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水与月之都
帝国金币,是自第二纪元元年,在大陆上普遍流通的货币,最初由统一了绝大部分人类领土、赶走精灵的人类帝国发行,帝国存续了六百多年便宣告灭亡,但是其为当今世界留下了许多有用的东西,货币便是其中之一。
为什么帝国货币至今仍然被使用,人类帝国的威望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便是简单易懂。在精灵统治时代,货币种类繁杂,汇率复杂、难以计算,帝国的建立者决定改变这个状况。
最初,帝国的第一位皇帝的幕僚们提出三十六个半银币换四分之一金币,被大贤者一票否决,坚决使用一百比一的汇率。其后的日子中多次有人提出修改汇率,但都被贤者以……温和的话语劝说并打消这个想法。在后来的几位皇帝在位期间,又推出铜币供使用。
虽然发达地区的知识分子们觉得这个货币制度有些草率,但绝大部分平民,甚至包括部分贵族,呃,或许是很多?他们是没所谓的,能有一个稳定又简单的汇率,不也挺好嘛。
虽然在人类帝国之后有不少国王和商人都推行过自己的的货币以图打破现状,但因为当年的发行量多,使用范围之广,如今大部分地区的主要货币仍是帝国货币,其他货币只是偶尔会用到,而且又不是不能兑换。
罗安现在手上拿着的就是一枚帝国金币,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币泛着红光,仿佛要燃烧起来,灼伤贪婪者的双眼。
就行情来说,一名普通的商队护卫一次护送的工资是30枚银币,著名的三圣教的教宗卫队,平均工资也只是2枚金币,这已经是世界上最高的佣兵工资了。
而现在,这位艾丽娅小姐一出手便给了他一大袋金币,看这重量,起码得有几十枚金币了。
这出手可太吓人了,一般人谁敢接这单子。
但她给得实在太多了……
不过罗安好歹是个正直的人,他怎么忍心拿这俩二愣子太多钱,所以只拿了5枚。
他们三个人每人背了一个大背包,鬼知道里面有多少空间是拿来装钱的。
他曾听说在那些贵族老爷或者是大商人的金库里,满满装着的都是金币,有钱人们每天都在装满金币的大池子里面游泳,他们种地用的锄头都是金子做的,砍柴的斧头上镶嵌着五彩斑斓的宝石,他们雇的面包师在面包里放的东西甚至都不是木屑而是一粒粒金粉。
这一出手就是一袋子金币,这……班比诺老爷和艾丽娅大小姐究竟是什么人,出来干什么的……
“我擦我不敢说。”
“罗安先生,有什么问题吗?”
“没……继续走吧,我们还有多久到米娜希尔?”
“就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骑马或者坐马车只需要两天就能到,现在我们恐怕四天以后了。”班比诺看了看路边的石碑,原本是有人立起来纪念死者的,现在起到了路标的作用。
“行,艾丽娅小姐,你那双娇嫩的脚要是遭不住了可得提前说一声。”
“谢谢你的关心,罗安先生,你真是个热心肠的人,不过我可没那么柔弱哦!”
班比诺觉得这个罗安话中带刺,但艾丽娅似乎并没有察觉到什么异样。
………………
欢迎来到米娜希尔,南方海岸的明珠,世界上最大的港口之一,旅行商人们的故乡,精灵们的最后驻足地,古代文化的保存者与传承者,水与月之都。
这里没有令人生厌的领主老爷和传教士,
人们走在街上不用给闪闪发亮的骑士让路,非人种族也不用担心遭人白眼,长着兔耳朵的姑娘们可以放心地走在大街上,小伙子们会被你精心打理过的毛发吸引住,打开他们的家门,为你送来从世界另一端运来的花朵。
想一想,你劳作了一天,腰酸背痛,疲惫不堪,这时候你该做什么?回到家里,去你那干草堆成的小床上睡一觉?不!在米娜希尔的夜晚,人们都聚集在酒馆里面,这里的酒馆从不关门!水手、佣兵、冒险者还有工匠们,他们唱着跑调的歌谣,砰砰砰地敲着木桌,把清凉的啤酒大口大口灌进嘴里,在酒馆侍女的身上揩一把油,歌唱美好的一天。
灰白色的石砖路铺满了整座城市,不用担心会在上面踩到恶心的粪便,由精灵们亲手打造的排水系统会让外来的乡巴佬大吃一惊,无论你走到哪里,石砖路都会将你指引到市中心的喷水池,你可以带着你的心爱的恋人,在徐徐升起的圆月下,拉起她的手,在圣马希尔的祝福中吻下去,神明会祝福你们至死不渝的爱情。
这里的人们都很幸福,因为他们住在米娜希尔。
………………
现在是第二纪元1399年3月16日,下午,太阳快落山了,太阳神似乎仍然留恋这座城市,将他最后的余晖洒满这里。
空气沁人心脾,都市退去了往日的喧嚣,人们放下自己的工作,餐厅的厨师们开始为今晚的客人做准备,船夫们收起渔网,悠然地摇着船桨,他们的妻子做好了饭菜在等着他们回家,果贩看着今天没卖出去的水果叹了口气,只好拿起一个苹果咬了一口。
一个老人有些迷茫地站在路边,手上拿着一根手杖。他是一个盲人,自从妻子去世之后他就很少出门了,这次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忠诚的狗狗却不知道跑哪去了。老人像个走丢的孩子一样不知所措,只是拿着手杖,塔、塔、塔地敲着地砖,人们在他身边经过,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去帮他一把。
这时,他感到自己的手臂被一双纤细的手拉住了,耳边传来婉转的声音:
“让我来帮您,小心台阶,我们走...”
