自己是废物这样的丧气话。」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低谷期,每一个成功的作品,成熟的作家、画家,也都会遇到自己的创作瓶颈。跨过去,就会取得进步,就会变得更好。」
「你现在才刚过24岁,你还很年轻,这个阶段遇到小小的挫折,多正常呀?既然现在暂时想不出来解决办法,那就先不想它。民以食为天,眼前最重要的是吃饭,至少保证这一刻心情是愉悦的。」
「等吃完饭,我陪你一起想办法,好不好?」
季知珩的声音比以往更加温柔,仿佛揉碎在星辰里的细碎光点,轻轻缓缓落在肩头,照亮温年这一刻的苦闷,驱散她心头的忧愁。。
江明哲那天见过温年之后,曾和他聊过,像温年这样的情况,需要时常鼓励。
对于普通人来说,每天来自外界的赞美和认可,会让他们保持愉悦,处在一种积极阳光的心态之中。
而对于那些更加敏感的社交恐惧症患者来说,这种来自亲密伴侣的认可与鼓励,就变得更加重要。
正向的反馈,可以让她们接纳自己,强大她们的内心,从而让她们能更加勇敢的面对生活中的未知与困难。
社恐的人,看似胆小,但她们往往处在抗压能力的两极。
因为过分敏感,会把生活中的困难无限放大,所以她们时常在高压下度过,只能一个人默默扛着,会因此具备极强的抗压能力。
但也会有崩溃的瞬间,在外人看来,好似一下子变得玻璃心,一下子就被压垮。
这不是懦弱,只是突然在最关注最敏感的地方,被破防了盔甲下的软肉。
漫画是温年的信仰,是她一直以来的骄傲,所以平时遇到别的难处,她可以不在意不介怀,但在最擅长的地方,遇到瓶颈,支撑着她的支柱便出现裂痕,让她惶恐,让她焦虑。
而疗愈社恐,就是直面不足,改变不足,重铸信心,重塑自我的过程。
轻轻将温年拥在怀里,季知珩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同学,请问可以拜托你腾出一个小时,什么都不想要,全身心投入来帮我一个忙吗?」
温年吸了吸鼻子,埋头在他胸前,软糯糯开口,「你说。」
「帮我重新摘一份菜可以吗?这次多给它们留点胳膊腿儿,不然晚上的菜可就不够吃了。」
这话一出,温年霎时又羞又好笑,「你放心吧,这次不会再浪费了。」
接下来,温年刻意不去想稿子的事情,就专门盯着手里的小青菜。jj.br>
掰菜叶的时候,仔仔细细清洗每一条纹路,那些带虫眼的小叶片,都被她细心去掉,只留下青翠新鲜的叶片,一片一片,洗得干净至极。
然后又在季知珩的安排下,摆放餐具,筷子要对齐,筷头筷尾要保持一致,碗的位置也要遥遥相对,保持对称。
有时候,放空思绪,去做一些看似无意义的事情,让所有的注意力都凝注在肢体上,的确能起到良好的减压效果。
至少吃饭的时候,温年做到了更专心更单纯的享受食物,而非焦虑担心。
饭后,两人一起收拾完碗筷,季知珩洗了水果,带着一本书来到温年房间。
「我可以看看你的画吗?不过我并不专业,不过还是期待成为你的读者。」
温年原本就是准备再想想怎么改的,季知珩这么一提说,她自然不会拒绝。
季知珩把果盘放到她面前,又递给她一本书,「帮我拿一下。」
温年随手接过,在季知珩坐下来看画的时候,随手翻开那本书。
书里夹着一片干了的银杏叶做书签,放置的那一页,正好有一句话。
「年轻人,你的职责是平整土地,而非焦虑时光。你做三四月的事,在八九月自有答案。」[1]
温年蓦然抬起头来,朝着季知珩看去。
季知珩正专心看着屏幕上的画作,似是并未觉察到温年的注视。
他的侧脸轮廓分明,鼻梁高挺,专注而认真的望着面前的画作,时而蹙眉细思,时而细细查看,沉稳而又美好。
这一刻,温年心头的焦虑好似忽然得到了缓解。
他没有再说长篇大论的宽慰。
很多时候,道理我们都懂,所以无声的陪伴,与看似不经意的分享,总能在某个瞬间,无声的触动心弦。
温年的视线重新落在书页上,看了一眼后,缓缓合上。
恰好此时,季知珩也开了口。
「我记得以前上选修课的时候,老师提过,西方画注重写实,中国画重写意。像我们当代的商业漫,其实也是以实实在在的形为关注点,譬如主角要帅气或美丽,画面也要唯美或典雅,细节丰盈。但如果是这样,其实照片已经可以做到。」
「之前新闻上报道过一位很火的画手,他可以用笔,把人和动物画得跟真的一样,有时候可以和照片以假乱真,有时候放在那里,甚至会被当做真人。当时著名画家秦云山先生评论,说他的画技巧夺天工,但画意却没有灵魂,换言之,这种画作,只是在复刻现实。」
「艺术作品固然要呈现现实,但绝对不是生活或现实的一比一复制,否则就是新闻报道,而不是来自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品。所以我觉得,画画或许也是这样。」
说着,季知珩指着温年的那些画,「你看,你这次的作品是中国山水名画和《山海经》异兽的融合,山水本身就是写意,你在原作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改变,在意境上实现了突破,呈现出恢宏的大荒图景,这一点做得很好。」
