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金发”弗雷克公爵吻了吻女儿的脸颊,他感觉非常自豪,因为他的女儿是这场“榕树”晚会上最亮丽的年轻女人。女儿继承了他鲜艳的发色和瞳色,并生得一副好脸蛋儿,又保养得极好,粉扑扑的双颊一笑便泛起怜人的红晕,硕大的胸脯随着肩膀的扭捏也要摇摆起来,哪怕是宫殿里来的大人物也不免瞄上几眼。幸好这姑娘生在了公爵的城堡里,哪怕是再低一些的爵位——伯爵都不行——也没法生养的如此动人。晚会上有不少达官显贵的孩子,这也正是弗雷克举办舞会的目的,他要把女儿当做礼物一样拱手送出去啦。无论如何,做父亲的都有一些不舍,他一想到结婚之后女人要遭受的苦难,心里便不由得心疼起来,所以物色一个出色的女婿便尤为重要。“金发”家的女婿,作为他唯一的女婿,必须也是某位高尚的绅士的儿子。弗雷克琢磨了很多天,虽然他都没有和女儿讲过,自己早已构想了一个完美的女婿形象。这个人一定要善良并且刚强,当他走在平民中间,人们尊称他的名号时都是出于爱而非恐惧;他一定要有姣好的面容和高大的身姿,如果剑用的出彩就再好不过了,因为弗雷克自己就是一位剑术高手;这个人一定要谈吐高雅而不失风趣,他的女儿喜欢有趣的东西,不过幽默也不能过头,否则就变成了滑稽;最最重要的一点,这个人一定出生于大户人家,如果是个外国人就更好啦,只有见过世面的男人才能不被纸醉金迷的东西诱惑,也只有富有的男人才能支撑起女儿理想的美好生活。弗雷克公爵站在舞厅楼上,暗暗地扫视着人群。这个时间正是客人们喝着酒闲谈的时候,那些年轻的小伙子们都规规矩矩地坐在一边,等待他们的父亲给予自由活动的指示。

突然,一个佣人匆匆地跑进来,另外两个门侍迅速而平稳地打开了大门,众人的目光瞬间齐聚到来者身上。原来是弗雷克公爵的亲哥哥“大胡子”弗雷克。“大胡子”弗雷克是北方竖琴城堡的主人,离榕树城大概有数个星期的路程。这兄弟二人继承了父亲老弗雷克大公(这个家族的男人都取名为弗雷克)的遗产,弟弟获得了榕树城的封地,当了榕树城的城主,哥哥则获得了拉姆城的特权和父亲最爱的竖琴城堡。由于两个地方相距甚远,所以这兄弟二人其实很少见面,往往是互通书信以增进兄弟情义,这在贵族当中是很少见的。老爷们的亲情总是不如老百姓那样质朴,但弗雷克兄弟对于家族的强烈的爱,远胜过任何一个家长制家庭的父辈。听说侄女要在舞会上相亲,这个做叔叔的立马就放下手头的事赶来了。他只在画像和信中了解过这个可爱的侄女,也就是说,这是他们第一次相见。

“大胡子”一进门,“金发”就从楼梯上举起双手迎下来:“弗雷尔哥哥!我的好哥哥!你终于来了!”

“哈哈哈!”两兄弟大笑起来,客人们都受到这动人气氛的鼓舞,纷纷微笑着注视着二人。“我的好侄女在哪儿?”

“大胡子”是在明知故问。但凡他不是一个瞎了眼的老头子或者分辨不出颜色的色盲,都能在大门打开的一瞬认出谁会是这场宴会的主角。在众多的女性客人中,除却年长的贵妇们,只有一位年轻漂亮的可人儿,身着一席亮色长裙,胸前别着一朵硕大的丝织假水仙花。其他的小姐们似乎都专为了衬托她的美艳,特意穿了裁剪不那么得体的礼服,又或是她们本来就无法像主角一样,与这宴会浑然天成地融为一体,

客厅中的每一丝空气,都因为她的一颦一笑而抽动着,把静止的风从绅士们的胡髭上痒痒掠过。

“弗雷尔叔叔!”

