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双子联手
在大瑨。
报业三千,书商八百。
大瑨百姓喜欢读书,源于朝廷对文化的重视。尤其最近两年,市面上诸如小说诗词、话本、人物传记等等,琳琅满目,不管是识字还是不识字的,都爱买几本书回家装点门面,显得家中有书卷气。
最近,书商们又盯上了幼儿教育这一块。
大瑨国泰民安,无论穷人、富人还是世家、大族,都认为教育才是延续家族繁荣的关键。越是世家大族越是如此。如何育儿,如何培养优秀下一代,成了夫人、姨娘们最迫切想要学习的,母以子贵,恨不得有人能办个学堂才好。
培养出大瑨首富的吴老夫人自然被书商看中,书商放话,若真的写出来,便是一字千金也愿意。
可吴家最不缺的就是银子,所以上门讨书稿的书商,吴老夫人从不手软,一概叫管家给打发出去。
但这吴老夫人却又是个聪明人,有一回,太后感慨了几句孩子们不爱读书,她便主动提出要给皇子们教课。
在红衣内卫之前,宫中便有负责监查百官的机构,吴家虽只是商户,但因跟太后亲近,便也在受监查之列。
吴老夫人年轻时,常进宫陪伴太后,小时候的吴稠,聪明伶俐,问了才知,是吴夫人对吴稠的管教之方,吴夫人说,从吴稠还在腹中时,便开始教他学习知识,牙牙学语时,便给他找了先生。她说,吴稠学东西比别人快,皆是因为从胎儿时就受教育有关。
等他再大一点,便越发伶俐了,太后也越发喜欢他,听吴夫人说,家中的先生经常跟不上他学习的速度,而感慨吴稠有显状元之才,吴稠爱提问题,每天都无数个为什么,每每把先生问得拂袖而去,可太后偏偏就喜欢他问为什么,还因为跟吴稠投缘,把自己的贴身小太监铃铛赐给小吴稠做伙伴。
铃铛虽是宫人,但毕竟是跟在太后身边长大,学识颇丰,自那之后,吴稠眼界也就更宽了。而铃铛离开皇宫,自然也自由了许多。
在吴家过着受人尊崇的生活,吴府也不限制他的自由,这样一来,他便时常能回中看望父母,有时候也带着吴稠回去。铃铛的兄嫂,是个小商户,推车卖油,风里来雨里去。
两口子成婚多年,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叫明兰,明兰从小就长得好看,细皮嫩肉,就像是贵门里的小姐,小丫头很是聪明,七窍玲珑心,古诗词读一遍就能记住,可家里穷,上不起学堂。铃铛来了,就会教她识字,吴稠也会教她,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相伴长大,再大一点便种下了情根。
吴家人知道之后,自然是不同意的,毕竟吴稠是吴家的长孙,肩负着吴家未来的大任,若娶了明兰这样的姑娘回家,既帮衬不了吴家,还会让吴家人的颜面无光,可明兰是铃铛的侄女,虽然反对,但为了照顾铃铛的面子,也没有做得太绝。
当然往后发生的这些事,太后自然是不知情的。
符羽说书一般一口气说了下来,到了这里才停住。
江川见他突然停下来,不说话,不知他心里在想什么,淡淡道:「顾念着主仆的情谊,皇室关系,也是无可厚非的,但若真如阁下所言那般,青梅竹马,情根深种,又有何理由加以阻拦?」
丁牧云听了这话,深深看了他一眼,虽然没说话,但眼中的意思很明显满满是赞同。
符羽定了定神,又接着说道:「若是这样便简单,往后便不会有驸马爷了。」
「对了,吴家跟太后什么关系?」丁牧云问道,「我只听说,当年先帝爷与太后落难之时,被吴家救过,有赠车马盘缠之恩,所以太后一直感念吴家恩情,但这也只是民间的说法,报纸上却从未出现过。」
「对先帝太后的恩情若还要挂在嘴边,又怎会有现在白衣吴天子?」
「原来吴家做这些,都是在给吴稠铺路啊?那后面肯定是要辜负明兰姑娘了?到底是太后公主棒打鸳鸯,还是吴稠负了人家,你快说说,我来评断评断。」
「是是是,我说了半天连口水都没喝过,容我歇一歇总可以吧?」他顿了一顿,又接着说道,「后来,吴稠大了一些,便少入宫了,十七那年,吴夫人又带着他去宫里见了太后,恰好那天,公主也去太后寝宫,适逢公主拒了外邦皇子的求亲,赢了比武,令那皇子净身成了太监。太后大怒,把公主给训了一段,这时宫女进来禀报,说是吴夫人带着吴公子到了,公主来不及离开,躲在屏风后面……」
