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1990年。
四月的鹏城就像小孩的脸,今日一早起来灰蒙蒙的,似乎有一场大雨要光临,到了中午又冒出了太阳,暖洋洋的。
富森配件厂的家属区是传统的筒子楼,独属于这个年代的特色。五层高,每层六十户,每户都是单间,最大的二十五平,最小的十平,每层都有长长的走廊和公共卫生间,洗漱池和澡间。三座筒子楼再加上大门,围成一个四方型。
中午正是饭点,许多人都是从食堂打完热菜热饭端回家跟孩子们一块吃,张招娣也不例外。
刚入四月的时候,一群孩子去河里游泳,张招娣唯一的女儿差点被淹死,得亏张招娣忧心女儿,前去找人,将人捞出来才捡回一条小命。
命是救回来了,晚上却发起了高烧。
张招娣忧心女儿,向领导请了假火急火燎赶回家中,丈夫下班比她还早,正在客厅兑热水。
张招娣小声问,「小沫还没退烧吗?」
苏爱国点头,「我刚给她换了抹布。烧已经退下去了。」
房间内,苏以沫额头隐隐作痛,门外的说话声像苍蝇嗡嗡似地传入她耳中,她猛地睁开眼睛。
巴掌大的房间一横一竖摆了一大一小两张床,一阵风吹过,呜呜声让人昏昏欲睡。靠墙的位置摆放几个木箱,墙面用透明胶带贴着张学友和刘德华年轻时的海报。许是胶带粘性不行,风一吹,海报一角被风卷起,时不时发出哒哒的声音。
苏以沫揉了揉眉心,就见一个二十七八的女人走了进来,她上身穿着红色T恤,下1身一件低腰喇叭裤,看到她醒了,立刻惊喜坐过来,「小沫,你醒了?」
这熟悉的语气,陌生的环境让苏以沫的眉头蹙起。
她细细打量对方的眉眼,瞧着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只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在她愣神时,张招娣伸手碰了下她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长长舒了一口气,「你都发了两天的烧,可算退了。」
她掀开被子,示意女儿下床,「你呀,以后没大人跟着,可不能再去河里游泳。这次得亏我去得巧,如果我没去找你,你就被水鬼拖走了。」
一边说一边给她穿鞋。
苏以沫多年自立更生,突然被人当个奶娃娃照顾颇有些不习惯。
她细细打量四周,自她有钱之后,她就开始享受生活,住的海城高档小区,请了设计师帮忙设计和装修,里外里都透着精英范儿。可现在呢?白石灰抹的墙面,锈迹斑斑,靠窗的两个角落因为雨水经常吹进来的缘故,墙面发霉,露出青灰色,就好像苔藓。
这种房子跟她初中宿舍有得一拼。但是更让她震惊的是自己小了好几号的手,还有这细胳膊小腿儿……。
她心里一个咯噔,只是睡了一觉,没有发生车祸,也没有疲劳,居然穿越了。
张招娣见女儿发呆,以为她没力气,想了想,「要不要妈把饭菜端过来?」
苏以沫定定看着她。她没有原身的记忆,自然也没有对方的情感。但是她不喜欢在卧室吃东西,对张招娣的提议,她下意识否定,「不了。我出去吃。」
苏以沫机械起身,出了房间,就是客厅,没比卧室大多少,却摆了一套木制沙发、茶几和电视柜,门口位置还摆着一张桌子,应该是餐桌,一个二十八1九的男人正在摆筷子。
苏爱国见女儿过来,立刻招呼她吃饭,「今儿你妈打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
苏以沫找了个位置坐下。
上一刻,她还是公司总经理,一觉醒来,居然成了小女孩。她没有原身的记忆,所以信奉「少说少错」的原则,想着细心观察。
只是她额头隐隐作痛,属于原身的记忆涌入脑海。那些细碎的小事,零星的几位人物一一在眼前浮现。
六岁孩子的记忆少得可怜,接触到的人非常有限。
她父母老家在G省,祖上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之所以运气这么好,能在鹏城工作,是因为父亲上初中时曾经帮下1放到农场的老同志送过几回信,一来二回就混熟了。老同志平F后,为表感激之情,就把苏爱国的户口转到鹏城,并且帮他在富森配件厂找了份检测员的工作。
苏爱国是苏家养子,上头还有个姐姐,为报养育之恩,他将工作两年赚的钱全交给父母。请假回老家探望父母时遇到了张招娣,也就是原身的母亲。
之所以苏爱国会娶大字不识一个的张招娣,不是因为对方长得漂亮,也不是因为父母安排,纯粹是因为她不要彩礼。
对,没错,她没要彩礼。张招娣家住在山上,穷乡僻壤的地方,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
张招娣母亲生了七个女儿,才生下一个宝贝蛋子。张招娣作为长女,才四岁就被爷奶指使干活,照顾妹妹。等她长到十八岁,父母作主要把她嫁给村里一位鳏夫,只因为对方出得起三百彩礼。
