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逃卒归乡
大汉德隆四十七年夏,辽东。
六月三伏,是一年当中气温最高且最闷热的时间段,毒日当空炙烤着辽东大地。
经过一上午的暴晒,黄土垫成的官道之上,散发着一股子令人窒息的烟尘,像雾似的凝滞不动。
路旁一处茶摊,掌柜的一边招呼过来喝水歇脚的商旅行人停好车马,一边大声催促着小伙计,抓紧时间烧水泡茶,忙得满头大汗不得片刻清闲。
赵启坐在不远处的树荫之下,有些发愣的看着茶摊老板迎来送往,忽然想起了自己前世刚开始创业时,好像也是如他这般辛勤。
“小启哥,喝点。”随着这声轻唤,一条粗壮的手臂托着碗凉茶递了过来,打断了他的回忆。
“谢了昂,老秦。”一大碗苦涩的茶水下肚,旺盛的心火立时便被压了下去,“这鬼天气真他娘热得邪乎!”赵启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骂道。
“谁说不是了,打我记事起,也没赶上过这种热天。”秦庆武放下茶壶,一屁股坐在他的身旁。
“许知义呢?”
“我打发他去河沟子整点水回来,好给喜春擦擦身上。”秦庆武回话间,看看四下无人在意,小心地从怀中掏出一个皮夹子,递到了赵启手中。
“最后那点“零碎”也都散出去了,这是照你吩咐换好的四大号银票。
“你拿着,跟花名册放一起,让弟兄们贴着自己的卖命钱睡,安心。”赵启看都没看就将皮夹子又塞了回去。
听到这个理由,秦庆武一时语塞,想了半天也不知该如何接话,只好将皮夹子重新收好,低声报起账来,“两把战刀出了一百四十两,那包金牙出了。。”
赵启摆摆手打断道,“不用报细账,直接说总数。”
“加上原有的饷银,一共是两千二百七十三两。”
“嗯,具体的账目你心里得有个数才行,回头才好给他们家里分。”
“你放心,我都记着了,错不了。”
这时,一位中等身材又黑又壮的青年,手里拎着个木桶从远处走了过来,“嘿!你俩来个人帮把手,这小子太沉了,我自个整不动他!”
“我去吧!”
秦庆武闻言抢先站起身来,迈步向着马车走去,怎料刚走出两步却又转身返了回来。
只见他弯下身子,替赵启掖好褂子的前襟低声道,“谨慎着点吧祖宗,枪把子都快露出来了,生怕别人不知道咋地?”
赵启下意识的摸了摸胸前那支硬邦邦的铁疙瘩,这才后知后觉的整理起了身上的粗布褂子。
看着秦庆武和许知义把水桶抬上了马车,赵启又给自己倒了一大碗茶水,瞧着碗中倒映出的那张剑眉虎目、英气逼人的陌生面孔,不由得露出一丝比凉茶更加苦涩的笑容。
前世的赵启读过大学当过兵,还曾因变故进去踩过两年缝纫机,算得上是一名三栖人才。
离开纺织行业后,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直到三十五岁这年,终于混到勉强可以称上“小有身家”四个字的赵启,还没来得及多享受几天成果,就忽然魂穿异世,附身在这个同名同姓的年轻人身上。
根据吞噬掉的前身记忆所描述,眼下他正处在一个立国将近百年,被称为“大汉王朝”的国家。
这个汉朝与他前世刘邦建立的那个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单纯碰巧了,当今的德隆皇帝也姓刘,名叫刘垣,至今在位已整整四十七年。
赵启的前身,是在德隆四十四年的冬天,被突然征召进了辽东勇营,在安东河大营经过数月的整训后,便随大军渡河帮助高丽国王李拓平叛。
他的作战对象,是反王李善和扶桑兵组成的联军。
德隆四十六年春,因精于骑射立下战功,被擢升为勇营哨官。