“哦!你就是小梅瑞狄斯!快到叔叔这儿来!”

梅瑞狄斯提着裙子从楼梯上快步跑下来,蓬松的头发和胸前的假花上下抖动着,所有男人都像豺狗一样注视着她。有的绅士不禁努了努嘴唇,免得被其他人看到色相。在她踏下最后一级台阶时,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她像是被什么绊倒了似的,伸出双手跌到了叔叔的怀里。

“你俩关系还挺好!”“金发”站在上面说道。

“弗雷尔叔叔送我的礼物,可比你给我的多得多呢!”

“大胡子”以长辈的礼仪吻了梅瑞狄斯的双颊,寒暄两句便望向弟弟。“金发”也顺势宣布舞会开始,所有人都聚集到舞厅中央。那些年轻的小伙子们也都随便地与舞伴开始了表演,他们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在所有年轻人中,只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刚刚跟从“大胡子”一起到来的年轻骑士菲耶。菲耶紧紧跟在“大胡子”身边,很显然他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保护“大胡子”的安全。但是在这座城堡里,以弗雷克家族的名义担保,任何宾客都是绝对安全的,更何况是城主的亲哥哥。于是“大胡子”让骑士菲耶放松一点:“现在你不是我的侍卫啦,年轻人,作为侍卫实在有辱你的尊严!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在这里玩乐,不必那么紧张。”菲耶稍微松了松肩膀,但是表情依然凝重,表明自己对娱乐不感兴趣。

“那么,我们到上面去说吧。”

“金发”和“大胡子”两兄弟分坐在茶桌的两侧,菲耶则站在“大胡子”身后。“金发”率先问道:

“你见过魔女吗?”

菲耶摇了摇头,“大胡子”则笑了笑。

“这几年来,我一直都在派人搜寻魔女的踪迹。但是不仅什么都没有找到,魔女的传闻反而越传越广了。你听说过吗?”

菲耶还是摇了摇头。他从小便在城堡里长大,并不了解下等人之间的流言,也只有在追随了弗雷克家族之后,他才受了“大胡子”影响去接触一些平民的事。

“前几年,蝗灾来的时候,就有人说是魔女作祟。有时从东边来的商人莫名其妙连人带钱一起失踪,人们也说是魔女所为。因为魔女的缘故,我不得不要求城里的人晚上不允许出门,守夜人也都从胆大的无赖换成了最勇猛的斗士。”“金发”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继续说着,“有不少人似乎见过魔女,并且知道了魔女住在哪里。据说魔女就盘踞在榕树城郊外的森林中,也许是沼泽地。但是这些传闻并没有让我们手下驱魔人的讨伐工作有任何进展,反倒是魔女的行径变本加厉起来了。”

“正是,我在先前的信中也提到过了。”“大胡子”补充道,“威尔城的密使也在市井听到了魔女的传闻,河岸的村庄里也有报告说农田被莫名其妙地破坏了。”

“很难相信这是一人所为……”菲耶小声地说。

“但是在传闻中,魔女确实只有一人。”“金发”说,“据说魔女有时会变成一条通体雪白的狼,或是有金色头冠的飞鸟,潜伏在森林和城市中,而大多数时候,魔女都是一副年轻女子的形象,用来蛊惑无辜民众。”

说到这里,“金发”开始细数起魔女的罪恶来,比如农民们损失了多少的粮食,外地的商人也很少再来榕树城做生意,许多从前为城堡运送葡萄酒的车夫即便酬金翻倍也不敢再来等等。“金发”自己越说越生气,双手像演讲一般挥舞起来。“大胡子”嘻嘻哈哈地打断了他。他说:

“我倒觉得魔女并不存在。”

“何以见得?”“金发”有些生气,毕竟魔女造成的损失都算在他头上,榕树城出的问题可都整齐地写在记录里呢。

“也许是有人故意做了这些事,然后说成是魔女做的呢?”

“不可能,有谁会去做那种事!”“金发”对兄弟的提问感到很无奈,“城里的各个阶层都受到了影响,甚至魔女的魔爪已经伸向了其它地区,也不会是外地人做的。”

“但你至今不是都没有找到魔女吗?我的好兄弟?”

