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入住新院子
或许是长久以来的郁郁之情得到了抒发,也许再低度数的杜康都能麻痹人心,也许是第一次睡在床上吧。这一觉甘霖睡了很久很久,要不是诸葛智安排的人还有其他的事情,必须赶紧处理甘霖的琐事喊来店小二叫醒了甘霖,这一觉还得持续很久很久。
“这么快就午时(11:00--12:59)了吗?”甘霖有些不好意思,这不是爽约了四个小时了吗,怪不好意思的。
“甘霖大人,这是房契。”不知道是怎么调教的,即使是等待了四个小时,并且后面还有事情要处理,被诸葛智安排过来的家丁甲仍是毕恭毕敬的,态度谦卑,并没有一丝的不耐烦。
敬人者人恒敬之,甘霖双手接过了房契,说了声谢谢。房契上写的是金陵城东区沫阳街1百伍拾号,由于还不是太熟悉周围情况,甘霖登上了特意准备好的马车,至于老伙计阿黄得则是由另外的一个家丁乙牵着。
无论是在地球的那一世,还是这一世,甘霖都是头一回坐马车,这一乘马车是单马拉车,配备有一名车夫,没有配备有随行的从车,至于骑吏,只有家丁甲一人,后面还跟着个牵着马儿和阿黄的家丁乙。本来车夫是准备蹲下,供甘霖踩着登车的,甘霖回绝了,自己的大长腿一蹦就登上去了,车夫心生感激。
车内的装饰还是较为朴素的,只铺有一层白色的地毯,马车大约十二平左右,中间搁置着一张黄花木雕的桌子,上面有一个茶壶、四个茶杯,同为天青色,四周是稍微矮一些的坐子,找了左侧的坐子坐下,跟车夫说了声“好了,可以出发了。”
一车、两马、一牛就缓缓向目的地出发了。由于“无鸟之地”在南区的西南角,要前往东区沫阳街,中间的跨度还是有一些大的。坐了一会儿,有些百无聊赖,再加上没怎么睡饱,竟是不一会儿就入睡了。
“大人,大人,到地了。”家丁甲轻轻敲了敲车帘,呼唤道。这个甘霖大人莫非有嗜睡症?跟金陵刺史家的千金差不多,一个赛一个的俊,却又一个比一个爱睡觉,天妒英才啊。
“哦哦哦,好的好的。”并没有进入深层睡眠的甘霖倒是一下子就醒过来了,理了理身上的衣服。(家丁甲早上带了一套新的,穿的新的,还是白袍。)
一跃而下之后,伸了伸懒腰,呼吸着更为清新的空气,整个人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自己也是暂时的有房一族了!nice!
这个院子浪漫与庄严的气质,挑高的门厅和气派的大门,圆形的拱窗和转角的石砌,尽显雍容华贵.清新不落俗套,白色灰泥墙结合浅红屋瓦,连续的拱门和回廊,挑高大面窗的客厅,让人心神荡漾.文雅精巧不乏舒适,门廊、门厅向南北舒展,客厅、卧室等设置低窗和六角形观景凸窗,餐厅南北相通,室内室外情景交融。
看起来至少占地两百平了,还配备有一个花园,也不知道前主人是不是家中生育有小孩子,花园中间还保留有一座秋千,今天倒是风和日丽,微风拂面却无法晃动起这秋千。
很满意,真不错。看了看老伙计的牛棚,也不错,相比之前的风餐露宿,直接是无家可归变成了豪华别墅,阿黄也差不多到了年纪了,当初就是因为太老了,跑不快,被主人在逃难中遗弃了,才便宜了他。
“大人,您看您这儿需要添一点家丁、厨娘、管家不?一个人生活的话终究是不太方便。”家丁甲倒是没有直接离开,陪在甘霖身边,见并没有其他杂役,于是开口询问道。
“暂时不需要了吧。过几天吧。”自己是一个人进的金陵城,如果所谓的自己人要保护自己,肯定只能装作杂役混进来,司徒空他们说要等几天,那过几天再去找吧。总不能给我配一个儿子或者媳妇吧?
