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震惊!林元被逮捕

第五章 震惊!林元被逮捕

市工安局。审讯室。

赵队长、王队长,坐在审讯桌前。

对面,则是逮着银镯子的林元。

「姓名!」

赵队长语气冰冷,威严审问道。

「林元。」

「年龄!」

「24!」

「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

此话一出,林元立刻大喊:「冤枉啊,我比窦娥还冤啊!」

嘭!

王河队长重重一拍桌子,震动整个审讯室。

「给我老实点!都进局子了,还想逃避法网吗?」

「呃!」

林元卡壳了。

自己冤枉吗?

很冤、非常冤。

因为诱拐未成年少女不是自己干的,而是原身干的。

自己刚刚穿越就被抓,这能不冤吗?

然而……

穿越这个借口,能说出来吗?

不能!!!

此时此刻,林元那叫一个憋屈啊,简直欲哭无泪。

但事已至此,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根据原身的记忆,林元在脑海中快速思索了一下,随后沉声道:

「根据东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照上述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我要见律师!」

赵队长:「???」

王队长:「???」

这家伙居然还懂法律?

你说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干诱拐未成年儿童的坏事呢?

「答应他!」

耳麦里传来局长的命令。

现在人证物证俱在,无论嫌犯怎么拖延,都将是白费力气。

「林元!」

收到局长命令,赵队长严肃开口:「根据相关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如果你没钱请律师,我方可以为你联系免费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请!」

「来人,给他一部手机,让他联系律师!」

此时。

单向玻璃背后。观察室。

两名「受害者」在父母与李会长的陪同下,指认嫌犯。

「陈嫣然,是他吗?」

「是!」

「晓晓,里面坐着的是林叔叔吗?」

「是呀,他是林叔叔。林叔叔是好人,你们别抓他。」

小萝莉脆生生地说道。

可惜,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好不好人的问题了,这是违法犯罪的问题。

哪怕受害者家属,不起诉嫌犯。

作为工安机关也会将材料,交给检察机关,然后由检察机关发起公诉。

也就是说:

林元完蛋了!

哪怕张三律师来辩护,也无济于事。

一个小时后。

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驱车来到工安局。随后在局内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入审讯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师事务所的郑文杰律师。受你本人的委托,我将作为你的代理律师,全程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谢谢!」

林元点点头。

郑律师在一旁坐下。

审问重新开始。

「姓名!」

「林元。」

「年龄!」

「24!」

「根据资料显示,你去年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微信,并取名:「离离原上草」。是不是?」

林元无从狡辩,只能点头:「是!」

「今年七月15日上午9点,你用「离离原上草」这个微信号码,添加「可爱的晓晓」为好友。是不是?」

林元再次点头:「是!」

「随后,你以谎言,诱骗不满十四周岁的……」

「等等!」

郑律师忽然开口,强行打断赵队长的审问:「我的当事人目前只是嫌犯,不是罪犯。警方不能以特定的犯罪词组,进行问话!」

闻言,赵队长皱了皱眉,随后更改话语:「林元,你在微信上多次用言语劝说「晓晓」,离家出走,并声称可以为其提供食宿,是不是?」

林元转头看看律师,律师不说话。

林元无奈,只能第三次点头:「是!」

「7月28号,你再次以同样的方式添加「嫣嫣呀」为好友,并用同样的言语劝说「嫣嫣呀」离家出走,是不是?」

此问一出,林元沉默了。

这坑爹的原身,根本没得辩啊。

「林元,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我们警方已经掌握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人证物证俱在,哪怕你不说话,也无济于事。」

赵队长冰冷说道。

闻言,林元终究还是老实点头了:「是!」

「林元,还有没有其他犯罪人员参与此事?你的上下线是谁?老实交代问题,上了法庭,警方可以帮你求情,争取轻判。」

林元摇摇头:「没有!这都是我一人所为。」

听到这话,一旁的王河立刻将此口供记录在案。

赵队长继续审问。

「林元,你为什么要诱骗两名受害者离家出走,并提供食宿?为了钱,还是为了色,亦或是其他?」

冷冰冰的话语,从赵队长口中吐出,给人一种极强的压迫感。

与其同时。

单向玻璃后方。

观察室内的所有干警与局长,纷纷聚精会神起来,死死盯着审讯室里的嫌犯。

所有人都想知道嫌犯的动机。

他,用了整整半个多月的时间,将受害者从家中骗出,又租房、又送电脑、又给零花钱……

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嫌犯总不能是圣人吧?

「我,我……」

林元有些支支吾吾。

刹那后,在警查叔叔如炬目光的注视下,林元低声言道:「如果……如果我说,这一切都不是***的。警查叔叔,你们信吗?」

声音很轻,言语里满是不自信的意味。

此话一出,赵队长与王队长双双笑了,冷冷地笑了。

「林先生,你说呢?」

「林先生,你觉得我们信不信?」

林元:「……」

真尼玛无语。

这狗曰的原身,给我扣了好大一口锅。

老子现在辩无可辩。

「林先生,我提醒你一句:都到这一步了,狡辩是没有用的。想想你是怎么进来的?你是警方出示《拘捕令》后,被抓进来的。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警方会抓你吗?」

「坦白从宽,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明白没?」

王河队长严肃说道。

林元很无奈,转头看看律师。

郑律师保持沉默,此时此刻,他也没办法。在其眼中,甚至还有几分好奇的神色。

似乎他也很好奇,自己的当事人到底为了什么目的。

「好吧,我老实交代。」

在全场众人,以及隔壁观察室所有干警们好奇的目光里,林元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想创业,开一家计算机网络公司。但现在这个社会,招人不好招。而且我的资金不多,为了节约人力资源成本,所以我就想着自己培训员工。等她们学会后,就把她们招进公司,帮我打工!」

轰!

全场懵逼。

全员呆若木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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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太嚣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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