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威露战士
坚强的人只能救赎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他人!
回到部落,夏凡一行人都得到了英雄般的礼遇。
部落中的男性挥舞着武器向我们敬礼和执意。
部落中的年轻女性向夏凡投来的目光夏凡在现代的很多地方遇到过。
这种目光很像小李子换上泛美航空的笔挺的飞行员制服走过人群时女性投来的目光。
‘他们的先知不会有近神而不近女色的规定吧?’
‘虽然我没有兴趣,才怪。’
‘也许因为我是个爱尔兰人。’
‘我对钱也没有兴趣,我对繁衍也没有兴趣。’夏凡的思维跳动着。
那个俘虏被关进了竹木做的笼子,他冲着夏凡呲牙,上下颚不停地错动,手一会抓着木栏,一会捶打着胸口,像要急切地对我说些什么。
可惜他的语言夏凡听不懂,有几个年幼的东荒人想接近他,被警卫的战士赶走了。
吉尔的侍者在帐篷外候着,像是有话要说。夏凡随着侍者去见吉尔。
客套的话原始人居然也会说,一顿夸奖之后才是重点,三句过后就不离打龙的事情。
夏凡思考过打龙加BUFF这个事情多时,我应该是个打野。打赢了固然有增益,但是太艰险:
“等一下我会在部落的中心空旷处和大家商量打大龙这个事情。”
夏凡也问了一下他们怎么处置那个俘虏,吉尔没有细说。
夏凡好像听说过原始人会吃同类,其实不只是原始人,晚唐时期的秦宗权带的起义军队从来不带军粮,靠以吃人为生,打完仗就是分食俘虏,残忍至极。
其实在漫长的人类时期,类人和人类是杂食也是腐食动物。他们不会错过一点点蛋白质的摄入。想到此处,很瘆人,但这就是事实。不管是原始生物也好,还是灵长类也罢,似乎他们或者它们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争取时间和空间。
时间的不足让永恒延续成为我们体内每个细胞的唯一目标。
为达到这个看似简单却艰巨的目标,那些构筑小至草履虫,大至人类的细胞,只有两个选择:永生或是繁衍。
沉埋千年的古莲可以入水开花,它们在周边条件不好的时候寻求永生,一旦周边的环境适合它的繁衍它就开始开花结果。
小的动物的繁衍方式是寻找宿主和分裂,大的动物繁衍的方式就是寻找空间,获得更多的时间和自由。地球上的动植物是这样,这宇宙黑森林中的活体也是如此。
任何动植物都在寻求最大的繁衍数量,每种动植物都在找寻自己的生存策略,有的靠数量比如老鼠兔子,有的靠质量比如灵长类。
正是如此,整个自然界才会你方唱罢我登场,这么地丰富多彩。
争夺空间也就是争夺更大的生活环境和战略纵深。
空间不等同于时间,但是却可以相互转化,相辅相成。
告别吉尔,夏凡回到了自己的帐篷之中。
刚走进帐篷,帘门外一个小孩伸进一个小脑袋,对着夏凡傻笑。
“你有事吗?”
她点点头。
“进来呀。“
你别说野人小孩也同样可爱,从穿着上看应该是个女孩。她没有纹身,但满身污泥和草屑,轻手轻脚,撅着小嘴,一颦一笑都让人觉得可爱,看到她就很舒服。
她的手放在背后,小心的挪步,走了进来,忽然把一只像猫一样的小动物带到胸前,
灰白相间好似狸花猫。
小孩把这动物推进我怀里。
“你要把这个送给我?”
她好像懂了夏凡的意思,点了下头,抚摸了一下猫的头,放下猫,打开门帘,一溜烟跑掉了。
不知道是帐篷中光线的变化还是主人的更迭,让这个小动物吃了一惊,跳开了夏凡的怀抱。
这个小东西很调皮,它扬起嘴角,露出半边虎牙,狡黠地看着夏凡,保持和夏凡的距离感。
这个小东西像猫又不是猫,有猫的灵动,但比猫狡猾许多。
夏凡曾经养过三只猫,一只玄一只狸花一只加菲,分别是在家里,大学校外出租屋和毕业后租房时养的,最后一只加菲是前女友养的。这暂且称其为猫科动物的小东西味道还不小,那臭味直冲鼻子后部,提神醒脑打脑壳。它是不是一进帐就放了个屁呀。它头顶上竟然长着第三只眼睛,它舔了舔嘴唇,发出米格~米格~的声音。那你就叫米格吧。
夏凡还不知道它吃什么,本想去问一下那个小女孩,她已经跑得没影了。
夏凡把石盘中的肉干拿到它鼻子下闻了闻,它好像并不拒绝,嗅了一下,又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但是终究还是没吃,夏凡把它放在兽毯上面,想再摸它时,它一蹦,跳到了黑马上面,冲着夏凡直咧嘴,举起右爪露出黑色的爪尖,爪间翻动了几下。
‘意思是我敢动它,它必动我?!’
