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黑手党-斯博特家族
罗格镇内最出名的饭店,并不是那些富丽堂皇的大酒店,而是由一个叫黑格的三米大汉开的一家人手不足的小饭店。
现在是中午12点,正值中午的饭点,黑格的饭店里坐满了来吃饭的客人,人声鼎沸,每个人都在一边吃饭,一边吹嘘。
黑格在后厨做菜,罗杰则负责帮客人送菜,而罗亚因为受伤了,就只是坐在吧台内帮客人倒酒,把菜传给罗杰。
坐在吧台的椅子上,罗亚一边大口大口地扒拉黑格看到他起床后给他做的营养炒饭,一边在想着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主要是如何搞钱),还有晚上能不能煮了那只该死的野猪。
突然,饭店的大门被人踹开,撞在了墙上,彭的发出一声巨响,吓得罗亚的汤勺都掉了,抬头看向门的方向,客人们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吸引到,全都转身看过去,饭店里莫名的安静了下来。
众人看去,只见到一个剃着板寸头,一脸凶神恶煞模样,瘦瘦高高的青年走了进来,按着回弹的木门,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他的身后是一个披着黑色大麾,带着一个黑色牛仔帽,面容较好的男子,男子同样走进了饭店内,身边还跟着一个老人家,老人穿着一套黑色西装,背挺的笔直,衣服上没有一点褶皱,梳着一个背头,戴着一个单边眼镜。
青年进到饭店内后并没有说话,而是默默地环顾着饭店,看着简陋的饭店和吃饭没有一点规矩的客人,露出满脸嫌弃的表情。
「老头,这就是你说的,你们罗格镇最出名的饭店?我记得你们罗格镇发展的还行啊?最出名的饭店不至于简陋成这样吧?」
男子身边的老人开口,语速平缓,不卑不亢的样子:「这确实是罗格镇最名的饭店,斯博特-洛斯先生,饭店出名不在于多么好的装修,而在饭菜的味道,这家店的老板厨艺很受镇民的欢迎。而且,后天我们大小姐生日宴会的料理也是由他来做。」
洛斯还想说什么,男子便先开口说道。
「是吗?能够包揽大名鼎鼎的贝尔家族大小姐生日宴会的厨师,我想厨艺一定很好,我倒是有幸先品尝品尝了。」
听到男子这么说,洛斯立马改了脸色,「也是,没一点本事,贝尔家族也看不上。」
「underboos(黑手党中二当家的称呼),我帮您找个位置?」
洛斯微微弯着腰,恭敬地对男子说道,那还有半点刚进到饭店时那凶神恶煞的模样。
环顾店内四周,洛斯走向一个还算干净的饭桌,对着椅子上的吃饭的大汉说道。
「你!滚!」
吃饭的大汉也没想到,吃瓜吃着吃着吃到自己头上了。
这语气?你撵狗呢?这特么能忍?
「滚你马个蛋,你算什么东西!!」
大汉直接站起身来,瞪大着眼睛,盯着洛斯。
洛斯看着大汉,眼神冷漠至极,「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滚!!」
大汉气笑了,「我还就不滚了,你能怎样?」
看着大汉这个样子,洛斯反而没有生气,盯着大汉。几乎在一瞬间拔出了腰间的左轮手枪,对着大汉,作势便要开枪,速度之快。
洛斯的速度很快,可罗杰的速度更快,在他开枪时,闪身一个上踢,直接踢中他持枪的手,子弹打在了天花板上,左轮手枪也脱手飞到了空中,罗亚直接甩出一根藤蔓将手枪卷了过去。
从洛斯开枪到罗杰踢飞他的枪,这一系列动作发生的时间不到一秒钟。
饭店里的客人只听见一声枪响,接着罗杰便站在了那个开枪的人前面。
吃瓜可以,有枪不行。
众人想走,可那个神秘男子和那个老人家还挡在门前,男子,众人不认识。可那个老人,他们却是认识。
罗格镇最为出名的黑手党-贝尔家族。
在罗格镇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不知贝尔家族是做什么生意的,传说似乎和海军有着火药方面的交易,但贝尔家族的人对待罗格镇的居民的态度还算可以,没有什么欺男霸女的事情发生,就像是有钱人看待穷人的态度一般。
而那个老人便是贝尔家族boos的管家,贝尔-安利亚纳。
谁敢上前叫他让开?找死?
众人离不开饭店,就只能坐在原地,不敢乱动而那个大汉直接被吓到瘫坐在椅子上,心有余悸的摸着自己的胸口,如果刚才罗杰没有阻止洛斯,那现在那颗子弹,就不是在天花板上,而是在他的体内。
罗杰缓缓放下上踢脚,生怕头上的酒洒了,对着洛斯说道。
「先生,我们饭店里禁止打架,要打,请你出去打!」
洛斯摸着自己被罗杰踢中的手腕,看着眼前这个拿着饭菜,顶着一个托盘,身高还不到他胸口的小屁孩,额头的青筋爆起,咬着牙,恨不得现在吃了他。
他想不到,一个小屁孩竟然有这样的力气和速度,在自己察觉不到的情况下踢飞了自己的手枪。
最主要的是自己竟然在一个小孩手上吃瘪,而且还是在underboos面前,简直是奇耻大辱。
越想越气,洛斯盯着罗杰,身上气势不断攀升,罗杰也注意到了,把饭菜和酒杯放在了那个大汉的饭桌上,按住了草帽,做进攻姿势,同样气势攀升。
气势对撞,两人的中间仿佛有一个着火药引都要燃尽的火药桶,仿佛下一刻就要动手。
这时,后厨的帘子被人撩开,几乎同时,那位神秘男子说道:「够了!洛斯!!」
听到男子的喊声,洛斯的气势如同气球泄气一般,消失的一干二净,见此,罗杰也卸下了自己的气势。
洛斯瞪了眼罗杰,眼神里似乎有一丝不甘,转身默默地回到了男子身边,一言不发,并没有问男子为什么让他停手,他只知道,uuderboos说什么自己就听什么。
同时,他也怕死......
篳趣閣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