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零二十三.一.一十二
我和一个女生(应该是亲戚)来到了一个村子。看样子这个地方是东北地区的老村,房子都是石头磊的。这些房子都没人住,村长让我俩选一个当自己的家。
我们边走边挑。大部分房子普普通通,院子也小。还有的房子跟个堡垒似的,又小又丑,怎么住人。
最后我们走到了村尾,终于找到了两所合适的房子。我立马在院门口放上草标。
她第一眼相中的房子,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房子,大概一两层的低矮样子,还有个很大的院子,只是看上去很陈旧。它的西边是我看中的房子,三四层的石砖别墅,干净整洁,房中的物品摆放整齐,新的一样;院子也很大,院中空无一物唯有石子铺地。
我提议去这个别墅房看看,满足好奇心就好。那个人不同意,非拉着我看第一眼相中的。
我们从房子后门进去了。一进门,就是一个潮湿的地下室,昏暗的灯光有些压抑。往前直走就有一辆破汽车和破摩托车,应该是前主人留下的。我们往左拐,进入了别墅是一个放自行车的地方,这里除了几辆破自行车还有很多自行车残片。前主人真有钱。进行前进,我踹开了一扇铁门,面前竟是两层楼高的昏暗房间,好像是设备房的样子,地上和墙上还有干透的血迹。
我顿感不妙,怎么还会有血迹。女生解释道,这个房子是个凶宅,前主人一家39人都被鲨,但是没关系打扫打扫就好了,不用顾忌这些。
我顿感不妙,这家伙明知道是凶宅还敢要这个房子。
我俩出去后,来到房子正门,发现正门是个酒店,虽然前主人不在了但酒店生意依然火爆。女生提议,就要这个房子了,别管它是不是凶宅,要来这个房子立马回收酒店的经营权,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言之有理,只好放弃那个整洁的别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