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李欢:我!
司马迁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自己也学着李欢的样子,感受着清水在双脚上冲过的快乐,司马迁的表情从愕然逐渐变成了不安,他心里还在想着下边的百姓们会直接舀水喝的。
可是……脚底板、脚边、脚趾头缝隙里传来的清凉舒爽感觉,让他又有些难以遏制。
这时候,李欢伸手按着他的头,让他往一个方向看了过去。
两个伸脚踩住锄头的农人,正抓着老二朝水沟里撒尿,两人似乎知道下游的人会舀水喝,甚至还发出邪恶的哈哈大笑声来。
司马迁想立刻从水沟里出来,但是李欢却按住了他:“这世间所有的水,都已经存在世上无数年了,水循环是一个神奇的过程,并不会因为我们上游的人在里边撒了一泡尿,所有的水都变成了尿,你看,你不是君子,为什么也学着我的样子在水里泡脚了?”
司马迁挣扎了一下,却发现李欢手劲儿大得出奇,于是安然享受吧。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自己又不是用别人的尿泡脚。
更何况,堂堂关内侯都不在意,自己又干嘛在意这个?
“这件事情,我认为你做的有道理,应该督促百姓喝烧开的水,如果上游的人在里边丢死猪的话,那就危险多了。”司马迁点头。
两人靠在水沟边上,像是在晒日光浴。
过了一会儿,司马迁终于憋不住了:“但是,我还是觉得,你不应该和孩子说靠脸吃饭这种事儿,会让他们没有羞耻心,勾栏里的舞姬,就是靠脸吃饭,没有任何羞耻心的。”
“有羞耻心的人都饿死了。”李欢鄙视的看了一眼司马迁,他看着远处忽然来了一群骑着马的人,顿时拍了拍司马迁的肩膀:“快看,我说靠着脸吃饭,你还反驳我,翁主来了。”
司马迁很想反驳,可是看着刘陵对李欢亲热的模样,就知道自己此刻呼吸都是多余的。
于是,司马迁赤着脚,走到了远处,眼不见心为净,但他心中依旧坚持才学才是风骨,皮相只是浅陋见识的理念。
张安世和牛郎抓到了不少的鱼儿,用一根草绳穿过鱼鳃,邀功似的凑到了司马迁身边。
司马迁听着孩子的笑声,感觉心中所有的不快都在这一瞬间消失。
如果,这两个孩子长大时候,都能有李欢的皮肉,似乎也可以吃穿不愁。
看着盘膝坐在地上,一脸期待等着烤鱼成熟的两个小家伙,司马迁忽然有感觉,不是自己改变了世界,而是世界改变了自己。
刘陵学着李欢的样子,脱掉丝缕,想要把脚放进水沟里。
李欢想到刚刚那两个撒尿的农人,立刻威胁道:“你要是把脚放进水里,以后别想我会亲一下。”
刘陵愕然地看了一眼李欢,然后红着脸,快速穿上了鞋子。
李欢很舒服,刘陵却不舒服:“我前几天发现我父王并不像是我们想象中那样,充满了疯狂,他很冷静,似乎还暗中拉拢了一下公孙贺,让公孙贺成为了他的人。”
“这事儿你为什么不和我说?”刘陵贝齿咬得很紧,就像是李欢就在她的唇齿间。
李欢讶然:“这事儿真的不知道,公孙老表听陛下的,他真不听我的,他的权限比韩嫣都大。”
刘陵很意外:“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我和韩嫣都很聪明,公孙老表很笨,所以他在和陛下禀报东西的时候,不会有任何隐瞒。”
说话之间,李欢从衣袖中摸出来了一份密信,是阿娇写给他的。
刘陵看着递到了自己跟前的密信,迟疑了一下,没有伸手去接。
李欢于是亲自拆开,打开信纸,让她看到了上头的文字。
刘陵的眼神立刻变得怨毒起来:“你我二人,什么时候淫乱过了?”
“现在你信了吧?这家伙什么捕风捉影的话,都会给陛下上报。”李欢无所谓的耸肩:“但是,你觉得这样的话,陛下会信吗?”
