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生生世世

第 74 章 生生世世

[系统正在解析中,预计等待时间三分钟。]

[三分钟倒计时。]

[警报,解析错误……]

[错误,错误。]

随着冰冷的机械音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是嘈杂的汽车鸣笛声,车水马龙。

落地处是一条偏僻的小巷,目击者只有一条翘着尾巴的小狗。小狗实在吓坏了,毕竟从天而降一个人啊!哪条狗见过这么离谱的事?连忙狂甩舌头赶紧逃。

逃到一半想起骨头忘叼了,又哆哆嗦嗦跑回去,叼起骨头慌慌张张溜走。唉呀妈呀,可吓死狗了!

因为是夏天,李思念穿的是初春的比甲,长袖长裙,热浪袭来,瞬间捂出一身汗。

这个地方她记得,是离小区几条街外的一条小吃街,小吃街有些年头,很多苍蝇小馆,味道都不错,所以常跟同学来吃。

虽然将近一年没回来,但路线都烂熟于心,李思念赶紧提着裙子回家。穿这一身走到大街上实在引人注目,这个季节的行人都穿着短袖呢,她仿佛不在一个时代,也不在一个季节。

笃笃笃——

来开门的是家里的猫,它扑过来直接钻进她怀里。本来就很热了,又踹个毛茸茸的东西,李思念满头大汗。幸好家里空调开得足,不然真得被热晕。

爸妈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剧,只见爸爸从玻璃碗中揪出一颗青提喂进妈妈嘴里。不知是不是因为电视剧太精彩,他们似乎完全没注意到屋里多出个人。

李思念:“……”

“我回来了。”最终,她决定找点存在感。

四只眼睛齐刷刷看过来,看看她,再看看墙上挂着的钟,正好晚上八点。

“这么早就回啦,你不是说要跟同学聚会的嘛。”妈妈的目光在身上停了会儿,然后笑道,“这衣裳我女儿穿真好看。”

突然想起好像是说有个散伙儿晚会……额,到时候再说吧。

“念念,你头发怎么长这么长了?我记得你是短发吧。”爸爸摸着下巴,眼神疑惑。

“这是假发。”李思念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他一眼,然后直接坐过去,从他抱着的玻璃碗里揪出一颗青提放进嘴里嚼。

一听到假发,妈妈就来了兴趣,摸了摸她的头,“在哪儿买的假发啊,看起来好自然。”

“算了,这不是假发,是在理发店接的。”

“哪家理发店,接得好自然!”

“就学校门口那家。”李思念随便说出一个。

“改天我也去试试。”妈妈说着向爸爸寻求意见,“你说我要不要去接成长发,再染个色?”

“可以啊!”爸爸举双手赞成,然后又喂给她一颗青提。

李思念:怎么跟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在回家之前,她觉得肯定会发生母女俩抱头痛哭的场面。可是,没有,一切照常进行,还是那个她以电灯泡之光照亮的温馨家庭。

也对,虽然她离开家将近一年,但在爸妈眼中,她只不过才离开半天,而且还是因为出去跟同学聚会拍毕业照,完全不用担心。

现在她要是扑过去抱着爸妈哭会不会很奇怪?算了,这种场景,直接把她流到眼角的泪水给逼回去,完全没有心情感动!

“我要出去旅游,大概好几天不回来。”她说。

对此,爸妈举双手赞成,毕业就是该旅游嘛。

李思念倒不是想旅游,第二天她跑到学校图书馆,她穿书的地方,并且在前一夜又发了一条吐槽剧情的评论,可是这次无论如何都没成功。

从上午八点待到下午七点,图书馆都要关门了,依旧没有动静。

这才明白,她大概很难再找到办法去那个世界。

鼻头一酸,喉咙又开始哽咽起来。

生活回归正轨,平淡且有些小确幸地照常进行。进了自己喜欢的学校,喜欢的专业,大学四年过得也很愉快,交到很多好朋友。那段时光,在她的生活里好像被挤压得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缩影。

如果不是因为手腕上还戴着那枚芙蓉玉手镯,她会怀疑那段记忆的真实性。

四年里,她从来没有停止过找寻回到那个世界办法,学校图书馆里的书被她从头到尾翻了个遍,可是毫无收获。她也曾到过网传的灵异之地,可是那种超自然现象还是没有发生。

果然,这里是科学的世界么?