“那好,您看这儿还满意不,有啥不满意您跟小的说一声,回去好跟主人说。”
“没没没,我很满意。”
“那小的有事先行离开了。”家丁甲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去忙,于是开口申请离开了。
“行行行,你去忙你的吧。”甘霖也知道自己耽误了人家的时间,赶紧让他去做他的事儿。这个年代到底还是封建时代,杂役、奴仆都是主人可以随意惩戒的,甚至被卖了终身的奴仆是可以随意打杀的。
家丁甲带着一行人回去了,院子里的人气味顿时又消减下去了,甘霖望着两百平只有一个人的大院子,不禁。。。笑出了声。美滋滋,什么时候有过这么好的住宿条件啊,头一回啊。
刚才有外人在,不咋的好意思,而且看他们的眼神就知道在脑补自己的光辉形象,只是这是本爽文,不是迪化流,脑补并不能使自己变强。
进去看了眼卧室,就是古时候的传统装饰,倒是没有什么太过惊艳的地方,似乎是已经派人打理过,整个院子虽然可以感受到破败的气息,但是却没有任何蛛网、垃圾、落叶之类的,就连卧室的被子、毯子都是新的。
看了眼厨房,很好,所有东西都齐全,自己也可以下厨房做饭去了,还留有一斤猪肉,一缸子的白米饭,几颗大白菜与鸡蛋,凑合吃个一两顿还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越是这样,甘霖越慌,倒不是任务的事情,那个只能看一步走一步。是自己的十两银子能支撑多久啊?
赶紧去了一趟书房,还好还好,笔墨纸砚都还留有一点,不过看时间应该是之前的主人留下的,并不是重新购买的,保留有大约半刀(50张)纸吧,估计可以写个四千字吧。
在古代,读书写字从来不是一个便宜的事情,因此就连寒门都难出贵子,何况是庶民呢,寒门指寒微的门第,指的是门第势力较低的世家,好歹还是一个“门第”。
自己在完成任务之前估计无法再从司徒空那边得到任何经济上的援助了,人家也仁至义尽了,给了你房子、伙食,这种开局你还没有办法活下去,那你还是不要想着接下来的任务中活下去,该吃吃该喝喝吧。
“咕咕咕”昨晚是吃了一顿饱饭,但是今天还一滴水都没有摄入呢,鬼知道那个马车里的茶壶里面竟然没有茶,离谱。
按道理哪怕是再贫困,有了新房子都要下馆子或者请人来家中办个席,可惜囊中羞涩和无人相识,给阿黄加点料草吧。
料草备的也挺足,驻足看了阿黄吃草看了一刻钟,甘霖摸了摸老伙计的大脑袋,太瘦实在是,就剩一张皮搭着骨头了,嚼一把能草也得嚼好久,吃进去五分之三,剩下的五分之二全部在咀嚼的过程中掉在了地上。
“真是贱啊,那么苦的日子你都撑过来了。还记得那次在红水河不,就那么点溪流都快给你冲倒了,害的小爷全身湿了,要不是小爷身体好,要是得了感冒,估计半路上就没了。过了红水河那个旱地,实在找不到草给你吃,咱俩走了两天一夜,你个家伙还得靠着我扶,要不是那旱地后面是一片灌木丛,估计就交代在那儿了。现在小爷发达了,住上了大院子,你咋就快不行了,好日子还在后头呢,你得陪小爷啊,小爷说不定这次还得靠你闯荡天涯呢。我是真的没把握啊,我真的没把握完成任务,我真的没把握活下去啊。”
“哞哞哞”老黄牛抬头顶了顶甘霖的手心,低头将掉落的五分之二卷入口中,只嚼了三五下就吞入,好像在说“我陪你,没事,我还壮实呢。不怕,大不了再浪迹天涯。”
“好好好,你答应了我的。这时代能修仙之类的,到时候小爷给你找灵丹妙药,青牛知道吧,老子的坐骑,以后你就是黄牛了,小爷的坐骑,在牛界流芳百世的那种。”
一牛一人就这么一个吃着草,一个说着话,少年觉得这会是一个很暖和的冬天,老伙计答应他的。
“小爷也要干饭去了,慢慢吃,咱家有的是。”摸了摸牛头,少年离开了牛棚。
甘霖前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党,只不过两世为人都有不太负责的父母,上一世将他遗弃在了孤儿院门口,这一世在他八岁的时候卖身到了青云观,一共二十两,十年。不抱有期待就不会失望,不是吗?