「好了。」丁牧云道,「后面的事情我猜到了,吴稠长得好看,天下人皆知,公主隔着屏风看到了他,对他一见钟情。」
「是,你猜中了。公主是太后最心爱的女儿,她看上了吴稠,太后心中自然喜欢,在太后心里吴家是恩人,跟恩人结亲,自然是一桩好事,毕竟吴稠是他从小看着长大,对他的脾气秉性也算是了解。并且吴夫人刚刚说过,至今尚未婚配。等吴稠走了之后没两天,我们任性的公主就找了个借口自己约吴稠见面去了。」
「后面便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了吧?可吴稠为什么不告诉公主自己已经心有所属?难道就是因为她是公主?」
「不,是因为太后赐婚。想退婚吧,家中父母不答应,想带着青梅竹马私奔,又觉得对不起爹娘,放弃明兰吧,又觉得辜负了明兰。后来一跺脚,说要去宫里退婚,跟太后讲明真相。」
「这还得了?这不是想把处处掌控他的老母亲气死?」
「所以吴夫人以死相逼,上吊的绳子都挂到房梁上了,脖子都要套进去了,吴稠这才服了软,接下来,就跟公主大婚,成了大瑨的驸马爷。」
「这就服软啦?」丁牧云感叹道,「我还以为吴大商人,会出什么奇招,原来是我高看他了。」
「什么招数在命运面前都不堪一击。新婚的那段日子,他俩也算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直到一个月后,一天早上那明兰的爹娘突然来到了驸马府门外,趁吴稠出门给公主采办她爱吃的蜜饯果子时,悄悄递了封信给他,明兰爹娘含泪说道,自他跟公主成婚之后,明兰便茶饭不思,若不是有了身孕,苦苦支撑,怕早就已经熬不下去,吴稠悔恨万分,立即前去探望,这苦命鸳鸯一见面便相拥而泣……」.
丁牧云抚额,感叹,「你说的这么绘声绘色,就好像你在当场亲眼所见一般。」
「虽然不是我亲眼所见,但我有想象力,吴稠回家之后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吴家一向人丁单薄,家中有了长孙,便不想轻易失去,于是便瞒着公主,在外面置办了宅子,从此明兰成了外室夫人,十个月后生下了吴景灏,可纸包不住火,几年后还是让公主给知道了。可生气归生气,公主也是没有办法,嫁给吴稠已经几年,夫妇恩爱和美,可就是没有给吴家生下一儿半女,吃了不少药看了不少御医,连妇科圣手都见过了,肚子就是没动静,她自觉愧对吴稠,愧对吴家,闹完之后,默认了这个外室夫人的存在,但是公主给吴稠立下规矩,就算她将来死了,那位也休想进吴家的门,吴稠自然是应了。」
终于把前因说完,说到了吴景灏,符羽伸了个懒腰:「
吴景灏跟着母亲在外生活,从小就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兜里不缺银子,再加上有一副好皮囊,免不了轻浮好色,附庸风雅,自诩为才子,其实只是小才,但他遗传了吴稠的精明,会做生意,运气也好,还小小年纪,就已经挣了别人想都不敢的银子。」
丁牧云双眼发光,嘟囔道:「原来是他自己挣的银子,难怪出手这么阔绰。」
「好啦,吴景灏的事,我已经讲完了,丁姑娘,在商言商,你这个消息可不值五十两银子,我在京城时候,曾远远地见过吴景灏一面,只要让我见了他,便一眼就能认出他来。」他站起身,掸了掸学院服上的灰尘,弯下腰,目光盯着丁牧云,又道,「现在是不是该说一说,价值五十两的消息了?」
今天,天还没亮,丁牧云早早就起了床,还特意穿上了书院服,原打算去参加开学礼,结果临时被院长辛夷叫去了观星楼。
辛夷告诉她,说是有几名学子的档案,被临时抽调出去,送给重要人物查阅。适才刚刚被送了回来,因窗户没关,档案被风吹乱,需要重新整理归档,而自己赶着去参加开学礼,没有时间整理,而档案处的人,也都去参加开学礼去了,并再三叮嘱丁牧云,此事甚为重要,一定要赶在开学礼结束前做好,叫她无论如何要把档案整理好,不让人察觉出档案被动过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