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中仙人遇桃花

酒中仙人遇桃花

矮人的国度,剑与酒之都,斯瓦塔尔夫海姆,老莫的故乡,也是章玄他们的第一站。

武昌一役,可谓损失惨重,尤其穆明霄,固身体无碍,手中云霄剑却被硬生生折断。

老莫不在,问遍武昌工匠,虽无能为力,但答案出奇一致,斯瓦塔尔夫海姆,信奉锻造之神赫菲斯托斯的矮人工匠,鬼斧神工的工艺,唯有他们能将断剑重铸。

而除了铸剑,三年一度的盛典、独属矮人的狂欢也是章玄他们全票通过的原因。

美酒节,为纪念流浪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将美酒带向人间而诞生的节日,庆祝丰收,随意畅饮美酒,品尝各地美食的尽情欢乐,让全世界的酒徒为之疯狂,当然,还有……吃货。

……

八月的艳阳总是让人做什么也提不起劲,昏昏欲睡,那歪戴着帽子,一身短打,肩头搭块毛巾的小厮欧力,正伏在桌上打盹儿,斜眼看着阳光洒在这条荒草萋萋、通往诺格罗德的的旧道。

旧道是近些年荒废的,以前有多热闹现在就有多凄凉,以前的旧道,来来往往商旅镖客络绎不绝,光酒肆大大小小就有几十家,现在,就剩他们太白居一枝独秀了。

他们是旧道唯一的酒肆,青布招牌,残旧的酒招上,笔走龙蛇、斗大的“太白居”三字一看就是大家之手,就算大字不识一斗的欧力,第一眼见,也被其笔锋惊住,这感觉像是把利剑抵住咽喉,感受到其中剑势,半天说不出话。

后欧力又架不住老板坑蒙拐骗,稀里糊涂的就上了贼船,在这没有客人的酒肆一呆就是三年。

欧力与门口的酒招一起,见证了酒肆过去、旧道往日的辉煌,酒招还好些,至少曾有人出重金求字,虽被老板脑子一抽用“故人所赠,千金不换”的理由搪塞,但也有人惦记。不像自己,无人问津,唯一对自己还算不错,长得也还算不错的老板女儿,如今也被三天前来的小白脸……唔,老白脸迷的神魂颠倒。

“呃啊~呃啊~呃啊~”熟悉且不知怎么这么欠的驴叫声传来。

正坐在椅上拨动算盘的贝拉,因算着只进不出的账本而蹙起的眉头,此刻舒展开来,压制住扬起的嘴角,抬起的眼眸,极力让自己看的自然些,脸却不自觉的红润,像熟透的苹果般,小声说道:“欧力,是唐公子来了,快去迎迎。”

欧力自然知道是谁来了,虽趴着不想起来,但想想自己可怜微薄的工资,老板周扒皮的性格,还是不情愿的挤出笑脸出门迎接。

“唐公子,今个倒是来的早些,还老规矩?”欧力搓搓手,笑脸相迎,上前牵住缰绳,妄图降伏这让他吃瘪无数次的蠢驴,不让他再啃这已千疮百孔的栅栏。

“嗯,老规矩。”唐武陵说着,眼睛却没落在欧力身上,哪怕欧力被自家驴踹翻在地,正委屈巴巴的摸着磕到的屁股,唐武陵也始终抬着头,痴痴望着破旧的酒招。

酒肆口,一阵狂风起,唐武陵衣袖飘飘,青布上书墨飘飘,随风而动,如驾鹤腾云。

这位从很远处来,风尘仆仆未停一步,却为眼前“太白居”挪不动脚的唐公子,看着仿佛活过来的字,眼前一亮,手中不知何时多了笔墨,在微微泛黄的纸上笔走龙蛇,正是“太白居”三字。