‘好吧,你不犯我,我不犯你。’
‘但你又是为哪般才来俺帐中就在帐门口撒了泡臭尿呢?好鸡公臭啊!招呼同类?招唤异性?发情了?老子有空给你使用基因改造疗法吧,啊,不对,是繁殖隔绝疗法。不然就打洗你!’
夏凡再次来到部落的中间空地时,已经围了一群威猛的露着很多身体的男性东荒战士,他们就是那种威猛的露体战士吧,简称威露士。
部落里还没有特别的等级,基本上以血缘为纽带,形成最古老的三三制战斗小组。
夏凡数了一下,来开会的有三十个男性,这里没有妇好,男战女辅,分工明确。
刚才在帐篷中的时候,夏凡画了一条在电影和图书中看到的混合了他的印象的龙,不是东方的龙,是类似西方的恶龙,尖牙五爪还有大大的翅膀。
夏凡把石板放在木架子上的时候,大家都凑了过来,咿咿呀呀地指手画脚。
吉尔站在人群外圈注视着夏凡和大家的一举一动。
夏凡示意大家安静。
夏凡拿出另外一块石板,用石头刻着两个小坑,一个圆包住其中一个。
夏凡说了一下他的计划,就是先挑选一个九人团队,这个团队只是个侦察小队,他们只需要执行夏凡的命令就行。这个团队中的九个人一定要是部落中现在的男人中选出的最强的九人。一行人
我那天晚宴时粗模估计了一下东荒部落有三百人,但是很多都是不超过十岁的小孩子,这是我的认识,在更远的古代估计十岁就是人们的平均年龄了,但东荒部落的人的平均年龄达到了二十岁左右,他们依然有在石头上记录年月的方法。
超过三十岁的人有二十个人,超过四十岁的只有吉尔和另外四个老者,大概也就四十来岁,吉尔是里面最年长者,大概五十岁左右,是这里真正的高寿之人。整个部落真正有战斗力的,也就是15岁到25岁的男性,大概有四十人。25岁到30岁还有十几个人。
这里面我属于30到40岁这个档,但我的营养条件和抗病毒能力比他们好太多了。东荒部落的人也多多少少有很多疾病,超过三十岁的东荒人就有哮揣,膝盖不能直立,奔跑缓慢,上气不接下气的毛病,还有许多人缺胳膊少腿,有老年病的人就更多了,三四十岁在现代社会正当壮年,而这里的他们已达暮年。
这四十人可以说是东荒主要的战斗力了,在这个全民必须皆兵的时代,他们都有许多捕猎和作战的技能。
我的计划是在这四十人中选出九个人,加上独眼龙我们一行十一个人一起去远方那座高山,我会带着这个十一人团队去侦察这恶龙能力,因为我们完全不知道龙的战力,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跑。
吉尔懂了我的意思,吉尔推荐了六人,又让他们毛遂自荐选出了三人。
有一对是兄弟,他们家以捕猎为主,哥哥头戴如剑刺虎一样的头盔,是为虎,武器是战斧;弟弟头戴如豹子头一样的头盔,是为豹,武器是甩茅。这两个哥们全身是毛,比猩猩差不了多少。
龟的装备是从一个骨筒中吹出的毒刺,毒刺上的毒都是草原上找到的毒蛇和毒虫身上的,原生态毒物。
熊是一个猎户,熊有点像棕色人种,其他都还好,一手的毛,戴着很明显的黑熊手套,也是他的猎物做的手套,和他那一手的毛无缝连接,他曾经徒手打死过一只巨大的黑熊,武器是石锤。
猪的嘴巴上有猪一样的獠牙,这个兽牙是他的猎物留下的,后来成了他的饰品,穿过嘴巴,看着都疼,武器是农具打草的钉耙;
黑不是东荒人,是吉尔在草原上捡到的其他部落的小孩,然后在部落中长大了,今年刚十五岁,脸黑,武器更黑,是插满身上的黑曜石刀。他永远戴着面具,吉尔说的。
丹的家族是部落医生,祖传的,他身上好多小罐罐,应该是他们家的独门草药,远古居然也有医疗兵,他的武器是一个短棍。
辛的家族是部落的厨师,他们家都非常会烤肉和制作食物,辛的武器是一把乌木做的木瓢,坚硬无比。
好吧,这几个人还是很强壮和灵巧的,强壮的像狂魔哥玩的程咬金,灵巧的像心海玩的兰陵王,也像大司马玩的回首掏。
不对,我数来数去这里只有八个人啊。
豹走过来,对我努努嘴,意思是让我看那个地方,在吉尔帐篷旁的角落有一个像狗窝一样的地方,盘着一个灰色的动物,我早注意到了,这难道是一个人?