刘陵眼里的怨毒,又逐渐变成了一抹茫然:“父王说,公孙贺不甘心在你之下,这一点我看到是真的。”
“大家都是两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他有本事儿,自然可以在我之上,但是就眼下来看,只要我自己不造反,他这辈子,也是没有可能在我之上了。”
看着李欢那自信满满的样子,刘陵叹息了一声:“只是……”
李欢把密信从她手中抽走,撕成碎小的纸片,洒进流水中:“没什么只是,我喜欢你,这点没什么好掩饰的,我会在天下人面前,明媒正娶你,到时候,这些谣言不就不攻自破了?”
刘陵有些触动:“人真是,有时候明知道是谎言,却总会忍不住相信。”
“那要看是谁说的谎言。”李欢轻哼了一声:“这在你看来是谎言,但在我看来,却是承诺。”
“再说点甜言蜜语,我喜欢听这个。”
“说没意思,唱才有意思!”李欢清了清嗓子,刘陵看他脸上那种狂荡的表情,立刻就阻止了。
因为在某处勾栏内,她曾经也是这么和李欢说的,结果李欢真的唱了一首叫做情人的歌儿,听得她好多次午夜梦回,想起来都觉得脸上发烫。
怎么可以有这样……嗯,如果人不多的话,她还真想再听一次。
“行了,商量点正事儿,我父王暗中盯着你呢,我甚至觉得,我王兄摔断了腿的事情,可能都有问题。”
“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你父王真的想练兵,真的想要攻下南越,作为自己的后备基地,只要这点就足够了。”
“我是说,你就不担心,我父王发现你派遣出去的人,都成为了中低级的军官吗?”刘陵眼里透露着担忧。
“你是担心,南越国被打下来的时候,你父王会杀了我?或者我杀了你父王?”
刘陵的呼吸都在发抖:“难道我不应该担心这个?”
“你要真是毫不在意你父王的生死,我也确实不敢在你身边放心的睡觉……”李欢玩闹了一句,这才正经着:“其实真不用担心,我就算真的和你父王火并,那也是等到灭掉了陛下的时候,攻下南越之后,只是我们创业的开始,还不至于就到了互相厮杀的地步。”
“而且,你父王会光荣的战死在南征之战中,朝廷那边如果不用最好的谥来赞美他,我第一个不答应。”
刘陵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这是最好的安排了,我没有办法劝阻。”
“死亡是一个人的生命的终点,但并不是他这个人的终点。一个人的名气,如果流传于后世,人们不知道真相,也就会称赞他为国而死,而不是为了一己私欲,要让我们这个强大国家陷入内乱中。”
内心的不安,总需要更为崇高的借口来安抚。
就算是刘陵自己,也想不出什么比这个更好的办法。
流芳百世永远都好过遗臭万年的。
“中低层的将官你只管放心就是了,你父亲的眼睛,一直都在公孙贺身上,自古及今的战斗中,谁看过中低层的将官会那么团结?违抗军令,甚至于出其不意地杀死下达命令的将军后,然后振臂高呼,说自己有皇帝的密令在身?”
刘陵的内心越发平和,甚至恢复了以往的自信和风采。
“你说的很对,这样的事情听着就很梦幻,皇帝也下了血本,把汉军北大营的将官抽调了那么多,如果这样的事情还不足以成功,那就真的是上天的意志了。”
李欢看着送烤鱼过来给自己的张安世,咧嘴一笑:“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安静的看着水田里的禾苗生长,等到秋收之后,就是用兵之时。”
“师父,翁主!”张安世并不怕人,把端盘放在地上,就快速离去。
李欢拿起快子,递给了刘陵一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刘陵看着李欢的模样,顿时也有了食欲。
吃什么东西,有时候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看和谁人吃。
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李欢走遍了整个淮南国的所有地方,刘陵就在他身边跟着,两人都确认到了那些已经发散出去的所谓门客,已经渗透到了淮南国的方方面面。
这些人的身份,或是某一个地方的亭长,又或者是某一个地方的小吏;亦或者是某一个地方的屯长。
刘陵甚至觉得,如果刘彻愿意的话,现在淮南国就可以和平过渡到刘不害做王了。
因为她听着李欢说,汉军中除了中低级军官之外,还有三千多的人,悄无声息的渗透到了淮南国的各处基层……
这还不是更可怕的,可怕的地方在于,这些人去了什么地方,李欢都不知道。
刘陵自己听完之后,只觉得心惊肉跳;开始有些真的相信李欢说的公孙贺的权限高于他的说法。
李欢却表示,好兄弟难道不就是为了自己背锅的?