写完,唐武陵痴痴地笑,后神色略带凝重,眉头越锁越深,吃满嘴黑墨,叹息摇头,将纸揉团丢掉。就这样一遍又一遍,直到风停纸也尽,终究没一张自己满意的。

“真是个怪人…和怪驴”,屁股隐隐作痛的欧力小声嘀咕。

确实怪,前一秒还对欧力爱搭不理,见字如美人的唐武陵在收起字画行当,忽然与欧力熟路起来,跳下驴,搂住欧力肩膀,热情打招呼道:“哟,欧力老弟,我看你这面相,这些天是要走桃花运。”

这怪人看着弱不禁风,力气出奇大,欧力有些透不过气,苦笑,“可唐公子,昨个您喝醉了才说,小的最近可能有血光之灾。”

“是吗?”唐武陵脸色依旧,老神在在,大步流星,“那就是先血光之灾再走桃花。”

欧力想翻白眼,但职业素养告诉他要忍住,掀开掩着帘幕的门,将唐武陵迎进去。

“唐公子来了。”贝拉眼里的光更胜,桌上账目早就收好,摆上酒菜,“今天似乎比以往早些呢?”

“嗯,是早些。”唐武陵点点头,也不客气的从坛子为自己勺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上一口。

贝拉静静看着,眼里含笑,这唐公子看着斯斯文文,喝酒却异常豪迈,是个爱酒之人。

不过说来也奇怪,这唐公子喝酒,总是一半一半,一半自己一半倒个那叫山桃的大黑驴,喝到自己嘴里的酒也从不喝光,照样是喝一半留一半。

杯酒下肚,唐武陵笑着解释:“事情办完了,今天自然早些,早点休息,明天也该离开了。”

贝拉脸色略显幽怨又疑惑,说道:“唐公子不是说,来此一为求字,二为等人吗?现在一件也未办成,又为何离开,莫不是小店酒菜不合胃口,招待不周了?”

唐武陵摇摇头,道:“等的人或许在路上,不过如果今日不来,应是我算错了,再留下想来也碰不到,至于字,我现在求,贝拉小姐愿意给吗?”

唐武陵笑着,他这一笑,眼角布满了皱纹,带着岁月的痕迹,每一条皱纹都是一生的故事,却多是不幸,不幸的人生最是让人动容,这样的笑,也最是让人动心,最是耐人寻味。

这样的笑,大叔的魅力,天下恐怕没有女孩能抵挡住,贝拉很想回答“给”,但还是苦笑说道:“字是家父心爱之物,想必他……”

“说说而已,与我无缘之物,自是不会强人所难,不过若是有缘,还是不该这么轻易放手的。”唐武陵喃喃自语,似在替贝拉回答,又像在和谁说话,酒入愁肠,竟道不尽人生悲凉,世事无常。

“呃啊~呃啊~”又是声声驴叫,略带焦虑,打断了唐武陵的思绪,同样响起的,还有为山桃送酒的欧力声响,“唉唉,客官你这…要喝酒自己买去,别抢啊,而且这位驴大爷可不好惹,被踢了,小店概不负责。”

“去去去,这么好的酒,人喝都嫌不够,哪有先给驴喝的道理,若是让庞伯知道你这般浪费,还不撕烂你的嘴。”来人声音浑厚,却难掩醉意,口齿不清,“庞伯,我来了,你个老东西呢,说好的酒呢?”

贝拉微微蹙眉,来此喝酒的人越来越少,近些年最多的是附近矿上的矿工,这些人父亲是看不上的,谁让他们每次来都是乌压压一片,一窝蜂的挤进不多的酒馆,都快把店拆散了,点的却是最便宜的酒,这种把酒当水、喝不出什么名堂来的客人,父亲不会深交。

