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华夏城的印第安人
冬去春来,转眼间就到了草长莺飞的季节。
阿狸天刚刚亮就从自己住得「大红房」里走出来,赶去城外的集体农场工作。
因为印第安城所有的房子都是由大块的深红色砖头抹上水泥垒砌而成的,所以归附华夏城的印第安部落都喜欢把这种红色的砖瓦房叫做「大红房」。
最近不断有印第部落归附于华夏城,大红房是越建越多,管理委员会索性为所有归附的印第安部落们修建了一座小城,取名为印第安城,把各个部落原来的社会结构打乱了,再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混居在一起,并派出一批华夏城的汉人市民做为教导员管理印第安城。
阿狸现在还没有组建家庭,还是和其他部落里几个同样单身的青年住在一间大红房里。
阿狸个头矮小,体格瘦弱,在原来的克科西里部落一直处在最底层。每一年参加部落狩猎,他最后分到的牛油饼总是最少的,三十多岁了还是孤身一人,因为部落里没有哪个姑娘会看上他,即使是丧偶的寡妇也不愿找他组建家庭。
不过自从来到华夏城后,阿狸觉得生活似乎变得不一样了,那些汉人教导员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印第安人,并不会因为弱小而轻蔑你,教导员们还会趁着夜晚体息时开办扫盲班,教导他们学习如何讲汉语以及书写汉字。在这里,所有的印第安人都过着和以前一种完全不一样的生活,阿狸分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阿狸抬头看了看天色,今天天气晴朗,温度适宜,正是给羊群修剪羊毛的好天气。
自从克科西里部落归附华夏城后,阿狸和大部分族人都被安排进了农业部帮工,经过一个多月的简单培训,老实本分的阿狸分到了一百只绵羊进行牧养。
以前参加部落狩猎时,阿狸总是留心观察周围环境,所以他十分清楚那里的青草最肥美,那里的溪水最甘甜,阿狸放养的一百只绵羊在他精心照顾下,羊毛的品质色泽柔和,富有弹性。
中午头的气温最高,大伙合力把绵羊赶进狭小的羊圈里面,开始给羊群修剪羊毛。
剪羊毛前,要先将羊卧倒绑定好,头部稍高些,从大腿部分开始向前成直线剪开,然后依次顺这条线平行剪过去,并把头部毛全部剪掉,再剪背部的毛,这边剪完后,再剪对侧的毛。
大伙一边飞快剪着羊毛,一边欢快的唱着华夏教导员教的民谣《剪羊毛》:「绵羊你别发抖呀你别害怕/不要怛心你的旧皮袄/炎热的夏天你用不到它/秋天你又穿上新皮袄/洁白的羊毛像丝绵/锋利的剪子咔嚓响/只要我们努力来劳动/幸福生活一定来到来到。」
阿狸看到自己养得绵羊剪下的羊毛,品质要比别人的羊毛好很多,顿时笑得合不拢嘴。
这次又要比小组的其他成员多挣不少钱,再加上自己在绵羊换毛时抓取的羊绒,这次应该能够收入一千多块钱,一年可以剪三次羊毛,一年下来至少可以收入三千多块钱。另外阿狸在农闲时还会到华夏城打些零工,一年下来还能挣上一千多块。
阿狸知道买一间大红房需要二万块银元,自己只要努力工作,几年下来就可以买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大红房,到时候再讨个媳妇,那小日子才叫美啊!
印第安人为华夏城打工,自然要付给他们一定的报酬,为此管理委员会专门用工业白银铸造了一批制作工艺精美的银元,面额分别为一元、十元、一百元。在华夏城这些银元是和人民币等价的,也就是说一元银元和一元人民币的购买力是一样的。
就拿这个名叫阿狸的印第安青年来说,他养得绵羊每次剪羊毛时,一只可以产5~6斤羊毛,卖给系统商城,细毛每斤13元,粗毛每斤11元,杂毛每斤8元,羊绒最贵,每斤60元,一只绵羊的毛能卖80元左右,当然发到印第安牧民手中就不可能这么多了,毕竟羊种是华夏城租给他们的。现在华夏城一共养了十万多只绵羊,光是这些绵羊每年就能为华夏城带来数千万元的收入。
「快看,又有一个部落归附我们华夏城了!」一个眼尖的印第安牧民突然大声叫道。
阿狸忙向印第安城的城门方向望去,只见一条拖拖拉拉的队伍绵延而来,有好几百人,这是一个小型印第安部落,部落里年轻强壮的男人不多,只有百十来人,大部分都是老弱妇孺。
「这个部落的人真穷啊,连衣服都穿不全!」阿狸身旁的一名牧民面带歧视的说道,看着新加入的部落里面大多数人还穿着又破又旧的皮衣,自己这一身厚实暖和的深灰色工衣工裤顿时变得高贵起来,完全忘记了几个月前自己的情况比这些人也好不到哪里。
「又有一个部落加入华夏城了!」阿狸喃喃自语道,这是这个月里第几个部落了,现在的印第安城至少有十几个部落近五六千人入驻了,他打算下工后到那个新来的部落里看看,说不定有机会认识个单身的萌妹子。
萌妹子,教导员贵人应该是这样讲的吧!
