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列车驶离站台不久,我便陷入昏睡。不算困,但人实在太多,熙熙攘攘挤满过道,操着形形色色的方言一阵喧哗,车厢里的空气也腥潮不堪,让我头晕脑胀。

直到十多个小时后,列车到达兰州站,我才从混沌不清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当时我正在做梦,梦的什么记不清,突然感觉有类似液体的东西从鼻孔流出,醒来后发现是鼻血。对面座位一位四十岁出头的女人看着我,面露鄙夷,那眼神就像在说,挺结实的小伙,居然耐不住一点干燥。我本想用“看个啥,我就不信你一女人没流过血”的眼神和她对视,转念一想,她未必能看出我的意思,于是作罢。

止住鼻血后,我睡意全无。列车温吞吞地穿行在温煦的夕阳里,窗外的景致让人提不起精神。靠近铁轨的地方有些枝桠泛黄的树木,显得形单影只。稍远处的田野,像一块陈旧的浅棕色地毯,再往远处看去,便是巍峨雄峻的土色山峰,赤裸裸地立在天地连接处。目力所及,白草黄云,一片荒凉。

我压根没想过自己会来西北边疆。在我的观念里,能来这儿的人,要么是大英雄,胸怀大志,想要开疆辟土成就伟业,要么是大坏蛋,罪行累累,妄图静思己过重新做人。我与两者都不沾边,我就一普通人,硬要下个定义的话,充其量是个不太长进的年轻人。来西北的起因是有天父亲告诉我,说XJ的表哥生意越做越大,想让我过去帮帮手,问我愿不愿意。我心里明白得很,那表哥五六年没见面,根本不可能突然想起叫我去帮手,肯定是父亲的主意。从海南转业回家后的几年里,我前前后后干过好些工作。在叔父的公司当过保安,给舅舅的饲养场做过仓管……基本上每次我都干不长久,他们便训我,说我长了个尖屁股,在哪都待不住。我不怨他们训我,相反我感谢他们。这些有大把闲暇的工作,让我有充裕的时间看书。在部队的时候,我就爱看书。喜欢看书并不是因为我觉悟高,而是日子过得沉闷,时间又多,实在找不到其他的排遣途径。母亲对我在哪都干不长久颇有微辞,时常在我耳边念叨,“你舅舅他们是真心想帮你,你看你,大学没读,又没个什么技术,还能做点啥?”“我知道他们真心想帮我,我也真心感谢他们。大家都是真心,但我就是容易犯腻,没办法。”每次我一通狡辩,便能将火成功引到父亲身上,“都怪你爸,好好的让你当什么兵,随便读个大学都比这强。”

“去XJ试试吧,你表哥在那边……”父亲将XJ表哥的事情说给我听。

“您这是要把我发配边疆啊?”

“想哪去了。你不常说自己是好男儿吗,好男儿就得志在四方。”他倒记性好,连我平时强辩说的一些话都记得清清楚楚。“你呀,长点志气,你舅舅都说你烂泥扶上墙了。”母亲跟着来了句。

“劳烦您替我转告他,扶不上墙,不见得就是烂泥,也有可能是墙太滑。”我冲他俩淡然一笑。

我犹豫了几天,最终答应去XJ。我觉得远点走未尝不是件好事。蹲家里游手好闲,左邻右里早就在我背后指指点点了。我个人不在乎那些评价和指责,但久而久之,我觉得这事特让父母亲脸上蒙羞,使他们难为情。我一直特别厌恶由于自己的原因,带给任何人痛苦。所以,我同意远点走,同时暗暗告诉自己,这次得待久点。我相信时间一久,距离一远,那些人就会渐渐忘记我的存在,从而停止拿我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过完二十九岁生日后不久,我踏上了这列开往WLMQ的火车,往太阳坠落的方向马不停蹄,呼啸而去。车上一位看着将至耄耋的老爷子对着众人侃侃而谈,说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来XJ,还说“不到XJ,不知中国之大”。我漫不经心地望着窗外,景致一成不变,约莫半个小时后,倦意袭来,我再次睡去。