但不是朋友也不会对父亲直呼其名,以前的酒友?混到和驴抢酒喝,这……还真是混出名堂了。

带着疑惑,贝拉走出门,唐武陵也甚是好奇,恋恋不舍放下杯中酒,舔舔嘴唇,紧随其后。

就看到门口多了个一胡子邋遢的,头乱蓬蓬如鸡窝般,不知胡子粘着头发,还是头发缠住胡子的男人,穿着破旧到非灰即是黑的白衣,腰间别个葫芦,脚底的草鞋都快磨穿,整个人靠着马槽,用手勺里面为黑驴山桃准备的酒喝。

说来也奇怪,除了唐武陵,对谁都一脸不屑、抬腿就一脚的山桃,现在老实巴交,看着自己的酒入他人的口,瑟瑟发抖。

“驴兄莫怕,我与你一见如故,就讨碗酒喝,爱喝酒的人,总是爱交朋友,不过光喝酒不吃菜是有些不尽兴。”男人浑身散发浓烈的酒气,就像刚从酒坛子里捞出,如烂泥般瘫在地上,与山桃称兄道弟,酒过三巡,抱着山桃的腿,眼前一亮,像见到稀世珍宝,蹭蹭,“好腿好腿,驴兄这腿,不拿来下酒可惜了,唔……别害怕,我们是朋友,见其生,不忍见其死也,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放心放心,不杀你,不过真是好腿啊,咕噜。”

“呃啊~呃啊~”山桃叫的甚是悲凉,贝拉眼里也闪过似焦虑,她自幼在酒肆长大,知道人耍起酒疯来什么都干的出来,一方面真怕男人一言不合咬上一口,另一方面,怕唐公子生气,要知道,唐公子看着儒雅,却有雷霆手段,动起手来,醉汉这副被酒掏空的身体,一回合下来,他再喝酒,得别人往地上倒了。

不过让贝拉意外的是,一向把山桃不当驴视为知己逆鳞的唐公子,却对山桃凄惨叫声视若无睹,饶有兴致的看着面前男人的…手?

贝拉顺着目光,微微一愣,男人的手有什么好看……

好吧,确实好看,天下可能都不会有第二双这样的手了,明明男人满身油腻,蓬头垢面,手却白皙干净,就连指甲中也见不到污垢,修长有力,骨节分明,这是双适合握笔的手,若是握剑也是极好的。

可现在,偏偏用来舀酒喝,不过就算舀酒,这也是双再合适不过的手,明明整个人已醉得水中捞月,手却异常的稳,明明没用水瓢,却没有半滴酒从指缝溜过,而这,不是什么魔法,恐怕也只有世间最会喝酒的人能做到。

“青稞、玉泉、直沽烧,蒂塔、科恩、波尔多……”唐武陵只是俯身,细细一闻,面前男人喝了什么酒便是一清二楚,笑道:“虽有优有劣,但种类之多、数量之大,天下的酒,怕是半数都入了阁下肚中。”

醉酒男人一愣,此人竟将自己一路为解馋所买所喝的酒说了个边,微微眯着眼,“你也懂酒?”

唐武陵笑着,点点头又摇摇头,“若和阁下比起来,天下怕是没有人真的懂酒,不过……在下也敢称略知一二。”

“哦~~”男人来了兴致,举杯,笑道:“天下之大,唯酒无量,能知一二已经很了不起。”

“若能与阁下喝上一二,才算真的了不起。”唐武陵道。

男人闻言,笑得更胜,指了指自己的破衣裳,“一路走来,叫我滚的不少,请我喝酒,你是第一个。”

“那是他们眼拙罢了。”唐武陵嗤笑,“就像这字在此,世人只知道是副好字,却不知是谁的字。”

男人抬头,看着青布上“太白居”三字,字画飘逸,豪气雄健,每一笔都是这般锋芒毕露,笔笔如刀,字字如剑,能写出这般字的人,一定懂剑,能在酒肆,用这般千金难换笔墨讨碗酒喝的人,一定更爱酒。

