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严静姝先看到一双男子的脚,然后是飘逸的细白衣摆,再继续往上,是直挺的腰身背脊。
这男子是清贵风流的长相,可目光却寒如夜中勾月,看着很不好接近。
此刻,「他」竟低着头,取了桌上她写的文章来看,目色幽幽,难看清喜怒。
严静姝之前只知道对方是个少有的、会被父亲夸奖的人,以及以前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倒不知道这「萧寻初」原来还是个这般俊美的青年,不免一呆。
那人正专心致志地读着她的文章,没注意到躲在书架后、安静无比的她。
严静姝心脏突突直跳。
她听说像谢家那样的开明人家,是允许家中女儿躲在屏风后面偷看外男的。而同样的行为,在严家绝不可能得到容忍。
可是,她实在好奇对方读她文章的反应。
恰在此时,门外传来脚步声,是她父亲端着一壶新茶回来了。
严静姝吓得连忙缩回脑袋,继续假装一颗不小心落在书房的小鹅卵石。
「寻初,不好意思,先前没找到像样的茶叶,让你久等了。」
「先生不必道歉,晚辈作为学生,没有帮忙,已是失礼。」
二人在书房聊天。
须臾,严静姝忽听那「萧寻初」问:「严先生,你可知这篇文章,是何人所作?」
*
这篇策问文章,谢知秋一看,就知道很可能不是男子所写。
原因无他,写这篇文章的人,用的是簪花小楷。
这是十分典型的女子字体,寻常士人会认为这种字体过于阴柔清丽,避免使用。
只是,这严先生之前强调了自己不爱看女子之作,那这篇文字为何会出现此处,就显得古怪。
严仲依言看去,漫不经心地一扫,惊讶道:「这好像是我女儿的笔迹,她这是在玩什么,怎么写了这么多字,还随手扔在我书房里了?」
说着,严仲摇摇头,道:「真是乱放,我等下去说说她。」
言罢,他将文章顺手放到一旁,只问谢知秋:「来,寻初,我们先前讲到哪儿了?继续聊吧。」
谢知秋侧目一瞥,问:「先生不看看吗?」
「小女孩玩闹罢了,不必在意,我们谈正事要紧。」
严先生不以为意。
藏在书架后的严静姝,听到这句话,杏目里的点点碎光黯淡下来。
也是,她只不过是整天缝缝补补的小女孩,学识怎能与真正的太学生相较?
她写出来的东西,在饱读书卷的父亲眼中,大概很可笑吧。
父亲公务繁忙,怎么有空在她这样学识浅薄的小女孩身上花时间呢?
严静姝其实原本就没有抱多少期待,甚至做好了写得太差被父亲狠狠批评一顿的准备,可是她竟发现事实仍与她想象中不同,父亲原来连看都不打算看。
饶是早有预期,严静姝仍感到一阵酸涩,胸口涌上很闷的感情,令她透不过气。
她深深低下头,尽可能将身体缩得小小的,仿佛只要将自己藏进影子里,就能掩饰自己有一瞬间曾自负得可笑。
而这时,她听到外面有一人道——
「正事?」
青年玩味地重复着这个词,仿佛这是多么离奇的字眼一般。
「他」道:「我对先生而言,不过是个外人。我能考中进士或者不能,于先生而言其实也没什么差别。现在更是先生的私人时间,先生本该履行的教职任务,在太学中便已完成。难道此刻,比起教育自己的亲生女儿,仍然是点评我这个外人之作更像正事吗?」
严静姝没想到会有人替自己说话,还是劝父亲看她写的文章。
这种事情,不要说是在父亲书房里,就算是放眼她整整十四年的年轻人生,都不曾有人做过。
她又抬起头,一束光穿过书籍的缝隙,照进她杏目之中。
严静姝借着这束微光,小心翼翼地又往书架外看去。
那青年一袭白衣,发如垂瀑,「他」此刻背对着严静姝,看不清神情,可是严静姝仍能看出「他」站得很直,如山间翠竹。
不知为何,严静姝忽然想到谢知秋。
她从未见过那个年长她三岁的「谢家女」,但是她记得她曾经写过——
吾慕苍竹,立竿笔直,风催之不折风骨。