秦庆武、许知义,还有那个正躺在马车里,被扒光了擦洗身体的傻大黑粗的白喜春,都是他的生死袍泽,也是同期被征召入伍的老乡。
这场战争打了好几年也未分胜负,但自今年年初开始,远征高丽的汉军忽然开始显出颓势,在战场之上节节败退。
二月底,高丽王都柳京城陷落,国王李拓自尽。
三月,咸兴道失守。
四月,平海道失守。
五月,大军退至安东河南岸,集结后发起反击,再败,遂渡河而归。
是役,汉军损失惨重,漂溢的骸骨蔽满河面,流出的鲜血染红河水。
赵启率领的第三哨几乎团灭,万幸还有仅受轻伤的许知义和秦庆武,寻到了不省人事的赵启和白喜春,趁乱盗走辎重营的一挂大车,拉着他们逃离了安东河大营。
穿越者的灵魂,就在这个时候降临到了大汉,鸠占鹊巢抢了前任的躯壳,融合了前任的记忆,成了一名如丧家之犬般的逃兵。
经过最初一段时间的迷茫,赵启逐渐厘清了思路。
眼下他们几个人的首要任务,即是尽快回到家乡兴平府,趁着军中应该还没来得及跟地方官府通气,接上各自的家人远遁辽西,借此躲避后续的通缉追捕。
当逃兵可不是小罪,依照军规,逮捕之后是要明正典刑开刀问斩的。
从安东河大营到兴平府的距离约有七八百里,这支逃兵小队走了半个多月才摸到兴平府的边。
之所以行进缓慢,其一是要照顾病号,那位重度脑震荡患者白喜春,长时间持续性的颠簸很不利于伤情恢复。
其二则是这天气实在炎热,顶着高温赶路一不小心就要中暑,欲速则不达,热射病可不是闹着玩的。
其三还得留给秦庆武一定时间,在路过各州府县镇的时候,把他们在战场上的缴获出手变现,再分散着换成银票便于携带,那些“零碎”,代指的即是这些东西。
喝了一肚子凉茶灌了个水饱的赵启,摸了摸自己那不见一丝赘肉,只有块块腹肌隆起的小肚子,感觉有些发胀。
即便已经穿过来有一阵子了,但这种身材,还是让习惯了常年端着个啤酒肚的他很有些不适应。
老实说,如果忽略掉身上的枪眼刀疤,赵启对于这副身体还是相当满意,一米八多的个头加上壮硕的身材,搭配着俊朗的五官,比前世那副饱受烟酒摧残的秃头肥佬形象,强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但如果有的选,他还是宁愿回到上辈子那个太平盛世,当个奉公守法的普通胖子,即便每月只去一趟会所也在所不惜。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也再没了会所。
更没有黑丝高跟包臀裙,和白丝jk小萝莉。
眼瞅着日头逐渐偏西,茶摊上的商旅行人陆续减少,赵启拍打掉屁股上的尘土和草棍,起身来到马车跟前。
隔着车窗看了一眼里面呼呼大睡的白喜春刚想说话,秦庆武便仿佛看出了他的心思。
“刚才又吐了一回,不过量不太多,说明肚子里能存下食儿了,加上外伤基本也都结痂,我估摸着再有个两三天差不多也就恢复了。”
赵启点了点头,有老秦这么个人在身边就是舒服,不用张嘴就知道你想问啥,抬抬胳膊就知道你想做啥,是个当大秘的好材料。
“赶紧的吧?再墨迹一会,怕是二更之前都到不了兴隆堡。”许知义从树上解下两匹驮马的缰绳催促道。
从他的说话用词上就能看出来,这货的性格作风,与颇懂人情世故心思通透的秦庆武刚好相反。
难怪大家同期入伍,赵启做到了哨官,老秦也是棚长,而他依然是普通的大头兵。
“娘的,跟个催命鬼一样,出发!”
随着赵启一声令下,逃兵小队离开了官道旁的茶摊,沿着一条岔路驶向了兴隆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