“天下三绝,以酒为首,丹青其次,剑道末之”,能说出这样话的,怕是只有一人,酒中剑仙,当朝皇叔—李墨白。

而能看出李墨白字迹,又看透李墨白身份的,定也是世间一等一爱酒爱字之人,这样的人不多,倒骑毛驴更是只有一个。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药王谷的桃花仙,果真眼光毒辣,名不虚传。”李墨白笑道,抬头,骄阳落下,却依旧闷热,让人透不过气来,让人不免有些遗憾,“可惜了,这季节,实在不适合饮桃花酒。”

“是啊。”唐武陵唏嘘之余,也有种英雄相惜之感,没人比李墨白懂酒,也没人比自己更懂桃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承载世间最美年华的酒,一定要在四月芳华,邀三五好友,赏花共饮,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只有这样,才算喝得尽兴吧。

唐武陵不禁叹息,李墨白却是狡黠一笑,“不过无妨,桃花酿什么时候都能喝,但来了这,不喝点斯瓦塔尔夫海姆的酒,实在白瞎这群世间最可爱的人。”

李墨白指着马槽中的酒,世界各地的酒各有千秋,但最好的酒一定在这,因为这有同他一样,爱酒如痴,痴到为酒过节狂欢的矮人。

唐武陵闻言相视一笑,是啊,都说药王谷的桃花仙,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会无所不通,但又有谁知道他为何孤身来此?

其实很简单,没有爱酒之人能拒绝美酒节,这独属酒徒的狂欢。

世人都说他是鬼才,不过这鬼是酒鬼的鬼,他是个酒鬼,李墨白是酒仙,是鬼是仙,有什么区别,都是为个酒字在前罢了,现在遇到,自然也离不开酒,可……

“这酒不错,算是中品,一人喝勉强,但两人喝……实在上不了台面。”唐武陵眼神也落在酒上,酒是好酒,但一人喝与两人喝却是截然不同的味道。

一人多是买醉,能下肚,喝了能醉就行,两人,就更是一个品字,品酒也品朋友。

酒是最好的朋友,朋友同样是最好的酒,自古便有好花赠佳人,好酒待名士的说法,像李墨白这样的大名士,唐武陵实在不觉得这穷乡僻野有酒能相待,总不能端碗醋出来吧?

“哼,谁说此处无酒了!”一个声音从楼道传来,声音低沉有力,一听就极不好惹,至少在欧力眼里如此,脸色大变。

庞伯,这间酒肆的老板,欧力眼中没有半点矮人豪爽的周扒皮,扣扣搜搜,对人如此对酒也如此。

贝拉眼里也闪过丝诧异,自从那天起,父亲已经好些日子未下楼了,而且还抱着那坛酒,无人比她更清楚这酒对父亲的意义,丝毫不在酒招之下,当年辉煌,也有不少权贵、德高望重的人在这桌前,却没人喝过这坛酒,同样的理由,最好的酒,为故人所留,故人?说起来……贝拉眼神落在李墨白身上。

现在的李墨白,依旧邋里邋遢,满身酒气,眼里却没有半点醉意,真正看清,这是双奇特的眼睛,仿佛是春风吹动的湖泊,又像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在这双眼睛中,你能看到世界所有灵动的、充满活力的事物。

也许他整个人是死的,唯有这双眼睛,是活的,这样的眼神,又多半是为酒,为女人而活着。

这样的人,这样的眼睛,贝拉见过,十年前……见过。

“来了?”比起女儿的后知后觉,庞伯第一眼就看清了眼前人,或许是这些年在一次次失望后,终于得偿所愿,声音不免有些颤抖。

“嗯,当年之约,来讨口酒喝。”李墨白笑笑,这模样,很平淡,像一碗酒,清冽如水,入口才知滋味。

“十年了,你也老了。”庞伯看着眼前人,当年意气风发、怒马鲜衣的少年,恍若隔世。

“是啊,不过十年,你倒是没怎么变,最见不得别人说你的酒不好。”李墨白笑道。

庞伯也笑,骄傲抬头,“那是自然,人人都知道默尔索的酒好,但哪里好,他们说不出来,想在我这找答案,最后却是失望,他们哪里知道,不是我这没好酒,而是什么样的人配什么样的酒,他们,就算喝水,水都嫌掉价。”

“哈哈……”李墨白拍手称快,笑道,“也不知我能喝上什么样的酒?”

