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十八 章 魂归故里 (五)

第 一十八 章 魂归故里 (五)

故地重游,刘传经没有想到自己只能以魂魄的形式踏上这片故土。堤外已经没有村落了,沙河队也由堤内搬迁到了当年学校附近,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可以理解为城镇化建设,都是两层楼的建筑,沙湖分场当然也变更为沙湖公司。这些变化对于刘传经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因为他已经不是人了。飞到村西头,那片灌木丛林还在,那个废弃的旧砖窑还在,当年表哥带着抓乌鸦的沙地还在……突然间他看到

十一二岁的自己抱着一挂鞭炮,带着永初、润清,叠红几个小鬼跑进了丛林里,这里还有一些弄柴禾的大小不一的顽童,他们看到大脑壳抱着鞭炮来了,许多孩子围过来,把鞭炮解开,缠绕在树枝桠上,然后用烧着的牛屎点燃了鞭炮,丛林里响声一阵,烟雾升腾,孩子们可高兴了!

具体是哪一年刘传经已经记不得了,这个创举是他做出的,早上出门弄柴禾,带着几个比他小的兄弟,在江边捡柴禾,他们捡两下,玩三下,五下过后十点多了,该回家吃早饭了。于是刘传经清点人数,带着队伍回村里,在经过一家猪圈时,刘传经发现猪圈上放着一整包鞭炮,因为这家的二儿子要娶老婆,这是新娘进门前必须燃放的喜鞭。小孩子们可不管这些,刘传经二话不说,一把抓在手里,疯狂向村西奔跑。说来也巧,从东头到西头愣是没有人发现制止,使这伙顽童们轻松地在村西头提前燃放庆祝了,其实鞭炮声还是告诉了邻村,王家今天娶新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弄为,由于“叛徒”出卖,这个新郎官的侄子到今天都没有和大脑壳刘传经说话。

现在是深秋,长江水位很低,有的地方已经见底了,刘传经来到江边,往事涌上眼前。这里以前有一个茅草屋,里面住着一个叫“瘦人”的王姓老人,他有没有家眷不知道,以扳罾捕鱼为生。与这个茅屋不远处还有一个茅屋,住着一个光棍,名曰“王细苟”,三十来岁。在刘传经记事起,他是活跃分子,生产队有两块菜地,王细苟负责照看堤外的菜地,堤内的菜地由队长的父亲负责打理,当然还有几个帮手的,因为菜地面积大,闲时由他们两人分别照看,忙起来队里派人播种收获,然后分发给各家各户。是按劳力分配的,没有参加生产队劳动的,人口再多也不分。刘传经只有二姐大姐两个在队里做农活儿,所以每次分东西总是很少。

1968年深秋的一天,沙河队发生了一起人命案,这个住在江边的光棍王细苟被人发现死在茅屋里了,发现者是早上去挑水的人,看到茅屋前面被破坏了一个大洞,他觉得奇怪,跑过去低头探望,看到蚊帐上有血,还有被撕开的大口子,他挑着空水桶,跑到书记家里报告他看到的情况。书记马上跑去分场,分场立刻电话报告三湖农场派出所,派出所不敢怠慢,电话打至黄陂县公安局。没多久派出所的吉普车奔到沙河队案发现场。王细苟头部受伤严重,初步判断是斧子所伤,神奇的是,细苟居然还在呼吸,立刻用车送往武汉救治不提。

几天后的一个早上,刘传经照例提了箢箕,拿了粪耙出去捡粪。今天是星期天,刘传经可以捡得比较长的时间,他来到村中间的一个荒废的篮球场边,猪粪越来越多,他提不动了。小孩子认识几个字,所以不放过认字的机会,那个时候很多大人只读了几天扫盲班,

回家出工,家里事情一忙,早都还给识字教员了。刘传经还算是个文化人,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球场边有一颗上了岁数的杨树,刘传经上前看到树上居然有一个稻草扎的茅草人,额头上的白纸条上写着五个字,刘传经走过去读出声来“我是杀人犯”。往北离稻草人三百米是一排红砖瓦房,从西往东数过去,那里住着万家宝父子四人,还有两户姓胡的,一户姓方的,再往东是姓周的两户人家,带我偷甘蔗的胡家大公子就住在这一排的第四家。

正当刘传经不知道怎么把猪粪提回家时,胡家大公子的母亲出现了,她左手提了开水瓶,右手拿着一个短梯径直向这棵老杨树走来了。“四娘,您这是?”刘传经不解地问道。不是因为不结巴,这里如果结巴,影响读者阅读,毕竟人命都出了哪有时间听你结巴?

胡四娘四十多岁,挺耍净(身材脸庞和动作都姣好的那种女人)的样子,她一边搭梯子,一边回小孩子的话,“我来淋杀人犯。”她上了梯子,把开水倒在稻草人头上,再然后收梯子回家去了。

刘传经吃力地歪着身子提猪粪回家,走一阵,歇一脚,他还在回想胡四娘为什么要来淋这个稻草人呢?

大人的事情孩子们不懂,两个多月过去了。一天,学校门口的土台上召开杀人犯胡先明的公审大会。原来小木匠胡先明就是杀人犯,他就是胡四娘的丈夫。

看官欲知原委,请听下章讲解。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回首望乡台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回首望乡台
上一章下一章

第 一十八 章 魂归故里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