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知足常乐

第四章 知足常乐

闵城第三中学初三五班门口,程煜看着眼前这禁闭的木门陷入了沉思,似乎来的有些早。

将书包放在窗户上,程煜打算逛逛校园,漫步在这校园里,熟悉的地方历历在目,操场还不是后世的橡胶跑道,现在还是片沙土,跑道边还是一片杂草丛生,围墙角落哪里还缺了一块,上面布满了脚印,是无数人逃学,放学的印迹。墙外不远处有个黑网吧,从正门走的话要绕一大段路,这条捷径也是不少网瘾少年的首选。

在熟悉的校园转了一圈,回到了教室,门这时已经开了,教室里有人正如同咋天一样奋笔疾书。程煜取回自己的书包,发现已经被人打开了,检测了下书包里的东西,发现自己的作业已经不见了,心中大概就有数了,应该在里面那个奋笔疾书的手里面。

果不其然,在张洋,王浩手里找到了自己的作业。

王浩是个身材高大,肤色黝黑的少年,未来高中好像走的体育生的路子。

张洋白白净净的,成绩也不差,班里中上游,就是贪玩了点,天天泡网吧,作业全靠抄,成绩还不降,这可能就是天赋吧。

“抄完,帮我交了”对着二人说道。

“知道了”

又过了一会,人开始慢慢到齐,孙航也在这时到来。

“唉”孙航把书包往抽屉一扔,无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跟平时的他简直判若两人。

程煜看着后面跟霜打了茄子一样的模样,放下书询问:“怎么了。”

孙航有些眼泪汪汪的:“我昨天跟张莹莹表白了。”

卧槽,这是花花公子版本要觉醒了吗?不对啊,时间不对啊,不是中考之后吗?反应过来的他有些错乱,他没做什么啊,一个人的命运好像就已经开始偏离了。赶忙打探起来,这可关乎这他对未来的判断。

在对方那断断续续的倾述后,他大概明白了,昨天他送杨思思回家刺激到了对方,于是这小子放学后没回家,直接就把人家堵在路上表白了。

“她说我家除了家里有几套房子,几辆车子,一家服装店,还有啥,除了这些,你还有啥?你还是个啥?”孙航哭唧唧的说道。

……

程煜居然哑口无言,安慰的话到嘴边硬生生的咽了下去,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好想打死他。

叮铃铃,随着一阵打铃声响起,宣告着这些少年美好的一天开始了,教室里又响起了老师讲课声,教室时而高谈阔论,时而频频点头;还有...

中午,孙航恢复了往日的活泼“煜哥,我准备追三班的王小怡。”

“哦”程煜淡淡的回了一声,表示不想与他说话并扔给他一个榴莲,果然渣男都是从小就能看出来的。

“晚上你还是自己回去吧,我去送杨思思了。”

孙航“啊”了一声,并对着其的背影嘀咕道:“有异性没人性的狗东西,有了女人就忘了兄弟。”

太阳缓缓西落,预示着今天马上就要结束,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也可能是最后一节体育课。

做完伸张运动,自由活动时就有些人蠢蠢欲动了。

“上网去不去。”

“不去”

“走吧,我听我哥说初三下半学期是没有体育课的,都让其他老师占了,说不定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声音此起彼伏,很快就走了一半,留下的基本都是女生了,体育老师孙建也不阻止,因为他知道很快强壮的他即将体弱多病。

“煜哥,

我也去了。”孙航向着他挥了挥手,转身跟着大部队向着操场的角落走去,正是早上他逛的那个地方。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程煜不禁想到,前世的他也同他们一起的。物还是那个物,人还是那个人,只是一切都已物是人非。

“叮铃铃”放学的铃声响起,杨思思身穿着粉色的卫衣,背着书包小跑过来,喘着粗气,白玉般的脸上,醉了一抹红晕。

程煜坐在自行车上,单脚撑着地,直勾勾的看着她:“上车”

杨思思有些紧张看了看四周,最后还是有些小心翼翼的做了上去,程煜很难想象,昨天老街坊那落落大方人是她。

杨思思坐在后座,看着程煜的背影,有些不知所措,两只小手轻轻的抓住他的衣服。

程煜骑的有些快,风吹起杨思思的发丝,迎风飘扬。

不知不觉一双小手搂住了他的腰,扫了一眼后面面色紧张的小脸,程煜嘴角微微上扬。

一路疾驰,穿过大街小巷。

“你刚才是不是掐我肚子了,真疼。”

“我没有啊”杨思思有些紧张,小脑袋轻轻的摇着。

程煜笑了笑说道:“我逗你的,我这车坐的还舒服吧。”

“嗯”

看了看眼前这个温软的少女,心想舒不舒服我不知道吗?,这一路上坑坑洼洼的,自己骑的又快,这么可能舒服?