“若是以什么狗屁皇叔的身份来,你怕是连水都喝不上,不过现在……”看着李墨白就算混进乞丐堆也毫不突兀的衣裳,庞伯道,“自然是最好的。”

熟悉的酒肆,有熟悉的人,也有熟悉的桌椅,甚至连当年留下的剑痕也能找到,这方土地,仿佛被定格住,十年如一日。

等了十年才喝上的酒自是好酒,庞伯亲自开坛,霎时间,酒香四溢,就连清风也带上酒香,带点醉意,喝酒酿酒都是方好手,又骄傲到极点的唐武陵,也不自觉咽咽口水,眼巴巴看着杯中酒,就像世间最美的美人脱光衣服站在面前。

庞伯看在眼里,冷哼一声说道:“不是说我酒上不了台面吗?现在怎么连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唐武陵老脸一红,倒也不生气,喝酒的人,就算脾气再大,心眼再小,也不会和卖酒的怄气,更何况,桃花仙本就是一等一的心胸开阔,讪讪一笑,连连鞠躬道歉。

庞伯也没再为难,替他也斟了酒,道:“尝尝,就算是美酒节的桂冠,皇帝老儿的佳酿,与这酒比起,也不过如此。”

好酒需要好的器皿,玉杯中满泛着液,玉碗盛来琥珀光,为美酒添上几分酒色酒香。

香冽的美酒,入口醇和浓郁,滑过舌尖,润过喉,暖人胃,唐武陵从未喝过这样的酒,也从未见过这样喝酒的人。

庞伯喝的很快,一杯接着一杯,李墨白却很慢,就像古稀老者在打套太极,不急不缓,涓涓之水细流绵绵。

但有趣的是,从二人面前垒起的酒杯来说,一快一慢的二人,喝的酒却相差无几,甚至李墨白还有多些,至于唐武陵,再也没有一半一半的古怪了,这酒给驴喝一半,未免有些暴遣天物,再留一半,更是瞧着都会心疼。

天渐渐暗下来,喝酒的人,话也渐渐多起来,是的,酒已过半,他们竟无一人开口,也无一人将筷子伸向花生米酱牛肉,只是默默喝酒,酒和朋友,酒在前,接下来一半,是朋友。

战场由室内到室外,月明星稀,有清风明月沽酒,话好像也多了不少。

“只有你一个来吗?”庞伯靠着门口台阶躺下,眯着眼,他已经不喝了,老咯,再喝就有些勉强了,喝酒,若是勉强,实在有些浪费。

“嗯,他们都很忙,只有我,来避避风头。”李墨白依旧不紧不慢的自斟自饮。

“莫非外面的传言是真的吗?”唐武陵披头散发,没有半点风度,他酒量要比庞伯稍稍好些,依旧在喝,就是酒品不行,喝多了嘴欠,爱说笑,“李兄你…你不会真是因为怕女人,才躲着不见吧。”

李墨白也不生气,大大方方承认,“我向来不和女人动手,也向来不愿做别人手中的剑。”

唐武陵微微一愣,随即一想,也明白其中深意。

自古用剑的不少,但能称为剑仙的不多,尤其近些年,全因当年的吕祖拉高了标准,现在能称为剑仙的,李墨白算一个,但是酒剑仙,酒还在前,另一个,是不久前有大造化的英灵军统领—云浅,历史上第一位女剑仙。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很久以前就是这样,随先生游历归来的云浅,更是被寄予厚望,翘首以盼的,谁都想知道,大周的两位剑仙谁强谁弱。

