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日 竟无一回合之敌

第十六日 竟无一回合之敌

「现在开庭,双方入座,现在陈述庭审纪律!」

……

「有没有问题?」

「没有!」

「原告诉被告名誉侵权一案,请原告方提出自诉主张!」

「我方要求被告方将在校内网上发布的不实信息删除,在校内显眼处张贴道歉信进行公开道歉,并对原告即我本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额1元人民币!」

「你方的诉求我庭已知道,现在,请被告方提出辩护主张!」

「嗯?额?」

……

原本流畅进行着的庭审,到了这里突然卡壳了,被告方坐了十多个人,都面面相觑,不知道应该说点什么,正常的法律实务中,除了本来就蛮不讲理的人,很少有人能在法庭说很多话,至于电视剧里演的那种律师一出场,直接把法官带着走的,李凡只能说一句,电视剧敢演,现实实在不敢编。

可能有原被告双方吵架的场景,但是基本法官一锤子下去,就都肃静了。

今天担任审判长的是法学院大四的学姐郑青青,原本已经拿到法院实习offer的她,今天刚好回学校找老师拿寒假实践表,她打算寒假和下学期没有课的时候,都留在学校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实习,虽然可能更多的是做些案件整理工作,但是并不会影响她对这个工作的热爱。

郑青青微微皱了下眉头,也是颇感意外,虽然一开始就有心理准备,觉得这场庭审更多的像一场儿戏,即使是法学院大二的新生都要比其他院的大四生来的更成熟一点,但是既然有这个机会,她就想尝试一下坐在审判长位置上的感受。

「咚!咚!安静!」场下的旁观席上的同学已经开始窃窃私语了。

「被告?」郑青青觉得不能这么磨蹭下去了!在敲了敲法官锤之后,她还是提醒了下被告!

但是被告方还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话,虽然在莫学长已经提前和大家说了这只是个模拟法庭,不用太当真,但是真的坐到了被告席位,特别是这是一场刑事诉讼的模拟,让大家都有些心慌,更何况大家也没有相关的经验,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原告,是否愿意和被告和解?」因为这是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只要审判长没有判决,双方可以在案件审理的任何过程中提出和解。

按照真实的案例的话,审判长也好,法官也罢,主动提出让双方和解的情况并不少见,毕竟很多时候是没必要浪费公共资源的,这个案子少开庭一天,另外更着急的案子就能提前一天。

而且对于法院来说,还存在一种特殊的指标,叫做调解率,这就不具体展开讲了,反正郑青青到现在也没有彻底理解这个指标制定的具体原因是什么,还需要今后在法律实务中继续学习。

李凡突然觉得有些扫兴,但是又对法律充满着兴趣,他突然开始对自己之前制定的人生规划产生了些奇怪的想法。….

自己真的很傻,如果老天爷让自己重新活过一遍,干嘛要把前世的遗憾再这一世再进行一次呢?

法律这条路,自己肯定是得好好走一遍的!

随着太阳的东升,阳光突然洒金了模拟法庭,逐渐映照在李凡的脸上,李凡露出了格外自信的表情,但是这些都不足为外人道也,现在所有人的点都在审判长和被告之间。

莫明肖觉得自己不能再沉默下去了:「审判长,我们可以申请调解吗?」

虽然审判长问的是李凡,但是莫明肖从内心是支持审判长的想法的,可惜,今天有些人不是这么想的!

「我拒绝调解!不接受一切形式的和解!」李凡坚定的站了起来,掷地有声的说道。

一旁的林琛对于这一点都无所谓,没有谁会在明显占据庭审优势的情况下,主动答应和解,当然不是不存在和解的情况,毕竟什么时候都抵不住——他们实在给的太多了!

但是这场模拟法庭并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更何况,李凡的目的也根本不是让对方和自己道歉,而是让更多的人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正是因为自己学的法律,才深刻的知道!

永远不能把法律当成自己的道德底线!

「那就继续吧,请辩方继续陈述自己的观点!」郑青青无奈的摇了摇头,既然原告方已经破除了和解的可能性,那作为审判长,也不可能真的逼双方强制调解。

毕竟调解只是快速结案的一个手段!

「我们不承认名誉侵权!」莫明肖在听到李凡的话后,恨恨的看了李凡一眼,现在的学弟真的不知道尊重长辈,非要把自己架起来烧,现在还要釜底抽薪,真的不像话。

「好了,既然双方都已经陈述了自己的观点,那就开始第二个环节,请双方根据之前提交的证据和证人名录进行辩论。」郑青青示意书记员开始记录,便低下了头,开始翻阅双方提交的证据。

既然要把戏做足,自然法学院也充分考虑了实际,提前一周就让双方的学生把证据和需要出庭的证人名录提交了上来。

不过其实也就李凡这边提交了证据,证人是真的一个都没准备,因为李凡不想让事件的另外两个当事人出庭,他不想对不起自己的良知。

「审判长,被告方在校内网上污蔑我脚踏两条船,有劈腿行为,但是我要指出的是,即使我有劈腿行为,但是这是恋爱自由的时代,我并未与任何一方有婚姻关系,更不构成重婚,刑法甚至是其他法律上也未曾指出这是违法行为,更何况,对方仅仅以一段模糊不清的,在不是当事人甚至是毫不知情的情况,恶意编造谣言,对我的学习、生活造成了重大的影响,根据我提交的证据1,上面是我搜集到的,被告方发出的校内评论及视屏,其创作的文字和截取的,已经对我造成了严重的名誉侵权!」

李凡几乎一口气没喘的就把这段话说完了,书记员毕竟是由学生扮演的,这会就算手速再快,也没有相关经验,愣是在李凡说了几句话之后,就不知道该怎么记录了。

而郑青青一开始还看着眼前的屏幕,打算看书记员记录下来的李凡的发言记录,但是很可惜,后面突然卡住了,郑青青只能抬头看向李凡,并且认真把李凡说的话看完了。

真的好家伙,李凡一爆发起来不仅把被告整不会了,连庭审现场的书记员都不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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