“这……”

“哈哈哈!”“大胡子”很得意能让他这么窘,“不如这样,我们来打一个赌。”

“什么赌?”

“容我介绍一下,这位高雅的绅士,乃是那佩罗恩家族的子爵,被叫做‘罗恩城的菲耶’,是远近闻名的第一剑术高手。”“金发”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他生得一头卷曲褐发,鼻梁高挺,眼神中带着一股子冷酷无情的劲,总得来说相貌还算不错,就是眉骨和嘴唇上各有一道浅浅的疤痕,浅到似乎过几个月就会痊愈不见。这位骑士时刻保持着严谨的姿态,胸前和帽子上别着象征家族的鸟型纹章,在炉火的照映下光暗分明。“大胡子”继续说道:“这位年轻人拥有过人的胆识,做事也有板有眼,我相信这世上或许没有他办不到的事情。如果让他来讨伐魔女,必然会手到擒来。”

“你这是在揶揄我啦!”“金发”笑笑,“我可是找了三年都没有找到,榕树城猎魔人的徒弟都快出师啦,才追踪到一点点线索。”

“菲耶爵士和那些雇佣兵可不一样,”“大胡子”打断了他,“虽然我也不认为他一个人就可以对付所谓的魔女,但若如果给他一些人手,不到明年冬天,他就可以把魔女的真相查明。”

“如果真的有魔女,那我便将她的心脏亲手带到这里。”菲耶认真地说。

“假如他没有做到……”“大胡子”想了两秒钟,“那他可在这个国家混不下去咯,我也会损失我的自尊。到那时,我便随便你怎么要求。”

“哦,天啊,那我可不能再小气起来了。不过无论如何,你都披着弗雷克家族的荣誉在身上呐。如若这位年轻人真的能完成任务的话,我不仅会把我最爱的黑马和这权杖上的宝石拱手送上,”“金发”滑稽地甩了两下手杖,然后用那颗大宝石朝向菲耶,碰了碰对方的手背,“还可以把我那美丽的女儿,也嫁给这位勇敢的先生。”

“哦天啊!你听到了吗,菲耶爵士!”“大胡子”瞪大了眼睛,“他说要把小梅瑞狄斯嫁给你呢!这可比什么爵位稀罕多啦!”

菲耶似乎依然不为所动,但他的脸已经完全红了。这副光景让弗雷克兄弟二人乐的不得了。“你看看他,还在假装正经呢……”

很快,两位年长的公爵就恢复了长辈的仪态,认真讨论起来。“如果要招揽人手的话,决不能再雇那些没用的猎魔人了。也许他们会一点邪恶的法术,但对付魔女不仅仅需要那个,还得有这儿。”“大胡子”拍了拍胸脯,“只有真正无私和无畏的人才能胜任。

“我认为我们可以四处张贴告示,认为自己有种的便来。当然了,那些农民和市民中的小角色应该是没有这个胆量,贪图钱财的雇佣兵们也不会再来,真正敢于来应征的,一定是乐于帮助大家度过难关的好市民。”

“没有奖赏的话,即便是再高尚的行为,也很难有人回来冒险吧。”

“非也。我们只是故意不说罢了。聪明的人自然知道,如果他们成功了会有怎么样的好事等着哩。”

“是什么好事呢……”“金发”弗雷克一时间没想明白。就在这时,梅瑞狄斯突然推门冲了进来。

“爸爸!那些人真没有意思!”梅瑞狄斯侧跪在地毯上,把头埋在父亲的膝头,“这些男人只知道盯着我看,他们一句有趣儿的话都说不出来。”她撒娇似地用“金发”的衣角蹭脸,脑袋来回晃着。突然,她看到叔父的身后还站着一个陌生男子,立马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大惊失色地站了起来。

菲耶默默地看着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大胡子”倒是很开心,向侄女介绍道:“这位是罗恩城的菲耶子爵,他今天是我的侍卫哩。”

梅瑞狄斯放下警戒,端详着菲耶的脸和衣着。她对佩罗恩家族的纹章似乎很感兴趣,她问他那是什么鸟。

“这是戴胜鸟。”菲耶说。

“一定是很漂亮的小家伙吧。”

