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半人半妖
()和熙的chun风不停的摇晃着柳枝,宣告着又一个严酷的寒冬即将过去。
虽然寒意还没有彻底退去,许多的河流还没有完全解冻。但是无数桃树上忽然爆出的粉红se的花苞,以及再已见不到的雪花。仍然给好不容易熬过寒冬的陈留城的老百姓们带去了一丝笑意。虽然这笑意里面充斥着无可奈何的苦涩。
陈留是大汉王朝十三个州之一,兖州的治所。
大汉王朝立国四百年,疆域辽阔,地大物博,人口数以亿记。历经几代贤君圣主的励jing图治,国强民富,万邦来朝,堪称鄙夷四方的天朝上邦。可惜现在…………,气数已尽了。
连连经历了党锢之祸、黄巾之乱、董卓乱政,偌大的汉王朝早已名存实亡、风雨飘摇。趁此乱世,各路豪杰纷纷拥兵自重,割据四方。将一个好好的盛世搞的一塌糊涂。
“兖州牧府”就在陈留城的东南角,占地数百亩,门前地势开阔,一条宽达数丈、青石铺就的大道笔直的通向西北角的军营。
牧府前摆着一对三丈高的石狮子。红漆大门,布满了铜钉。在加上护卫在门前,身着钢甲,虎背狼腰的侍卫。无不显示着主人的威严霸气。
此时正是汉献帝登基后的第四年,也就是“初平四年”,而此时的兖州牧,名叫曹cao。
被三大书院之首的颍川书院院首许邵赞为“乱世jian雄、治世能臣”的曹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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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昂哥,好了没有?我等不及了。”
一大早,在牧府最偏僻的西北角一个寒酸的院落里,传来了一阵阵颇有些傻气的憨憨的催促声。
曹昂打开了大半的窗户,好让里面弥漫着的烟气给飘散出去。
他身穿一身单薄的青衫,年龄大约在十五六岁左右,眉清目秀,只是身子稍微单薄了点。
不大的屋子里正生着一盆炭火,盆子上放着一个瓦罐,不时的有一丝丝的香气飘出来,显然正在煮着什么美味佳肴。
瓦罐旁边还蹲在一个十五六岁摸样的胖大少年,一双小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缝,闻着从瓦罐里飘出来的香气,嘴角早已是一片泛滥,看起来又呆又傻。
“阿痴!现在还不行,等到你的口水滴到第十二滴的时候就好了。”懒懒的回了一句,曹昂又变回平时那副有气无力的模样,呆呆的趴在床上想着心事。
十几年了!无数个夜晚,他总会不由自主的做起一个怪梦。如同挥之不去的梦魇,时时困扰着他。
在梦里,他是一个生活在两千年后的普通青年,终ri徘徊在一座座参天的钢铁大厦前,与名叫电脑、汽车的怪异法宝为伍。那时候,他叫做夏飞。
奈何桥边的半口孟婆汤,难以洗去他所有的记忆。即使是“投胎转世”后,无数的前尘往事仍然会时不时的涌上他的心头。
当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名叫曹cao的时候。脑海中竟然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大堆关于“曹cao”这个人物的记载,讨董联盟、讨伐黄巾军、受命兖州牧、挟天子以令诸侯、决战官渡、火烧赤壁…………,这些记载虽不详尽,却很真实。尤其是那些已经发生过的大事,与自己记忆中的竟是不差分毫,让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的前世是否真的活在两千年后。
然而,梦中的那些记载越是真实。他反而愈发恐慌起来了,因为按照他梦中的记忆,自己即将在几年后死在一个叫张绣的军阀手上。
每当想到这,曹昂就会从心底里涌出一股寒意,如堕深渊。
曹昂的房间很简陋,只是简单的摆放着一些普通的家具。并不像达官贵人家里用的奢侈物件,雕龙画凤,好看多过好用的玩意。
屋里也没有婢女和书童,只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小仆,就是那蹲在瓦罐边流口水的胖子,他叫阿痴,脑袋不太灵光。
任谁也想不到,这么一个寒酸、简陋的小屋,竟然就是堂堂兖州牧大公子曹昂的“厢房”了。
简单来说,这位大公子,并不受家里人待见,包括他老爹!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个“怪物”,一个身体里流着绿se血液的怪物。从他记事起,他就这样了,整个身体除了脑袋,所有的感觉都与普通人不同,不会感觉到痛。每当受伤的时候,伤口都会飞快的愈合,只不过从伤口里会流出来一丝绿se的血迹。全身上下,只有脑袋与正常人一致,会痛,会流出红se的血液。
因为身体里的这些怪异特征,整个曹府里面早已是谣言满天飞。有刻薄的人说曹昂根本不是曹cao的血脉,而是一只树妖。有尖酸的人说他是魔星转世,不仅克死了母亲,将来还要为祸天下。而待他比较好的老管家则说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场怪病。
据说他刚出生的时候的了一场怪病,整个身子如同枯木般慢慢枯萎。眼看着就快归天了,却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怪异的和尚,使了些莫名其妙的手段,用了一节什么“菩提木”替代了他已经枯死了的身体,搞的他变成了现在这样不人不妖的怪物。
说实话,这些谣言都太扯了,如果换在哪个天天播着“走近科学”“探索发现”之类节目的时代,恐怕这种话连鬼都不会信。可惜的是曹昂并没有生在那样一个时代,他生活的时代充满了迷雾,这里的人没有不信鬼神的。几乎所有人都相信了那些谣言,甚至可能还包括了他的父亲。
从小到大,从没有人给过他什么好脸se,尤其在曹cao的正妻汴氏又相继生下了三个儿子后,曹昂就只能搬到最偏僻的院子来住了,靠着一点微薄的利钱过活,勉强度ri罢了。
胖乎乎的阿痴好不容易的数完了十二滴口水,急不可待的浑不顾被烫着的危险,伸出肥腻的大手,直接从滚烫的瓦罐里捞出了两只鸟蛋,大快朵颐起来,一边吃着,一边呵呵呵的傻笑。
慢慢的回过神来,瞅着阿痴那没心没肺的模样,曹昂难得的轻笑起来。似乎那心中的郁闷也被阿痴的傻笑给冲淡了。
“离我的死期越来越近了,不能再待在这里浑浑噩噩了,不做点什么,恐怕真的只能等死了。不过现在自己一穷二白的,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曹昂其实早就动了翘家的心思了,只是实在没有好的条件。
在乱世立足,没有武力和财力是不可能的,这可实打实是一个人吃人的时代啊!
他也早就有了练武的念头,曹家家将众多,他的母舅家夏侯氏也是高手如云,按说他若去习武,怎么着也应该是件水到渠成的事。却不料曹昂的这些叔舅却像是有了默契一般,一听到他想习武,就是一堆痛骂,就连一向待他还算不错的大舅也当场失态,瞬间对他冷淡了许多。
没有师傅,曹昂的习武之路可算是彻底被腰斩了,他可不是那种绝世的天才,能无中生有的创出什么武功秘籍来。
“传闻,几年前,父亲还是洛阳尉的时候,曾经剿灭过一个规模非常大的佛寺,缴获了无数的佛门典籍,不知道在州牧府的书库里,能否找到一些练武的功法?”
曹昂沉思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