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 生思念(六)
之前上学时,李思念曾做到过一篇关于homesickness也就是思乡病的英语阅读理解,因为五道题全选错所以她对其印象十分深刻。
这篇英语阅读理解讲述了思乡病的几个阶段。
阶段一:因刚来到一个新地区,觉得新颖,产生好奇,想要各种尝试。通常处于这个阶段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周。
阶段二:新地方不再新颖,因水土不服加孤身一人从而产生对家乡强烈的思念之情。
这时的症状通常表现为,开始慢慢厌恶或者嫌弃周遭一切环境,跟家乡作比较,以拉踩的方式在心中对家乡不断美化。
比如,这里居然吃甜豆腐脑,太可怕了!再比如,这里吃火锅居然蘸麻酱,太可怕了!又或者,这里吃面居然要嚼蒜,太可怕了!
即使是之前在家乡讨厌的东西,也会生出喜爱的感觉。这个阶段的时间通常在一到两个月。
阶段三:情况稍稍稳定,交到新的朋友,逐渐适应新地区。会开始喜欢上新环境的一些东西,也会对其作出更客观的评价。这个时间段大概在四个月左右。
阶段四:基本上适应新地区,会把这里当成第二个家,离开后会想念,在重新回到家乡后,反而会有一丢丢不自在。时间段在半年以上。
如今,李思念穿到这个世界已有半年时间,这不算短的时间让她即将步入阶段四的行列。
虽然系统曾跟她说过,书里的世界是虚拟的存在,不要太认真,但她在这里生活这么长时间,所带给她的感受都是切身存在。
她不相信这是虚拟,万一,这是在另外一个真实的时空呢?
即便如此,李思念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回家。
书里的时间比原本的世界快,这里过去半年,想必家那边也已过去两三个小时。要是在晚上十二点之前还没回去,在电话打不通,谁都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爸妈肯定会急得报警。
活生生的人凭空消失,调查许久毫无头绪,这一定会成为社会灵异新闻。
然后为了辅助调查,她的各种社交软件都会被登陆,她跟闺蜜的聊天记录会被一条一条查看,同时更会被各种亲戚知道她在网上那些不穿裤衩子的奇葩言论!
作为一个就算被车撞飞十米,即使奄奄一息也要爬起来把手机格式化的人,她受不了这种委屈!她不想社死啊啊啊啊啊!
当然,比起社死,最重要的,还是害怕爸妈和朋友会担心……
即使要离开,也要跟他们说一声。
决裂后,系统拒绝送她回去,那么只能自己想办法。如果她能找到方法回家,是不是也能找到办法重新来到这个世界呢?向来乐观,所以她觉得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
新婚燕尔,过了几天蜜里调油的日子,李思念重新扎进书堆里查资料。
如果这个世界是另一个时空,如果被系统送过来执行任务的人不止她一个,如果恰好有野史记录下这件事,当种种巧合重叠在一起,那么她便有可能找到突破口。
已经全部坦白,所以这件事敬长生自然知晓,但他并没有阻止,甚至找来很多书塞到她面前,琥珀色的眸子静静地看着她,抚住她面颊的手,拇指指腹轻轻摩挲她的嘴唇。
小病娇似是成长许多,若是换做之前,一定会把书房里的书都烧掉,而现在却镇定自若,似笑非笑地跟她来回拉扯。
“找到了么?”他问。
翻阅许多书,额头覆上一层薄汗,李思念摇头,“还没。”
“那真是好极了。”摩挲她嘴唇的手指定在嘴角,敬长生并不吝啬将真实想法在她面前表现,比如在听到她满头大汗地说“还没”时,欣喜之情难抑,竟然噗嗤笑出来。
这样的对话,在过去的几日里每天都会上演一次,李思念甚至连他笑起来嘴角的弧度都能计算得一清二楚。
敬长生扑过来,将她抱住,耳语道:“还要继续找么?屋外又有人送来一车书,可以堆在那里慢慢找。”
少年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不过李思念大概能猜出他的心思。
他想让她自己知难而退。
想从书里找答案?可以。那他就把所有的书都送过来,你可以慢慢找,一直找。
然而,天底下这么多书,找得完吗?若是运气不好可能翻一辈子都翻不到,所以,他要让你知难而退。
每天做相同重复的工作,是一件十分乏味的事。兴许翻一两个月就腻了,感受到回去希望的渺茫,然后认命地跟他待在一起。
如果你足够有耐心,足够有毅力,一直找,那么就有极大的可能一辈子都翻不到,这种结果对他来说,亦是极好。
最坏的一种情况,如果你运气极好,没翻几天便找到线索,并顺藤摸瓜,找到回家的方法,那么,他一定会有另一种手段等着你。
小病娇还是那样,一点没变,蔫儿坏!
