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江东乱》中涉及唐代特有名词的解释…

第一卷《江东乱》中涉及唐代特有名词的解释…

唐代官制:

唐代官制一般被简单描述为“三省六部制”,但实际上唐代官制在近300年里发生很复杂的变化,而“三省六部”也远远不能描述唐代官制的全部面貌。

首先,我们要知道,唐代的官制是:“有品、有爵、有勋、有阶”,其品阶主要有职事官、散官、爵位、勋官之分。

若要定本品,据《旧唐书·职官志》所载;“凡九品已上职事,皆带散位,谓之本品”。

即以散官的官阶来决定其所能享受到的俸禄和待遇的品级。

故而唐朝官员普遍存在兼职,加衔的现象,故而高级官员的牙旗往往会有许多的名号。

到了唐代后期,官员的官职一般由三到四部分构成,即朝廷职官(定品),地方职官(节度使,观察使幕府差遣),勋官加衔,爵位。

而唐代官制中,有实际职务差遣的职事官品阶只到正三品上——三省长官,也即是通常所说的“宰相”。

三品之上均为虚衔,属于荣誉职位。

宰相(同平章事):

本文首发站点为:,欢迎下载APP免费阅读。

唐朝的官制是在隋朝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完备和健全的。

从名义上说,三省长官同为宰相。

但因唐太宗在即位前曾任过尚书令,所以无人敢再担任此官,遂以其副职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并为宰相。

唐太宗时,因中书令、侍中位高权重,不轻易授人,于是又常以它官加“参议朝政”、“参预朝政”、“参知政事”、“参议得失”等名号作为实际上的宰相。

后来又有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代宗时改为二品)的头衔行宰相事的。

这样一来,尚书仆射如不加“同平章事”,反而不能参与宰相机务了。

“同平章事”也是唐宋官制中一个独特的现象,可以等同于“宰相”。

不过相较于宋代,唐代的“同平章事”并非一个具体的官职,而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简称。

是给实际担任宰相级职务,但没有三省长官,即宰相头衔者的一种荣誉性的名义,表明其地位尊崇,可以参与国家机密大事。

唐朝中期(以安史之乱和建中四王二帝之乱为分界)以后,又有以中书令、侍中等宰相虚衔授与地方藩帅的做法,以示恩宠。

这样的地方大吏(节度使)如来朝廷任职,为了与真宰相区分,便在官称前加“检校”字样。

本书第一章中所提及的曹确便是唐懿宗时期担任过实际首相——尚书左右仆射等职的一位宰相。

他出镇浙西担任观察使后,朝廷为了表示其地位尊贵,给予了他正一品“检校司空”的加衔。

正一品:

唐代,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及亲王均为正一品。

但是需注意的是,天策上将这一官职自李世民后,就不再置。

废置的原因主要就是因这个官职是为李世民专设的,且权力极大,几乎与太子权力相当,因此自李世民后,就不再复设。

而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皆为虚衔,有名无实,是空有地位而无实权。

对于以上官职,唐廷几乎不会轻易授予他人。

除唐初外,因开国的原因,有些官员在世就被授予太师、太傅等职,如长孙无忌就在他在世之时,被册封为司空,后又晋升司徒。

其余时候,唐廷多数不会将他授予在世的官员,而是用于追赠那些故去的有功之臣。

如狄仁杰,其生前就从未被授予任何以上官职,在他死后,其才被追赠为太师。

此外,唐代的亲王也为正一品。

唐代的亲王衔只限于皇帝之子或兄弟可得,唐太宗时,定:“皇兄弟皇子为王,皆封国之亲王”。

唐代的亲王没有实际权力,不似汉代的诸侯王,明代的藩王,他们是既没有统兵权,也没有自己的封地。

唐玄宗在“神龙政变”后更是下令所有宗室只能是居于京师十王宅,百孙院。

以至于到中唐时期因为朝廷财政恶化,大批宗室穷困潦倒,女性无法嫁人,男性无法谋生。

当然,在唐初时,有些亲王会前往重要的地区担任刺史一职。

从一品:

唐代,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及嗣王、郡王、国公皆为从一品。

其中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职事官,他们的职责就是教导、辅佐当朝储君,是东宫地位、权力最大的三个官职。

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为散官,分别为文武散官的最高品阶。

开府仪同三司为文散官最高品阶,其虽为虚衔,但却是象征着极高的身份与地位。

有了这个官职后,官员就能享受到与正一品的三公三师一样的待遇,拥有了在指定的地方建立办公之地的权力,可以开办幕府,建节设牙,招揽人才为自己所用。

而骠骑大将军则为武散官的最高官阶,汉武帝元狩二年始设,第一任骠骑大将军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冠军侯霍去病。

骠骑大将军与开府仪同三司一般无二,也拥有开府的权力,与三公三师的待遇是一样的。

此外,嗣王、郡王、国公等爵位也为从一品。

嗣王,其是给予将来要继承亲王爵位的亲王嫡长子的爵位,类似于世子,其地位低于亲王,而高于郡王。

郡王,唐代的郡王除会授予皇族外,还会授予外臣。

首先,唐代皇太子的儿子可直接受封郡王,亲王的儿子,除嫡长子外,其余诸子需皇帝降恩方可受封郡王。

其次郡王也会被授予外臣,如郭子仪、敬晖、张柬之、崔玄暐等就皆被封为郡王。

郡王地位高于国公,而低于亲王、嗣王。

国公,这是多数有大功于唐代的外臣所能获得的最高爵位,唐代多数有功之臣皆被赐予国公爵位。

如胡国公秦叔宝、郧国公殷开山、谯国公柴绍、邳国公长孙顺德、蒋国公屈突通等等。

正二品:

唐代,尚书令、大行台尚书令、中书令、侍中、特进、辅国大将军,及开国郡公、上柱国等皆是正二品。

需注意的是,中书令、侍中一职是在唐代宗大历二年(767年)才被擢升为正二品的。

同时,因为尚书令、大行台尚书令等二职皆曾被李世民担任过,因此自唐太宗之后,“臣下避不敢居其职”,这两个官职虽被废置。

其中尚书令、大行台尚书令、中书令、侍中为职事官,尚书令为尚书省最高长官,掌六部,典领百官,负责总揽全国行政事务。

大行台尚书令为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的最高长官,负责唐代黄河以东地区的所有军政事务。

本书首发:——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中书令为中书省的最高长官。

“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总揽朝廷政令和政策的起草与发布。

侍中为门下省的最高长官。

“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总揽中央政令、政策的审查事务,并拥有封驳之权,可驳回其认为有错的诏书。

特进、辅国大将军为散官,分别为文武第二阶散官,位在开府仪同三司之下。

其中特进为文散官第二阶,位同三公,能享受到三公所能享受到的待遇。

其于西汉成帝时所设,当时汉成帝为让归隐的丞相张禹继续为朝廷效力,遂赐予他“特进”一职,见礼如丞相,地位同三公。

辅国大将军,为武散官第二阶,始设于东汉。

最初与虎牙右将军、轻车正将军、冠军副将军、度辽大将军、横海上将军同为三品杂号将军,唐时为武散官第二阶。

同时,开国郡公为唐代正二品爵位,地位高于开国县公,低于国公,用于赐封功臣,或是赐封亲王所生的那些没有得到亲王、郡王爵位的子嗣。

此外,在正二品中,还第一次出现了勋官,即上柱国。

勋官:

所谓的勋官就是类似于我们现在的“特等战斗英雄”、“一等战斗英雄”等称号。

唐代勋官不论出身,不论对象,也不论学识,只要在战争中立有大功就可以获得。

当然,唐代的勋官只能享受到该品级所带来的俸禄和待遇,却没有其与之匹配的权力。

比如上柱国,一个小兵可能通过功劳被赐封到这个爵位,但是他却只能是享受到正二品所能享受到的俸禄和待遇,却没有正二品所带来的权力。

柱国:

又称上柱国,中国古代官名。

柱国最初时战国时期楚国设置,时立覆军杀将有战功者为上柱国。

十六国后燕慕容垂燕元元年(公元384年)置,431年亦置,位在太尉之上,后罢。

本文首发站点为:,欢迎下载APP免费阅读。

北魏置“柱国大将军”这一称号。

武泰元年(公元528年),北魏孝庄帝以尔朱荣有翊戴之功,拜荣柱国大将军,位在丞相上。

永安三年(公元530年)尔朱荣被杀后此官遂废。亦作国都名或肩负国家重任的大臣。

北魏末复置,位在丞相上,用以安置权臣。

西魏大统三年(公元537年),以宇文泰为之,省称柱国。

大统十六年(公元550年)以后,共任命八人,称“八柱国”,是西魏的最高官职,其中六人分掌全国府兵。

北周除授渐多,成为没有具体职掌的勋官,正九命。

建德四年(公元575年),在其上置上柱国。

唐代时上柱国这一勋官是继承自南北朝时代的柱国大将军,简称柱国。

从二品:

唐代,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护、光禄大夫、镇军大将军,及开国县公、柱国等皆为从二品。

其中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护等为职事官。

尚书左右仆射,原是尚书省的佐官。

自李世民之后,因尚书令被废置,左右仆射遂成为尚书省的最高长官,也即是唐代的首相,执掌全国最高行政机构。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辅佐、教导东宫太子之官,同时负责监督三师(太子太师、太傅、太保)是否有认真的教导太子。

京兆/河南/太原府牧,他们是京兆府(长安)、河南府(洛阳)、太原府(太原)三地的最高长官,为亲王遥领。

当然这只是名义上的,当时他们皆不参与地方的行政事务中。实际上在京兆/河南/太原府的实际长官是“尹”。

大都护、大都督等为唐朝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所设置的特别行政机构大都护府和大都督府的名义上的最高军政长官。

与京兆/河南/太原府牧一样,其多为亲王、郡王遥领,不领政事,大都督府实际上掌权的是大都督府的长史,而大都护府实际掌权的是大都护府的副都护。

光禄大夫、镇军大将军为散官,为文武散官第三阶。

本书首发:——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光禄大夫为文散官第三阶,始设于汉武帝太初元年。

初为谏官,魏晋南北朝之后,多为加官与褒赠之官,唐时将其定为文散官第三阶。

镇军大将军为武散官第三阶,始设于魏文帝,陈群为第一任镇军大将军,唐代,将其用于武散官第三阶。

同时开国县公为唐代从二品爵位,地位低于开国郡国。

县公始设于曹魏咸熙元年,当时,县公为魏元帝曹奂所设的五等爵中的第二等爵。

晋代,县公多赐予王的庶子和异姓功臣,有封国,食邑为数千户,北周后,县公再无封国,成为虚爵。

唐代,县公为虚封,且一般不得世袭,只享受食邑一千五百户,并可得永业田2500亩。

此外,唐朝第二等勋官柱国也为从二品,始设于楚国,《战国策齐策三》载:“安邑者,魏之柱国也;晋阳者,赵之柱国也;鄢郢者,楚之柱国也”,意为坚不可摧的都城。

唐代,将其用于勋官第二等的称号。

总的说,唐代的一品、二品除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三职是天然宰相,位高权重。

其余皆为虚衔,是有名无实,只有待遇,没有实际职责,地位虽高,却无实权。

由此,从唐代对于一品、二品官职的设置来看,我们就已然知道,在一二品官员多数为虚衔的情况下,三品官真的就已算是唐代职事官中最为顶级的存在了。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挽唐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军事历史 挽唐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一卷《江东乱》中涉及唐代特有名词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