此战不可避免,因为对手是云浅,一介女流,却比天下九成的男子嗜战好战,练得更是天底下最霸道的剑,剑之所至,无人可挡,无坚不摧。

或许是受到某个人的影响,云浅比任何人都知道,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比一千个患难与共的朋友,更有用,更能在关键的时候救你一命,因为他能让你变强,云浅的剑需要战斗锤炼,需要鲜血浇灌,而天底下,没有比李墨白更合适当这块磨刀石。

练剑数十载,未尝一败的李墨白,连自负的极点的司安也自叹不如的十二剑,这会是一场这样的战斗,恐怕天下人无不好奇,天下剑客无不梦寐以求,他们甚至已经自作主张,选好的时间地点,月圆之夜,紫禁之巅。

若是决一生死,或许荒山坟地更合适,死后就地埋了,省时省事,至于他们的尸骨有没有人找到,这不重要,一心求死的人,在这个世界能有什么牵挂?

但如果一决胜负,尤其争的是天下第一,那就得站高些,再高些,最好所有人都能看到,堂堂正正的赢,而普天之下,还有比紫禁之巅更合适的地方吗?

可惜,就算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李墨白也偏偏没让他们如愿,和当年一样,他是自由的,人如此剑也一样。

自由的剑,怎会落在庸人手中,也不会如他们所愿落下。

先生游历归来就选择闭关,看似闭关实则避世,因为第二日,李千尘的一纸述文就将矛头指向四大家族为首的士族权贵。

满朝文武,无不牵连,暗中立投名状,站好队,当然,不包括这个诗酒第一的闲散王爷。

可身在江湖尚且身不由己,何况是庙宇之上,你不想管,有的是办法,让你趟着淌浑水。

李千尘敢动这块千年无人敢动的肥肉,不怕他们造反,是因为他手中有兵权,号称“帝国铁壁”的英灵军,就算四大家族也要忌惮三分,而他们的统帅云浅,更是个麻烦到极点、软硬不吃的主。

想对付英灵军,先收拾云浅,于是就有了大张旗鼓的“天下第一剑之争”,李墨白清楚,剑可以比,甚至可以输,地点也没问题,但时间……现在还不是时候。

谁不知道云浅是先生的人,而他是谁的人?不清楚,就连李墨白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剑为谁挥动。

可一旦比了,他就是四大家族的人,至少在那一刻是站在云浅,站在先生对立面,与他们是敌人,自然和四大家族、和所谓权贵是朋友。这是个标签,一旦贴上,用一千种方法也不一定能挣脱,心怀不轨的人太多,就算满腹经纶,也是百口莫辩,一个人信就有一千个人信,这就是谣言,这就是舆论,兵不血刃,多一个朋友,少一个敌人,可惜,他们没有如愿。

李墨白跑了,对一个剑客,不应该临阵脱逃,但对一个酒徒,喝酒买醉,本就是为了逃避现实,“酒可比剑重要多了。”李墨白的脸上终于带了点醉意,意味深长说道。

“哈哈,对对,天下哪有比杯中酒更重要的事?”唐武陵仰天大笑,“李兄所言极是,倒是我,酒喝多了,怎地也说起扫兴的话来了。”

“喝酒就喝酒,说这么多废话,当浮一大白!”庞伯说完,算是彻底醉了,倒在地上四仰八叉,片刻便鼾声如雷。

李墨白与唐武陵见状,相视一笑,当真自罚一杯。

……

酒喝到深夜,欧力看着满院的酒坛,瞠目结舌,酒量老板最次,陈年佳酿还没喝完就醉了,唐公子好些,共举离觞,又喝了不少,将好酒霍霍光从心满意足的倒地,李墨白实在夸张,好酒劣酒,只要是酒就不挑,喝的酒比酒肆一年买出去的还多,一人靠着栅栏,抬头望天,邀月共饮,对影又是三人。

