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999天

第1章 2999天

这是古城稀松平常的一天。

天气闷热,夏虫参差鸣叫,老人坐在树荫下打蒲扇,偶尔招呼路人:「侬大阿里气(你到哪里去)啊?」

路人抹抹额头汗:「切崴(吃饭)。」

问话人点点头,目光看向街市。从热闹的街市穿行而过,沿古朴马路前行,拐进那条小巷,就能到那家「老书店」。店名就叫「老书店」。一面斑驳白墙、木棱玻璃窗,窗台上放着两盆不知名的花。此时店门锁着,一个老人扒窗内望,嘴里念叨一句:「八成又去派出所了。」

身后自行车车轱辘碾过不平的石板路发出声响,老人回头看到张晨星从车上下来。老城里骑自行车的人少,青石板路颠簸不平,一趟骑过去,屁股要开花;逢雨天路滑,一不小心摔个狼狈也常有的事。

「又去派出所了?还没有消息吗?」问话的老人是马爷爷,在巷子里住了一辈子,对这巷子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事清清楚楚。

「没有。」张晨星把自行车靠在墙上,拿出钥匙开了那把铜锁。

「明天还去吗?」

「还去。」

张晨星把前后门都打开,初夏的穿堂风把纱帘微微掀起,也把张晨星的T恤吹贴到细瘦的身上。她像刚抽穗的麦子,待开花灌浆。

马爷爷跟在她身后,走到工作台前拿起水壶,拐到屋后去接水烧上,又打开木柜拿出自己的老茶缸,丢进去几根绿茶。

马爷爷在张晨星的二手书店里办了卡,一个月一百块钱,书随便看,也兼职帮她看店。再过一会儿,另外几个老人也到了,彼此寒暄一声,各找了个地方坐下。与其说是书店,倒更像老人托管,在这家潦倒的书店度过百无聊赖彼此关照的一天。

张晨星的工作台上摆着一本破旧的书,是她昨天接的生意。书页发霉、边角起了毛,封面上依稀写着几个字:「赠友人:离别之时方知光阴苦短。」剩下的字模糊不清,主人仔细回忆仍旧想不起当时情景。

「那就这样吧!书能保住也挺好。」上了年纪的人似乎都擅长和解。

马爷爷给茶缸添水,凑过去看了眼那书:「这个可要费不少功夫。」

「是。」

张晨星话少,简单答了就埋头伏案,继续翻着那本书。三言两语亦可洞见些许人心,每每此时,都像与别人的生活打了个照面。

二手书店和旧书修复是张晨星的生计。这生计仅能糊口,偶有结余。书店里大多数的书都是从前父母开书店留下的,算来也有几十年。日子过得兵荒马乱,只有翻开书时心里才有片刻安宁。张晨星一头扎进书里,任它外面细碎声响,她已然与世隔绝。

马爷爷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再摇摇头。

这样的日子如此反复,掐指一算,已过了八年。

老人心疼张晨星,在店里无人的时候终于走到她面前敲敲桌子。张晨星抬起头,戴着手套的手轻轻离开那本书,仰头看着马爷爷。

「你那个姆嬷,不找了行吗?」马爷爷对张晨星说:「你二十六了,这眼看着人生好时候,你天天去派出所、去寻亲会、守着这家不赚钱的书店,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张晨星低下头,继续检查书页。

「派出所说你不用天天去。」

「今天是因为别的事。」

马爷爷深知张晨星倔强,摇摇头,走了。再过会儿端着一个铁饭盒放在她桌上,饭盒里装着十余个馅儿大皮薄的饺子:「今天馅儿大!」

「谢谢马爷爷。」

「后头吃去,我给你看着。」

张晨星点点头,拿着饭盒去屋后,倒了点醋,认真吃起来。张晨星吃百家饭长大的。

十二岁丧父,十八岁母亲离家出走,突然就剩孤零零一个人。饿得狠的时候,站在灶前不知从何下手。邻里觉得她可怜,家里做饭多带一口,装在饭盒里放在她窗台上,担心她脸皮薄,敲敲窗走人,连个照面都不打。少年张晨星透过窗缝看人离去的背影,时间久了就能吃出那一天的饭是哪家人做的。

