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节 代理人

第四十六节 代理人

这理由合情合理,任何人都挑不出毛病。

杨炳祥神色如常,前后语气没有波动,态度也很诚恳。

“平时大伙儿在一起都喜欢吹牛,几杯酒下去,别说是你们了,就算市长,甚至更大的官儿我都认识。当然这是酒话。我承认我有错,不该用这个做为借口从刘玉芬手里弄钱。可我对天发誓,真没想过要骗她。要不警察同志你们帮着做个证明,我现在就把钱还给她。”

说着,杨炳祥从衣袋里拿出厚厚一摞红色钞票,用手指熟练地捻开。

廖秋与陈信宏面面相觑,虎平涛也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看杨炳祥的这番做派,丝毫不像是心中有鬼。他说的这些话有理有据,都站得住脚,逻辑上也没有问题。

廖秋脑子里全是问号:难道我判断错误,这家伙其实是个好人?

陈信宏一直皱着眉头:难道是我想错了?

良久,杨炳祥用诚恳的话语打破了沉默:“警察同志,工地上事情多,活儿忙。要不我先带着刘玉芬回去,等过几天张福祥出来的时候,我们再来接他?”

廖秋砸了咂嘴,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陈信宏,发现对方也在看着自己。

这显然不是预料中的场景。峰回路转,画风突变,更重要的是,杨炳祥的这些话令人挑不出毛病。

就在廖秋打算叫赵丽带刘玉芬过来,搞清楚状况,对杨炳祥就“捞人”这件事做口头教育的时候,突然听见虎平涛发出低沉且充满威慑力的声音。

“你撒谎!”

杨炳祥高大魁梧的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

不到两秒钟,他迅速作出反应,带着满脸的委屈与诚恳:“警察同志,我说的都是真的啊!”

虎平涛平静地注视着他:“刘玉芬说,拿钱捞人这事儿你干了不止一次。光是她知道的就有四个人。这你怎么解释?”

其实刘玉芬的原话不是这样。她直说杨炳祥有本事从派出所捞人,只要花钱就行,但没说具体“捞”过几个人。

陈信宏反应很快,他立刻接上虎平涛的话头,加重了语气上的压迫力,冷笑道:“现在都用手机支付,你身上怎么会带着这么多现金?杨炳祥,你这是心中有鬼,要不就是从别人嘴里听到刘玉芬跑到我们派出所找人,这才带着钱,急急忙忙赶过来演戏的吧?”

杨炳祥张着嘴,眼角的肌肉一直在抽搐,大滴的冷汗从额头上渗出,沿着面颊流淌下来。

“……我……我……不是,没有……这……”他努力笑着,却比哭还难看。

廖秋用惊异又佩服的目光看了一样虎平涛,转过头,感觉事情重新回到了原有的轨道。他看着坐立不安的杨炳祥,严肃地说:“老实交代你的问题,别跟我装模作样。刘玉芬在隔壁,就算你不说,我们只要找她了解一下情况,就能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有你工地上的那些同事和朋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尽管后背上的衣服已被冷汗浸透,杨炳祥仍然嘴硬:“我真没做过……我,我真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啊!”

虎平涛的声音很沉稳:“你想清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你现在的问题不仅仅是涉嫌诈骗,而且还涉嫌包庇和参与。”

陈信宏的语气更加严厉:“谁给你那么大的权力从派出所捞人?说吧,之前你做过几次?都是谁在其中做手脚?”

廖秋手里一直夹着那支“大重九”,他笑得意味深长:“诈骗罪的判决轻重,具体看涉案金额。包庇和参与就不一样了。杨炳祥,我看你年龄也老大不小了,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得替你家里人想想。我知道你是个牛人,认识市长,还有更大的官儿。呵呵……现在与过去不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要主动交代问题,才能减轻你的罪责。”

杨炳祥彻底傻眼了。

……

在村人和同乡眼里,杨炳祥是个不折不扣的牛人。

臂上能走马,拳上能站人。

这绝不夸张。

“劳务输出”是一个意义丰富的概念。即便是同乡,甚至同村,都有可能在外地因为一个工作岗位争打起来。

杨炳祥没能混到包工头的程度,但他很能打,尤其是铁塔般的粗壮身体往那儿一站,的确可以镇得住人。

刚开始,他很讲义气,帮着同村的人找工作。

当然不是免费的,多多少少收点好处。

后来,服务范围扩大到同乡。

千万别想多了,所谓的“找工作”就是在各个建筑工地之间塞人,凭体力挣钱。

但不管怎么样,这的确是一种人情。

久而久之,杨炳祥在同乡之间也有了“小及时雨”的名号。

只要愿意花钱,的确可以请杨炳祥帮忙捞人。

大案子是不可能的。比如杀人、强1奸、重大伤人或者巨额诈骗之类,杨炳祥根本不敢碰,也没这能耐。

小案子他可以接手。其中有很多甚至根本不能算是“案子”,顶多就是民事纠纷。

比如两个人因为口角打架,短期行政拘留。这种时候杨炳祥就会很热心的主动找上门,拍着胸脯告诉心急如焚的双方家属:派出所那边我熟,只要愿意花钱,用不了几天就能把人放出来。