眼前的青年明明是个男子,但「他」身上有种清冷的气质,这让严静姝觉得,「他」和传说中的冰美人谢知秋,好像是一类人。
此刻,外面的人还在对话——
严仲一怔,道:「这不一样,你很有才华,若能教好你,将来必是栋梁之材。而我的女儿,我很清楚,她并没有多少特殊之处,且是女子,多半只是玩玩而已,不必太过在意。」
谢知秋稍滞,说:「先生连看都没有看过,还是不要轻易下结论为好。」
说着,她上前一步,将桌上自己的两篇文章收了起来。
「忘忧,你这是……?」
严仲诧异。
谢知秋回答:「我觉得先生今日还是不要想太多书院里的事为好,请恕学生告辞。文章的事,若是先生还愿意指点,我改日再来叨扰。」
谢知秋顿了顿,又问:「先生既然邀我到家中,莫非先生这些日子,其实有改变以前独来独往的作风,收一两个弟子的心思?」
严仲错愕。
他是有这个意思,但还没有向谢知秋开口,没想到倒是对方先提起了。
虽然对方一言不合就将文章收走的行为有点不尊师重道了,但严仲倒不讨厌有脾气的小子,还是觉得不指点对方可惜,便点了头,道:「算是有一些吧,不过我还没想好,你可有意拜我为师?」
谢知秋摇摇头。
她不卑不亢地道:「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个适合先生的弟子,不过,世上或许有比我更合适的人选。我倒认为先生所求,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这是何意?」
谢知秋指指桌上那张簪花小楷写的策论,道:「先生何不仔细看看这个?若是读过,自会明白我的意思。」
*
谢知秋走后,严仲的同僚回来,对这「萧寻初」竟敢对先生摆脸大吃一惊,心说果然是个纨绔少爷,脾气和秦皓那样的好学生还是有些不同的。
不久,同僚也告辞归去。
客人都离开后,书房里只剩下严仲一个人。
说实话,从萧寻初离开后,他就有些心不在焉。
他不太明白对方对他说的话,也不明白萧寻初为什么会对他看不看女儿的文章有那样的反应。
实际上,严仲之前并未多么关注这个小女儿。
一来,他已经有两个儿子,教养两个大儿子还来不及,分不了多少心思给小女儿。
二来,他认为大丈夫不该管妇孺之事,女儿也不是儿子,将来用不着出人头地,还是交给母亲教导比较好。
在他这个印象中,这个小女儿就是个平平无奇的小姑娘,平时喜欢布娃娃,最常做的事就是跟着她母亲缝缝补补做针线活,性格还有点腼腆,实在丢进人堆里都找不出来,普通得很。
所以,他自不认为这样一个小姑娘能写出什么出彩的东西来。
不过,既然「萧寻初」表现得那么古怪,他疑惑之下,姑且还是拿起这篇文章一读。
谁知这一读,严仲就愣住了。
严静姝是严仲的女儿,困于家中少有外出,能获取的信息有限。
是以,她平日里读的多是严仲书房里的书,听的多是父亲的思想言论,就连对写作的理解,也多来自父亲点评其他学生卷子时的教导。
她自己可能都未察觉,可是,她一落笔,写出来的内容,简直就像将自己的想法、依照父亲喜欢的风格雕刻而成。
这么多年来,读过成百上千的文章,严仲居然还从未见过有谁能写得如此合他心意。
当然,十四岁的半大小孩,又是初回写作,笔触难免有生涩幼稚之处,可即使是严仲,也明白不该在这种地方对严静姝过于苛刻。
要知道他过往心思都放在两个年长的儿子身上,几乎没怎么教导过这个小女儿,连她究竟是何时学了这么多、又是从何处学来的技巧都不知道,她能写成这样,已经非常出人意料。尤其是此文字里行间皆是诚意,乃是真心而为,严静姝不必参加科考,也不会学那些举子钻研考试技巧,写出来的内容倒比她那两个绞尽脑汁挤字、满心考试成绩的兄长,要来得自然真诚,犹如未经打磨的璞玉。
严仲哪里想得到自己这个貌不惊人的女儿,竟写得出这样的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