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地铁的温度有时候像冷库
21岁还没谈过恋爱正常吗?
正常。
那22岁呢?
23岁?
24?
25?
26?
27?28?29?......
如果一直放任不管的话鬼知道会变成一个多么可怕的数字?
程宇已经22岁了,可他还是没有谈过恋爱,他很焦虑,他从21岁的时候就开始认真考虑,一定一定要在22岁之前想尽办法去谈一场恋爱,可是,他还是没有谈过一场恋爱。
21年平安夜的时候,他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几乎没有出过远门的他,不远万里,奔赴万水千山,只为弥补青春中的一个遗憾,可是最后不过是一个新的遗憾。
他以为见一面就够了,人总是不知足,如果他的想法只留在见一面,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大的遗憾。
不是说只要愿意牵手,那就是有好感吗,不是说,两个人第一次见面身体距离很近就是有好感吗,不是说,只要真诚就可以吗,可为什么会被拒绝。
心总是在莫名其妙的时候莫名其妙的痛,无法去描述到底是因为什么再通,秋风迎来晚霞,冬风迎来寒雨,他知道哪次之后就是最后一面,他忍不住在哪个城市又留了很久很久,可是,留不住。
啊,草,傻逼,狗,女人,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
她为什么会拒绝我,难道我因为我没钱吗,是因为我没钱吗,对一定是的,一定是因为我没钱吧,我想我找不到女朋友都是因为没钱,因为没钱才会没有自信,因为没钱才会毫无底气,一定是的,她可以说不一定喜欢有钱的人,但太多浪漫都需要钱。
钱不一定有用,但没钱的真诚最没用!
搞钱我一定要搞钱,搞很多很多钱!
网易云音乐我草泥马这首歌居然要收费了,为什么,连个悲伤的bgm都不能有,网易云啊,我要你死啊,你掉钱眼里去了吧!
为什么不骂QQ音乐,因为QQ音乐我有会员。
猫坐在我身上真的捂得我腿好热,感觉还有点血液不通畅,怎么回事撵都撵不走,腿好像有点麻了,你妈妈滴,坐我腿上还挺舒服是吧。
第一次接触到聊斋志异的时候是语文课本上的狼三则,因为是文言文,还要背,并未产生太大兴趣,后来一次打扫学校废旧的图书室,偶然得到一本残破的聊斋志异,是翻译成白话文版,第一篇是尸变,惊险猎奇又带有古代民俗神秘色彩,一下子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后来在一个广场逛书摊,他看到一本很大很厚的聊斋志异,标价五十,但是因为搞活动只要了二十,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看着古典淡雅的浅绿封面,程宇觉得十分漂亮,书封最上方有一句话,“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至此程宇打开了新世界大门。
这本大聊斋志异第一篇故事也是尸变。
一开始只是为了满足猎奇心理,最后越发上头,甚至幻想着在某个难眠的长夜和狐鬼精怪的美女们来一场没羞没臊的邂逅。
可是从他买书起已经过去五六个年头,别说狐鬼精怪的邂逅,就是普通女人的邂逅也没有。
惨呐,实在是太惨了。
地铁好冷,温度像冷库,而我就是冷库里无生机的尸体。
我家的猫喜欢坐在电脑上,我其实搞不懂为啥电脑会得到它的青睐,电脑僵硬板直,会很膈吧,但它就是喜欢,就像我也搞不懂她为何不喜欢我。
江南的《九州缥缈录》里对于湖的描写很有趣,开篇把湖称为海子,因为湖是大海的儿子,海子也让程宇想起哪个写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却自杀的年轻诗人。
到底是无意还是有意为之,程宇不知,但仅仅只是这个开篇就让他思绪回转淡淡的忧伤起来。
程宇觉得好困,好像此刻就倒在温柔的床上蒙头大睡,可是生活总不会如意,在最想睡觉的时候往往是不能睡觉的,等到可以睡觉的时候躺在床上却无论如何都难以入眠。
你可以喜欢闪闪发光的她,可你不能强迫她喜欢暗淡无光的你!
