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第一次直面魔神躯体
这是蓝星中最后一个秘境,因为先前的所有秘境机缘都是楚小凡的,楚小凡也得到了一个称号,秘境杀手,比少妇杀手更可怕的称号。
因此,也压根没有人打算去和楚小凡争夺这蓝星上最后一个上古神灵的秘境。
整个至北之地也就只有楚小凡一人在上古神灵冰凰的秘境,硕大的上古神灵上古冰凰在楚小凡的头顶苍穹之上盘旋。
它的身躯大致与上古凤凰大致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上古凤凰代表的是最为纯正的火焰之力,即便是林重阳的上古金乌真火也有些许差距。
上古冰凰代表是最为纯正的极致之冰,极致的寒冰极致的寒冷!
楚小凡凌空于半空之上,上古冰凰在楚小凡的头顶不停传输着能量,上古神灵的能量疯狂往楚小凡的肉身倾注而去。
楚小凡此刻的肉身已经变成了上古冰凰的形状。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整个至北之地的温度也在伴随着传承机缘的进行而不断降低,还没到半个时辰,整个至北之地的温度已经来到了足足零下一百摄氏度。
普通人要是在这个温度之下甚至无法撑住一秒就会化为冰雕。
但此刻,融入了上古冰凰传承能量的楚小凡已经丝毫没有感受到寒冷的意义,甚至于越寒冷楚小凡便越享受。
传承了上古冰凰力量的楚小凡如今拥有了完全不惧寒冷的能力!
在至北之地甚至能够实力有所提升!所以这也是上古冰凰将传承秘境安置在至北之地的原因之一。
在至北之地,上古冰凰能够更好的压制住魔神躯体从而将魔神躯体封印,做到力量最大化。
终于,在半个小时后,楚小凡猛地睁开双眸,当楚小凡睁开双眸的那一刻起,一股寒冷到了极致的冰花从天空中凋零而起。
凄冷而又美好的雪花从苍穹之上出现,如此美好的场景楚小凡对此只是微微一笑,现在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去欣赏这美丽的雪花。
因为,他现在有着更加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彻底消灭这上古冰凰封印下的魔神躯体!
楚小凡的双眸深处犹如有冰刃一般,看上去十分凶狠,杀气十足,现在的楚小凡已经是伪神境界了!
在吸收完蓝星最后一处上古神灵传承秘境的力量之后,楚小凡的境界终于来到了巅峰,伪神境界!
在这个已经没有了神灵的时代,伪神就是当之无愧的最强者!
或许照这个趋势下去,并不需要多久就会出现神灵,但是,至少现在没有出现神灵!
从楚小凡修炼至今,这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楚小凡硬生生的走过了其他人自灵气复苏以来几百年才走完的路。
简直匪夷所思。
「楚小凡!这个宇宙就靠你了!」上古冰凰语重心长的看着楚小凡开口说道。
楚小凡内心一阵汗颜,这句话这些天来,楚小凡都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每得到一个上古神灵的秘境机缘,上古神灵便至少能够对楚小凡说至少几句这种话,听得楚小凡都有些麻木了。
这些上古神灵的腔调和架势不能说毫无干系,只能说一模一样了。
接下来,又是楚小凡十分熟悉的一幕发生了,只见上古冰凰秘境就这么十分突兀的消失不见。
一道充斥着整个宇宙中最为强烈魔气的上半身出现在苍穹之上。
上古冰凰犹如一柄冰剑一般朝着那魔神躯体的下半身便冲了过去,恐怖的气势犹如能够刺破苍穹的利刃,令人望而生畏。
最为绝的是,魔神躯体的下半身竟然还穿了衣服,衣服搭配暗黑邪恶的魔气竟然显得十分潮流,令楚小凡眼前一亮。
虽然魔神躯体的下半身并没有嘴巴,没有能够表达情绪的方式。
但是,盘旋在魔神躯体下半身的那浓郁的魔气正在十分惟妙惟肖的传递着一个信息。
那股信息传递出来的情绪感受上去充满了不屑,充满了自信。
上古冰凰那最后一抹残魂依旧是我行我素勇往直前朝着魔神的下半身躯体冲刺而去。
即便只是残魂,但这股力量依旧使得已经成为伪神的楚小凡感到有些震惊。
从上古时代到如今,都不知道过了多少万年,这么多万年过去了,上古神灵的这一抹残魂依旧能够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中文網
但,上古时代的至高神灵毁灭之神对于这一切早就有所准备,不然毁灭之神分成了那么多块的躯体不可能会逃出去那么多。
只见魔神躯体下半身轻轻抬起他的双腿,在这一刹那,魔神躯体的双腿竟然在急剧放大!
瞬息之间,魔神躯体的双腿竟然变得犹如麒麟腿一般粗大,粗大的双腿竟然直接朝着冲刺而来的上古凤凰狠狠的压了下去。
「轰!」
「噗!」
......................................
上古冰凰硕大的寒冰身躯就这么硬生生的被魔神躯体的双腿直接压入地面之上!
至北之地由冰块凝结的大地就这么被魔神躯体一脚给踩的分崩离析!
在遁入地面的一瞬间,上古冰凰最后一缕残魂也不堪重负,彻底的离开了这个宇宙,离开了这个世界。
魔神躯体双腿得意洋洋的收起双腿,随后浓郁的魔气隐隐约约有些躁动,看上去在庆祝自己的重生。
魔神躯体双腿转了个身子,像是看了一眼楚小凡,便想要直接离开此地,懒得和楚小凡这个蝼蚁多计较。
毕竟对于毁灭之神来说,真正的对手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创世神,楚小凡这样的蝼蚁他连踩都懒得踩。
但是,当他看了楚小凡一眼后,双腿气息瞬间攀升!
显然!他察觉到了楚小凡身上的创世神气息!
楚小凡也嘴角微微上扬,双眸深处流露出无穷的战意,大声怒吼道:「来吧!毁灭之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