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答应我,跟我喝1辈子的酒
早上七点多去图书馆的时候,才猛然想起,大一那会儿图书馆是每天早上八点半开门的。
那时候早读下课,就在图书馆门口等着开门,冬天,一群人站在玻璃门和闸机之间哈着热气看着相思湖的树影。
后来也许是学校耐不住学习的热情,改成了七点半开门,我觉得这是好事。
大一那会儿没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在图书馆,只有转专业这一个念头。
不过后来认识了一帮一起疯疯癫癫的朋友,跟想哥、小钰姐、小志、轩轩、小小钰我们几个每天一起食堂约饭,去图书馆也是一帮人霸占一整张红桌子。
在图书馆放过想哥鸽子,原本约定好要去二楼找她,结果我厚着脸皮跑去三楼去跟那个人制造偶遇。
她也没有生我的气,是那种即便放鸽子也可以理解我的朋友。
有不少朋友觉得我分不清喜欢的人和好朋友之间的区别,其实我分的清的,喜欢的那个人更特别,永远占据在最独特的地位,谁让我喜欢,谁让我乐意呢。
那是一段关于找寻的经历。
大三下,我刚刚分手,她辞职考研。
后来,她感情不顺,落得跟我一个境地。
两个刚刚分手的人,相依为命,只不过她的刚刚比我的刚刚更加刚刚一点。
那会儿我还没有放弃考研,她也要考研,我们就经常一起去青羽自习。
青羽兼职的好兄弟姐妹有蛮多,所以有机会坐在里面的会议室。
记得,有次我觉得会议室的空调有点冷,她也是这么觉得,然后进来一个同学说她好热。
我跟她相视一笑,酒蒙子后遗症属于是,不比大一大二那会了。
去后街吃饭回来的路上偶遇一个卖花的姐姐在路边摆摊,我买了一束洋甘菊和一支向日葵。
开电车不好拿,那姐姐帮我插在了背的双肩包里,只不过拉不上拉链。
我还加了卖花姐姐的微信,也就是现在后街的解忧Cake的老板。
兴奋的给想哥打电话,给她送花过去。
我就这样将花兜到了她家。
她一个人住,我觉得她一点都不快乐,所以就想送她向日葵能够让她觉得生活没有这么无聊。
其实,我给我的朋友们准备的惊喜,都是我自己渴望得到的。
只不过没有得到过,干脆就给别人准备好了,他们开心的时候我也很开心。
她刚好有一个花瓶,将那支向日葵略微修剪之后就留在了里面。
她说等她离开之后要把花瓶留给我,后来她搬走的时候给我留了一大包东西,还在阿光那里。
那天我真的很开心。
因为在街边碰见了一个很懂浪漫的姐姐,而且是桂电的学姐,因为拍到了很喜欢的穿着衬衫的照片,因为兜着花花去见很重要的朋友,因为傻傻的我自己。
那束洋甘菊被我养在了玻璃杯里,一个很重要的人送我的玻璃杯,那个杯子的盖子被我不小心搞坏了,索性拿来养花,绝没有不尊重的意思。
每天给它换水,不过没几天还是枯萎了,对于没有根和依赖的花来说,这是必然的事情。
对于我来说,我第一次养花。
我不懂我该不该每天换水,我不懂我该不该拿去晒一晒太阳,我不懂该不该发朋友圈让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我养了一束洋甘菊。
这些我都做了,它还是离开了我,也许,这同样是必然的事情。
说好了一起复习考研,结果在图书馆学着学着就跟她一起在烧烤摊喝着最凉最凉的冰啤酒,一起研究骰子是怎样旋转的。
我在想,是不是只要我不打开骰盅的盖子,里面的骰子就可能是五个一,可能一个都没有。
薛定谔当时养猫的时候知不知道骰子这个东西。
不打开骰盅可以避免输酒,避免失败,但是同样的,不打开骰盅是不是也错过了可能是五个同样骰子的浪漫和惊喜?
想去市区一家开了二十多年的老书店学习,约上想哥一起。
老书店没能开门,两个人逛到万象城,看了电影,逛了西西弗书店。
在万象城梅超风奶茶店,她狠下心将手机里的那些舍不得丢掉的记忆,一一删除。
删除之前有些还拿给我看看,企图让我帮她记住一些,我才不会帮她记住那些东西,才不会。
想起来也就是那段时期,一起去电影院看的《你的婚礼》,两个人都哭了,她被男主气哭的,我被男主傻哭的。
后来她执意要回山东,我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跟我一起疯疯癫癫没法好好学习,也许是因为桂电有她太多太多的记忆,她不忍心再看,也或许是因为感情失意只想回父母身边看看。
这些都没有关系,我们经常互骂,但是不过对方做什么我们还是都会互相支持。
在她快要离开的那几天,我陪她蹦迪,那是我第一次去蹦迪。
在这之前,她和我的那帮朋友们早就一起去过,不过每次我都没有跟着去过。
她说她知道我心里对于蹦迪这种场所是有所抵触的,我觉得她真的懂我。
不过去过一次之后觉得,原来没有自己想象中的这么可怕。-
带着阿光跟我俩一起喝酒,阿光真的不太能喝,不过我很羡慕,我宁愿一杯就醉。
就像序言中提及的那样,我宁愿将酒精直接打入血液。
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我跟她,小志,小邓,小薛,阿光,小小钰,还有她的闺蜜,喝在桂林的最后一次酒。
那天冰红茶兑江小白,喝到上头。
我们几个在258门口哭的撕心裂肺,好像把我三年的青春都宣泄了出去。
我跟她在校门口拍了一张影子的合照,因为第二天早上还有事情,我不能送她去机场了。
走之前跟她摇最后一次骰子吧。
我想让她赢了我再走,可是她像往常一样一直输,终于,终于赢了。
我拥抱了她,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那是我三年来第一次跟她拥抱,真的就是那种真真正正的好朋友之间的温暖。
我经常提及想哥,就像这本絮絮叨叨的小说也要以她为开篇,提起的时候也总是绕不开喝酒这个话题。
答应我,跟我喝一辈子的酒,把酒带进土里。
我之前写的那本两万字的短篇故事,就是让她给我写的序言。
理想就是离乡,希望这句话永远都不会实现。
前阵子那本实体书寄给她了。
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本实体书,一本在那个人手里,当然也可能不在。
一本在想哥手里,因为那是我与过去的告别,我不想要再看见。
我的这些碎碎念念,也一样希望她能够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