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一信物

第十七章 一信物

嬴臻此刻已经离开了那个小小的村庄,在他亲眼看到一个和尚和一个江湖大侠轻轻松松打昏十余位土匪,又不急不慢的将他们全部绑了报官之后,令他产生了深深的震撼。他悄无声息的来到了小镇,又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小镇,或许没有人会在意他这一个过客,又或许只会有很少的人注意过,曾经有一个过客来到过这里。

原来这天下的武功还可以有这般强悍!就算他们没有达到绝世高手的地步,但至少也是个一等一的高手了,至少在眼下的他看来是这样的。

其实这些最多只是让他感觉到江湖上仍有高手存在,仍然有无比精妙绝伦的手段和修行功法,但真正让他觉得疑惑的还是他自己的大伯。

自己突然间跳入河中而后背湍急的水流冲散,到了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一个小村子里,就连想要杀他的那一群人都没能找到他,而他的大伯竟然将书信交到了他的手中,让他马上赶往附近的军营,因为那里有宋宏曾经的部下。

这实在是令他百思不得其解,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下一步会在什么地方,而他自己的大伯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让自己的行踪清清楚楚的掌握在手中呢?

想到这里,他不由又四处环顾了一下,他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黑暗中默默的注视着他,并且和他几乎是没有分毫距离之差的,要不然为何连杀手都能把自己跟丢了,而这人跟不丢自己?

想了半天他也没能想明白,他也不可能想得明白,因为宋宏手中所握着的其实还有一个很隐秘的组织,这个组织虽然不能说整个炎国都有他的手眼,但是如果你这么理解也并不能算错。

因为他确实已经做到渗透入了整个炎国境内几乎每一个地方,甚至每一个村落中,这就是他宋宏为什么能够常年在边关屹立不倒,哪怕是如今太子等一干党羽疯狂打压也仍旧手握兵权无人能挡的原因。

因为这天下的行踪能够逃过他眼睛的,恐怕不足百分之一,至于朝堂上有什么行踪,恐怕他比朝堂上的那些当事人还要清楚清楚,到他们无形之中讲的什么话,他基本上都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消息。

这一切的一切其实也并不能说这位边关大将如何如何,而是这个时代将他蹉跎成了这般模样,如果说你不想要去害人,那你只是一个好人,但如果你不知道如何防止别人害你,那你只是一个傻蛋,早晚会死在别人的暗害和陷害之中。

义之一字,起于萍水,了于所终;不知其旨,但见其止;不必所叙,何必所絮。

也许此刻的他并不了解这一句话的含义,但是相信在不久以后他经历诸多磨难和挑战之后,他自然会了解这一句话,是有多么深的含义。真正能做到义之一字的人少之又少,而且大多是萍水相逢之辈,而且他们通常有的特点便是有一个共同崇高的理想,而在这条前进的道路上,他们会因为种种困难和磨难而走到一起,最终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而导致一人死一人生。

那才是真正义之一字的体现,不能说是少有,简直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几乎根本见不到。

嬴臻缓缓从胸口中摸出一个木簪,用手轻轻抚摸几下,脸上露出了一丝释怀的笑容,这么多年以来,倒也不是说他花心,仅仅只是因为手中的权力使他作怪,在云州的时候必经自己属于位高权重的官宦子弟,大姑娘小媳妇,她也没有少搭讪霍霍,不过以前婷婷只是出于他一种占有欲,就像他对胜仗的渴望一样。

但是这一次在那个小小的村庄中救的那个姑娘,却是让他眼前一亮,他第一次觉得,其实书上说「至死不渝」或许真的有可能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那姑娘当时哭的梨花带雨,趴在李二身上嚎啕大哭,虽然满脸泪痕,但依稀看得见,女子动人的容貌。

在这女子哭完之后,才看向帮助自己手刃了杀父仇人的嬴臻。嬴臻虽然说邂逅过的女子没有上百也有几十,心中的手段万千不说,但是自己很清楚,在当时的环境下绝对是不能有过多的言语的,要不然会被人视为不尊重。

所以他便是一言不发,一直到最后他才向李二询问关于那姑娘的事情。李二是何许人也,虽然只是一个乡村中的普通猎户,但是从嬴臻的眼神中,他还是看到了嬴臻对于自家姑娘的喜爱之情。

他转身看了看,哭着梨花带雨的侄女又看了看,在旁边一言不发,眼神却在不断着注视着女子的嬴臻。

在第二天,李二便亲自和嬴臻攀谈:「如今姑娘家家的只剩一个人,父母现在已经不在了,加上你又是她的救命恩人,我希望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可以带她离开这里,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应该留在这个小小的镇子中的。」