我曾经以为只要足够真诚就能打动所有人,可是我错了,到最后,只能打动敏感无能的自己。
“大人们都说阿苏勒是个很奇怪的孩子,不像一般孩子那样喜欢跳羊骑马背着木制小弓去草原上射雀儿,阿苏勒静的像是无风午后的海子,碧蓝的清波荡漾。蛮人把湖叫做海子,因为他们说湖是大海的儿子。阿苏勒总是静静地坐着,看着羊群如白云漫过山坡,看着篝火在夜空渐渐升起,最后化作冲天烈焰,看月初日落,草长莺飞。”
有时候程宇觉得自己的屁股摸起来很润,他有时候真想要是能够分身就好了,最好是分身还能变成女的,这样就能跳过恋爱这条他无法逾越的鸿沟去做成年人想做的事情了。
程宇也确实认真去想过自己草自己,可是好像以目前的科技来说无法实现,就算可以实现,自己估计也没钱。
还是钱,没钱感觉好像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是钱,钱,要是有钱就好了。
程宇最喜欢的古典名著应该是聊斋志异,因为聊斋志异真的很有趣。
路明非不管怎么做都无法让诺诺喜欢他,就像程宇不管怎么做也没法让她喜欢他。
可路明非有绘梨衣,至少有那么一个美丽凄美的女孩儿深深的爱着他,程宇努力在想自己生命中有那么一个深爱着自己的人吗,他努力的想啊想啊,可是没有就是没有,但没有想,他希望有那么一个女孩儿深深的爱着他,就像《声之形》的女主西宫硝子,虽然她是一个聋哑人,虽然她并没有那么健全,但她美丽温柔更有一颗真挚滚烫勇敢的心,程宇想其实自己已经足够勇敢,遗憾却也没有办法。
他努力的想去补救这个遗憾,却没想到遗憾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糟,他很无力,已经拼尽全力了吗,还没有啊,可是完全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去努力了,真要命,明明感觉自己还没有拼尽全力,却开始感到无力,一段错误的感情大概如此。
不知道为什么很难过,无法形容的焦躁,不想再回任何人的消息,脑海中隐现初很多过往,这种情绪每次都是这样来历不明。
【蔷薇】
每当林月窗前的醬薇绽开浅红的花蕾,她就知道又过了一年了,这株書薇和种下它的儿子又大了一岁,而她,又老了一些。
你在哪里?沂儿,我唯一的儿子。她打开从不离身的链坠,那里没有宋沂的照片,只有一张星系的图画,那银色的旋涡仿佛要吸去她的灵魂。她松弛的脸類在微微颤动,眼中却没有泪水。
她仰起头透过窗子看天上的星星,那星空啊,她永远看不厌,因为她的儿子在那里。农场夜晚的风很大,她入睡前常会听到醬薇花瓣被风扯落的声音。
“妈妈,我想种株蔷薇,浅红色的蔷薇!”宋沂摇晃着她的手,“可我的零用钱不够,醬薇苗好贵!”
她笑着给他一些钱,整整一下午,她都坐在墙前看他挖坑、裁苗、浇水。他干得很不错,虽然才五岁,但他比同龄的孩子聪明得多,他是她独一无二的沂儿。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那张稚气的脸庞,满脸笑容沾上的泥巴,都如此可爱。她将他抱起来,母子在温柔的阳光下分享彼此的快乐。
电话铃声在一个黄昏响起,声音如潮水爱施没了静寂。她拿起听筒,是一个陌生男子。“林女士吗?政府邀请您参加一个新闻发布会,您的儿子宋沂也将出席——作为在遥远星球作战的英雄。您会为他们而骄傲的!”
不是作为一个战土,而是作为一个儿子。她的沂儿回来了吗?她空荡荡的生活又将被那份独一无二的幸福填满了吗?说起来,她失去他多久了?