日出东方既白,寻常人家还能贪睡片刻,欧力却没这福分,柔和的阳光更像盆凉水浇下,一个激灵慌忙起身,这一切几乎是本能。

欧力抹去嘴边口水,贝拉也已经醒了,比他早些,一向如此,倒也没什么惊讶。

欧力伸个懒腰,打个哈欠,新的一天总是要用最舒服的状态迎接,不过,还是有点犯迷糊。

迷糊到不知昨夜何时睡去,也不知小姐何时坐在门口,托腮看着远方,更不知道,满院何时只剩酒坛和抱着酒坛睡得香甜的老板那古怪的二人何时离开。

不过看小姐幽怨的眼神,欧力在想,她或许也不知道吧。

太阳又悄悄爬上一截,阳光开始有些晃眼,欧力忽然觉得,一切都是这般不真实,如果不是贝拉手中凭空多的金龟,这或许真是一场梦,梦里的仙人下凡,同样贪恋“太白居”的美酒。

贝拉起身,瘪着嘴,将一张纸条递给欧力,她有些不高兴,不只是二人不告而别,同样是二人为老爹留下一个华丽到最心灵手巧的矮人姑娘也无法复刻的鱼袋,和一句“解金龟,与君换酒为乐。”,这是李墨白留下的酒钱,与当年那副字一样,价值连城,能换世间任何一份友谊,任何一杯酒。

就连欧力也留下一句,“欧力老弟,吾酒醒观天象,越发觉得这句话适合你,酒壮人胆,若真碰到解决不了的,不妨喝上一杯。”

这是唐武陵留下的,不知是不是真有所感悟,还是李墨白当真是文曲星转生,仅仅同他喝了杯酒,唐公子的字带的几分剑气豪气,与青布上的“太白居”相差无几,一等一的好字却不是留个心心念念他的女人,贝拉又怎会不伤心,没流泪已经算是坚强了。

可贝拉哪里知道,这句话可不只是留个欧力一人,三天后,一伙不太入流山贼盯上了这酒肆,开家黑店劫道,比起山上提心吊胆、风餐露宿强上不少,况且,压寨夫人有,喜酒也是现成的,可惜,这到嘴的喜酒还是被人截胡了。

酒状人胆,一点没错,喝了酒的欧力,一套王八拳虎虎生风。

穷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老祖宗一些话,可以不听,但听了还真别不信。

绝世佳酿,就算庞伯,倾注一生也一夜空空,但这次点的劣酒,在太白居,管够,同样能解渴,同样醉人心,能喝一辈子,就像这位平庸到一辈子可能碌碌无为的小伙计,照样可以关键时候挡在心爱的女人面前。

自古女人爱英雄,可天底下男人又有几个英雄,其实王八绿豆也能看对眼,就像情人眼里有西施。

很多很多年后,欧力如料想中一样,过着平淡的生活,娶妻生子,经营这时好时坏的酒馆,偶尔自酌自饮,听听小曲。

他的一生,最高光的时刻留个那个夏天,英雄救美,抱得美人归。

这本是能吹一辈子的事,但这个夏天,实在精彩,他更喜欢另一个故事,他不是听说,而是真正遇到了……两位神仙般的角色。

一个料事如神,先是血光之灾后有桃花运,一点没错。一个千杯不醉,自己与他痛痛快快喝了一夜,一篇诗一斗酒。

小孙子划划脸,说欧力爷爷老不羞,又在吹牛,一个是桃花仙人,一个是酒中剑仙,何其人物,怎么会在这破酒肆喝酒呢?

听到这话,欧力往往大笑,也不反驳,他确实吹牛了,不过更多是遗憾,他多希望能与二人月下,一觞一咏,畅叙幽情的是自己,可惜,桃花终已逝,独酌无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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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青春励志偶像剧变成异世界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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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中仙人遇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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