卡尔·荣格说过一句名言:健康的人不会折磨别人,一般折磨别人的人往往曾被人折磨过。这句话换在家庭中也同样适用。自小受过重男轻女的迫害,长大后也成了加害者。封建毒瘤最恶毒之处就在于它具有传染性,极难根除。但是也有例外。
张招娣作为家中老大,经常要走十几里下山卖山货,她算是有点见识。
得知父母将她嫁给老鳏夫。那才鳏夫前一个媳妇就是被他打死的。日子过得不好,她也有求生的本能。她想好好的活着,于是她鼓足后半生所有勇气,趁着下山卖货的功夫逃了。那时候还没有身份证,她没有介绍信,就只能在集市附近的几个村子转悠,碰巧遇到了回乡的苏爱国。
苏爱国那时候到了年纪,想成家娶媳妇,但是养父母大概觉得他娶了媳妇,不会再孝顺,把着他的工资不肯张罗。作为养子,苏爱国自然不敢提意见父母,就只能自己另想办法。
张招娣走投无路,也豁出去了,主动跟他讲,「我嫁给你,不要彩礼,但是我以后只生一个孩子。」
苏爱国从小就寄人篱下,父母虽养大了他,却没享受过父爱母爱,他受尽苦楚,偏偏又不能对外人道,所以也不在乎有没有儿子传宗接代。于是一口答应。
没有婚礼,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两人去民证局领了证,苏爱国找关系将张招娣的户口转到鹏城,两人过起了平凡的夫妻生活。
第二年就生下唯一的女儿苏以沫。
以沫是苏爱国起的名字,寓意两人从此相濡以沫。
苏以沫上了幼儿园后,张招娣终于有了空闲,刚好食堂招工,她抓住机会当了帮工,两人每月领着三百多的工资,养着一个女儿,日子过得倒也和美。
原身的记忆多数都是父母宠爱的画面,却是苏以沫从小到大都没经历过的。她陷入这些美好的回忆不可自拔,忽听旁边传来敲击声,她侧头一瞧就见张招娣正拿着筷子敲击碗沿,让她别发呆,快些吃饭。
苏以沫立刻收敛心神,大口扒饭。
「来来来!都是你的。」张招娣将红烧肉全拨到女儿碗里,瞪了眼伸筷子过来的丈夫。
苏爱国心里一叹,这么多红烧肉,他吃一块没关系吧?不过他也没有说什么,讪讪将筷子挪到旁边的白菜。
苏以沫抿了抿嘴,一开始知道原身的母亲叫张招娣,她心里一个咯噔,以为对方重男轻女。没想到张招娣却是个例外,她很疼女儿,眼里的慈爱真心实意,作不得假。她心里着实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有个疼爱的母亲总是好事。
「不好吃吗?」张招娣见女儿没怎么吃红烧肉,有些着急。
苏以沫端起那盘红烧肉,拨了三分之一给张招娣,「妈也吃。」
然后又拨了三分之一给父亲。
张招娣和苏爱国对视一眼,不仅不觉得高兴,反而更担忧起来了。
张招娣放下筷子,仔细打量女儿的神色,「是不是没胃口?」
苏以沫抿了抿嘴,原本应该香甜松软的红烧肉吃起来却硬帮帮的,颜色也清淡得很,没有想吃的欲望。上辈子实现财务自由的她,特地请了个厨艺极佳的保姆照顾她饮食,每天都能吃到可口的饭菜。
苏以沫不想她担心,「红烧肉太油腻,我嘴里淡,吃点素的就行。」
张招娣嫁人前就没吃过肉,小时候过年,家家户户都会办杀猪宴,满村飘着肉香,但是肉太金贵,只有家里的男人才可以吃,她特别馋肉。这就造成她有个认知偏差,这世上没有红烧肉治不好的病,一顿不够就两顿。
见女儿不吃红烧肉,张招娣立刻心疼上了,「这么好的肉给我和你爸吃都浪费了。」
「给你们吃怎么能是浪费。你们有好身体才能照顾我啊。」苏以沫慢条斯理吃着。据她吃过那么多年大锅饭的经验来看,厨子最拿手的菜是白菜豆腐粉丝汤,颜色鲜亮,清爽可口。
张招娣弯了弯唇角,「小滑头,就你嘴甜。」
话虽如此,张招娣到底没有将肉夹回去。
吃完饭,张招娣熟练得收拾碗筷,见女儿又要往屋里去,忙叫住女儿,「小沫,你病好了,别整天闷在家里,去找你同学玩啊。他们正在院子里呢。」
苏以沫抿了抿嘴,出了家门。
今儿正是星期天,刚刚吃完饭,孩子们就在院子里撒欢。
男孩子们玩玻璃珠,女孩们跳皮筋,还有几个孩子追逐打闹,离老远就能听到他们叽叽喳喳的声音。
苏以沫住在三楼,慢条斯理从楼梯口走下院子,却并不靠前,而是站在阴凉处观看。
张招娣为了照顾女儿,请了好几天假,现在女儿不发烧了,她就得销假,要不然会扣工资。
她叮嘱女儿「好好待在家,不要出家属区」,就火急火燎走了。
苏以沫等两人的背影消失不见,待在院子里太无聊,以她的年纪自然不可能玩这么幼稚的游戏,径直回了家。
换成别人,突然实现返老还童的梦想,估计能乐死。可上辈子的她奋斗了十二年,三十岁好不容易拥有省城三套房子(价格两千万),存款百万,终于实现财务自由,还没享几天清福,谁知一夜回到解放前。她能开心吗?
躺到床上睡觉,或许一觉醒来,她就可以回去。她抱着这样的愿望缓缓闭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