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命运的改变
喝过药,即便秦明朗有再多的思绪,也还是沉沉的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已经是日暮时分,夕阳染红天边,袅袅炊烟升腾而上。
鼻腔内是白粥的米香气,秦明朗揉揉肚子坐起身,踩着草拖鞋朝着山洞外走去。
他身上的红疹子已经消散了大半,肿起来的地方也消下去了,只留下几个小红点,提醒着这不是一场梦。
刚发过烧,秦明朗的身上还是有些虚弱,慢吞吞的朝着山洞外挪动。
慕岁正在灶台边煮着晚饭,小宝宝则当着她的小尾巴往灶台里添着柴火,
三宝宝帮忙端碗装盘,二宝宝则将脏了的碗筷清洗干净,
几人各司其职,看起来温馨又温暖。
“大哥,你醒了?”二宝宝率先看到了秦明朗的身影,惊喜的唤了一声。
“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怎么就起来了呢,快回去吧?”
三宝宝将菜放在桌上后紧随着二宝宝来到了秦明朗身边,碎碎念念着。
“无碍。”秦明朗笑道,“已经好多了。”
“手伸过来。”慕岁也注意到了幼崽们之间的动静,走到秦明朗身边帮他把脉。
还好,秦明朗的过敏不严重,来得快去得也快,再喝上一剂药,明天就能活蹦乱跳了。
慕岁有些无奈的点了点秦明朗的额头,最终只长叹一声,“先吃饭。”
慕岁将桌子搭在山洞门口,幼崽们也颠颠的帮忙搬凳子端菜,
秦明朗也想帮忙搭把手,却挨了母子四人一个恶狠狠地眼刀子,怂怂的坐了回去。
软糯香甜的米粥一入口,秦明朗便弯起了眼睛,
发烧消耗人的精力,热乎乎的米粥祭奠一下五脏庙,再舒服不过了。
emmm……
要是娘亲和弟妹不要在自己面前大鱼大肉、吃得喷香,就更幸福了。
吃过晚饭又洗漱完毕,讲睡前故事之前,秦明朗看着坐在自己面前一副“兴师问罪”模样的慕岁,头皮一麻。
慕岁双手抱臂,脸上带着“三分讥笑、三分凉薄、四分漫不经心”的表情,“说说吧。”
“说、说什么?”三个小只的幼崽一脸茫然,看看大哥,又看看娘亲,总觉得他们在打暗语呢……
“咳……”秦明朗有些心虚的摸了摸鼻子。
慕岁要问什么,问的自然是秦明朗的过敏原因。
这事情还是要从半月前说起。
她和幼崽们在山洞中避难,闲着也是闲着,慕岁每日会教授他们医术、武艺和文化课。
幼崽们基本上都没上过学,起跑线都是一致的,刚开始时,慕岁统抓课程,幼崽们也学的津津有味。
到后面学习的时间越久,幼崽们也渐渐有了自己的喜欢和偏好。
二宝宝一直憧憬话本子里的侠客,时常幻想着自己也能当一位武功高强、行侠仗义的英豪,因此他在习武上更下功夫;
二宝宝力气大,天赋也好,是几个幼崽里面习武进步最快的。
三宝宝和二宝宝明明是双胞胎,但这方面的喜好却截然相反,他更喜欢文学,
喜欢听慕岁讲诗歌、读文章,且记忆力超强,几乎是过耳不忘,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双胞胎兄弟俩一文一武,倒也是有趣。
——不过这并不代表二宝宝就是单纯的“莽夫”,三宝宝就是文弱的“书呆子”,只是说二人各有拔尖的优势,另一方面稍弱,但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小宝宝倒没有偏向,学武很刻苦,学文也很认真,就只是跟着娘亲和几个哥哥们在学习,好像并没有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
不过她毕竟年龄还小,很多事情没有定性也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时间找自己喜欢的东西。
至于秦明朗嘛……他更醉心于医术。
也不知是不是之前在药铺当过药童的缘故,秦明朗更喜欢药草的味道,对他来说,这些药草是希望,也是救赎。
然而!
