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乡亲们太热情了

第16章 乡亲们太热情了

张梓若讲了一个后羿射日的故事。

众人听得津津有味,对「日」表示太阳,记忆得无比牢固。

「好,我们现在来讲日字的另一层含义。」

张梓若边写板书,边讲解:

「「日」也有光阴、一天、每天的意思。

这点八爷爷就说得很好,一日又一日,说成咱们的大白话就是一天又一天。

《诗经·王风·采葛》里面有句话,「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啥意思呢?

一天没见你,就像隔了三个秋天似的。可想死你了!」

场上响起一片笑声。

男人们或高声哄笑,或腼腆低笑;女人们也听得脸色发红。

有那害羞的,更是忍不住以袖掩面,不好意思再听这大胆的话,但脚仍牢牢的钉在地面上,从手指缝隙里偷看,耳朵也一动一动的。

有那泼辣的便高声说道:「看来这读书人也不比咱们矜持!说起话来也直白的很!」

「就是!听得俺一个老爷们都脸红!」

旁边的人促狭道:「哎哟,你这句话可学晚了。当年,你天天给叶儿他娘送野果、送柴火,要是念一念这句诗,那才是正正应景呢!」

众人轰然大笑。

被调笑的汉子脸更是红得像个猴屁股。

众人一边笑着,一边目光闪亮地偷瞄墙上的字。

即便有的字不认识,也依旧在心里反复念了数遍。

张梓若笑道:「其实这句话是很优美的,是我翻译得直白。我们单根据字面意思来看,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一天没见你,就像隔了三个秋天。

大家想想,假如一个人对你说了这句话,他没有直白的说出思念,但你自己在心里品品,是不是能感觉到他想说又没说透的思念?是不是能感觉到那种含蓄的美?」

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顺着她的话一想,脸颊悄悄染上了红霞。

已成婚的男子们与自己妻子对视一眼,忆起当年表达的思念,都羞涩地别开了头。

未成婚的男郎也别别扭扭地想了想,忍不住抿着嘴偷乐,悄悄去瞅自己心上人。

小娃娃们不懂爹娘的忸怩与羞涩,新学了一句诗,便拉着小伙伴的手,迫不及待的用上了。

「二蛋,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石头,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虎子,我好久没见你了,如好几年兮!」

家长们什么害羞、别扭的情绪都没有了,只觉得手痒。

张梓若赶忙帮自己未来的学生解释道:

「这句话是用来表达度日如年的心情的。虽然常用来形容情人之间的思慕,但也可以用来表达友人之间的思念。」

在巴掌下逃过一劫的孩子们挤挤挨挨凑到张梓若身边,壮了胆,把诗句念得更响亮了。

张梓若忍俊不禁,看看天色,出言止了他们的势头,又继续往下讲。

大家来的太早,课程也提前开始了。眼见现在已经该吃午饭了。还是不要拖堂,早点结束的好。

她加快了讲课的速度。

听课的乡邻们却恨不得她讲的慢一点,再慢一点。

尤其是,最初只想着看热闹,压根没带孩子来的人家。

一家来了两个或者多个的还好,能派人回家,赶紧带孩子来。

一家只来了一个人的,既想回家去叫孩子来听课,又怕自己走了,听不到新讲的内容。

百般纠结下,为了孩子们的前程,牙一咬,撒开了腿往家跑。

一定得趁着夫子没散学前,把孩子给带过来!

「梁子!柱子!走!快跟我去秀才家听课!」

沈河还没进家门,就急匆匆的喊了起来。

听到声音,他媳妇儿从屋里出来,问:「这么急干啥?秀才媳妇还真会讲学啊?」

「那可不?不仅会讲,还讲的特别好!我大字不识一个,都还学了两句诗呢!」

「咱孩子已经少听很多了!要是去的晚了,人家就散了!快点!快点!」

沈河火急火燎的灌口水,催促孩子赶快穿上鞋子跟他走。

沈家隔壁,做针线的丫鬟收回耳朵,托着绣好的锦衣,去找沈明珠。

「小姐,春衫做好了。我听隔壁的沈河说,张梓若在给大家讲课呢!我们要不要去看个热闹?」

「村里人见识短。不过是教着念两句诗,便觉得了不得了。」

沈明珠在画卷上画下最后一笔,放下毛笔,边笑,边摇头。

「终究是差了许多,也不好看。把这幅画拿出去烧了吧。」

丫鬟应诺而去。

村西头,来的人越来越多。

新来的人怎么挤也挤不进去。入目所及,皆是黑压压的人头。

任后面的人,脖子伸得再长,脚踮得再高,跳得再努力,也看不到最前面的张梓若。

于是,大家各生各法。

或搬了石头来垫脚,或站在凳子上,或直接爬到树上听讲。

尽管有纸筒喇叭,但在有这么多人的场合,能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为了尽量让大家都听到,张梓若不得不提高了声音讲课,没多久嗓子就嘶哑得像劈了叉。

东边的邻居殷勤地送上来一碗水,「妹——,啊不,夫子,快来喝口水,润润嗓子。」

张梓若道谢接过,一口气灌了半碗水。

在众人渴求知识的热切目光中,她又讲了近半个小时。

「好,今天的课程就到这里了。

交了束脩的诸位,若是认为我讲的不好,跟我说,我把束脩退给大家。若是觉得我讲得可以,两日后就把孩子送来继续上课。

好了,时间不早了,大家都快回去吃饭吧!」

一碗香喷喷的,带有肉渣的臊子面被递到她面前。

族老的孙子捧着碗筷,感激道:「夫子,您吃!」

族老拄着拐杖,笑容慈爱:「多吃点!不够家里还有!」

「我也做好端来了!夫子,尝尝我的手艺!」丁招娣送上一碗萝卜炒腊肉。

其他本村的人家也各自送了饭菜来。

张梓若心中感动,乡亲们真是太淳朴可爱了!

她不过是为了职业,而开了一堂公开课。乡亲们竟然都送了自家最好的饭菜来!太善良了!

里正家也送了饭菜来,是平日自家都舍不得吃的腌肉菜。

陈花一个劲儿地给张梓若夹肉,让她多吃点。

张梓若:太多了!真的太多了!乡亲们太热情了,饭真的多得吃不下了!

里正三两下扒完饭,催促道:「快吃,吃完了继续讲学,我们都站得住!」

张梓若:……生产队的驴都不敢赶这么紧……

顾云淮把脸埋在饭碗里,抿唇偷笑。.z.br>

在乡亲们的热情招待下,张梓若连回去烧火做饭的机会都没有,就和小反派端上了冒尖儿还不断续饭的饭碗。

村民们也不离开,端着饭碗在此热热闹闹的说着话,讨论着新学的知识。

吃人嘴软。张梓若吃完饭,喝了乡亲们送来的茶水,抖擞精神,继续给大家上课。

这次鸟枪换炮。

众人给她搭了台子,让她站得高高的。

人群两侧,还站了两排青壮儿郎,负责传话。跟皇宫唱名似的,一层层的往后传。

张梓若:!!!这待遇!!!哪怕我备课的内容已经讲完了,我也能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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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恶毒养母:把反派暴君养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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