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永夜
“你知道什么是永夜吗?”
火堆旁一个瞎了一只眼的老人抱着怀里的孩子问道。
“现在不就是吗?”
小男孩抬头看了看漆黑的夜空。
此时是白天,可天空却是黑色的,只能看到繁星点点。
“那你知道永夜之后吗?”
“永夜之后?”
“对!永夜之后,便是黎明!”
说完后,老人望着火堆怔怔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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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哗!
黑暗中,体型硕大的灰兔子从草丛中跳了出来,竖着耳朵用红到发亮的眼睛扫视着周围,好似国王在环视自己的领土。
这时一只青蛙从一旁的泥池中跳了出来,仔细一看这只青蛙浑身发紫,在黑暗中甚至能够映出紫色的光晕!
很显然它是想要到草丛中寻找今天的口粮,它发现了一只蝗虫倒趴在一个叶子上,应该是在小憩。
青蛙先是静静的等待了一会,然后小心翼翼的爬行过去,中间的动作十分缓慢,这也是一个优秀的捕食者的素养。
终于成功的来到了那只蝗虫的正下方,此时青蛙只要伸出舌头就可以轻松的将蝗虫卷入腹中。
咻!
青蛙的舌头如同利剑一般,从嘴中喷射而出!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兔子动了!
好似瞬移一般,利爪划过!
青蛙瞬间被分成了六段!只见长长的舌头止在了半空中,就差一点就可以触碰到那只蝗虫。
它直至死亡都没有发现自己是怎么死的,心里还在高兴又是一顿饱餐。
那兔子收起了爪子,俯下身去,准备享用它刚刚切片的美味。
可余光突然看到了蝗虫还吊在一旁的草上睡觉,自己的领土中不能有任何生物的出现!
秉着这个原则,兔子再次亮出了利爪。
它很随意的挥动了利爪,在它的思维里,这只蝗虫已经是几块不够塞牙饭后甜点了。
然而就在它的利爪即将触碰到蝗虫时,它的耳朵突然一动!听到了声响,刚想躲避但为时已晚。
一把锋利的小刀径直的插入了灰兔的头颅当中,然后还担心没有死透,在其脑子中又搅动了几圈,然后放心的拔出,将红白色的刀刃在泥土中蹭了蹭,见其差不多干净了,然后装入了刀鞘中。
“在这个洞口蹲你好几天了,可算把你给盼出来了!狡兔三窟又如何,我就在一个门口堵你,还不是把你盼出来了!”林铮从潮湿的地上爬了起来。
伸展了一下身子,只听身体各处骨骼噼里啪啦的作响,林铮都忘了自己在地上趴了多久了。
因为兔子太狡猾,好几天都没蹲到,所以今天一大早就来守门了。
林铮抬起手看了看手腕上戴的机械表,此时已经三点了。
“乖乖,这一趴趴了九个小时,扣去中间睡了一觉也不算太久。”林铮放下了胳膊,然后伸向了地上的兔子尸体。
抓起兔耳朵提了一下没提动,然后双手一手抓一只兔耳朵,才勉强将其提了起来。
“这得有个四十斤了吧?”林铮从裤腰上抽出了一个大麻袋,然后吃力的将其装了进去。
掏了掏身上的口袋,心想坏了!扎袋子的绳子丢了!
无奈之下,林铮抽出了裤子上的松紧带,将袋子扎了起来。
捆起之后林铮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绑个兔子真费劲啊!
然后抓起了袋口,
猛地发力将其甩到了背上,挺直的后背瞬间被压弯了。
“我承受了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重量!”林铮自言自语的说道,抬头看了看天空,满天繁星还是那么好看。
林铮背着兔子佝偻着身躯,走向一旁的大路。
此时的大路偶尔会有几波人走过,不过都是三五成群,林铮来到大路上才想起要戴口罩,得谨慎些,不能让人看到自己的脸,这样说不准可以省去很多麻烦,毕竟小说里的主角都是这样。
林铮放下了麻袋,从兜里取出了一个上面还印着一只熊猫的口罩,林铮挺喜欢这熊猫的,有个梦想就是去看看真正的熊猫,只是不知道如今的熊猫是否还会像曾经那样那么可爱。
戴上了口罩后,林铮重新扛起了麻袋,步履蹒跚的往回走。
走了没一会身旁便路过了几个与林铮年龄相仿的年轻人。
“我去!你看他!那么大的麻袋,收获应该很不错啊!”
“怎么?你想抢不成?”
“算了,一个镇上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咱们继续去捉紫毒蛙吧。而且人家能一个人搞到那么大的东西,应该很厉害,咱还是不要惹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两拨人错开了之后,那几个年轻人嘻嘻哈哈的声音渐行渐远。
实话说,林铮还真有些担心被抢的,首先不确定对方队伍里是否有永夜者,其次人家人多势众,反观自己势单力薄,虽然自己也是永夜者,但觉醒的能力有些鸡助。
他自己将其觉醒能力起名为:生物感知!
顾名思义就是可以感知自己周边的任何生物,哪怕地里面钻了几条蚯蚓,他都知道。
虽然对团队来说这个能力会很有用,但林铮只想一个人。
而且升级能力是需要契机的,他从觉醒到目前为止,能力依旧没有任何提升,感知范围只有半径十五米。
但林铮很满足了,虽然没有觉醒厉害的能力,但自己可以靠这招去当老六,阴一阴兔子这种弱小的黑暗生物还是绰绰有余的。
没事还能去荷塘边掏掏石壳蟹,抓些剪刀虾开开荤。
林铮哼着小曲走在大路上,渐渐的可以看到远方空中暖黄色的闪光,相比于天上的星星,林铮更喜欢那暖黄色的闪光。
那是如灯塔般的东西,可以告诉在黑暗中迷路的人们,这里有城市。
以前他曾望着那暖黄色的闪光问母亲那是什么。
林母看了看小镇中心的那个信标塔说道“那是希望,是太阳!它可以告诉黑暗中迷路的人们,这是家的方向!”
