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轻甲步兵
「
空气中的煤灰味浓重到了极致,赵致皱着眉头,走在永城府的街道上。
入眼望去,到处都是破败的场景。
赵致先回了一趟家,去看了看自己的母亲。
梁翠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恢复的差不多了,身子骨也要比之前强健很多,甚至还能干一些简单的活计。
病情虽然控制住了,但是不敢保证以后就不会复发,对于赵致来说,必须要好好的照看着。
那三个丫头也非常勤劳,对梁翠照顾有加。
刚刚走出门,准备去王安那边转悠转悠,打探如今城中消息,还没走出两步,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赵致的面前。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的那个迁安县的商人张平兴。
他面带笑容,笑的就像是花一样,朝这边走来,看到赵致后,笑的更大声了。
「哈哈哈,赵掌柜的,近来可好啊?!」
张平兴红光满面,站在赵致面前,笑着问候道。
赵致驻足,笑着回应,「还行吧,最近这就这样,怎么了,看张掌柜这样子,似乎是有喜事啊!」
也能猜到他过来的目的是什么,无非就是想要买酒罢了。
看这笑呵呵的样子,自然也能明白,这家伙最近赚了不少钱。
「托赵掌柜的福气,最近确实赚了不少钱,但还是掌柜的东西好,不然的话,哪里有我的赚钱的份?!这次,我想买一千斤酒,就是之前的那种酒!」张平兴笑嘻嘻。
「一千斤?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赵致砸吧着嘴。
一千斤酒就是一千两银子,看起来多,但对现在的张平兴来说,也就是那样。
之前买了赵致两百斤酒,按照预算,能卖六十两就差不多了,结果最后,卖了将近一百两银子。
这个利润,足以让人疯狂。
在见识了如此疯狂的利润后,张平兴已经掩盖不住了内心的兴奋。
投入两百两,赚一百两,投入一千两,就能有五百两的利润,这哪里是在赚钱,这根本就是在捡钱啊。
张平兴见赵致有些犹豫,连忙说道:「赵掌柜,咱们之前可是签订过契约的,说话要算数的,一千斤酒对于赵掌柜来说,不过是洒洒水了,您还在犹豫什么?!」
生怕赵致不同意,连忙搬出之前签订的契约。
「哈哈哈,难道张掌柜害怕我不会履行之前的约定吗?」
赵致笑着说道。
见赵致这样说,张兴平这才放下心里来。
生意当然还是要做的,不过看张兴平这个样子,显然是赚了不少钱。
尽管赵致不是女干商,但该涨价还是要涨价,反正之前契约上也没说这茬,涨价是当然的。
「哈哈哈,这就好,这就好!」张兴平松了一口气。
「不过!」
赵致语气一转,让张兴平的心悬了起来。
「不过什么啊?!」….
张兴平急忙问道,语气急促。
「你也知道,如今粮价渐贵,我这酒水的成本也要比之前高上一些,我也不是故意要涨价,实在是时局艰难啊!」赵致皱起了眉头,装作一脸为难的样子。
张兴平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一脸纠结的问:「敢问赵掌柜,要涨价多少啊!」
「这个不着急,咱们慢慢商量。对了,这一千酒可不好运输啊,我可以帮你运输,到时候,价格算你便宜些!」赵致说道。
也该带着那些少年出去转转了,到时候,顺便看能不能找到几个山匪,领着他们见见血,同时熟悉一下从永平府到迁安县的地形,为以后做好准备。
张兴平一听这话,瞬间高兴起来。
「那这好啊,让谁赚钱不是赚啊!」张兴平兴冲冲的道。
两人就这么说定了。
本来还想去一趟王安那边打探消息,可张兴平的酒水要的急,也就没有过去。
张兴平带来的人,就在街道对面,数量不多,就是几个小厮,同时还有几辆平板驴车。
赵致带着张兴平的人,就往城外走去。
一路上,张兴平还问赵致,现在怎么突然去城外了,赵致还是那套话术,是为了扩产酒水。
张兴平高兴不已,酒水产的越多越好,产得越多,他就能卖的多,赚的越多。
赵致修建出来的营地,着实把张兴平震撼了一把。
占地面积那么大,还有十几个精壮小伙,不愧是大家大户,光是手底下做事的下人,就这么厉害。
张兴平当然不知道这些少年的真实身份,只是光看表面而已。
赵致之前勾兑的酒水还有不少,当天就把一千斤酒水装好了。
张兴平带来了五个木桶,每个木桶能装两百多斤,装一千斤酒,还是很轻松的。
这次张兴平非常痛快,当场结清了银钱。
赵致每斤提价五分银子,一千斤酒作价一千五百两。
这个价格也在张兴平的承受范围之内。
营地中有不少空着的房间,赵致就安排着张兴平他们住在了这里。
张兴平其实有些害怕黑吃黑,毕竟这是他第二次和赵致交易,这个年头,谁也说不好事情会怎么发展。
晚上睡觉的时候,张兴平把带来的那些下人,安排在装着酒水的驴车周围,就连着他,也坐在驴车上睡觉,其实一个晚上,他根本没怎么好好睡觉。
赵致可没有闲情逸致来黑吃黑他,做长久的生意,可要比做一时的生意好得多。
带上赵致,如今一共是二十一个人。
他和刘江身上有钢丝锁子甲,这东西坚实、韧性好、价格便宜,最符合赵致现在的情况。
现在要出一趟远门,他自然要再购置编制锁子甲。
趁着夜,他又给剩下的人,一人购买了一套。
除了编制锁子甲之外,他还购买了二十一套半成品的冲压铠甲。
其实就是前胸甲和后背甲,采用冲压工艺,价格低廉,是半成品甲,是那些铠甲爱好者的基本材料。
不过,现在用在赵致身上,最合适不过。
用麻绳把前后甲串起来,就能挂在前胸和后背上,铠甲里面再穿上锁子甲,防御力是杠杠的。
头盔就简单的很多,直接在拼宝宝上搜「二战钢盔,军事爱好者收藏」这种字眼就能出现一大堆。
这种头盔在现代已经落后了,可在这个时代,还是很不错的。
算一算,赵致这些人已经能算成是轻甲步兵了,要是能把胳膊,手臂,脖子,和大小腿保护住,那就是妥妥的重甲步兵了,
重甲步兵的威力,那可不是吹牛的。
这二十来个人,要是训练得当,穿着二十套重甲,追砍百十来个卫所兵根本不是问题。
唯一缺陷就是武器还不行,都是赵致在买的之前那种高碳钢刀。
砍人没问题,但没有经过专门训练,在这些新兵蛋子手中,威力要大打折扣。
不过,在不远的将来,这些问题都不是事。
枪械,火炮,这些都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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