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未到辰时,阙城已是十分热闹。
东梧洲作为大宛境内最富硕繁华的九洲之一,都城阙城坐落在天子脚下,沾染龙腾紫气。
商贩络绎往来,沿街的早点铺子蒸腾出缕缕热气,商贩吆喝叫卖声不绝,端的一幅生机勃勃的人间盛景。
其中,近些年来风头最盛、最是热闹、最为阙城人民及外来人口所津津乐道的,还当属一处去处。
——玉仙楼。
阙城门面最大、美人最多、花样最新奇有趣的……
一家青楼。
江宴秋昨晚几乎熬了个通宵,打发走客人后只睡了一个时辰不到,辛亏年轻底子好,眼下没挂两圈乌青。
「刷——」的一声,厚重的门帘被一把掀开,亮堂堂的光线瞬间涌入昏暗的室内。
江宴秋痛苦地往被子深处缩去,把自己团成个大蚕蛹。
小鹊仙毫不客气,把被子一剥:「昨晚上又没睡?」
床上那人只穿着一身雪白里衣,漆发如墨,肤白胜雪,唇色朱红,如同精雕细琢的画中仙。只是面色格外苍白,看上去有些体弱之症,叫人不敢高声语,唯恐惊扰了画中仙,叫人如一缕轻烟般散去了。
生成一幅这样的脸,小鹊仙十分的气已经去了七分,做了个横眉冷目的样子:「我倒不知道昨晚上那些人什么来头,用得着你亲自伺候。」
江宴秋心里叹口气,知道这回笼觉是睡不成了。
他费力睁开眼,那双眼睛仿若倒映着琉璃弯月,打了个哈欠:「好了我的好鹊姐,是我的错,我要是再打一整宿的胡牌,就罚我三个月不准听姐姐的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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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仙楼原本不叫玉仙楼,叫怡红馆。
就像江宴秋原本也非此「江宴秋」。
人人都道,怡红馆那春红的宝贝儿子,外出求学磕了脑袋后,突然大变活人,转性了。
春红本是怡红馆一名姿容还算清秀的普通妓.女,不仅容貌普通,脑子更是个傻的,怀了恩客的孩子还硬要生下来,本就勉勉强强的生意更是雪上加霜。
别人笑她蠢,她比驴还犟,坚信自己宝贝儿子是什么千年难遇的良才美玉,自己省吃俭用,给孩子请起夫子来毫不手软,就盼着他考取功名,出人头地。
这样憨态可掬的娘,配一个狼心狗肺的好大儿,简直绝妙。
旁人笑春红自不量力,原主也觉自己绝非池中物,既能面不改色地看亲娘花十两银子请教书先生,也能面不改色地看亲娘一个馒头舍不得对半啃,可见其心志之坚韧。
此子最厌恶烟花柳巷之地,从小不愿与春红同流合污,旁人要是当着他的面提及出身,非得当场翻脸不可,就是在街上碰见自己亲娘也装作不识,与同门快步走过,可见其品性之孤高。
就是这样一位心志坚韧又品性孤高的少年,外出求学时竟不幸遭遇盗匪劫掠,失踪了!
都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儿子却连片衣角也没留下,害得春红痛苦流涕七天七夜。
离奇的是,半年后,这少年竟又自己回来了。
只是离家时人模狗样,穿着阙城时下最鲜亮的衣裳,回来的时候衣衫褴褛,脸色苍白,脚步虚浮,仿佛大病了一场。
春红又是痛哭流涕七天七夜,要买燕窝鱼翅给宝贝儿子补补身子。
江宴秋笑得十分虚弱,却用自己瘦弱的臂膀一把将春红抱住。
这一抱如同惊雷,炸得春红惊魂未定,受宠若惊——十六年来头一遭,知道儿子的拥抱是甚么滋味。
江宴秋:「娘,你放心,以后万事有我。」
春红还没咂摸出味儿来,热泪先滚滚落下。
少年人瘦了一大圈,一身粗布衣裳,锁骨嶙峋地硌着她,却比以往任何光鲜亮丽的时候,都像个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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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宴秋二十四载的生命中,从未遇过如此离谱之事。
上一秒他还因熬夜赶项目趴着睡了会儿,睁眼时正对着一双猩红的瞳孔,正不带半分感情地看着自己。
还没来得及尖叫撞鬼,却发现是自己手足并用地缠着对面疑似有红眼病的古装帅哥。
江宴秋刚想道歉,就被古装小帅哥甩垃圾一样狠狠甩在地上,嫌恶道:「就凭你,也配要求与我亲近?你连穆清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江宴秋:「……」
什么情况,乱入竖店某古装仙侠剧拍摄现场?