嬴臻起初还想要推辞,但是也不知是自己的私欲作怪,还是其他什么原因,竟然也就支支吾吾的答应了,随后女子便是亲自前来道谢,在李二的帮助下,双方互报了姓名。

女子姓陈,单名一个央,不过并没有什么字号一说,正如李二所说的:「我们这些村里的普通百姓能起一个名字就不错了,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再去起一个字甚至去搞一个什么号呀。」

「谢谢公子救命之恩,也谢谢公子帮我报了父母的仇!」陈央说着,竟然直接跪倒于地,将双手放于地上,嬴臻见到这一幕急忙单膝跪下,而后双手将女子搀扶起身说道:「姑娘不必如此,山贼岂能扰我百姓生活,姑娘还请节哀顺变,不要太过悲伤。」

再后来的事情其实也很简单,加上嬴臻又有一个三寸不烂之舌,任何时候讲的话也依旧好听动人。其实现在的局势就像李二说的一样:

「现在小陈家里只剩一个人了,她也不应该永久的就待在这么一个小村落里,她应该出去看看。你虽然没有和我说太多,但是我知道你在外边并不简单,你身上的玉佩,你身上带着的通关文蝶我都清楚。」其实就当李二说完这些话的时候,嬴臻就已经打算将陈央带走了。

当然其实没有李二的这番话,或许嬴臻也会想办法把她带走,只是并非是出于这样的一个心而已。

于是乎,他便和陈央姑娘有了一个约定,等他下次回来之时,一定要带她离开这个地方,带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而现在他手上的这个发簪便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一个信物。

「人生百态,俯仰之间,但愿我和这个姑娘真的有缘吧年」嬴臻在心中默默的这样想到,其实能让他一眼动心的女子很多,但能让他念念不忘,并且能够不断留意的,那是少之又少,或许其她的对女子的那份渴望,出自一种原始的占有欲,而如今便是一份想要的心动。

不怕没有遇到良人,就怕遇到良人的时候是在你无法承担起责任的时候,那才是最可怕的,等你有了能力,再忽然转过头来,发现她的孩子都已经可以满地跑了。当然那个时候你也只能平淡的接受,将这一切的一切放在肚子中,放在茶水中,每一次品茶思念故人和往事的时候,都可以捎带着想一想,顺便祝她们幸福。

落叶一片,两片,三片四片,每一片都有一种思念。

马蹄的声音由远及近,一个个身影缓缓自地平线远处出现在嬴臻的视线中,他们每一位都身披白色铠甲,骑着白色的高头大马,步调整齐,速度极快。

嬴臻见到这一幕,赶紧避让在一旁,看这架势应该是某个什么官府,派遣部队要去前线或是增兵或者是做什么去了。却没想到为首的那位身穿一袭黑色铠甲的领头人,却突然间在他的面前停下了马蹄,随后便翻身下马,恭敬的单膝跪于地上抱拳说道:

「细柳营孙贲,见过嬴公子!」

话音未落,身后几乎是所有身着铠甲的将士都齐刷刷地下马,然后全部单膝跪下,双手抱拳高声说道:「细柳营诸将见过公子!」

嬴臻被眼前这一幕惊的实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是愣愣的看着这一些士兵,至于之后他们说些什么,其实他并没有听清楚,他的脑海中只剩下来了这样的一句话。

「我他姥姥的!早知道就把陈姑娘给带出来了,我要是有这些人一直跟着我离开王府,我还用得着过得和丧家之犬一样吗?!」

不过这个念头也是转瞬即逝,更多的却是一种怀疑和猜测,他虽然是个纨绔子弟,但也是个军事上少有的天才,他对于政治上并不敏感,但是也清楚的知道,如果当年他出王府可以带着这样的阵仗,那他完全可以不用出王府,也就是说如今他这一次出行护卫由暗到明的转变,也可以证明在朝堂之上,政治的局面恐怕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只是他并不清楚这一次的改变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改变的,而这些细柳营的将领又为何能够公开骑着白马一路千里迢迢离开云州来到自己这里。

他的担心其实并不是多余的,因为如今的宋宏并不在宋王府内,也不在云州境内,而是骑着高头大马在前往永安城的道路之上。

铿锵有力的马蹄声,井然有序的步伐,无一不在证明着这一只队伍的与众不同,而更加与众不同的,则是这一群人中骑着高头大马位于最前方的那个中年男子,此人身着一袭黄色蟒袍,显然是皇亲国戚一个级别,或者是某位异姓王。

因为除了这几样人可以穿着一些黄袍以外,是没有任何人有资格的此人的双目中透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与霸道,周身散发的气场与身边的将士显得格外格格不入,好像他是一头虎,而身边的不过只是一群狼与之相比之下,血脉上的压制一目了然。

「一朝天子一朝臣,不管先帝如何,这一趟京城我也必须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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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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