大一大二时有很多男生向她示好,可她都一一拒绝,在知道这只是座看起来很活泼的冰山后,知难而退,追她的人就少了很多。

室友都觉得奇怪,“大美女,青春是用来享受的!男人就是用来玩儿的!为什么不谈恋爱啊。”

李思念只是笑着摇摇头,做出一副古灵精怪的模样,“智者不入爱河,寡王一路硕博。”

闻言,室友脸上写着大大的两个字:懂了。

可是每到夜里,那股思念的情绪如潮水般涌进脑海,再从眼睛里流出来,她觉得自己像是条被丢进海里的淡水鱼。

长生,我都快忘记你长什么样了。

对不起,我还没找到办法,再等等我,我会回来的……

大学毕业,她进入一家大厂实习,虽然还是个实习生,但也逃不出加班的命运。

深夜,一个人在办公桌上噼噼啪啪敲着键盘,写字楼外车水马龙,一片繁华。城市好像永远都没有休息的时候,闹着要人陪它玩,因此人们不得不打起精神工作。

这时,电脑屏幕突然弹出一个画框,上面写着:

[您一定还有想见的人吧。]

鬼使神差,李思念点击“确认”。

[很好!嗨皮恩钉系统将持续为您服务。请点击“确认”键,我们将满足您的心愿。PS:不负责任的系统已经被我们炒鱿鱼了,请您放心使用!]

手心开始冒汗,握成拳头,让自己冷静下来。虽然防诈骗意识还是有,担心这是电脑病毒,但事到如今,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哪怕是一点机会,都要抓住。

点击“确认”。

[嗨皮恩钉系统启动,正在传输中……]

[倒计时,三、二、一]

落日西斜,已是黄昏。办公桌消失,场景大变,十分陌生。

虽然周围还是古建筑,但建筑风格,还有街上行人穿衣的风格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前一个系统说过,书里的时间比书外过得快。

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李思念拉住一个路人问:“阿叔,劳驾你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

那人看她眼神古怪,但还是不耐烦地说,“晋安四年。”

晋安,她走时,不是这个年号啊……

“不是胤朝么?”

“胤朝?姑娘你是来说笑的吧。胤朝三千年前就没了,现在是大周。”

浑身脱力,李思念有些气息不稳,匆匆道谢后便离开此处。

之前她在书里待了将近一年,而外面只过去半天。如今在外四年,四个三百六十五天,沧海桑田,书里竟然已经过去三千年!

三千年,多长的一段时间?日升月落一百零九万五千次!潮涨潮汐两百一十九万次!尸体埋在地下,连骨头都能被分解得一干二净。时间残忍至极,能抹去所有东西。

道路已悉数改变,旧日的建筑也不见踪影,这何止是时过境迁?

已经不认识这里的路了,李思念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道长生还在不在,三千年足够一个灵魂轮回转世几十次!

长生,你现在怎么样了呢?有轮回重生吗?还是说,已经坐上阎王的位置?

你到底在哪儿啊……

-

此时四月,正值谷雨时节。春雨淅淅沥沥下个没完,刚要回暖的天气瞬间被一瓢水浇凉。

不过阎罗殿是不受人间节气影响的,这里没有四季,只有大片一直盛开的曼珠沙华。

死去的鬼魂被黑白无常锁到这里来时皆是一惊,“你们没带错路吧?这里怎么比人间还漂亮?”

“你在怀疑我们的业务能力?”黑白无常异口同声。他们好歹也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怎么可能带错路!

也不晓得是不是孟婆的汤功效太强,即使是同一个灵魂,他们第不知多少次到这个地方时,都会问他们同样的问题,这里真的是地狱么?

是是是,难不成还能把你们往九重天带吗?解释这么多次,猪都明白了!就该让孟婆少在她那汤里放些药,每次都要解释一遍,烦不烦啊!他们无常舌头搭在外面说话会很艰难的好吗?