杨思思隐蔽的揉了揉屁股,硌的有些酸疼,这让一直暗地里偷偷观察的程煜嘴角有些上扬,心中升起一种想要将其拥入怀中的冲动。

把车停在院子里,程煜突然有些犹豫,尽管有着三十年的阅历,还是让他感觉有些紧张。

似乎是看出了程煜的犹豫,杨思思

轻灵的声音传来:“家里没人的,妈妈还在店里。”

这不禁人程煜心中微微舒了口气,转念一想,我紧张个屁啊,又没干什么,于是意气风发的跟着杨思思进了客厅。

客厅里看上去干净整洁,门口放着一个鞋架,上面摆放着几双男士皮鞋上面还有着淡淡的灰尘以及许多女鞋,里面没有多少家具,有些空旷,墙壁上贴满了密密麻麻的泛黄的奖状。

“亲爱的杨思思同学,祝贺你在200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取得第一名,特发此状,以资鼓励。”程煜小声念道,让一旁的杨思思脸都红了。

扫了一眼墙上的奖状,各种第一名,三好学生,不过到2002年以后就没有了,心中一动,心中大概觉察了些什么,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

感觉气氛有些尴尬,杨思思问道:“渴不渴,我给你倒杯水吧。”

转身进入厨房,不一会拿着两个玻璃杯便出来了,递过来一个杯子。

“给,小心烫”

程煜接过,入手一阵热乎,但并不太烫,估计是从热水瓶里刚倒的。

“你饿不饿,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这程煜还真没办法拒绝,毕竟他还真饿了。

看着少女围着蓝白色围裙包裹着粉色卫衣,湖蓝色牛仔裤,衬托出纤细修长的腿,在厨房里来回走动。嗯,会做饭的女人最好命。

杨思思家圆形餐桌上,两人面对面坐着,桌上是两碗素面,加了两个煎蛋,嗅了嗅,清香,淡雅,就象阳春白雪一样平素,散发着味香清馨,弥漫于鼻腔嘴里香气,让人记忆回荡,丝丝白面,在心中简单地平添出缕缕美味。

饭桌上两人没这么说话,但却有着淡淡的温馨,看着眼前细嚼慢咽,小口小口的吃面的杨思思。程煜生出一种幸福的感觉,这是他重生前三十年从未有个的感觉,就好像心突然有了栖息之地一样,让人感觉安心,温暖。

“你不吃吗?”杨思思眨着眼睛,脸上微红的看着程煜,从刚才程煜就呆呆的一直盯着她,心里升起一丝羞涩,还有些慌乱。

“哦”程煜这才回过神了,想多了想多了,这一定是重生的后遗症,嗯,没错,智者不入爱河,随即大快朵颐起来,不得不说,这面是真的香,就算吃完死外面,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亏。

吃完饭程煜开始给杨思思辅导今天的作业,发现这妮子其实很聪明,很多东西一点就通,就是知识点有些不牢固,但这让程煜教的有些轻松,不过又有些疑惑,按理来说她成绩方面不应该如此平凡。

在少女明媚动人的笑容中,程煜开始给她讲起了昨天他复习的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提升成绩重来就没有什么秘诀,成绩永远都是要靠努力的,先天是必要条件,后天的努力才是决定因素。

程煜从杨思思家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半了,天色早已暗淡,路灯高高耸立,照亮闵城这个小城市的天空,路上行人来来往往,车辆疾驰而过,旁边夜市熙熙攘攘,小摊上人声鼎沸,吆喝声,划拳声不觉于耳。

程煜顺手买了个发簪,骑着车享受这夜晚的宁静,只觉的岁月安好,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尝试着人世间的人生百味,享受着虽不奢华却又恬然美好的生活,却又羡慕着他人的纸醉金迷,殊不知平平淡淡或许才是幸福。

人生不过七十,十年懵懂,十年老弱,就只剩下五十年,这五十年又要除去一半黑夜,便只留下二十五年,再想想,吃饭喝茶,沐浴更衣,东奔西跑,生病劳作,又浪费掉不少时日,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少之又少。生活并非繁花锦绣,所有的好不过是来自心底的知足,所以,知足常乐吧。

回到家门口,程煜突然有些踟蹰。

悄摸的推开门,此时客厅里老爸程大河正同老妈卢美玲看着电视,看见他回来,卢美玲看了他一眼,放下手中的瓜子呵斥道:“你还知道回来,怎么不住在外面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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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你好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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