”他是我的养子,他没有父母,从小被荒原狼叼去,后来被我们从狼窝中救了出来,他的名字叫喜。“吉尔说到,凑近我:”他不是东荒人,可能是贝因人。“
什么贝因人。我只知道BJ人,山顶洞人,河姆渡人,尼安德特人,爪哇人,贝因人,没听过。
”他也去吗?“
”他的能力你一定能用到,他可以给你警戒。你晚上可以听着他的吼叫入睡,如果他没叫,就该惊醒了。“
听着他的吼叫我有点睡不着啊。原来那晚是他在叫,他就是狼吧,叫喜又叫狼,那不就是喜之狼?
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我们准备了一天,带上各种武器和三天的干肉,也增添了兽甲,修补了兽皮鞋。起个大早,草原还未苏醒,这就要出发了。部落中一个长得像尼安德特人的叫不出名字的胖妞很喜欢我,抱着我的米格热烈地向我挥手,发出格格,格格的声音。好吧,就算你是嫫母,我也没有办法啦!就算你是皇家亲格格,我也还是没有办法啦!先知是不能有七情六欲的。我们是不会有结果的。我要一路向北,义无反顾啦。
我拿着吉尔给我的法杖,骑上猪猪兽,我取的名字,但我很肯定这不是猪,这个猪是吃肉的。
这个星球和时代的动物和我熟悉的星球和时代很不一样,但是感觉又有联系。
我在猪猪兽的背上给它加了兽垫,我用兽皮和木头做了脚蹬,这个东西这个时代没有。现在坐上去就很舒服了。
他们惊异于我的创造力,那可不,这个东西多年以后才会在征战中出现。
中国最迟在西汉时期就有了铁马镫的替代物就是布马镫,西方人在经过东方游牧民族的数次入侵后才逐渐装备了马镫,从而诞生了新的社会阶级,那就是中世纪的骑士贵族阶级。
匈奴人可能是最早使用马镫的民族。
在秦汉时更加灵活机动的骑兵逐渐取代了战车。到了唐朝,骑兵成为主要的战斗兵种,用在大规模作战上,骑兵带唐陌刀,无往而不利。唐朝正是凭借强大的骑兵一举击败东西突厥、高昌、吐谷浑等周边游牧民族,创造了农业民族大规模战胜游牧民族的战争奇迹。
一个小小的脚蹬,最大限度地解放了骑乘人的双手。
4.3
灰蒙蒙一片,草原上穿行着白雾,慢慢太阳升起,云朵染上了颜色。曾经我看过很多日出,高山上观日出,得起壮阔,大海上观日出,晓其瑰丽,平原上观日出,真知其苍茫也。
早上独不见独眼龙,不等了,九人随我出发,吉尔送我们到寨门,许多早起的人相送,这九人中有伴侣的,有亲属的,都来拥抱,亲吻,执手相看,人生自古悲别离,别离上心更上头啊。吉尔抚摸着狼的头,狼咬了一下吉尔的手,吉尔是狼的主人也是养父,这种混合着人伦的感情很奇怪。
珍重和小心的话没有多说,其他人可能是说不来,吉尔可能是放心头。
在这个时代,吉尔是高寿和幸运的,但也随时都可能离去,他知道,他也知道我知道。我们相视了一眼,已经仿佛很有默契。吉尔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唯一可以交流和交心的人。
我本来是条咸鱼,但是换了一个时代,我竟然成了先知,时间不长,我生出了很浓烈的情愫,不管是忘年也好,还是对我老师也罢,吉尔更像我的父亲。
喝了绿色的酱汁酒,我们出发了,挥手频频,渐行渐远,有人相送。有人回归。
日久年深,山遥路远,御弟可进此酒:宁恋本乡一捻土,莫爱他乡万两金。想起唐王对玄奘说的这段话,思之,怆然。也许是清晨草原的冷风吹拂了眼,我眼眶在打转,也许我是对前途未知和将要面临的困苦而怅然吧。
我们一行人走出部落,向着远方慢慢走去。
经过一棵像猴面包一样的树,我骑着猪刚经过,一个黑影跳了下来。
”哥哥,我在这里等了你们一晚上,冷死我啦!“
”你,回去。“
”我~~不。”
她对着虎和豹撒娇。对着我回眸就是一笑。
一个调皮的野人,但是她那么好看。
夏凡吓了一跳,但是他终于不能说这个时代充满和只有各种龙了,这个时代原来也有紫霞仙子和黄蓉一样的人。
这可能是九五二七在看到秋香给乞丐送馒头和抱起小乞丐以及与一众乞丐翩翩挽手舞后,秋香回眸一笑所带来的那种感觉。
九五二七找到了自己的理想,我也是。先知也应该有理想吧!
多少次我曾看见灿烂的朝阳,用她那陶醉的明媚越向山岗,金色的脸庞亲吻碧绿的草场,把暗淡的溪水镀成黄金万两,天上的太阳都有瑕疵,何况这无尽的人间名利场,上帝给人间拉斐尔的太多,所以他去向天国的时光很长,人生穷达谁能知,洞察呐喊维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