剪完羊毛后,大伙把剪下的羊毛装袋称重,抬到专门收购农产品的信用社。
阿狸这些天的精心饲养,没有白费功夫,他养得绵羊,剪下的羊毛品质最为上等,每斤的价格比他预料的还要多卖了一块钱,最后所有的羊毛一共卖了一千五百块银元。阿狸留下一枚一百块的和十枚十块的银元,剩下的全都存进了银行,看着存款单上那多出的数字,阿狸感觉心里特别的踏实。
阿狸和同屋的伙伴们一起回到宿舍,大家烧水冲了个热水澡,然后坐宿舍的床上开始闲聊起来。
「阿狸,今天卖羊毛发了钱,一会大家一块出华夏城逛逛吧,」同屋一个名叫白牛的同伴说道,:「我在汉族贵人开得武器店里相中了一把精钢腰刀,才一百块银元,这次一定要买下来!」
「就是,上次我也在超市里看中了一面精美的玻璃镜子,就是价格太贵了,要二百多块银元,要是能买下来送给族里的妹子,一定能都收获她们的芳心。」另一个伙伴哈哈大笑道。
「是啊,上回我看到一个达卡鲁部落的妹子,喔,那皮肤那身段,甭提多带劲了!」
大家的谈话顿时变得歪楼了,开始讨论起那个单身的妹子模样最漂亮,身材最好!受培训他们教导员的影响,这些脑子活泛的印第安青年们学会了许多有趣的现代用语。
其实在印第安城就有一个卖百货的商店,只是里面的商品种类太少,大部分印第安城的居民还是喜欢空闲时去华夏城采购物品。当然他们更加羡慕汉人的幸福生活,在所有归附的印第安人心里,都希望着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汉族人。
傍晚,阿狸背着一个竹篓从百货店里走出来,竹篓里整齐放着一些包装精美的食物和几件常用的洗漱用品。
自从白天看到又有新的部落加入印第安城后,阿狸心里就暗自有了一个主意,所以他从百货商店买了一些礼物,希望新加入部落里的酋长可以为自己给一个机会。
阿狸向城西的隔离区走去,新加入印第安城的部落都会在隔离区生活一段时间,会有专门的人员为他们清洗个人卫生,先是剃掉他们头上又脏又油的头发,再给他们使劲地冲个澡,最后再发放一些日常的个人物品。
当然还会有华夏最高贵的「巫医」给他们检查身体,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体里面都长满了各种各样的寄生虫,往往他们的寿命都非常短暂。
不管华夏城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收服了这些印第安人,至少给他们带去了现代文明的生活。
在印第安城隔离区生活一段时间后,教导员们会先把原来部落里的社会结构彻底打乱,再以家庭为单位分配到印第安城的各个小区中去。
一路上,不时得会有一小队印第安武士在汉族民兵的带领下巡视街道。由于印第安城的人口越来越多,日常的治安就成了问题,管理委员会直接在印第安城中招募了二百名印第安战士组成城防队,并且派出了二十名民兵做城防队的基层军官,训练这些印第安战士。由这些印第安战士组成的城防队直接负责印第安城的治安。
坐牛是新归附的印第安部落卡迪拉的酋长,他的部落一直生活在大草原的西部,距离华夏城有一千多公里的路程。
最近一段时间,大草原上的各个部落之间到处流传着关于华夏城的种种传说,其中流传最广的说法是,位于大草原东部的华夏族是一个无比强大的部落,他们生活的华夏城就像天上神灵居住的国度一样强大富饶,如果归附了华夏城就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于是坐牛酋长带领着他的族人不远千里,跋山涉水来到了华夏城。qs
等来到华夏城,发现华夏城果然如同传说中一样强大富饶,即使是在印第安城里也比部落原来的居住环境强上百倍。
坐牛是一名非常有责任心的部落首领,他不在乎自己可能失去的权力,只在乎他的族人能否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阿狸找到坐牛酋长时,他正在吃晚饭。
晚饭是印第安城集体食堂准备的工作餐,一碗装得冒尖的大米饭,二份炒菜装在多功能餐盘里,一荤一素互相搭配,并且份量十足。
坐牛吃得非常香甜,虽然就餐用的筷子使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但他还是极为笨拙地使用筷子吃饭,幸好吃米饭时可以用勺子。
看见阿狸进来,他放下筷子,说道:「这位陌生的印第安兄弟,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阿狸先是向坐牛躬身行礼,等坐牛酋长回应后才小心翼翼地坐到酋长的对面,说道:「尊敬的坐牛酋长,我是来自克科西里部落的阿狸,我这次来是希望您可以把部落里某一位尚未成家的女人嫁给我,我保证可以让她获得幸福!」
阿狸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把带来的竹篓推到坐牛面前,道:「这是一点小礼物,希望您可以收下。」
坐牛不经意地看了竹篓一眼,说道:「克科西里部落的阿狸,你凭什么认为我会让部落的女人嫁给你,看你的体形,并不是一名强壮的战士!」
如果放到以前,听到这些话,阿狸会羞愧地抬不起头来,现在他的内心充满了自信。他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尊敬的坐牛酋长,我的确不是一名出色的战士,但是在华夏城,即使你不够强壮,只要肯努力工作,一样可以过上好日子!」
阿狸从怀里掏出一个红色的小本子,自信地说道:「这张存折记录着我存在华夏银行里的财产,您现在也许不明白什么是银行,不过只要在印第安城生活一段时间就会弄清楚了,在我们第五畜牧中队,我的收入是最高的,相信用不了几年我就可以买下属于自己的大红房。」
坐牛默默注视着眼前这名瘦弱的印第安青年,他在阿狸的身上看到了一些自己部落里的族人所没有的东西,或许这就是华夏城这座神迹之城的魅力所在吧!
