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会唱歌的狗子
等仪仗队过去之后,江停云买了俩泥人,顺便询问了城里哪家客栈的信誉好。
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之后,他就辞别了泥人大爷,把大爷推荐的四家客栈全转了一遍,最终选定了恒远客栈。
不过不巧,由于最近情况特殊,虽然他来得不算晚,但也不算早。他最看好的恒远客栈,已经客满了。
江停云无法,只能退而求其次,准备到悦来客栈去。
好在悦来客栈没有客满,让他定到了一间天字号房间。
不过,扬州城的物价可真是高呀。哪怕悦来客栈的老板比较实诚,并没有因考生增多就涨价,一天下来连吃饭带住房也得一钱银子。
虽然他家里小有资产,江停云也不想把钱都花在住房上。
一般情况下,客栈酒楼里的伙计都有兼职,那就是给牙公牙婆们拉生意。
晚膳过后,他凑了个伙计比较清闲的时候,用一钱银子作为打赏,找伙计打听到了比较靠谱的中人。
那是个牙公,姓黄,今年四十多,做这行已经有二十五年了。过他手的房产、田地和奴婢不计其数。
「小公子是来参加府试的?」
黄老板穿了一身利落的短褐,稍显稀疏的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偏又生得慈眉善目,只偶尔从他眼睛里,才能看到几分属于商人的油滑。
「正是。」江停云道,「我姓江,三水江,黄叔叫我小江就行。」
被人尊重,谁不喜欢?
江停云年纪虽小,但能来参加府试的,都是童生,那可是有功名在身的。
黄老汉的态度立刻就好了许多,笑道:「那老汉就托个大,喊你一声小江了。不知小江想要租什么样的房子,又准备租多久呢?」
江停云脱口而出,「左邻右舍口碑好的,最好是独立的院子,离闹市近些也无妨。」
像他这样赶考的书生,租房一般都会要求环境清幽,以便于他们复习功课。
但江停云从上辈子开始,就信奉平日十分功,考试不用忙。
但凡考试之前,他是从来不赶着复习的,反而会尽量放松心情,让自己用最好的状态迎接考场。
所以,对他来说,离闹市远近都无所谓。
而他毕竟年纪小,又是一人独居,离闹市近了,安全也更有保障。
他知道,只要自己加了最后那一句,黄老汉一定会给他找一个临近闹市,却又符合条件的。
那些清幽的院子,这时候是不愁租的。
「有。」黄老汉立刻道,「不知你要租多久?」
「先租两个月。」
从现在算起,两个月的时间,绝对已经考完放榜了。
黄老汉拿出一本牛皮封的册子翻了翻,把其中一页送到江停云面前,「你看看这个,这家原是卖花的,前几天举家回乡奔丧,半年之内都不会回来。」
然后他又列举了许多优点,什么布局清雅呀,花草繁茂呀,总之就是一通夸。
「养花草的呀。」江停云微微蹙眉,「那岂不是会有很多蚊虫?」
真当他年纪小,就有冤大头潜质呀?
哪有租房子只说优点,不说缺点的?
这黄老汉,比起赵大娘来,还是少了几分实诚,多了几分女干诈。
见他像是懂行的,黄老汉讪讪一笑,「养花草的嘛,有些蚊虫也是可以理解的。」
江停云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淡淡道:「咱们还是先去看看房子吧,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黄老汉忙道:「应该的,应该的,公子跟我来。」
不出江停云所料,这个院子就处于闹市区,前面是店铺,后面是店主一家人居住的地方。
院子不大,只有一进,正房和东厢房都挂着锁,唯独西厢房是要出租的。
「也就是说,租给我的只有这一间房?」
黄老汉陪笑道:「这院子里的厨房和水井,你都可以用。」
江停云道:「我又不做饭,用厨房水井做什么?」
两人又扯皮了几句,最终定下,这一间屋子,两个月的租金为一两银子,厨房和水井都向他开放,若他要以文会友,这花草扶疏的院子也可以借给他用。
两人回到客栈,找了客栈老板做保人,签字画押交完定金之后,黄老汉才假模假样地擦着汗感叹道:「果然是读过书的,老汉做了这么多年生意,都险些招架不住呀!」
江停云也笑着恭维了回去,「主要是黄叔做生意诚信,看我年纪小,照顾我呢。」
所谓花花轿子人人抬,商业互吹谁不会呀?