是了,凡是都怕个然而,
秦明朗偏爱学医,但是医学不爱他。
同样的药方、同样的火候和配比,经过秦明朗的手配出的药,药效就是大打折扣。
不仅如此,秦明朗明明也是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但每次开诊断药方的时候,就和卡了BUG一样,
要么是会开错一两味药,要么是剂量配比不对,怎么改都改不过来。
这种情况啊……俗称天残。就、天生没有学医的天分。
这样的水平拿出去,多半就是庸医一个了。当然,这个庸,指的是医治无功无过的中庸,而不是赤脚大夫。
但老话怎么说来着,老天为你关上一扇门,就肯定会锁死一面窗,顺带把墙拉上电网,困死你个龟孙儿!
呸呸呸!是为你关上一扇门,就肯定会打开一面窗,
秦明朗虽然在行医方面没有天赋,但在毒术方面能力超绝,绝到他在配制毒药解毒剂的时候比例都不会出问题呢!
秦明朗这回过敏,便是用慕岁开的治疗荨麻疹的方子倒推,找与方子里药性相克的药材,修改比例,反复试验后居然制出了能引出人过敏性荨麻疹的药丸,也是很神奇了。
原本想着自己有了过敏性荨麻疹的症状,他再自行熬药治好,用自己的身体折腾一次,他大概也就能记住了。
谁知道哪怕自己亲自上场做试验,开出来的方子还是不管用,药效一上来,就寄了呀!
慕岁看着秦明朗神情有些复杂,突然想到了后世曾看到过的一个段子:
某中医大学期末测试针灸,一个学生用自己试针,三针把自己扎成了偏瘫,愣是让监考的三个老中医联合起来扎了八十多针才救回来。
秦明朗就给慕岁这种感觉,说厉害吧,也不见得;说不厉害吧,那又牛逼大发了,
总之是个十分“天才”的人物。
慕岁看着眼前的几个幼崽,不禁又联想到了她看过的那本书里对这几个幼崽、唔,应该说是“反派”的描写。
大宝宝秦明朗是权臣、也是奸臣,谗佞专权、党同伐异,大权在握后的他像是在泄私愤,将整个国家折腾的民不聊生。
书中说他长袖善舞,天生就适合官场。可在慕岁眼里,他是个温润柔软,再善良不过的小孩。
二宝宝则是左右逢源的奸商,哄抬物价、大肆敛财,骄奢淫逸,因他开办的赌场和青楼,使得不少人卖儿卖女,妻离子散。
书中说他圆滑世故,有一颗七巧玲珑心。可慕岁看到的二宝宝,善良真诚,赤子之心拳拳。
三宝宝成了喜怒不定的鬼医,是医生,但更是恶魔,他凭心思救人,也凭心思杀人,草菅人命、没有医德。
但慕岁眼里的三宝宝,心思细腻,偶尔有点小腹黑,但绝对做不到漠视生命。
至于小宝宝,就更不用说了,娘亲的贴心小棉袄,乖巧软糯,让人甜到心坎里,怎么会是那个杀伐果决、甚至是生啖血肉的独眼八指女将军呢?
诚然,书里的幼崽们在医学、武学、官场和商场都有自己天赋,或许按照书中的走向加以培养,他们这一世可能会在各自的领域取得更大的造诣,
可是慕岁更想让他们随心长大。
秦明朗一心想当济世救人的医师却成了草菅人命的权臣,二宝宝想做行侠仗义的侠客却成了为富不仁的奸商……
先不说幼崽们违背自己的本心是否开心,光是成长路上的荆棘便难为外人道也。
所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让幼崽们开心的长大,也没什么不好的。
当然了,要是秦明朗肯放弃学医,改攻毒术,说不定学起来会更开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