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瓶朗姆酒(19)
上午的雾愈渐浓郁,三辆满载的车推在路上,附近行人闻声不见物。这浓雾持续到中午才淡去。
超市的西北角的两条街外有一个回收站,在那间政府专营的酒坊背后。我和他们站在回收站里边的长条桌前整理和数瓶子,没一会就很不耐烦,我非常讨厌整理这些满桌乱蹦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和他们打了声招呼,独自踱去前边的酒。我喜欢逛酒超市,尽管兜里没张票子。
中午的酒坊没什么人,除了店员,货架间显得特别空荡,我来回着摸摸这,看看那,觉得自己很碍眼。我也观察过,其实顾客并不算少,这个时间来的大都是年长的女性,目标明确,拿了就去付钱,买的多是烈酒,不知道为什么,会不会男的到这个岁数已经腿脚不灵便,走不动路,买个酒精饮品还得差事老婆。
以前听一个朋友说他脑子里的褪黑素少了,晚上觉少,早上起得早,到了傍晚就喜欢喝点烈酒叫自己睡得踏实、久一点,我那时就以为烈酒是年纪大的人的偏好,后来想他大概在扯淡,不过刚过四十的人,依然是过着二十几岁年轻人的习性,晚上不睡,早上不起,哪来的褪黑素缺失;然后,就认为烈酒是中年人的喜好,再一想也不对,身边认识的有的是中年不饮酒的。想着、想着,正好站在威士忌货架前,十几块的一斤半装的低价威士忌有好多种,有的瓶子风骚时尚,有的复古颜色暗沉,回忆起前几天喝过酒的晚上,喝的也都是四十来度的酒,看着眼前的酒瓶,嗓子里和胃里一阵火辣辣的,嘴里却泛起一丝回甘。
我想买一瓶。
我没有伸手,在店里跺来跺去,又看了其它的玩意,啤酒一大类区,葡萄酒几大类区,最后看了伏特加,白兰地和中国白酒,在朗姆酒最下层里看到以前在农场干活喝过的“老山姆”牌朗姆酒,很喜欢那种老式酒瓶,简易的贴纸产品标。
我蹲下拎出一瓶,走过啤酒区时,站在一个冷柜玻璃门前发呆,第二层刚好可以被眼睛平视的一层,一个颜色很熟悉,白底绿色薯条装饰,500毫升的易拉罐,印着中英文的“XX啤酒”。
我去了收银台,店员扫过酒,税后二十块五毛八,我从大衣内有拉链的口袋数出二十一块递给她,拿回四毛二,攥着酒瓶快步离开。
屋檐外,午后淡去的雾色和云层淡去了浓厚烟熏妆,白过不久,又莫名地黑压压袭来,像童年的堰塘,半截青砖扔进去,浮萍荡散了又聚拢来。我在屋檐下找了个柱子旁的台阶坐下。幸好,下午,只过去一小会,便又重新白亮了。云层露出三、四只小洞,尽管看不见干净明亮的蓝色,但还是有光几束洒在了这边,黄灿灿的、鸡蛋花般温暖。乌云虽不能被叫做白云,层层叠叠的遮天蔽日下,居然也叫几柳光映得发灰发白。
我揣着酒瓶回到后边的回收站时,他们几个正在结账,几摞乱七八糟的瓶子堆在大长桌上。
空掉的手推车并没有轻多少,却觉得一阵轻盈,推在人行道上异样的飘忽。我们推回超市的背后。我非常喜欢这里,除了偶尔顶头的那间泰国餐馆偶尔出来丢垃圾和抽烟的厨子,这里几乎是我们四个的天下。
JACK和约翰凑在一起,JACK抽着烟,约翰啥也没干,敦实地坐在地铺上靠着墙闭目养神。艾迪坐在我不远处。我从兜里掏出早上麦片粥的麦当劳纸杯子,把手指伸进去捅圆了杯壁,又从怀里拿出朗姆酒拧开金属盖子,满满地倒上一杯,
然后一口灌下去一半。
“真甜啊!”