坐牛回过神来,真诚地说道:「阿狸小兄弟,你的勇气和优秀品质让我刮目相看,我的小女儿今年十六岁了,我可以介绍你给认识她,至于最后能不能成功,就要看你自己努力了!」
阿狸从坐牛酋长那里出来已经是深夜了,坐牛向他询问了很多有关于华夏城的事情,虽然他知道得并不是很多,但还是很认真地把自己这段时间的亲身经历都讲了出来,坐牛酋长似乎对他非常满意。
「从明天开始,我要更加努力工作了,早一点买下属于自己的大红房!」阿狸兴奋地挥动着拳头,大声呼喝道。
银狼原本是卡奇拉部落酋长的儿子,未来的部落首领。三年前,在和另一个草原部落的争斗中,他不但失去了自己的父亲,连卡奇拉部落也被对方吞并。
作为酋长的儿子,他不得不带着父亲的几名亲信和自己的兄弟逃离了部落,成为了一名在草原上不断流浪的武士。
「银狼,我们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了,现在我们需要临时加入一个部落,希望春猎过后能够多分到一些牛油饼!」
一名左脸颊上留着一道长长伤疤的印第安战士开口说道。
银狼是一名高大健壮的印第安汉子,下身穿着一条牛皮缝制的长裤,上身披着一件狼皮坎肩,***在外的棕红色的皮肤上闪耀着年轻健康的光泽,强壮无比的身体让他敢于徒手和草原狼搏斗,早在卡奇拉部落时他就是部落里最勇猛骄傲的战士。
银狼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狼皮坎肩,冷声道:「我记得这片草场属于卡喀奇部落。疤脸,你对这片草场最为熟悉,帮我们找到卡喀奇部落,应该可以赶上他们今年的春猎。」
脸上留有疤痕的印第安战士回应道,「就按你说得办,我记得卡喀奇部落应该在东面不远的地方。」
「砰砰砰...砰砰砰...」
一阵清脆密集的枪击声突然从远处响起。
银狼和身旁的几名战士立刻警觉起来,从那些古怪白人那里舶来的火枪是草原上最危险的武器,这种武器虽然发射速度慢,准头差,但是威力巨大。即使一名最瘦弱的印第安少年也可以凭借火枪杀死最强壮的印第安勇士。
如此密集的枪响声显然是集中数量不少的火枪在一起使用才能造成的,这样强大的势力是银狼他们几个人根本不敢招惹的。
等远处枪声完全平息下来后,银狼才带着几名手下向着枪声响起的方向赶进,能有这么多的火枪,应该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跟随这个强大部落的狩猎队一起狩猎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银狼他们遇到的是一支华夏城外出狩猎的民兵小队。二十多人组成的民兵小队,这些民兵已经开始装备兵工厂新生产的h5型仿毛瑟步枪。
当银狼一行人说明自己的来意后,领队的民兵小队长很随意地就同意了银狼他们的请求。
经过了一场血腥的狩猎,银狼和伙伴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上百头美洲野牛倒在血泊中,而打死这些野牛的却只有区区二十多名猎手。
这些猎人手中都拿着一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但是威力更加巨大的火枪,只需要拉动枪栓就可以不断射击,完全不像白人用的火枪那么繁琐,恐怕使用白人的火枪射击一发子弹的时间,就够这些人用手中的火枪射击四五发子弹了。
银狼两眼冒光地看着这些自称来自华夏城的战士,在见识了他们手中威力巨大的火器后,一个想法难以遏止地在他心头冒起,这片草原上将会出现一个真正的霸主,而自己一定要成为这个强大部落里的战士,恢复祖先的荣光。
此时的华夏城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不断吸引着草原上越来越多的部落加入它,而当这些归附的土著人逐渐融入现代文明的华夏城,过上他们祖祖辈辈从没有过的幸福生活,再让他们回到以前那种原始人的生活已经完全不可能了,华夏城已经成为他们心目中的天堂。刘宏的世界声望值也随着印第安部落的归心而不断增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