“经DNA检测,宋沂被选为地球宇宙舰队第一批特别士兵,现已出发去训练。”在那个蔷薇盛开的下午,一名军官带着一队士兵向她传达了这个命令。
他们在屋内翻查,说是为了保密,一切有关宋沂的东西都要带去。其实她并不介意,没有宋沂,这些东西只不过是一片片残影而已。“这花开得真漂亮啊,是您的儿子种的?”“不,我们家搬来前就有了。”军官点点头,然后收起了宋沂所有的照片,包括链坠里的。
车子已经到了。军官开车过来很久了。她喜欢的是老式敞逢车,沂儿一边开车,边高声唱歌,她坐在后座为他打拍子。风吹过她的头发,也把沂儿的歌声带到遥远的地方。今天她要坐着它去见沂儿。银色的头发梳了一遍又一遍。刚坐好又跳着下来用生锈的园艺剪剪了一大把盛开的蔷薇抱在怀里。“刺手,您小心些。”司机提醒道。
“不会的,沂儿喜欢醬薇。”她幸福地笑着,浅红色的花朵映红了她瘦削的双類。
“我们伟大的基因组合战士终于胜利归来了,他们将首次与人民见面。而且,我们还有幸请到一位伟大的母亲——有请林月女士!”在欢呼声和掌声中,她被一位军人扶上了台。她没有听讲话者说了什么,只是急切张望着,寻找着她的儿他有没有受伤?瘦了?长高了?他在哪里?
他……
几百个,不,确切地说,几千个沂儿排成整齐的方队站在她的面前,迷乱了她昏花的双眼。她的沂儿?不!沂儿是她唯一的儿子,独一无二的爱子,她端详着眼前一张张毫无二致的脸庞,手抖得厉害,沂儿的脸是这样子么?他绝不是面无表情的。
“我们采集了您儿子的基因,虽然您的儿子根据保密法隐去,但他使这三千七百名战士获得了更完美的头脑和体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都是您的儿子……”
她没有听到下面的话,她已经不想听任何话。这一刻,她已明白:她的沂儿已经不在了,无论以什么方式都不存在。蒿薇的刺扎进了她的手心和路,她松开手,任那些温柔的浅红色花朵散落一地。在三千七百名“宋沂”的注视下,她的整个世界和久违的泪水一同跌落尘埃。沂儿,你在哪儿……
这是程宇最喜欢的一篇作文,来自一本随便哪个书店都能买到的《满分作文》,-是很厚很大的一本和那本超大的聊斋志异差不多,有五百多页,大概跟个15寸的笔记本差不多大,比麻将还稍微厚一些的样子,程宇本来只是把作文书当作无聊的消遣,却没想到有一天会被这篇作文深深的震撼到。
怎么感觉像走马灯一样把喜欢的东西都说了一遍,哦还有,还有围城里唐晓芙的一句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
后面唐晓芙去了重庆,方鸿渐至此再也没有见过他,就像程宇后来仓皇离开她的城市,至此再也没有见过她。
唐晓芙可以说是围城里最貌美最具高光的女性了,外貌描写大概是不需要化妆也比别的女子化了妆更有气色,是那种天生丽质的靓丽女子,也有血有肉敢爱敢恨,只是充满了遗憾,最后只能草草离场。
或许也是钱钟书不忍这样完美的女子遭到婚姻的残害吧,孙柔佳在未婚的时候不也是极温婉的女子,结了婚却也只能被逼无奈,像个泼妇,和不爱的人结婚大多会不幸,和爱的人结婚也未必有幸,婚姻需要太多太多,物质和精神都同样要充沛。
围城的结尾,方鸿渐和孙柔佳大吵一架,失魂落魄的想要到重庆去,去找他心中的温柔乡白月光,可最后谁也不知道方鸿渐到底有没有找到唐晓芙,因为故事就从这里结束了,只留个书外的程宇无限怅然。
这世上总是有这样让人怅然若失事情,读书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地铁的温度有时候像冷库,不过好在总算到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