来到KLMY,鼻血倒没再流,只是皮肤越来越干。没几天功夫,胳膊肘和手背上的皮肤全都开始龟裂,看着像蛇蜕掉的皮。不仅如此,时差问题更为折磨我。晚上九点,太阳的余辉还在空中闪耀,死皮赖脸不肯离去。小区里的人跟吃了兴奋剂似的,忙前忙后,不知疲倦。得等到近凌晨一点,才能彻底安静下来。早晨六七点睁眼,周围却又是一片沉寂,连朝阳都没露头。起初我完全无法适应这种作息节奏,寝食难安。我用了整整半个月,才慢慢融入这种怪异的生活模式。

表哥一家对我还算热情,唯独表嫂,看我的眼神里有些提防的意味。我很清楚,表哥的批发生意做得是挺大,但里头的门道并不复杂,她不愿意让我参与其中,怕会坏事。之后,她的一番话也证实了我的猜测。当着表哥的面,她笑呵呵地说,“我看还是别让霍飞跟着咱们做生意了,不是啥轻松活,万一累坏了他,都不晓得咋跟姨父交代。”表哥听了没发表异议,让我先在KLMY玩玩转转,过段时间再找活干。我点头说行。

这座城市没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东西。规模和一座县城相当,规划布局比较简单,几天下来,我便轻车熟路。市容算得上干净整洁,城市干道虽然不怎么宽敞,但行人车辆井然有序。高楼大厦难觅踪影,一排排别致精巧的中低层建筑错落有致。道路两旁种满郁郁葱葱的树木,不时在风中摇曳。我谈不上喜欢这里,但也不讨厌。

日子过得百无聊赖,唯一高兴的事情,我结交了两个朋友——李恒远、彭勇。他俩和表哥租住在同一个小区,也干着批发的活计。李恒远卖环保塑料袋,彭勇卖日用五金品。不过他俩也就小打小闹,由于都是孤家寡人,无人帮衬,只能算勉强度日。

我和他们做朋友,是自然而然,或者说是必然的事情。

二十八岁的李恒远,个头挺高,国字脸,轻度谢顶,说起话来声音醇厚,喜欢看故事会之类的书籍,四年前只身来到KLMY。至于过来的理由,一开始他自己说的是“趁年轻,想多走走多看看”。彭勇一听,立马无情地戳穿了他的谎言,“别恶心人了,在老家混不下去就混不下去,还他妈不好意思说啊。”他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至于彭勇,我不知道他的准确年龄,他一直没说,估计也就三十来岁。他比我矮了整整一头,皮肤暗红发亮,远远看着,像被烟熏过的腊肉皮。肚子跟怀胎数月的孕妇肚子相差无几,头尖脸肿,看过不倒翁,就不用再看他。在为什么来KLMY这个问题上,他比李恒远坦率的多。“老婆嫌我穷,没本事,三年前跟人跑了,没脸待在家。”说起这段往事时,他显得很平静,嘴里也没骂骂咧咧。

“你呢?为什么来这边?”他们当然也问起过我。

“算命的告诉我越往西走,运气就越好,说在西边生活,没准能讨个漂亮姑娘做老婆,发点小财。我一听,出国不用想,最西边可不就是XJ了,于是,就来了。”我一脸正经地告诉他俩。

“你就抡圆了吹吧,鬼信!”他俩嗤之以鼻。

我们三人虽算不上志趣相投,但年龄相仿,来KLMY的原因本质上差别不大,还都是光杆司令,用李恒远的话说,“这叫无巧不成书”,不成朋友才真说不通。我乐意与他俩做朋友,在这个人烟寂寥鸟不下蛋的地方,没几个聊得来的伴,根本过不下去。他们俩虽然算是生意人,但身上没什么铜臭味,这更合我意。我从表哥家搬了出来,和李恒远住在一起,他租的是间两室一厅的房子,可以多住一个人。表哥简单问了几句,表嫂显得很开心,很明显,她不待见我,当然,我也不待见她。倒不如搬出来,落个清清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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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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