嘴里和嗓子眼甜丝丝的味道盖过酒精,腻得像止咳糖浆。喝烈酒的好处就是比较猛烈,脑子里闪现的情景像放幻灯片,不用使劲想就在眼前播个遍。我道行还不深,看到的都是上午的情景,还有昨夜一晚的梦境,想不到梦里的东西也能看的这么清楚。
看厌了,我扭头看着两条胳膊远的艾迪,他面无表情地抽烟,嘘出一串长长的烟雾,傍晚随还远着,在下午里,那白烟十分浓密。他也扭头看了看我。我晃了晃手里的酒瓶,没想到他居然摇摇头。他回过头去用手指弹去衣服上的烟灰。
艾迪靠墙坐着许久也没有变换姿势,偶尔从一抖的烟盒里掏出残差不齐的烟屁股点燃,他没有喝酒,尽管我把那瓶酒摆在我俩的中间地上,他的眼眶,黑漆漆的浓墨重彩,他放佛很少睡觉,却总是精神奕奕,不知道他昨天究竟去干了什么,不知道他昨夜究竟又是同谁一起“共度良宵”,我们虽同睡在一小块地上,却还是各自地面对各自的夜。独自面对一整个夜总是煎熬伴随着勇气。
艾迪抽完一支烟从内兜里掏出钱开始数,一本正经地。我把手缩进袖子,拉开大衣内口袋的拉链,悄悄掏出钱币捏在手里,从胸前没有拉到脖子的拉链口,也数了数,花花绿绿的几张票子,不算外衣口袋里的钢镚,一共275块钱,不禁心头一热,一阵高兴,还有这么多呢,我以为只剩不到100块了,刚来这座城市时,身上带着425块,留了360给室友当两个月房租。这样看来露宿街头的确为我剩下不少住宿钱,不过算下来这样也并不省钱其实,因为我没有进账的。
我有点想回家了,不是回父母的那个家,是回来这之前同朋友同居的宿舍,也有点想回学校继续读书。
最后一次在大学读书有三年多了。大学最后一年大涨过学费后,我就辍学了,随后每天送披萨,丰衣足食,本是打算不乱花钱,攒够学费,快三年时,学费虽然从中又涨了几次,也差不多够了,心却野了,想着与其回去念完那些课不如找点事情做,于是保证每天送外卖的收入,再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捣鼓,因为外卖都是晚上送,完全不影响白天干别的,每干一个买卖,总是好景不长,不是这样事,就是那样事。我也总在想,大概我就不是那块料,干嘛干耗着,痛彻心扉地想过几夜要回学校去再读书,又不愿意再花时间吃苦去捡起以前的课,也就越来越没信心。
一个多月前经位朋友介绍,来这里尝试签个区域啤酒、葡萄酒分代理,以为签下合同就可以当成个正经工作。来时的路费是代理商报销,但来的并不是我一家。在展会上,不用说,没啥经验,拘谨的表现完全不如其他的老手那样轻驾就熟、游刃有余,心有杂念,想着我那点出人头地的想法,表现得就更失败。出了展场,我便把那套二手的肥大的西装上衣塞进了大厅的垃圾箱里,绝望地赌气离开。如果,没有这一份体面的收入,那再回去以前的城市重新找一份送外卖的临工,仅靠那点微薄的工资和熬夜开车,每个月交过房租、车保险和吃饭、喝汽水,我还能干点啥?想来想去又想起“不如回去念书”,想着以前朋友们一个个毕了业去了正式工作,心里就像塞进了一把猪鬃,毛烘烘的,浑身烦躁。
我租了个短租居所住了两天,想收拾下心情,先是给室友打电话讲会迟两个星期回去,他们说没问题。我把手机充满电,退房前好好地洗了个热水澡,把手机一直关机,电池板取下来贴身放着。
刚离开短租屋,白天我在图书馆二楼霸占一张风景好的学习桌,一呆一整天,闭馆后,从傍晚到天黑时间很短,随处瞎兜兜混到天黑,就顺势在图书馆外边一处隐秘角落蜷缩。初涉街头的夜里,难以忍受坚硬的水泥地,辗转反侧,硌得根本无法入睡,搞得我非常后悔扔掉的那件肥大的西服上体,至少还可以垫在地上,然而这样的破晚上,又冻又长。好容易挨到第二天明,差不多就是7点来钟,我就去SAVEONFOODS超市里搞些散装饼干,付账钱吃掉一大半,在门口的麦当劳或者TIMHORTONS买杯小杯咖啡,坐在超市北边的马路边看陆陆续续上班的人群走出附近的矮层公寓楼,冷了就回到超市吹暖气,挨到图书馆开门,去喝一楼的沙滤水,上二楼更干净的厕所,继续找张桌子呆到傍晚闭馆。白天里伏桌子睡觉很有意思,明明感觉睡得很实,却能听见周围人来人往,能听见他们轻言低语,甚至好似可以看见他们所在的位置,从一个放佛飘在半空中的地方向下看到的。
冬天的白昼短,夜总是毫无准备、悄无声息地来。第二个晚上前,我在闭馆后去超市里东晃西晃吹暖气,晚上11点关门前买了一个纸盒葡萄汁饮料和一个玻璃瓶105牌子的牛奶,这牛奶挺贵,但因为透明的玻璃装着乳白色的奶汁,看上去特别有口感。我觉得这两样东西就算不能彻底帮我增加热量,喝上两口依然可以排解寂寞。
第二个晚上的上半夜,我回到头一天晚上睡的那个角落,面朝着墙侧身含衣卧下。同头一晚那样,辗转反卧,可就是睡不着,脑子飞快地转,一片空白,像雪花信号的电视。我突然记起超市街对面有家韩国网吧,怎么样花几块钱总比在外头耗着强,我是真吃不下躺在外头大街边的苦,结果,半夜两点被店家赶了出来,因为网吧就营业到半夜两点,早晨八点才重新开业。
“我靠!”