这会儿一边吃饺子一边拿出手机,看到寻亲会的赵叔叔给她发消息:「晨星,你看看线索库,有人传了张照片,好像是你妈。」

张晨星打开电脑,进到线索平台,看到有人在她的帖子下发了一张背影照,并附言:「像楼主要找的人。」以及拍照的时间及地点。

张晨星看了两眼,关掉电脑。

她在帖子里附了多年前母亲的照片:正面、侧面、背影、坐姿、站姿、卧姿。张晨星的母亲有一双温柔的眼睛,哪怕是在泛黄旧照片里,仍能看到眼内的柔光。

拥有这么一双眼睛的母亲,留下一封不足百字的书信,走了。

那照片背影与记忆中的母亲到倒有几分相像,跟帖人留下时间、地点,并未留下联系方式。张晨星几口吞了剩下的饺子,把书店扔给马爷爷,准备出去一趟。

这么热的天,自行车座被太阳晒的烫屁股。接了瓢凉水倒上去,眼见着车座冒了热气。再泼几次,终于不烫。骑车朝巷口走,看到拎着大包小包满头是汗的周茉。

「去哪儿啊?」周茉对她喊。

张晨星捏车闸停下,腿支在地上:「去代售点。」看到周茉一条细白的胳膊被塑料袋勒出了红印,下了车接过她的东西放到自行车后座上,调转车头向里走。

周茉扶着东西跟在她旁边,对她喋喋不休:「我们单位发了排骨,待会儿我妈红烧了晚上给你送去。我还去市场买了一个大西瓜,到家就冰上。」

张晨星闻言看了眼她手腕上尚未消退的红印,又转过头去。

「你去代售点干什么?这次要去哪儿?」

「买票去汉中。」

「那么远呀!你要不等几天,我请假陪你去喽。」周茉讲话浓浓的尾音,黏黏糊糊,异常好听。

「不用。谢谢。」

「汉中你还没去过,你一个人我不放心。」周茉把西瓜放到窗台上,回身拉着张晨星手:「我跟你去,我刚好想出去玩呢!」

「你主任开了你。」

周茉在一家银行做行政,工作琐碎辛苦,收入也仅够糊口,跟张晨星一样。但她自己很喜欢,用她的话说:「行政好啊,每天跟人打交道,我非常喜欢跟人打交道。」

张晨星把周茉送回去,骑车去火车票代售点。

城市本就不大,从古街出去穿过一条马路就是另一个世界。就那么一下子,车水马龙的声音就灌进了耳朵。

代售点的人早就认识她,问她:「这次去哪?」

「汉中。」

「还是普通列车?」

「是。」

「希望这次不跑空。」售票阿姨把票递给她,眼从花镜下抬起来,又叨念一句:「跑空了就当去玩了。」

张晨星接过车票,说了声「谢谢。」

她早已习惯「跑空」,从南到北、从西到东,火车载着她去到一个个陌生的城市、乡村,不知与多少派出所、信息墙打过照面。她抱着一个相册,相册上是母亲刘明月的经年旧照。到了那里逢人就问:「请问您见过这个人吗?」大多数人避她不及,少数人站在那里仔细看一眼,摇摇头。

回家前张晨星去了一趟旧货市场,花了不到二十块钱淘到一个拉东西的小车。回到书店,从自行车架上拆下小车立在门口。

天擦黑的时候周茉来了,一手抱着半个西瓜、一手拎着一个保温饭盒。头发挽成丸子,笑起来眯着眼。

「张晨星我跟你说,今天我妈炖这排骨绝了。」

两个人坐在小院子里,一张小矮桌,两个小竹凳,面对面吃饭。

南方小城夏夜潮热,不出片刻衣服就贴在身上。周茉指尖捏起张晨星T恤:「看你瘦的。要不是胸前还有那点可怜肉,真以为你是男生呢!」

「多吃点肉!」周茉把最后两块排骨夹到张晨星碗里,连带着肉汤倒进去:「我妈说了:肉汤拌饭,长肉快!」

张晨星低头吃饭,顺手将汗湿的齐耳短发捋到耳后,露出未被晒黑的那一小块肌肤。

周茉恍惚以为自己对面坐着一个十七八岁的青葱少年,少年短发、寡言、一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像是要跟这个世界激烈交手。

是在张晨星妈妈走后的某一天,消失了几天的张晨星终于出现,黝黑厚重的马尾不见了,一个透着青色的圆脑袋,她自己剃了光头,仿佛心灵经历一场圆寂。没人敢多看、亦没人敢多言,只背后偷偷议论:「怕是要出事了。」张晨星没出任何事,只是她的头发再也没长过。现在的长度已经是过去八年最长的一次。

「我明天一早走,书店托付给了马爷爷。」张晨星送周茉出门,把立在外面的二手车给她:「带走。」

周茉深知张晨星好意。她从来话不多,像跟所有人不熟,关心一个人也不太明显,甚至不会将好话说出来,比如:那么热的天你抱着西瓜和排骨,太累了,用这个方便很多。

她从来不说。

周茉假意拥抱她,果然人还没贴上,就被她的手拦住:「再见。」

「再见就再见。」周茉嘟囔一句,拉着小车走了。

小车轱辘在石板路上发出声响,响动穿透悠长夏夜,张晨星一直站在那,直到周茉推开家门,才转身回去。

从门里上一把生锈的老锁,穿过书店,回到院中。

皓月当空,形单影只。

张晨星抬头看了会儿月亮,终于是回到书案前,拿起那本旧书,细细翻看。

她做旧书修复,先把每一页的内容通读。

尤其是扉页赠言,经她手的每一本都被她熟记于心。就像在读别人生命里暗喻的故事,每一本被修复的旧书,都有一个故事可以讲。

夜渐深,提笔在手边的日记里写道:

「第2999天,无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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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个晨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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