“并不,我觉得它倒不如麻雀有趣。麻雀很容易上当,就可以被人抓在手里把玩,戴胜生来就是一副虚伪的样子,虽不怕人,却很难跟人亲近。”

“你说话真好玩。”梅瑞狄斯说,“看来你对鸟很有研究。”

“金发”打断了二人的谈话,他说:“我的小梅瑞狄斯,如果你不愿意同别人跳舞,那你就去花园里散散步可好?或者至少,找一个能让人看见你的地方坐一坐,歇一歇,一会儿还要你为大家致辞呢……”

“唔……”梅瑞狄斯似乎并不满意这种安排,但也无可奈何。她喜欢舞会,但她只喜欢和有趣的人跳舞,至于有多少人在一旁陪着,跳完舞有什么东西可以吃,乐队里有没有有名的乐师,都没什么所谓。今天的晚会,每个人都是带着目的来的。梅瑞狄斯虽然天真无邪,但并非不谙世事。那些楼下的男人,或许有的人会对她有所好感,那都是出于冲动和身体上的缘故,而非灵魂。他们更多的是因为自己也到了传承家族血脉的年龄,或是贪图联姻带来的好处才与她亲近。她曾听家庭教师讲过的,人是高级的动物,动物的交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人的结合则是因为灵魂。只有同样高尚的灵魂相互结合,才能带来生活的幸福。梅瑞狄斯从那时起便渴望着爱情。但她并不认识很多男性,都是些与父亲有公务交流的老头子,父亲自然也不会把她嫁给那些半截入土的家伙。这次晚会,父亲一定花了很多精力来准备,她很想让自己和父亲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但是她实在不喜欢那些盯着自己胸脯看的家伙,有的人与她跳舞时,甚至都不懂得如何轻握她的手。她摆出一副委屈的样子看着父亲,希望能多陪她说会话,来熬过这尴尬的时间,但是父亲似乎正在谈什么重要的事情。她看到那个褐色头发的年轻人同叔父耳语几句后,就朝她走来。

“美丽的小姐,请让我陪你去散散步吧。”

梅瑞狄斯高兴极了,父亲也用眼神同意了让他们两个一起出去。这个人一定是父亲很信任的人吧。

※※※

榕树城并不是一座要塞式的城池,而是一个商业都市。在弗雷克大公生前,愿他安息,榕树城还只有寥寥几个驿站而已。后来,等到“金发”弗雷克继承了这里的领土,他小时候认识的许多底层人朋友都来投奔他。弗雷克兄弟自小便喜欢穿着仆人们的儿子的旧衣服,偷偷跑到城里和平民的孩子们玩,因此也结识了不少朋友,直到后来那些人知道了他们原来是住在城堡里的,也没有排挤弗雷克两兄弟。后来,自称从宫殿那边来的人在城里招募水手,许多人都跟着王国的船队去寻宝了,因此也带回了许多的外地人。那些外地人有的骑马,有的让马拉车,有的用船拉来马,在城里和乡下做起了各种生意,甚至有人发了财,在“金发”手中买到了许可开始大量圈地养马,开办商会。弗雷克深知钱和贸易的重要,他把原本交给农民管理的土地一点点借给了外地的商人们,让他们不必再靠马拉摊位四处游荡。那些城里的贵族也借着这个机会,把无事可做的农民们雇佣起来,开起一家家酒馆和作坊,一边让城外来的生意人有地方歇脚,一边从蒸蒸日上的小生意中分得一杯羹。虽然这种随意租用土地的事情是王国法律所禁止的,但碍于同王后的亲戚关系,以及每年高额的税金,宫殿那边并没有人指摘弗雷克公爵的行为。而因为钱赚得多了,民众们也很爱戴公爵,人们知道他喜欢榕树,便在城里大量种植。从乡下到城市里,到处都长满了奇形怪状的榕树。有人说是因为榕树树冠大,方便商人们乘凉,所以才要种树。但实际的理由其实很简单,这都是出于人们对弗雷克公爵的尊敬。