我又重新回到图书馆外头倒下。翻来覆去折腾了好久,起身去草地上尿尿,回来的时候在角落遇见艾迪。他应该是正好到,歇脚点着根烟,一手扶着手推车慵懒地站着。他问我是干嘛地。我啥也没说,觉得这两天就我在,这是我的地盘,就矮墙坐下,看看除了我自己,旁边连块划地盘的纸板都没有,就从怀里掏出那瓶牛奶,“噔”地摆在身旁。
他抽过烟走过来靠墙离我不远坐下,见我什么铺盖都没有,干坐在光地上,问我要不要毯子?我看了看他车里灰色的叠得整整齐齐的毯子,又下意识看了看旁边的奶瓶,想了想,不置可否,他站起来去车里拿出那毯子,重新坐下扔在我俩之间的地上,我下意识觉得那毯子很脏,又不好意思拒绝,就问他喝不喝牛奶。
“105,好牛奶,很贵吧。”
“打折嘛。”
他没客气,伸出胳膊就攥走,攥过去就拧开喝了一大口。
我也没客气,蜷膝弓起背捡过那条毯子,展开了铺在身下地上,觉得也还好,好像并不脏。
我把羽绒服裹紧靠在墙边,坐着坐着感觉困乏,扯过羽绒服帽子蒙头便睡,一个姿势一动不动到后半夜。醒来时,迷迷糊糊好像有人说着什么话,讲得啥听不清,我换了个边,脸朝屋檐外,脑子清醒了,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想些啥。后来就常常半夜醒来一次,有时半梦半醒又睡过去,有时干脆睁眼,醒着到天明。
---
我又拿起瓶子倒了半杯,然后想起艾迪,就问,
“艾迪,你喝不喝点?”
“来!”
我把瓶子“噔”地放在他身边地上。
“来,干杯,庆祝回收。”
我俩喝得比较快,一瓶酒不一会下去三分之二,从垃圾箱和墙缝挤过的风都觉得柔软,即使天空不明朗,也温婉。很想借着酒劲问艾迪他昨天去了哪,话几次涌到嘴里还是讲不出口;然后,我俩又把剩下的三分之一也灌进了肚子。
“你昨天又去骚了。”,JACK坐在对面冷不伶仃说。
“啥?”
“你弹琴去了?”
“嗯”,艾迪打着酒嗝,
约翰把他浓密胡子下的嘴张开同JACK一起“哈哈哈”地笑,招呼我过去抽烟,我发现我也站不起来,他就走了过来伸手递出根比较长的“屁股烟”,小声对我说,
“他喝多了,嘿嘿。”
扭头又说艾迪,“哟,玩的怎么样?”
“啥?”
“问你弹琴弹爽了吗?”,约翰在对面帮腔,
“对,嗯,去~过了。”
他俩“嘿嘿”地笑,说,“你退了多少只瓶子?”
“啥瓶子?”
看来他是真高了。我也有点,心里嘀咕“退瓶子?”,可能我提前离开去了酒坊,错过了知道今天回收掉多少只,也就完全没印象有这么回事。第二天听他们讲,我和艾迪一共一百七八十只,而JACK他俩居然一车三百多只,有点难以置信。
“回收了几只瓶子?”
艾迪又打嗝,想了好半天,
“嗯,真的。”
突然一头倒在纸壳箱地铺上睡去,从未见他睡得这般干脆。身上穿的仍是白天的比较薄的浅绿色的短夹克外衣。JACK走过去从车里抽出毯子掸开给他从肩盖到小腿,像第一次他帮我盖毯子那样,很随意,不过是举手之劳。
JACK说艾迪的女儿喜欢听他弹钢琴,一年到头他总要找个时间去大学的练习室玩上一下午。
“他有女儿?他去见他女儿了?”
“很久以前有,现在~~”
“早跟他前妻搬走了。”,约翰附和着,
“大概都不在这城市,反正从来没听艾迪讲见过她们。”
“见过一次。”,约翰讲,
JACK想了想,“没有吧,我认识他以后就没听说过。”
“她们要不就离开这个国家了。”
“谁知道,有可能,哈哈哈。”
JACK又说,“我们那时还问他,‘你想不想家?’,他说‘想个屁!’”
“嘿嘿嘿”
“是问错了。”,约翰说,
“要是问想女儿了?他准就闭嘴。”
“哈哈哈哈”
唾沫星子乱喷。
舒服的酒精脑子里打转,我顺着话问他俩,JACK讲他就他自己,约翰讲他“出来”很久了,以前回去看过,特地洗了头,刮掉胡子,衣服穿得很得体,也很尴尬,如坐针毡,不过那样,也没有再想。
“去他妈的‘保重’!”
“哈哈哈哈”
我扭头看了看艾迪,他的下巴紧挨着胸脯,后脑勺被墙挤着。我伸手把一次性杯子拿过来,杯壁快要被酒浸润渗透成棕黑色,仰脖子把剩下的酒液一饮而尽。
从来没有这么快地喝这么多酒,挨墙坐着时还好,躺下去脑子里就云里雾里神游,飞得越高,胃越浅,只好手扶着地坐起,叫脑袋回到地上,几番折腾最后居然是坐着迷糊着了。还没有这样睡过,本以为不可能坐得稳,谁知道,背和腰竟然撑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