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10章

「敬儿!」高时意慌忙过去扶起他,本能的先以指探他鼻息,探到有气息,才大松了口气,随即惊觉额上都是冷汗。

还好,她找到了孩子,沈敬命运的齿轮在她手里改变,原作中的悲剧没有重演。

「敬儿,你醒醒……敬儿。」

再唤他,声音便有些哽咽。

帘子被掀开,江羽陌出现在车门前,出言劝慰:「令公子只是晕倒,稍时便会醒来,不必害怕。」

高时意点了点头,抹了把眼角,将沈敬抱了个舒服的姿势,这才又钻出马车。

江羽陌绅士地扶了她一把,道,「我送你们一程吧。」

「啊不不!怎敢再劳烦江公子。」高时意慌忙摆手,「现在已经没有危险了,我们可以自己回去。」

她只是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担忧许家一次不成,再使阴招的。只是这毕竟跟人家江公子没有关系。

「哦,江公子,我要回去寻我那些行李了。」

江羽陌闻言一笑,凤眸一转,高时意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去,却见,后头已然多了一辆漂亮的马车,而车厢里,竟然装了一堆……她买的物品!

「这……没想到江公子这般心细,太感谢了。」高时意欣喜地感叹。

「江风。」江羽陌示意了声,那车前的小哥立即开始搬那堆物品。

说起来,她今天也算因祸得福,这不,白得了一辆破马车,刚好装这些东西。

「哎小哥!我来吧。」高时意连忙跑去一起搬。

待事情尘埃落定,江羽陌便拱手道别:「路上小心,江某告辞。」

「江公子一路顺风。」

目送江羽陌走后,高时意也驾了这破马车,朝沈家村的方向驶去。

「驾!」

可能是她驾车技术不熟练,马车颠来颠去的,正待她着急时,忽听得身后扑通一声,她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却见到一个大活人滚落在路边!

赫然是沈敬!

「吁!」吓的她慌忙拽停了马车,跳下车奔过去,「敬儿!敬儿你怎么样?」

沈敬艰难地从地上爬起身,满脸紧张和疑惑,「娘?你也被抓了?我们快走……」

原来他醒来后,本能的想要逃命,才从车上硬摔下来。

「别怕,敬儿,没事了!」高时意心疼不已,摸他的头和手臂,「摔疼没有?头晕不晕?伤到哪儿了吗?」

沈敬摇摇头,「没有,娘,那些人呢?」

「是两个劫财的土匪,我们运气好,遇上了一位侠士相救。」高时意故意把事情说的单纯些,不想他有负罪感。

「真的吗?」沈敬这才稍松了口气,「太好了。」

「快起来。」高时意扶着他起身,帮他整理衣裳,看他仍神情不定,眉头紧锁,想了想,便说:「敬儿,这只是个意外,娘什么时候都不会放弃你。」

沈敬的眼圈微红,哽咽道:「是我让娘担心了。」

他怎么会怀疑娘呢,只是恨自己为什么是娘的累赘。

「你这傻孩子……」高时意情不自禁的抱住了他,失而复得,仍心有余悸。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得想办法让沈敬学些本事,多些自保的能力。

如果他能像那位江公子一样有武功就好了……

「系统系统。」

「我在呢!」

「有没有别的途径,能快速挣到一万积分?」

「有是有,怕宿主做不到。」

高时意不以为然,「什么代价都可以,我是一个母亲,只要能让沈敬的眼睛复明,上刀山下火海,义不容辞。」

「哇哦,母爱伟大!只要宿主完成一个冒险任务,系统直接赠送复明药水哦!」

「什么冒险任务?」高时意激动了。

「亲吻京城第一公子:江羽陌。」

「??!」

它说什么?

亲?吻?江……江羽陌?!

高时意脑瓜子嗡嗡的,又气又羞又臊,一张老脸憋的通红,「我不相信系统有这么不要脸的任务!」

「绝无虚言。」

「你玩我呢?!哎,你睁眼看看我,就我这副德行,亲……那不是亵渎人家第一美男吗?」

高时意心态崩了,「再说,我是活腻了吗?人家是武林高手,我还没沾着人家衣裳角呢就被扇出千里之外了!」

「不都已经都抱上了吗?事在人为嘛!」

「那是救人!不说了,我是绝不会做这种事的!」

「别嘴硬,好好想想,此任务长期有效哦!」

高时意呸了一声,什么破系统?居然让她公然耍流氓!?

不过,京城第一公子?

脑海中再次出现江羽陌的面容,还真是哦!方才事态太紧急了,她没仔细看,现在回想,嗯……

宇眉凤眼,双瞳翦水,肌肤莹白,脸型轮廓分明,刚柔并济,而且身材颀长,气质出尘,真是无一处不完美,说是天下第一美人也当之无愧。

如果她还是那个大学妹,她一定会发花痴吧,可是……算了,现在与她无关。

冷静下来她又不由思索,系统既然给出有关江羽陌的任务,那说明这江公子也应该是这故事里的重要人物。

回想原作,江羽陌这个名字……确实出现过,原作者曾提过几笔,属传闻中的风云人物,只是具体后面的剧情不详。

随便吧,她还是踏踏实实的走正常程序,任务总会完成的,到时候她就能回去了。

***

一棵三七树解了高时意一家的近渴,不但搞定了几日的吃食,还余下了一笔巨款。

开始高时意还担心许家来闹事,不过几天不见动静,才稍稍安心。

在这些贫穷的山村里,谁家飘出来肉香是很引人注意的,一顿两顿,到底飘到了后屋那里,孟秋也踩着饭点儿过来了。

就算分了家,孩子到底还是自己的,高时意也不小气,便留他们一家三口吃饭,完了再给豆豆捎上一只鸡腿。

私心里,她也想让孟秋后悔,看看,跟着老娘才有肉吃!

沈南手艺不错,和苏敏敏两人几天就将那间屋子收拾的有模有样,可以开张行医了。

苏敏敏还挑了些药籽儿,提出耕种药材,得到了高时意的赞扬和支持,并承诺等西地的油菜籽儿熟了,下季就种药材。

高时意让沈南又砍了一些竹板,选出一块在上边刻了「苏氏医馆」字样,挂在大门口。

苏敏敏看了很是感动,婆婆竟然用她的姓命名。

但高时意说:「这本就是你爹传你的技艺,理应以苏氏传承。」

其它竹板高时意拿刀刻上了一些简单的字,让沈敬以手摸着辨认,她一天教他几个,沈敬果然心灵,教一遍就能认和写。

沈北和沈西儿按理说,她应该送到学堂里让他们系统的学知识的,但是,整个沈集只有一家学堂,而且一年一人要三两银子,她目前还负担不起。

于是苏敏敏自告奋勇,主动担下了教弟弟妹妹的任务,替婆婆分担。

空闲时,高时意便领着媳妇女儿做衣裳,她不是跟人家要了几块布头嘛,乡下妇人都会点针线活,小衣服也好做,不出两天就做好了,刚好让妮妮穿着新衣裳回姥姥家。

这也是她给亲家看的态度。

想到儿子的事儿还要用到亲家公,她便去了村南头的养鸡户容氏家,准备买两只大公鸡让敏敏带回娘家。

在原作中,这个容氏是原主的老闺蜜,两人臭味相投,之前原主的各种作妖都是听了容氏的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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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我成了四儿一女的极品老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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