直到三年前,一场史无前例的蝗灾席卷了榕树城,那一年农民们几乎是颗粒无收。城里的市民们在晚上甚至不敢打开窗户睡觉,否则第二天的就会从枕头下爬出密密麻麻的断了翅膀的蝗虫来。人们本以为这场蝗灾到了第二年就会因为隔了一个冬天而结束,没成想一下就是三年。进城的路上总能看到一些完整的人类白骨,不知是被饿死的穷人还是被蝗虫攻击后蚕食的尸体。宰相听说了榕树城的惨状,派遣了大量骑士团来供应城中的粮食物资。骑士们乘着榕树的阴凉,急行军前往城中,到了夜晚便在街道上点燃巨大的火堆吸引虫群,然后用网眼细密的网子捉虫。城中的市民们大都中断了原来的活计改行织捕虫网,因为那些商人们早都不来做生意了。城里的榕树也都被砍来当做引虫的柴火。只有在老弗雷克大公生前就栽下的老树得以保全,但依然有几颗老榕树不小心被引燃而烧成了焦炭。很长一段时间,榕树城里都漂浮着蝗虫被烧焦的臭味。到了第二年冬天,宫殿方面便不再派遣骑士来协助,而是让榕树城的人们自行运送物资。但是出了城的缁重队中,有许多都逃跑到其他地方去了,还有的虽然没有逃,却也莫名其妙地失踪了。有一天,人们开始说起魔女的传闻。大家认为那些没有了音讯的人都被魔女杀害了。还有人把田野里(当然已经变成了荒地)造型奇特的稻草人拔起来当做魔女为祸人间的标志,说魔女正是用这种东西引来虫群的。一时间,魔女的传闻便广为人知,人们开始自发在教士们的带领下寻找魔女。白天,人们拿出一半的工作时间聚集到街道上,挨家挨户悬挂驱魔的道具;夜里,人们便分到各个地方去灭虫和搜寻魔女的痕迹。然而,魔女不仅没有被找到,为首的几个教会领袖还被用木楔钉死在了十字架上。这下魔女的传闻得到了印证,人们都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中:所有人都参加了搜寻魔女的行动中,他们都怕被报复。为了安抚民众,弗雷克不得不出钱组建驱魔队,大张旗鼓地讨伐魔女。“如果一定要复仇,便来找我弗雷克的麻烦。”

弗雷克的驱魔队,都是一些见钱眼开的亡命之徒。他们中某些人甚至真的精通术法,有的能够从手中喷出火焰烧死虫群,有的能够在空中挥一挥手,就把森林中的树木分开。即便如此,他们依然追踪不到魔女的踪迹,全凭一个会通灵的老者询问受害者的灵魂获得信息。驱魔队中第一个被魔女杀死的是“千里眼”,他闭起左眼死死盯住魔女的稻草人,闭起右眼时就能看到魔女的位置。他看到魔女变成了白色的巨狼穿梭在密林之中,最后一跃而起钻入了一棵大榕树枝干的缝隙中,在那看起来十分狭窄的空间里,竟然藏有一间不小的树屋,屋内养着许多的小动物,摆放着用榕树枝干雕刻的木制人偶。在看到了这些以后,那稻草人突然站立起来,用坚硬的草杆剜去了“千里眼”的双眼,“千里眼”当场因为疼痛过度昏死过去。等到其他猎魔人发现他时,他的尸体上已经爬满了蝗虫。其他不幸牺牲的猎魔人也几乎都经历了同样的事情,他们用生命换来了魔女的消息。他们得知魔女家里有猫时,便抓捕了全城养猫的人;他们得知魔女会加工木头时,便抓捕了全城的木匠;他们得知魔女是一名白发女性时,便抓捕了全程的老年人;他们得知魔女其实是一个年轻女性,并且能够变成鹦鹉俯瞰城市时,便释放了所有嫌疑人。