看来除去书,她得想个更简单的方法,一本一本找,一页一页翻简直太笨了。现代社会就是好,有数据库这种东西,一查找便能精确检索。
“先不找了。”李思念在小病娇脸上捏一把。找一下午,她也有些累。
捏他脸的手果然迅速被他握在手中,炙热的嘴唇慢慢亲吻每一根手指,“啊……李思念的味道被盖住了,全是书味,好难闻。”
他亲吻她的手指,似是要将那分书卷气给消除干净。
腰被勾住,顺势往下带,李思念一下子跌进书堆,罗列整齐的书稀里哗啦落下来,敬长生瞬间欺身压上,半跪在她两条大腿之间。
食髓知味,自新婚后,敬长生似乎对那种温暖的感觉上了瘾,每天总要找借口按她一两次,释放无处发泄的精力。
游鱼在水中摆尾,摆动的弧度越来越大,荡漾起的涟漪也越来越大,摆尾的动作亦越发熟练,他似乎渐渐知晓在哪里摆尾会溅出最大的水花。真是条聪明的鱼儿。
迟早会溺死在这温水里,他想,自己或许将会是世上唯一一条被淹死的鱼。但即使会溺死在这温水里,那也会是他活过的证明。只有活人才会死,死人没办法再死一次了。
真是条可怜的鱼儿,多希望李思念能将这条鱼儿捧在手心里。
“你又想要了?”李思念扶住他的肩。
“嗯。”
这才过去多久?是不是该节制一点?精力过于旺盛了吧……
有些累,本来不太愿意,可是敬长生用鼻尖轻轻蹭她的脸,蹭得她好痒,这种撒娇的方式,谁顶得住?
而且,这副身体,他住过也进去过,鱼儿在水里游久了,便对属于他的水域十分了解。鱼尾轻轻地在春池里搅动,泛起一圈圈大大小小的涟漪,这涟漪弄得李思念也荡漾起来。
没办法,她现在也想要了……
将她高高抬起,敬长生将满心的喜欢与挽留全部送进去,然后将她抱着,手指插进发丝间,嗅着淡淡的香气,低哑地告诉她,“李思念是我活过的证明。”
叮当——叮当——
脚腕上银铃当啷作响,随着鱼儿在水中的起伏,这涔涔铃音也变得一会儿高,一会儿低,铃音变化非常快,若是不仔细听,定然分不清楚。
第不知道多少次,这回竟是在书堆上,弄得乱七八糟。看着好好的书被弄脏,李思念有些心碎。这小病娇,八成是故意的。
她不是木头,所以敬长生那种强烈的情绪,她也并非感受不到。长生一定很舍不得她走,比她舍不得离开长生还要舍不得。
“我又不是不回来。”她握住长生的一根手指,轻轻摇了摇,“离开家那么久,连招呼都没打,爸妈肯定会很担心。长生肯定也不喜欢我不告而别对不对?”
那双琥珀色的眼眸向来不落泪,可每到欢爱之时,总会氤氲着一层朦胧的雾气,如淅淅沥沥的春雨,珠泪断线,落在她身上,如热油般滚烫。
小病娇动情便是这般模样,为那池会把鱼溺死的温水无法自已。
“李思念要怎么回来?”他忽然反握住她的手,“你现在甚至没办法离开!”
手握得很紧,眼尾微微泛着红,这是欢爱后留下的痕迹。
这个问题问得刁钻,李思念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小声地说,“这不还在找嘛。”
确实在找啊,只不过还没找到罢了。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只要思想不滑坡,方法总比困难多。
缄默不语,敬长生只是抱着她,吻她的发丝。
其实他知道,他知道该怎么把李思念送回去。
在李思念马不停蹄寻求穿越时空之法时敬长生一刻也没闲着。他必须比李思念更早找到那个方法,这样他才能控制整个局面。
学着像李思念一样去思考,估算自己的处境,计划自己的未来。必须一丝不苟,不可相差分毫。
之前李思念曾问他,今后想做什么,那时他还十分懵懂,才刚决定好不要去做一具受指令操控的行尸走肉,对未来和现在都没有概念,只是单纯地想抱着李思念。怀里抱着柔软的少女会让他安心。
而现在,他知道未来该做什么了。
他要让李思念心想事成。
那些送来给她查阅的书籍,全是无用之书。如果她因这些繁重的程序而甘愿留在这里陪他定是极好,如果她还是想回家,那他便送她回家。
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再多陪陪他吧。
李思念也说他会做地狱之主,虽然这只是随口一说,但他就是要做给她看。
我下地狱?我才是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