“迎面走来的是市长乐团鼓手的遗孀,自从她丈夫过世后,她就一直穿着他的制服。”
“注意,上台阶!接下来……”
“看,肉店装饰的马头掉了一只耳朵!一定是今早在这里斗殴的小伙子们干的。”
“这笑声来自花店老板娘的老公,他的妻子把一束好漂亮好漂亮的话送给了他,好像个开心的孩子,眼角满是笑纹。”
“哦,在糕点房的橱窗放着好多糖果,真想尝一尝!”
“嗯……您闻到香味了吗?佩普纳在给顾客尝他的甜瓜呢。”
“啊,真好,有人在卖杏仁蛋糕味的冰淇淋!”
“我们正走过猪肉店……火腿带骨卖13铜币,腌排骨12铜币。”
“现在到了奶酪店,2银币一块鲁道尔羊奶酪,团波干酪则要卖3枚银币。”
“肉店门口有个小婴儿正盯着狗狗,但狗狗却望着烤鸡。”
“好啦,现在我们来到了告示栏前面,再过去一点就是驿站了。”
“我呢,就把带您带到这了,再见!”
石砖路被踏响,发出欢快的声音,这声音飘然而至,然后又像天使一样跑开。
老人感到脚边有东西,是自己的好狗狗回来了,原来刚刚被烤鸡吸引走的就是这个小家伙。
他摸索着牵起了狗绳,开始走上回家的路。
………………
在米娜希尔南部城区的一家小酒馆,老板正在准备今晚要提供给那帮莽汉们的啤酒。
这时有人推开了店门,他感到有些疑惑,太阳还没落山,平常客人们可不会这么早就来。
“啊,罗安先生……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住这种小旅馆吧,我有足够多的钱啊。”
“我也这么觉得,所以不是‘我们’没有必要住这里,而是‘你们’没有必要,所以我都已经把你们送到米娜希尔了,为什么不就此分道扬镳,去住你那舒舒服服的大旅店呢?”
两男一女走了进来,为首的男子一脸不耐烦的样子,似乎想要甩掉另外两个人,而剩下的少年和少女则是尴尬地笑着跟他对话。
“不用这么着急嘛,你看,现在天色不早了,我们明天再分开也不迟呀!”
“老板,住宿,一个房间!”
男子翻了个白眼,不想再搭理身后啰嗦的少女,直接来到了柜台前。
“3银币。”
他从腰间挂着的钱袋里拿出银币,放在了老板面前,后者确认了一下确实是真币,才给他找零,并递出了钥匙。
“二楼左边最里面那间。”
“呃……啊!给我们也来两间!”
老板看着三位客人离开,耸了耸肩,这个地方总是不缺奇怪的家伙。
“差不多该回来了……”
他看了看店里挂着的钟,低声念叨道。
果不其然,店门口又出现了一位新来客,呃……或者说是常客?
一个小脑袋“啵”地一下从门框边露了出来,棕色的长发,脑袋上一跳一跳的毛茸茸的双耳,还有摇晃着的大尾巴,这个小姑娘是个亚人、狼族人,或者用他们祖先的语言,沃夫兰——意为巨狼的子民。
“你好,先生,我听说您遇到了麻烦。”
她的声音像夜莺一般婉转动听,沁人心脾。
“哦是吗,但是我好像并不记得有什么麻烦?”
“不不不,你肯定记得,你弄丢了什么东西。”
“是吗,哦不,等等,我好像有点头绪了……”
“什么东西是世界上最可爱,最活泼……”
“什么东西早上不见,晚上出现……”
“什么东西是你的掌上明珠,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什么东西让我最头疼,天天为她担心……”
啪嗒,呼啦啦啦,嗒嗒嗒。
狼姑娘小跳进了酒馆,抬高双手转了几圈,又晕头转向地稳住身子,面向老板。
“就是我啦!你最最最最最,最!最爱的女孩,你最美丽贤淑懂事可爱聪明的女儿!!”
她的名字叫萨娜,老板的女儿,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是他最爱的女孩。
“哦,最爱的女孩是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家女儿开始和她的母亲抢爸爸了呢?”
因为他最爱的女人是他的老婆。
老板娘从后厨走出来,大踏步上前,揪住了萨娜的耳朵。
她们娘俩都是狼族人,两只大尾巴在老板面前晃来晃去的,没有比这更让人幸福的事情了。
“唉,疼疼疼疼!唔……妈,大哥和弟弟呢?”
“噢,你哥哥今晚有巡逻的工作,乔治的话……他这会应该送完信了,马上就能回来——嘿!别转移我注意力,我还没有跟你算从早上起就找不到你的账呢,你知道厨房有多缺人手吗!”
“哎呀!我错了我错了,我这不是来帮忙了嘛~”
“过来吧,你这小野狼!啊……老公,差不多是时候了。”
“我知道,我知道~”
看着其乐融融的妻女,老板感觉这一辈子的疲劳都被治愈了,没有她们真不知道今晚的工作该怎么开始。
准备终于完成,外面也传来吵闹的说话声,大门再一次被打开,五大三粗的汉子们、比汉子们还五大三粗的女汉子们逐渐涌了进来。
欢迎来到米娜希尔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