仲夏的时候,离开了淮南好长时间征收囚徒、赘婿、商贾的伍被,终于领着那一万三千人的队伍回来了。
这一下,淮南军的军队,也就完全整顿好了,原本的老军,裁员之后,还剩下一万人,新军招募了两万人,加上这一万三千人的杂牌炮灰军,人数一下就达到了四万三千人。
这还没有算上李欢的六百护卫军、四千匈奴骑兵,霍去病的一千两百部属,以及王宫的三千护卫军。
真正能出战的人,淮南老军中,却只有七千人,毕竟地方上不可能把所有的军队都抽调走,有些地方需要保留一定的治安能力,以及后勤物资运送等等,都需要抽调出不少的人力来。
除此之外,两万新军满员参战,一万三千炮灰满员出征。
真正的主力军,就有了两万七千人,外加上一万三千的炮灰辅兵,总计四万大军。
李欢抽调两千匈奴军,和自己的六百护卫军,霍去病的一千两百部属,总计五千八百军。
全部加在一起,这并没有超过刘彻给的上限五万军。
接下来,就该商议如何进兵的问题。
李欢没有选择继续改进武器、铠甲,只是不断的刺探着南越的地形,在淮南王的王宫内,他修建了一个沙盘。
横浦关和阳山关、湟溪关,是南越国最大的地理倚仗,淮南军没有从海上南下进攻的可能。
那就只能走水路,从豫章,下横浦。
豫章,就是后来的南昌,为一个极其关键的地理位置;一位天才文学家曾经写过“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
从这番话里,就不难看出,豫章这地方的位置有多么不错了。
李欢从豫章出兵的想法刚一提出,就得到了淮南王的肯定,大将军公孙贺的认可,其余的诸如伍被、刘不害、刘建、霍去病等人,都颇为赞同。
但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就是楼船。
走水路出兵攻横浦关,那就需要大量的战船才行。
一旦修建楼船,那么南征的事情就再也无法隐瞒,换言之,南越方面,就会察觉到是准备进攻他们。
但是,豫章这里有常年防备南越的汉帝国边防军,本身就有不少的战船。
为此,韩嫣亲自往豫章跑了一趟,发现这边常年准备的战船,居然能够供给万余大军征战所需!
这倒是解决了李欢的又一个难题,那么接下来,就安心坐等秋收。
大军已经开始在淮水之上训练水战,就连李欢自己,都学会了怎么在水底潜水这种高难度操作。
当然,如果穿着铁铠甲掉进水中的话,那就跟死没什么区别了,沉重的铠甲落水之后,就像是人身上压着一块巨石,任由水性多好的人,也无法挣脱出来。
于是,淮南军普遍穿皮甲,皮甲用鳄鱼皮做成,保护住了周身要害,让人的身子很灵活。
将官一个级别的皮甲,则都用犀牛皮制作,防御力极其不错,能顶住几轮箭雨的冲击。
只不过,能有资格穿皮甲的人,只有淮南军,而那一万三千杂牌军,完全没这个待遇,他们中间只有部分人有资格穿皮甲,少数人不顾其他的,从库房内得到了一批不知道多少年前的披甲,只是穿在身上看着,总觉得有些不伦不类。
这玩意儿太重,一旦落水,必死无疑。
李欢也没太过于在意这些人,毕竟这一支军队的组成人员,都是囚徒、商贾、赘婿,这类人古代一打仗,就是炮灰的最佳人选。
帝国的统治者一直认为这类人是对于社会最没有贡献的人,所以没人会在意他们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