这事的确是真的————行政拘留时间不长,三、五天就放人。

在人们看来:杨炳祥从不空口白话,从来都是收钱办事。

问题是这些钱与派出所无关,直接装进了他的口袋。

其实他什么也没有做,最多是等几天,人自然就放出来了。

很多交通违规的案子也是杨炳祥帮着“处理”。当然花费用不了那么多,但绝对不会少于一条中档香烟。

王永禄打人的事儿,是杨炳祥贪心了。

刘玉芬是个很吝啬的女人,可是在丈夫的问题上很舍得花钱。五千块对她来说是一个大数目,她认为花了钱就必须得到最好的结果。所以从交钱给杨炳祥的那天起,就站在耳原路派出所外面远远地看着,等着。

杨炳祥知道王永禄的行拘时间。他劝了刘玉芬很多次,那个固执的女人油盐不进,一定要等在那里,亲眼看着丈夫被放出来。

“捞人”的次数多了,杨炳祥从未见过这种类型的女人。劝多了,他也觉得烦。反正前后也就三天时间,干脆懒得理。

他做梦也没想到,刘玉芬竟然带着孩子在派出所大门口等了一整夜。

如果不是同乡告诉他:老张媳妇被警察抓进去了,杨炳祥也不会急急忙忙带上五千块现金赶过来。

必须抢在警察没从刘玉芬嘴里问出真相以前,把她带出去。

现在看来,一切都太晚了。

……

廖秋有些惊讶:“你能量挺大的啊!在我们所和交警队两边都有人?”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杨炳祥已经无法隐瞒。他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地说:“刚开始我没想过要这样。村里和乡上出来的人没见识,不懂城里的规定,也不懂法。他们出来打工只为了赚钱,帮人开车违规被扣分,还有就是在工地上开渣土车因为各种问题被综合执法大队抓住……说穿了,事情都不大,可他们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我就帮着操作,收点儿好处费。”

“你这是收好处费吗?你这是知法犯法!”陈信宏冷冷地看着他,一语点破:“说吧,你在我们所里的内应是谁?还有交警队那边,都给我交代清楚。”

杨炳祥犹豫了一下:“我认识的人是窦志伟,他是我老乡。”

……

十多分钟后,窦志伟被带进了另一间审讯室。

所长廖秋亲自主持讯问。

不到一个钟头,他交代了所有的问题。

窦志伟一直认为警察是个“能生钱”的好职业。

他做梦都想成为正式警察,可是因为种种原因,只能成为辅警。

刚入行的那几个月,他的确是老老实实做事。

后来发现了一条赚钱的新路子。

有很多不懂法的人。

还有很多骨子里认为警察局和派出所是“衙门”的人,他们不敢,也不愿意与“吃公家饭”的人打交道,天生有种说不出的畏惧感。

以王永禄的案子为例,行政拘留也就几天时间,可是在不懂法的人看来,无异于天塌了下来。他们绞尽脑汁无论如何也要把犯事的亲人捞出来。这在窦志伟看来实在难以理解,也触动了他那颗想要发财的心。

窦志伟很小心,他不会因为区区几千块钱就丢了这份工作。

于是找到了杨炳祥。

这是他暗地里考察了很久的目标。

有代理人出面,就避免了自己抛头露面的风险。

当然,杨炳祥不会白帮忙,得到的好处必须分走一部分。

这在窦志伟看来,是正常的合理开支。

双方合作快两年了。光是派出所这边的案子,窦志伟大大小小“操作”了数十起。

其实他什么都没有做。就是根据案件处理进程,把结果偷偷告诉杨炳祥,让他以此为依据,声称“有门路摆平”,找涉事者亲属要钱。

交警队那边的关系,也是窦志伟从中安排。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找那边的熟人讨要消息,后来直接拉了两个辅警下水。

(感谢书友2012固德威的打赏,感谢诸位的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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