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一个亿的违约金

第42章 一个亿的违约金

看见大佬的表情,陈元朗就知道,邹母的事情有结果了。

「怎么回事?」

「私人侦探查出来了,去年邹慧敏参加新秀歌唱大赛后,得到了去果岛进修的机会,但需要自费。」

陈佐敦说道,「为了筹措这笔费用,她妈妈就去借了高利贷,两万五千港币,到现在为止,利滚利,已经到了十万港币!」

「目前只能还一点利息,私人侦探找的道上兄弟说,如果邹家再不还钱,债主就会对邹慧敏采取一些手段了。」

八十年代的香江,能放高利贷的,都是H道字头。

普通人是没有那个能力的。

「债主是哪个字头的?」

「洪兴,西环堂口,老大是无良,真名曾汉良!」

洪兴(注:代指某帮派,现实不能写,大家知道就行了),香江第一大字头,排在数字帮,以及和字系之前。

这就有点棘手了。

陈元朗想了想:「让那个给我通风的道上兄弟,继续盯着洪兴那帮人,我再想想办法。」

十万元,对于八十年代中期的香江普通市民来说,确实不是一笔小钱。

陈佐敦为难地说道:「要找他帮忙的话,还得花点钱。」

亲兄弟,明算账。

陈元朗赚了钱之后,该给大佬的薪水,一分都不会少。

但是其余的钱,却卡得很紧。

他一直记着陈叔芬的话:「给家人很多钱,并不是爱他们,而是害他们!人一旦暴富,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Y望,最后只会自取灭亡!」

从钱里抽出两张千元大钞:「大佬,你这件T恤也旧了,要不换件新的吧,这钱拿去用,不够再向我要。」

陈佐敦收下钱后,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朗仔,你跟我不一样,没有案底,我不希望你跟字头的人走得很近,实在不行,就不要管邹家的事了吧,女人而已,哪里都有,何必花十万元呢?」

邹慧敏可不只十万元!

只要把她捧起来,那就是数以千万计的真金白银!

陈元朗心里暗自发笑。

不过这些事情,就不用告诉大佬敦了。

就让他误会自己是为了女色吧!

黎嘉欣,邹慧敏......

以至未来会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人,都不会只是单纯的花瓶。

这些都是一座座的金山啊。

小小的投入,大大的回报,一本万利的生意!

这,就是重生者的优势!

况且他也不会花十万元去解决这件事。

重生之后,布局了这么多,认识了不少人,他只需要找到那个正确的人就行了!

「大佬,我心里明白的。」

这时,范娇找了过来:「莱昂纳多,芬姐要见你。」

走进陈叔芬的办公室。

接过芬姐扔过来的雪茄,他就坐在了黄中信的身边。

「芬姐好,信哥好!」

黄中信笑了笑:「朗仔,跟维维安玩归玩,别闹出人命,尤其是在发行专辑前后的这段日子,注意分寸!」

有些话,芬姐不方便说,只有他来开口了。

「明白,信哥,我会注意的。」

弱小时,就要懂得尊重别人,这个道理,陈元朗是心里有数的。

「昨天我去总公司开会,」芬姐看着眼前的少年,沉声道,「知道大老板说什么吗?」

陈元朗摇了摇头。

新一宝是保丽金和新一城合资的公司,不过新一城七子并没有时间来管唱片公司,他们都忙着拍电影挣钱呢。

这个大老板,是保丽金在香江的总裁郑东寒。

说起郑东寒,可能很多人不熟悉,他有个很出名的儿子,就是章学友陪跑出道的郑种基,人称T子基。

唱功了得,却又偏要跑去拍喜剧片的怪才。

陈元朗的第一张专辑里,还文抄了对方三首歌,也算是苦主之一。

「大老板说,你是他见过最不可思议的少年天才,他一开始压根就不相信,那十首歌都是你写的,尤其是《东方之珠》。」

芬姐笑道,「不过在看了你写的《沉默是金》后,他也就跟我一样,被你的才气所折服。」

「两首歌,都不是一个少年能写出来的,但又偏偏都被你写出来了,而且还经过了律师的版权公证。」

「包括大老板在内的所有高层,都说你是个天才,足以统治谈永林和莱斯利之后的乐坛。」

「因此他们提出了一个条件!」

芬姐停住了讲述,静静地看着陈元朗。

「芬姐,您说,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这个时候,就是表忠心的时候了,不然就是被雪藏的份儿。

再有才能又怎么样?

不受控制的天才,那就是个定时炸弹,资本会分分钟灭掉它!

「你这孩子,就是个醒目仔,聪明!」芬姐哈哈大笑起来,看向黄中信,「阿信,怎么样,我就说朗仔会答应这个条件!」

黄中信露出心悦诚服的表情:「还是芬姐英明!」

这马屁拍得高!

陈元朗暗暗给信哥点了个赞!

假装怀疑领导,再让领导享受智商碾压的乐趣,黄中信这手玩得不错。

「大老板说,你必须和公司签十年长约,违约金嘛,一个亿!」

芬姐的脸上,露出严肃的表情,「如果你签了约,大老板会调动他的一切人脉和资源,把这张专辑的销量,冲到四白金的保底数据!」

四白金,就是二十万张唱片。

根据陈元朗现在和新一宝签订的合同,每一白金,他至少能拿到64万元的税前收入。

四白金,就是250万元以上的税前收入!

诱惑不可谓不大。

但惩罚力度,同样也大,一个亿的违约金,意味着十年内,他都必须为新一宝打工!

保丽金高层给出的这个条件,并没有超出陈元朗的预计。

哪有只给糖吃的资本?

一手糖,一手大棒,才是资本家们的常态。

如果陈元朗站在郑东寒那个地位,恐怕会提出更加过份的条件!

要知道随着章国荣加盟新一宝。

保丽金事实上已经垄断了香江乐坛。

旗下拥有保丽金、新一宝等公司,以及谈永林、章国荣和阿梅等巨星。

听到这个条件,陈元朗的脸上,露出了犹豫的神情。

身为重生者,难道要给保丽金打十年工不成?

那还重生个毛啊!

简直就是重生者之耻!

他该如何破局呢?

「朗仔,这十年,在公司的扶持下,你成为歌坛巨星,没有任何难度,保守估计,也能挣到上亿的财富。」

陈叔芬看出了眼前少年的犹豫,笑道,「运气好的话,没有出现一个威胁你地位的人,两亿、三亿,都没有问题。」

「自由这种东西,都是相对的,你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要付出代价。」

「如果没有公司的扶持,你很快就会过气,那就一分钱都挣不到了,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陈元朗知道,自己不能再犹豫了。

不然就会失去现在的地位。

陈叔芬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她身后的大老板郑东寒更不是。

「芬姐,我完全答应总公司提出的这个条件,不过......」

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考虑着如何破局。

「你有什么想法,尽管提!」

陈叔芬笑道。

只要陈元朗签了十年,那还不是任公司揉搓?

一个人有几个十年?

如果不答应,呵呵,《东方之珠》?

那也只能变成猪。

死在猪圈里的那种!

至于天才嘛,不服管的天才,那还叫个的天才。

「我愿意签十五年,但有两个条件!」

陈元朗沉声道,「第一,这张《东方之珠》专辑,我要得到净利润的20%,作为我作曲、作词、编曲以及制作的收益提成。」

「第二,我的演唱收益提成,要提高到销售额的15%!」

他心中已经想好了脱身之计。

在走之前,自然要把钱先赚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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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大亨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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