上一世读完了义务教育,就离开了孤儿院,院长并不容易,自己的开销并不小。也没有人资助甘霖,毕竟上一世没有这种帅得惊动不良人的颜值,他干了整整一年的黑厂,才凑够了高中三年的学费,瘦了整整二十斤。有了钱就去读了高中,学费是大头,生活费就靠假期的暑假工,好歹撑过了高中,或许是穷人家儿子早当家,他的脑子还算是聪明,考上了一本大学,录取的是中国语言文学。大学赚钱就相对于容易了很多,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是他只能开学先不交学费,等自己兼职、家教凑够了钱再补交,引得辅导员都有些意见了。因为他为了保护自己可怜的自尊心,并没有说明原因,也因为自己的特殊情况他没有选择住宿,而是在外租了房子,这样子自己不正常的作息才不会影响到别人。在23岁,去家教兼职的路上被一个酒驾的大叔撞死了,除了大叔会因为悔或者恨记起他,没有人会记得了。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大抵便是这般吧。
综上所述,独居技能都是max,做菜也是。
回锅肉、红烧狮子头、凉拌黄瓜在配上一碗鸡蛋羹,这是两世为人中最最最丰盛的一顿了。因此,甘霖并没有选择在餐桌上食用,而是来到了庭院中间的石桌上,与晴日共食,与清风同饮,与这天地齐齐享用。
这一顿饭大约吃了两刻钟,吃的饱饱的,坐着缓了一会,起身去厨房放置餐盘、饭碗之类的,还留有一点,等着晚上继续吃。
现在已经差不多酉时了,再出去做啥事也不是很方便了,出去做啥事也得花钱,自己穷得很,这样还不如在家写点东西,早点写出来早点挣点钱补贴家用。
坐在书桌前,慢慢研磨着不知名的墨,一股墨香慢慢侵占满了书房,这种香味靠近源头也许会有一丝丝臭味,但是远远吸入却是一种沉静又安详的味道,岁月静好竟然在此刻就能体会到了。
坐直,抽纸,铺纸,润笔,提笔。
早在之前,甘霖就已经决定好了先写蒲松龄先生的《聊斋志异》,既然有吸人精气的狐妖,显然没有比这一部小说更加合适的了。
他依然记得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吸引狐妖,从而进入她的狩猎名单,“确定妖物身份”,说明什么?对方并不是单纯的以妖物的形态存在,而是幻化成了人,并且已经具备了相当高的社会地位,并不是那种敲晕带回巢里嘿嘿嘿,而是“小弟弟,阿姨有点钱”或者“欧尼酱,阿姨洗铁路”这种形式。
既然如此,不如主动出击,自己目前一个女性都不认识,倒也还算有优势,对于出现在身边的女性保持防范心理。少年+书生,就不信你个狐妖看了这部《聊斋志异》不对小爷动心,至于对方不看?那就让天下谁人不识《聊斋志异》。
是时候给这个世界普及一下新型的恋爱观了。
“广平冯生,正德间人。少轻脱,纵酒。昧爽偶行,遇一少女,着红帔,容色娟好。从小奚奴,蹑露奔波,履袜沾濡。心窃好之。薄暮醉归,道侧故有兰若,久芜废,有女子自内出,则向丽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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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史氏曰:“嗟乎!死者而求其生,生者又求其死,天下所难得者,非人身哉?奈何具此身者,往往而置之,遂至觍然而生不如狐,泯然而死不如鬼。”
洋洋洒洒四千多字,得亏这一张纸可以写个百来字,不然这半刀纸还真不够。
《聊斋志异之辛十四娘》:辛十四娘是一名狐妖,同狐狸父亲以及另外十八位狐狸姐妹生活在野外一座落魄的禅院中,但是却不同于其他姐妹吸收精气修炼,她为人善良,行善积德,以修道成仙为志向。
一天,她救下了姐妹们想要强行吸取精气的冯生,冯生因此心生爱慕之情,即使知道她是狐妖,仍不为所动,并在舅婆的撮合下,最终娶了十四娘,两人相敬如宾,生活美满。
与此同时,阴险奸诈的楚公子为了得到更大力量,借助妖道帮助,变成豺狼妖物,野心霸道横行,为害人间,且杀害一众狐群姊妹,十四娘为了复仇与守护,在大战中与楚公子同归于尽。
等到落笔写完,洗完笔,收拾好书桌之后已是子时三刻(23:45),甘霖便简简单单洗漱一番之后,在新床上入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