起初,人们对于魔女是恨之入骨的,因为魔女引来的灾祸破坏了整个榕树城,可他们却连魔女的动机都不知道,说明魔女是纯粹邪恶的家伙,她必须被憎恨。但是伴随着驱魔队的失败,人们开始质疑魔女的存在,并且将仇恨转移到了滥施私法的猎魔人身上,甚至有的人不再尊敬弗雷克公爵了。最后,弗雷克公爵不得不假装遣散了驱魔队,再重新聘用他们暗中行动。慢慢地,榕树城的人们也习惯了这种生活,白天织网,晚上灭虫。后来有人发明了一种网子,可以直接悬挂在树上,当蝗虫被火光吸引来时就会直接掉到网子里面。榕树城里萧条的局面逐渐改善了,那些养马的马场主们通过自己的关系找到了运送草料的车队,恢复了马场运转;城里的作坊也重新开工了。只是榕树城没有了农民种地,所有的粮食全靠缁重队运输。弗雷克公爵认为,如果能够停止生产粮食,那么蝗虫自然就会被饿死,只要管好运输队的人不肆意抬价就不会有人抱怨。

弗雷克公爵在灾难中拯救着榕树城,可蝗虫们也没闲着。在祸害完榕树城的庄稼以后,蝗灾开始扩散到其他地方。如今,“大胡子”弗雷克所在的拉姆城已经岌岌可危,这正是他为什么向“金发”主动提出调查魔女的根本原因。“大胡子”觉得魔女作祟不过是有人在暗中传播谣言,实际上是有农民意图造反,而蝗灾只是防治不力的结果。“榕树”晚会后,“大胡子”差人快马回城,在拉姆城张贴告示:

公告

招募猎魔人

招募专业猎魔人,讨伐榕树城魔女。

全程费用由弗雷克公爵承担,以弗雷克家族的名义保障个人安全及荣誉。赏金面议。

有意者请携此告示前往竖琴城堡。

由于从榕树城到拉姆城总共有一个月的行程,“大胡子”打算先差人回去张贴告示,等到自己回到城堡时也许才会有人应征上门。他自己对此事其实也没有个底,但解决魔女问题已经迫在眉睫。这个赌约看似有些儿戏,实则可算是他立下的军令。如果魔女之灾未能根除,那么接下来便将以拉姆城为突破口,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国计民生,届时便不是只被国王责难那么简单了。然而,在拉姆城,弗雷克家族并不像在榕树城那么有话语权。拉姆城可以说正处于王国的关隘之处,如果说首都是国家的中心的话,那么拉姆城以外的榕树城等地就像是乡村前哨一样,家族势力占据着主要统治地位,天高皇帝远。拉姆城自然就成了王国势力与宗族势力博弈的重地。在老弗雷克公爵去世后,“大胡子”本应继承拉姆城城主之位,但是国王在他到任之前就把拉姆城私自作为封地奖励给了在战争中立有战功的纳尔逊将军。纳尔逊虽然不是什么善茬,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任后,出于礼貌仍然保留了弗雷克家族的特权,允许他们继续住在竖琴城堡内,并且以城主的待遇与弗雷克家族分担税收。这在“大胡子”看来无疑是一种羞辱,但他无可奈何,因为同纳尔逊将军作对就等同于和国王作对。而纳尔逊将军则认为弗雷克家族本就不应拥有这些权利,弗雷克家族的兴起全赖王后关照,所以他也碍于王后的角度不敢轻举妄动。铲除弗雷克家族的势力并非一日之功,纳尔逊将军只能想方设法限制住弗雷克公爵的行动。当他得知弗雷克公爵在征募猎魔人时,竟认为是弗雷克在私自组建军队打算夺权,因此他派人收缴了拉姆城中所有的告示。“大胡子”并不知道这件事,他只是单纯地认为没有人敢于挑战这恐怖的任务(事实上大部分人的确会被魔女吓破胆)。当大胡子回到城堡时,管家告诉他这半个月来没有一个人前来应征。他也只好无奈叹息。