「但是《山海经》里关于异兽的描写,其实大都粗略,就拿毕方鸟来说,古往今来关于毕方鸟的画作很多,但如果仔细比对,就会发现并不一致,谁也无法说到底哪一种才是真正的毕方鸟的样子。所以你其实可以不用将异兽刻画的那么逼真——看得出来,你找了很多资料,在不断完善或者说接近最真实的各种异兽的样子,可越是这样,就越和大荒的写意背景脱离,也和你本身的水墨风违背,从而显得格格不入。」
有些时候,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季知珩或许不是一个好的画手,但他凭借自身的阅历和作为旁观者的清醒,反而能够看到沉浸在作品中的温年和扁扁一直没能看出的问题。
就像是一个字盯得久了,越看越觉得认不出来。
眼下的温年就是这样。
她不是不认识这个字。
只是看得太久,看花了眼,看昏了头,所以才只会觉得有些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要怎么调整。
现在季知珩这样一说,反倒让她跳出原有的视野,忽然从另一个角度,更加冷静客观的,以一个旁观读者的身份,去看待这幅画。
「我明白了季知珩!谢谢你!」
温年灵台一清,豁然开朗。
故事本身不是错误,甚至还是亮点。
她用古老的东方故事,选择山海经中108只代表性异兽,以山水写意的长幅画卷,呈现出瑰丽的洪荒故事,展现中国上古时期的智慧结晶,以及早期人类对社会异象的解读,那么就不该脱离那个时代本身的特征。
季知珩的话,让她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也在一瞬间,看到这幅耗费了她三个月心血的巨幅画作的无限可能。
猛得迎上前,在季知珩脸上吧唧一口,温年把书塞到他怀里,然后将他推到一边,「快起来快起来,我要开始修改了!不然来不及了!」
看着温年一瞬间满血复活,季知珩的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不过面上却委屈巴巴,「小没良心的,卸磨杀驴。」
「你才不是驴,你是我的无敌大宝藏!」温年自己都嫉妒自己,怎么找了这么一个宝贝男朋友!
她上辈子是拯救了银河系吧?
「对了,谢谢你的书!爱你哦~」
温年对季知珩比个心之后,飞快的拿出笔调出图层开始修改。
108只异兽,她查资料、画线稿、上色,整整花了两个月,现在要重新推翻,在一个月内重新改善,将会是很大的工作量,比之前的强度要大很多很多。
但这并不能打倒温年。
对她来说,只要有方向,那么前路再难,她也会坚定不移的咬牙往前走。
温年很快进入状态,除了笔下的一笔一勾勒,再也没有什么能吸引她的注意,世界静了下来,她仿佛置身蛮荒,置身那个天马行空的异兽时代。
眼前的女孩子专注而认真,马尾松松散散的垂在脑后,星黛露的可爱睡衣包裹的她像一个可爱的洋娃娃,鬓边的碎发时不时调皮的跑到前面来,被她随手撩至耳后,顺带着将下滑的眼镜往前推一推。
季知珩心里满满当当,是说不出的暖。
能为喜欢的人做点什么,对他来说,是极其有成就感的事情,被喜欢的人需要,更是一种让人忍不住摇尾巴的欢愉。
季知珩干脆在旁边的飘窗坐了下来。
看看书,看看她。
窗外是寂静的雪夜,屋内是温暖的热浪。
手边还有随手可取的水果甜点。
还有什么能比这一刻更惬意,更让人满足呢?
要是再有一条狗,一只猫就好了。
就是不知道年年喜欢不喜欢。
算了,还是不要养狗了,狗狗每天都要遛,只会增加年年的工作量;猫又太黏人,养了猫,自己可就失宠了,而且之后要是有了孩子,也对年年和胎儿不好。
孩子……
嗯,有个孩子也不错。
如果是女孩,就是他们的小公主,只是女孩子得娇养,到时候年年会不会觉得被冷落呢?算了,还是养个男孩子吧,男孩子皮实,扛揍,以后长大了可以和他一起保护年年。
但是男孩子小时候也调皮捣蛋,年年性子软,要是被小混蛋欺负了怎么办?而且分娩很痛,年年连吃药都怕苦,这样的疼痛,她肯定承受不了吧?
算了,还是不要孩子了。
就这样,只有他们两个人,也挺好,到时候问问年年的想法,如果她也这么想,那他就去做爸妈那边的工作。
总之她想要的,他怎么着都会捧到她面前;她不愿意的,他也一定会帮她排除万难,不让她困扰忧心。
此时此刻,沉浸在蛮荒山海异兽中的温年,还不知道,就这一时半刻的功夫,某人已经浮想联翩,想到了结婚生子,甚至连以后怎么养老都考虑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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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自余世存《时间之书:余世存说二十四节气》,中国友谊出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