“太阳?是电视上能让整个天空变亮的东西吗?”年幼的林铮好奇的问道。
“对。”林母笑着点了点头。
自那以后,林铮便时常看着那信标塔发呆,仿佛想从中看到希望,看到太阳。
又走了不久,林铮终于在前方看到了五米高的石墙,这便是林铮从小到大一直生活的涂石县。
涂石县是位于洛市朝西的一个小县城,在永夜纪元开始前,也算是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小县城,曾被提名为百强县。
不过,那之后就没落了。
人们都向往着去省会城市生活,因为那里安全,有着高达二十米的巨墙,到目前为止,黑暗生物中还没有能将城墙破坏的出现。
人在进化,动物也同样在进化,而动物繁殖的速度又提高了它们产生变异的概率。
“哟,小林,这几天都没怎么见到你人,没想到蹲了这么大个东西?”此时小镇门口值班的警察张警官笑着说道。
林铮走进屋子,将袋子放到了地上“这几天一早就出去了,就为了蹲它,这兔子狡猾的很,蹲了好几天,今天可算被我逮到了!”说着,林铮解开了绑在袋口的绳子,露出了里面的兔子。
除了头上有些血淋淋的,兔子全身雪白雪白的,但不能被它表面所欺骗了,在永夜之后,兔子这种生物大多数进化了体型速度跟爪子,然后变成了肉食性生物。就像是之前解决那只紫毒蛙,在紫毒蛙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什么事时,便已被分成六段。
“嚯!这么肥的利爪兔。”张警官往里面瞅了一眼。
林铮拿出了匕首,然后抓起一条兔腿,割了下来然后递给了张警官。
“张叔,这是给你的,回去让婶给你做个麻辣兔腿!”
“不不不,不能再要了,你每次一有收获就得给我带些,老不好意思的。”张警官赶忙摆手拒绝。
张警官对于林铮而言也是有着特殊感情的,毕竟当初自己父母出事,是他来通知的,然后带着自己给父母收尸,最后找人入土,林铮把差不多将他当亲叔叔。
林铮也没说话将兔腿给仍在了地上,然后又重新把麻袋捆了起来扛到肩上。
“行了,张叔别客气了,这些年要不是有你的照顾,我恐怕早饿死了。”林铮说完后离开了屋子,再次走近黑暗当中。
张警官在门口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口,只好看了眼地上的兔腿,重重的叹了口气,然后来到桌子旁,翻开登记本,找到林铮的名字然后在后面打了个勾。
这个本上记录着每天出去的人数,然后会进行登记,七天内回来了就会给你打个勾,若是没回来...
单靠这镇里的资源不足以维持生存,所以要靠外出打猎,去镇外采集一些东西回来售卖,每周还会有郑市的运货车经过,来收购一些稀有材料之类的东西。
因为永夜才开始三十七年,所以总会冒出一些长相奇怪的植物,这些也都是异变的植物,外出的人运气好遇到采摘回去,等每周的运货车来,将它卖掉,也可以发一笔小财。
政府也是在积极收录目前为止出现的各种特殊植物,生物种类特性,已及永夜者所觉醒的能力类型。
每天进进出出小镇的人数不过百人,时常也会有人回不来,但对于这种事,张警官早已习以为常了,回想起自己刚当警察的时候,再到现在已经快四十年了。
身为第一代,没有任何特殊能力,连觉醒第二代武者资格的能力也没有,更别提第三代可以觉醒特殊能力,成为永夜者。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守好岗位,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林铮走街道上,看着有些冷清的街道。
此时林铮所看到的世界是黑白色,这便是永夜之后,第三代出生便拥有的天赋,夜视!
“李叔,最近的肉价多少?你看看这些利爪兔的肉,称称有多少?”林铮来到了小镇上常去的一家肉铺,将麻袋放到了地上,取出了里面少了一条腿的利爪兔。
李志山三十多岁,满脸络腮胡,不知道的还以为都已经抱孙子了。
“小林啊,几天没见,居然弄到个这么肥的兔子!”李志山有些吃惊的接过了利爪兔,丢到了称上。
“这几天都在外面蹲这只兔子,今天可算给我蹲到了。”林铮傻笑了一下,看了眼称。
三十七斤!
“嗯,三十七斤,除去里面一些没用的东西跟骨头,算你三十三斤。最近利爪兔的肉价还是比较高的,六十块钱一斤。你看看你卖多少?”李志山的人品还是没得说的,镇上都说他家的肉价最良心,这也是林铮为什么只来他家的原因。
“给我割三斤后腿肉吧。”林铮点了点头,没什么意见。
李志山也没多说,利索的拿起刀子就割掉了三斤后腿上的兔肉。
“三六十八,一千八。”李志山从一旁的抽屉里取出了十八张红票递给了林铮。
林铮接过揣到了兜里拍了拍。
“那行,我先回去了。”林铮提着那三斤兔肉向李志山道了别,走出了肉店。
看了眼手表,快五点了,正好可以回家做饭了,哼着小曲向着家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