被关了三天小黑屋后,江宴秋终于大彻大悟。
好的吧,原来是穿书了呢。
这是一本名叫《倾尽天下——许你一世繁华》的修仙小说,讲述了主角攻魔宗少主萧无渡和主角受妙手医仙白穆清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在经历了跳崖中毒替身误会仙魔对立分手和好等无数狗血纠缠后,两人终于修成正果,执手长生。
江宴秋则是小说原著一个不起眼的炮灰男配——主角受白穆清的替身。
他与主角攻萧无渡的对手戏大概可以高度概括为「我这么爱你愿意为你付出一切你为什么不爱我」「你是个什么东西也配跟他相提并论我把你当替身不过是利用你要你的血有用罢了」。
江宴秋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半点法术不通,连萧无渡身边的侍卫都不如。主角攻受过招那叫调情,对他而言是要命呐!
因此,每次作为恶毒男配干巴巴地念完台词,他就缩进有十八个房间的大宅子里吃香喝辣,呃不是,修身养性,绝不主动去碍这对活宝的眼。
非常的岁月静好。
可惜,平淡的日子终究不得长久。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萧无渡看他的眼神越发复杂,态度越发难以琢磨,有时候跟白穆清吵完架,竟第一时间往他这里钻。
前一晚才让底层魔宗弟子们熬夜排了一出《妖大王夜会小医仙》,江导满意验收完,头刚沾上枕头,就见萧魔头满脸阴沉,怒气冲冲地来了他的大豪斯。
江宴秋:「……」
他就像那后宫消极怠工的妃嫔,见皇帝比上班还痛苦。
他心惊胆战地从被窝里钻出来,努力柔情蜜意道:「怎么了萧郎,可是白穆清那小***又惹你生气了?」
萧无渡背着手看着他,神情莫测。
江宴秋莫名其妙,还没来得及揣测这主角攻又发的什么疯,就被一脚踢在胸口。
「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议论穆清。」
萧无渡闭了闭眼,冷冷道:「养你这么久,也该收回报酬了。」
于是他被拖了出去,几乎放尽了全身的鲜血。
——萧无渡找上他,不过是因为他生辰八字特殊,血液可作药引,治愈白穆清的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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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把他丢在这里,不会有什么岔子吧?」
「怕什么,此人最是阴狠歹毒,要不是他从中挑拨,主上和白公子早就成一对神仙眷侣了。你不知道,主上从一开始就对他没半分感情,要不是眼角那颗跟白公子肖似的泪痣,主上怎么会让这种没用的凡人近身。」
「此番也是他的报应了。」
大雨倾盆,江宴秋被抽成人干,像条死狗般被人架着随意丢弃在乱葬岗,朦胧中听到关于他饱含轻蔑的判词。
他手指微微抽了抽,一滴不知是雨还是泪的水迹从眼角那滴泪痣滑落,阖上了双眼。
——然后连夜摸黑跑了八百里,死遁了。
他在《倾华》的剧情线终于杀青了!
你知道,这半年来我过的什么样的日子吗!
江宴秋只想蓬头垢面地仰天咆哮。
每一次!每一次都从萧无渡假装宠爱他惹白穆清吃醋开始,和好后拿他出气秀恩爱告终,形成一个完美闭环。你爹炸了萧无渡!
摆在他面前的,有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
好消息是,死遁后天高地广,终于摆脱神经病主角攻,乱葬岗的尸臭味都夹杂着自由的气息。
坏消息是……这样的书,还有两本。
——是的,在这个炮灰男配稀缺的年代,他同时要打三分工。
在《倾华》里,他是主角受的恶毒替身工具人,肖想着不属于自己的宠爱,被抽尽全身鲜血而死。
在《假公子懒得给你眼神》里,他是修仙界豪门望族江氏流落在外的真公子,却因为嫉妒善良天真的假公子,自卑阴暗,残害手足,被大哥一剑捅死。
在《我在修仙界当病弱万人迷》里,他是万人迷主角受的卑微舔狗,没有一点讨论度的劣质股,唯一的高光时刻是为救主角受献出生命。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
江宜年靠啃腐土和从萧无渡那儿顺来的灵丹大补丸好不容易捡回来半条命,接着又马不停蹄地赶往阙城。
在清晨第一缕阳光落在大地前,他风尘仆仆地赶到了怡红馆。
馆里的小厮火烧屁股般越过他,急吼吼道:「快叫郎中,春红婶儿怕是要不好了!」