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大概两千九百多年前吧,地狱并非如此,美丽得让人震惊。

这里布满铁索和狱火,那火焰的温度足以把一整个灵魂烤干。这里是炼狱,是灵魂宁愿在外化作怨鬼也不愿来的地方。

恶鬼们失去理智,争相残杀,碎片被丢入狱火,烧成黑色的蒸气。那时,才是真的地狱,混乱一片,毫无秩序。正因毫无秩序,人类和妖族才将堕落成恶鬼的灵魂视作最低等的东西。

可有一天,地狱里来了位少年,只有见识过那位少年的恶鬼才会明白当时的他有多可怖。

他杀了很多鬼,那些不听话的,要造反的恶鬼全被他撕成碎片,丢进狱火当柴烧。当最后一丝灵被烧毁后,便再也不复存在。因手段狠辣,做事果断,少年很快收获了一批拥护者。

再然后,拥护者越来越多,他在地狱里被拥立称帝。少年名为长生,是这阎罗十殿的王上。

万丈高楼拔地而起,曼珠沙华朵朵盛开,这炼狱竟然显现出几分人间的模样。

王上暴戾而残忍得连鬼都怕,众鬼臣服,无一敢造反。王上的位置,一坐两千九百年,他也由少年变为青年,震慑力只增不减。

种完曼珠沙华还不够,王上要在地狱种西瓜。地狱的土哪能种西瓜啊,只能一背篼一背篼地从人间把土壤背回来。

无情暴戾,心狠手辣的王上只喜欢两种东西,一是那些花,二是那些西瓜,常常看着那些花,双目失神。

没有鬼会明白,他们的王上,为何会那样失魂落魄,就好像是个,丢了糖果的孩子。

王上没有妃嫔,这是最让鬼匪夷所思的一件事。

天上的神仙就不说了,虽然清心寡欲,但好歹会有个妻子或者丈夫,人界的帝王更是妻妾成群。他们是鬼啊!集憎恶和欲念于一身的鬼!作为鬼族的领袖,不表现出点肉/体的欲望来,未免太不合适了吧。

因此,冥都的鬼都在私底下暗暗地想,王上大概是,不行。

当然,这些想法他们只敢在心底悄咪咪地想,是万万不敢说出来的,甚至连窃窃私语都不敢。毕竟谁都不想被撕碎丢进狱火里当柴烧。

最近他们发现王上有些奇怪,特别是今天,王上居然脱去金冠与华袍,换上一件玄色劲装短打,仅仅只用一根同色的缎带束发。

众鬼自然也只能看着,连大气儿都不敢出。见王上要出地狱,便恭恭敬敬弯腰恭送。等他走后才敢交头接耳。

“王上穿成这样出去干啥呀。”

“谁知道呢,管好咱自己吧,别多嘴。”

-

天色渐暗,路边已经亮起灯火,星星点点,阑珊一片。

走得累了,李思念蹲下来休息,把脸埋在膝盖里,忽然觉得十分疲惫。

轰隆——

随着一声春雷,豆大的雨滴瞬间落下,淅淅沥沥,打在她的背上,头发上。身体变得潮湿,世界也变得潮湿。

街上的行人开始四处躲避,小贩开始收摊,只有李思念蹲在远处懒得起来,就这么被雨淋着吧,等雨把她淋清醒了,或许就能把这件事放下。

耳畔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脚步声在她身边停止。

有人。谁?

那人手上还举着伞,把淋在她身上的雨全给遮去了。

缓缓抬头,仰面看去。因光线很暗,只能大致看出身形。

那是个青年,以一根缎带束起高高的马尾,劲装短打,宽肩窄腰,长身玉立。

有些熟悉。

腿蹲得有些麻了,只能扶墙站起来,可青年却向她伸来一只手。

这是只很漂亮的手,骨节分明,苍白而修长。

她认识这只手。

紧咬嘴唇,思绪万千,她有好多话想说,可最后还是没出声。

扶着他的手站起来,那张熟悉的脸也慢慢映入眼帘。

当初的少年已经同她一样长大,肩膀变得更宽,背变得更厚,俨然是个青年的模样,面若观音,恍然若神人。

他看起来似乎又长高了一些,脸上褪去青涩的痕迹,待看向她时,竟是从容。

青年似乎不会再像少年那般,义无反顾地扑过来,欢欢喜喜地把脸埋进她的颈窝里。反而变得沉稳而内敛,所以只是撑着伞,琥珀色的眸子,静静地看向她。

“李、思、念。”敬长生一字一顿地叫她的名字,每一个音都发得标准无比。

咬了咬唇,李思念有些急切道:“长生,我回来了,你看,我没有食言。”

可是,他等了三千年,这三千年,他是怎么过的呢?这么长的时间,简直让她无法想象。

日升月落是一天,花谢花飞是一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三千年,从殷商到满清那么久,改朝换代二十个。

心里七上八下,然而敬长生只是对她微微一笑,继续喊她的名字,“李思念。”

汹涌的情绪如洪水猛兽般涌来,似乎再也压抑不住,手中的油纸伞被丢开,敬长生直接扑过去,将她拥入怀中。

脸埋进颈窝里,耳朵蹭着她的脸颊,像是在撒娇。

口中喃喃自语,“李思念,我等到你了……”

原来,他一点都没变。小病娇还是那个小病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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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阻止我攻略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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