江停云把屋子收拾了一下,第二天就搬了过去。
彻底安顿下来之后,他才有心思好好逛逛这闻名天下的扬州城。
自宋朝之后,全国经济重心逐渐往南转移,扬州城这块儿楚国故地,也逐渐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其繁华程度莫说是芙蓉县那个小县城,便是京城也可以拼一拼。
街上不但有卖各种本地精美糕点的,还有从京城那边传过来都各色小吃。
而且,这些小吃都经过改良,更符合当地人的口味。
另有卖鞋的、卖布的、卖草席的、卖糖人的、卖莲蓬莲子的、卖各色玩物的……
街东头聚集了一大堆的人,大人孩子闹哄哄的一团。江停云挤进去一看,原来是拉洋片的,两文钱就让看一回。
这不就是最早的电影吗?
江停云当即掏出了两文钱,「老板,我看一回。」
「好嘞!」老板利索地收了钱,「客观您把眼睛贴在这里,就能看清楚了。」
拉洋片虽然是舶来品,但劳动人民的智慧不容小觑,里面播放的是一个本土的神话故事——《西方天帝少昊建立鸟国》。
里面出现的鸟类何止数百,却每一只都画得栩栩如生,随着洋片的转动,仿佛要活生生地撞进他眼睛里。
一遍看完,江停云大为惊叹,意犹未尽地问道:「老板,你这里面的画,是哪位大家画的?」
那老板摆手笑道:「什么大家?就是我大侄子瞎画的。」
这时,又有生意上门了,老板就不再搭理江停云,去招呼别的客人了。
江停云无法,只能挤出人群,再往热闹处去。
这中间,他不经意般闪避过了三个要撞他腿上的孩子,避过了两个楚楚可怜,要卖身葬父的姑娘,保住了自己鼓囊囊的钱袋。
哎,不是他不近人情,实在是演尸体的那俩太不敬业,不是手颤就是脚动。
偏他视力又太好,装看不见太侮辱自己的智商了。
突然间,人群骚乱着往一个方向聚集。
江停云不明所以,赶紧拉住一个大娘询问:「大娘,大家都是去干嘛呀?」
那大娘急着看热闹,本是要发火的,但看见拦自己的是个芝兰玉树的美少年,心里那点气立刻就散尽了。
大娘笑眯眯地对江停云说:「前面来了个会唱歌的狗,大家都要去看热闹。小公子,你要是没事,也一起去看看吧。会唱歌的狗,老身还是第一次听说。」
「会唱歌的狗?」江停云也很惊奇,「那是要去看看,我也稀罕呢。」
「那就一起?」
「一起,一起。」
于是,大娘收获了一个同行的美少年,江停云跟着大娘,避免了看热闹被人挤的命运,皆大欢喜。
等他们到的时候,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好几圈的人。如果不是大娘大发神威,以江停云的身手,还真不能保证,能在不伤人的情况下挤进去。
不过,即便是在外围,也已经能够听见清脆的歌声了。
说实话,这歌唱得真不怎么样,十句有八句都不在调子上。若说有什么可取之处,也就是声音清脆响亮了。
但就是这样的歌声,去引得围观的人不住叫好,还有很多人毫不吝啬地拿钱,扬手往圈子里扔。
江停云不禁怀疑:这些扔钱叫好的都是托吧?
直到他跟着大娘挤进来最里面,才发现人们喜欢的不是歌声,而是猎奇。
场地是用白灰画的一个圈子,圈子中央站着一只奇怪的狗。
那狗的两只后腿特别粗壮,就像熊腿一样。相对来说,前腿就细得不正常。
最让围观之人惊讶,也最让江停云惊恐的是那只狗的脸。
那竟是一张人脸。
不是像,而是真的一张孩子的脸。不但五官与四五岁的孩童无异,脸上甚至连半点动物应有的毛发特征都没有。
看到那张脸的瞬间,江停云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升起,直冲脑门,让他的脑子前所未有的清醒。
脑中贮存的相关记忆很快浮现了出来,那是他上学时看过的一本志怪小说——《聊斋志异》。
当时他看到了一个叫做《造畜》的篇目,因为好奇就去网上搜了,而且很幸运就搜到了相关的另一本志怪小说——《子不语》。
如果说《聊斋》里的造畜,是经过作者艺术加工,只有深思才能体会其中之恶的话;《子不语》就是赤-裸-裸地将现实里的残酷,直白地展示出来,让人只看一眼,就不寒而栗。
不行,他的良心不允许他见死不救。
但不能力敌,最好智取。
他深吸了一口气,做好了表情管理,先是大声叫好,接着扔了一个五两的银锭子做为打赏。
他的举动,果然引起了老板的注意。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汉,操着一口山西口音,亲自来感谢他。
「小人多谢公子赏赐。」
江停云满脸兴奋地说:「我还是头一回看见这么有意思的东西呢,这是你该得的。诶,对了,你们要在这里待几天,我明天还能看见吗?」
「在的,在的,公子明天尽管来。」
有钱赚,他们为什么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