※※※

菲耶子爵彻底陷入爱情之中无法自拔了,他被眼前的可人儿冲昏了头脑。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子,要说她粗俗,她只是活泼得恰到好处;要说她养尊处优,她又有着自己的思想,与那些贵妇人截然不同。那天晚上,梅瑞狄斯在月光下低声地向他抱怨自己不喜欢舞会,不喜欢被不怀好意的男人注视,她聊起自己对爱情的梦想时,眼睛里面闪烁着月光。她脑后的头发上映着宴会厅里的烛火,乐师们演奏的声音徐徐传来,一切都那么合适!菲耶不知道如何同这样一位女性打交道,他只学过与小姐们见面和道别的礼仪,却不懂得怎么表达自己的真心!啊,上帝啊,请原谅他吧。我们的骑士菲耶在梅瑞狄斯小姐喃喃自语时,竟上前搂住了她的肩膀。奇怪的是,梅瑞狄斯小姐并没有反抗。如果她尖叫起来的话,弗雷克公爵(随便哪个)一定想方设法会把他扭送到监狱里面的。但是她没有。

“哦,梅瑞狄斯小姐……”菲耶小声地说道,“你救了我……”

梅瑞狄斯确信,菲耶子爵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情人。在父亲与叔叔打赌的时候,她正在门外偷听!那时她一眼就看中了这个看起来很正经的年轻人。他多么地魁梧、多么地优雅啊,他身上所显露出来的气质,都是与其他达官显贵的子女不同的。这就是老师所说的“骑士精神”吧。但是当她听说他要去讨伐魔女时,立马就担忧了起来。比起失去爱情,她更害怕守寡!魔女一定是非常、非常恐怖的恶人,并且凭普通人的力量,根本就无法战胜。这时梅瑞狄斯还不知道她眼前的男人剑术有多么高超,在日后的历险中将发挥多么重要的作用。梅瑞狄斯感受着菲耶身体的温度,当然更多的其实是他衣服上冗余缀饰咯得她难受,她似乎还有很多话想说,但到了这会儿又一句也说不出来了,那些平时在脑海里幻想的关于爱情的句子!她猛地一把把菲耶推开,快步跑进了屋里。那一瞬间,菲耶以为完蛋了,但很快他就看到梅瑞狄斯站在窗户后面看着他,叫他过来。他走到窗下,仰视着梅瑞狄斯。

“我骄傲的骑士先生……”梅瑞狄斯说,“如果你有什么话想说,就给我写信吧。我会让我的信使去找你。无论你到了天涯海角,他都会找到你,只要你预备了给我的回信!”然后,她探出半个身子,捧着菲耶的头,亲吻了他的额头。“这样,我们就算熟识了!”

菲耶回到弗雷克身边时,保持着他那冷酷的表情,但他的心里已经燃烧起来了,他的额头上仿佛还残留着梅瑞狄斯嘴唇的湿热感觉。感谢您,弗雷克公爵!哦上帝啊,感谢上帝!戴胜鸟!麻雀!感谢你,魔女小姐!不,魔女是不应该被道谢的。想到这里,菲耶的心更加躁动起来。他巴不得下个月,下个星期,明天,就在现在,立马能把魔女抓住,用剑剜出她的心脏,拿来当做求婚的信物!两位弗雷克公爵后来的谈话,他一句都没听进去。他已经热烈地爱上了梅瑞狄斯,没有什么原因,一切都是因为纯粹的爱!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完成自己的使命了。

遗憾的是,菲耶并没能立马动身执行任务。弗雷克公爵执意要为他找一些帮手。很显然,弗雷克公爵虽然百分之百地信任他,但他并不是没有缺点。在漫长的等待中,他日复一日地焦躁起来。他在写给梅瑞狄斯的信中,不止一次透露出自己的急切来,而梅瑞狄斯的热情更像是火上浇油,让菲耶愈发浮躁。弗雷克公爵看出了他的心思,便安抚他道:

“菲耶先生,我知道你很急,但是你先别急。我们正在做的事,将会彻底改变许多人的命运,不只是你、我、我的家人。”他顿了顿,走近到菲耶的耳边悄悄说道,“这甚至关系着国王陛下的安危。”

本来难以抑制的热情,被弗雷克公爵的最后一句话打断了,危险的好奇心占据了上风。菲耶小心地问道:“此话怎讲?”

“纳尔逊将军……还有其他家族……都不是好解决的问题啊!”

说着,城堡的管家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公爵大人,有个驱魔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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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城的魔女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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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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